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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Chapter 3 巧遇 “敢找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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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Chapter 3 巧遇 “敢找我麻……

樂樂重新找到了工作和休息的平衡,在經歷了幾天人間地獄之後。她其實和艾瑪相處的還不錯,考慮到艾瑪只是個愛哭還會拉屎放屁的小不點兒,樂樂會把“不錯”的標準較之成年人的標準多少下調了一些。

不過,她也許因為忙於工作而灰頭土臉,但樂樂不傻。肯尼迪家那個滿頭金毛的小子走進槍店還沒有30秒,樂樂就看出來這小子不是專程來□□的了。她原本還想多看看熱鬧的,因為肯多只跟那小子聊了幾句似乎就滿意得不得了,而樂樂知道,肯多只對懂槍的人另眼相看。

但樂樂剛剛照顧完小孩子,腦袋嗡嗡作響,只想回家躺在床上睡個昏天黑地,直到餓醒再去買點兒炸雞薯條之類的。因此熱鬧可以等一等再看,況且樂樂還想證明自己對金發帥哥的抵抗力呢。

好吧,她在騙誰,樂樂啥時候能抵抗住金發帥哥的魅力了。而且上次見面實在太倉促了,樂樂懷疑對方當時中暑了,所以看起來呆呆的。

這次那小子看著可不呆,跟肯多說話的時候很機靈呢。

樂樂靠著槍店旁邊的小巷子掏出一盒橡皮糖來,一顆一顆往嘴裏丟。她假裝自己在乘涼,其實眼睛一直瞄著槍店門口,希望帥哥隨時會出現,她就能多欣賞一會兒對方的美貌了。樂樂總覺得年輕的肯尼迪先生長得很眼熟,但也可能是樂樂看過太多金發美男的雜志,產生了某種錯覺。

她同樣註意到,巷子深處還有另一夥人,大概是毒蟲之類的,樂樂瞟了他們一眼,對他們的骯臟交易絲毫不感興趣。

不幸的是,那些家夥好像不這麽認為。樂樂叼著橡皮糖站了還不到五分鐘,就有個大熱天穿夾克的傻逼朝她走了過來,踏著流氓專用的搖擺步伐,身上的香水、劣酒、大麻以及混合體味足夠熏死一頭猛獁象。

“喲,靚妹。”流氓露出燦爛的笑容,“下班了?”

“我老板是開槍店的。”樂樂叼著橡皮糖說,粉色的糖果在牙齒間晃來晃去,“你再不走,他就會拿著大狙出來給你們這些家夥一點顏色看看了。”這是真的,肯多最恨這幫人在槍店附近出沒。而且這裏離警察局後門只隔了一條街,樂樂並不擔心真的會發生什麽鬥毆事件。

“你老板可不是惟一一個有大狙的人。”流氓意有所指。

樂樂考慮了一下是打一架,還是放棄看帥哥的機會,直接走人。打一架的話,就要冒險在帥哥面前露出本色,即便對於樂樂來說,第二次見面就暴露本性也有點兒太快了。她嘆了口氣,決定夾著尾巴做人,於是吐掉橡皮糖——沾染了流氓味兒,她都不想咽下去——擡腳朝馬路對面走過去。

對方伸手抓住了樂樂的胳膊。大熱天的,她只穿了T恤,所以這一下算是直接碰到了她的皮膚。

樂樂反手就是一記外擺拳,條件反射外加肌肉記憶,直接打得對方鼻血狂噴。他的兄弟們還沒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麽,在遠處目瞪口呆地看熱鬧。樂樂看了看胳膊,倒是沒戲劇性地留下骯臟指印之類的,她哼了一聲,對捂著鼻子的流氓惡狠狠說道:“敢找我麻煩,我警察局的男朋友就把你扔進阿克雷山的瘋人院。”

男朋友當然是虛構的,樂樂不覺得她姐姐的前男友會樂意在這種事情上幫忙。不過小流氓不知道,因此掂量了片刻之後,這家夥非常識相地帶上小弟灰溜溜撤了。

樂樂掏出手帕擦了擦胳膊,轉身準備去騎車——看帥哥的興致差不多算是完了——結果就和不知啥時候從槍店出來的金發帥哥來了個面面相覷。

“……嗨?”樂樂覺得對方這樣鐵定是看見自己剛才暴力毆打小混混了,她在心裏哀嘆了一聲,但至少維持了表面的鎮定,“我不是毒蟲,就這麽一說。”

“我……你……”肯尼迪家的小子結結巴巴的,看著不太聰明的樣子。

樂樂聳了聳肩,挽救了一句:“他先動手的。”但她覺著這話可能沒什麽幫助。就像她姐姐說的,自從她選擇三天兩頭去健身房打沙袋開始,樂樂就沒救了。

顯而易見,男人不喜歡會掄拳頭的女孩兒。

“拜?”樂樂又努力了一次,希望肯尼迪家的這位年輕人不要誤以為自己是霸王龍之類的。

“呃,”對方終於回過神了,“你沒受傷吧?”

“……是我打的他。”樂樂幹巴巴地說,然後她決定奪回話題的主動權,如果她都當著帥哥的面揍人了,至少她要多和帥哥相處一會兒,“你叫裏昂,我沒記錯吧?肯尼迪先生的孫子。”

裏昂點了點頭。

“我叫樂樂,記得我吧?”她朝裏昂伸出手,對方賞臉地握了握,“想喝一杯嗎?附近有家不錯的冷飲店。”

“……好啊。”裏昂以一種讓樂樂覺得他其實心不甘情不願的語氣同意了她的邀約。

樂樂挺想告訴他其實自己可以請客的,不過她並不想冒犯對方的男性自尊之類的。

滿十六歲以後姐姐曾經簡要地跟她介紹過如何與雄性生物相處,不過樂樂已經忘記了大半,就記住一條不能搶著付賬。

但至少冷飲很不錯。店裏開著冷氣,空氣聞起來香香甜甜的。樂樂買了杯巧克力奶昔,裏昂喝的是檸檬水。

“所以你懂槍?”樂樂大概不應該挑起這種話題的,但她覺得現在挽回淑女形象已經太晚了,所以何不聊點兒她喜歡的。

“懂點兒。”裏昂保守地說。

居然是個不愛吹牛的男人,真難得。樂樂一手撐著下巴,咬著吸管問裏昂,“喜歡什麽口徑?”

“九毫米。”裏昂簡短地回答,然後反問,“你呢?”

“我爸不讓我碰槍。”樂樂提起這事兒就郁悶,“滿十八了都不讓。”

“你滿十八了?”裏昂投以懷疑的目光。

樂樂翻了個白眼兒,“你滿十八了?”

“我二十多了。”裏昂下意識地回答。

樂樂哼了一聲,“有什麽了不起的。我姐姐經常說,我生下來就四十歲了。”然後不知道怎麽回事,這句話好像戳中了裏昂的笑點,因為他大笑起來。樂樂喜歡對方的笑模樣,雖然那不像是個充滿愉快與歡樂的笑。

“我倒挺想知道那是什麽感覺的。”笑完之後裏昂搖著頭說道。

樂樂咬住吸管盯著裏昂,“你是個怪人。”她中肯地評價,如果姐姐在,肯定會說樂樂五十步笑百步。然後樂樂就會說她鍋底還嫌壺底黑。

“所以你還有個姐姐?”裏昂像是並不在意樂樂唐突的評語。

“嗯哼。”樂樂答應了一聲。通常情況下,她會按照禮儀要求努力向對方提個類似的問題,因為據說普通人都對身邊的朋友啊、夥伴啊之類的抱有好奇心。不過樂樂很少有這種感覺就是了,她從不在意別人家裏有幾口人、都是幹什麽工作的、孩子幾歲了,諸如此類的問題。

但這一次,她還真的挺好奇的,於是她問裏昂:“你呢?”

“我是獨生子。”裏昂回答。

“你真幸運。”樂樂情真意切地說,換來對方的一笑,這一次真誠了許多,不再帶著那種憤世嫉俗似的感覺。

“你上次說你在賽博電子工作。”裏昂笑完之後又對樂樂說,“那你現在給槍店的肯多打的工是第二份?”

樂樂點了點頭。

裏昂露出關切的神情,“缺錢花?”

“啊。”樂樂考慮了一下怎麽含糊其辭,因為錢她還真的不缺,主要是她爸不缺,但樂樂不喜歡問她爸要錢,如果不是大學學費太貴她打工根本賺不來的話,樂樂都希望能自給自足。

“主要是閑的吧。”樂樂最後說道,“我其實不是本地人,來這裏是找我姐姐過暑假,但她出差了。”

“有男朋友還會閑?”裏昂微笑著問她,但那雙眼睛裏沒什麽笑意。

樂樂皺眉反問,“什麽男朋友?”她已經把跟小混混撂的狠話忘了個一幹二凈了。

裏昂說:“你在警察局的男朋友?”

“哦!”樂樂想起來了,“我瞎編的,只是不想讓那些家夥再來找我麻煩而已。我跟條子合不來。”

“……條子?”裏昂像是有些哭笑不得。

“你不是條子吧?”樂樂狐疑地看著他,“你太年輕了做不來條子。”

“我是警校的,馬上就畢業了。”裏昂如實回答。

樂樂頓時垮下臉來,不高興地說道:“你應該早點告訴我的。”

“不喜歡當警察的人?”裏昂好奇的目光在樂樂臉上轉來轉去,“為什麽?”

樂樂聳了聳肩,“不知道。就是處不來。”

“你和警察相處過?”裏昂似乎對這個問題有著追根問底的決心。

“啊。”樂樂還不打算跟只見過兩面的人分享自己的過去,“我的奶昔喝完了。”她站起來吸溜溜把剩下的一口氣全灌進肚子裏,直到吸管發出刺耳的進氣聲,“我再去買一杯。你還要嗎?”

裏昂搖頭。於是樂樂又去買了杯喝的,這次就只是氣泡水。裏昂坐在座位上遠遠看著樂樂的背影,他沒法把這個姑娘和記憶中的神秘女人重合在一起,但又詭異地察覺到兩人的相似之處。

是她,但她完全不記得了。

“嘿,你在發呆。”樂樂回到座位旁坐下,“我讓你覺得無聊了嗎?”

裏昂忍不住笑起來,“沒有。差得遠呢。我只是覺得為了挽回警察在你心目中的形象,我本來應該請客才對,但我好像已經錯過這個機會了。”

“下次吧。”樂樂用一種沾沾自喜的語氣說道,“你是本地人,你應該知道所有的好地方才對。”

“我的確在這裏長大,但我幾年前就搬去紐約了。”裏昂說,“不過我敢肯定還有一些老店在開著呢,沒被那些松餅專賣店頂替了。”

“紐約,你住紐約。”樂樂的語氣不像是簡單陳述,裏昂投以疑問的神情,但她只是聳了聳肩,一副不想多說的模樣。

這倒是和從前相去無幾。

“所以你的夢想是在大城市當警察嗎?”樂樂賞臉地沒再用“條子”這種稱呼,“像是哈裏·卡拉漢那樣的?”她壓低聲音模仿劇裏人物說話:“我覺得幸運不幸運?好嘛,你覺得幸運不幸運啊,混球?”

“差不多吧。”裏昂很確定自己對警察生涯的期待早在上輩子第一天進警局的時候就徹底粉碎了,“但我不打算留在紐約。”

“競爭太激烈了?”樂樂眼珠子滴溜溜轉著,“肯定不是這個原因,你看著就像那種名列前茅的優等生。而且你很懂槍。”

“你怎麽知道我很懂槍?”裏昂忍不住問道。

樂樂輕描淡寫地回答:“因為肯多才懶得應付假裝很懂行的笨蛋,但他跟你聊了好久不是嗎?”

“是啊。”裏昂有些驚訝,“我問了問他定制武器的事情,肯多不做武器設計,至少現在不做了。不過他給了我一些還挺好的建議,關於武器。”

“他弟弟以前是武器設計師。”樂樂說道,然後又聳起肩膀,看上去有些後悔說出這句話。

但裏昂其實知道喬·肯多這個人,不是單純因為對方武器設計師的身份,而是因為這人跟保護傘公司有過合作,給保護傘安全部隊提供特制武器。

保護傘公司倒臺之後,喬·肯多曾簡短地出現在裏昂效力的安全行動部的雷達圖上,不過他們排除了這人跟保護傘公司殘餘勢力有勾結的可能性。後來裏昂就再也沒聽到過肯多的名字了。

“那麽,既然你很懂槍,那我假定你槍法很好。”樂樂也許是在轉移話題,不過裏昂並不介意,“什麽時候讓我見識一下?”

“你父親不是不讓你碰槍嗎?”裏昂不想直接問起對方的父親,但他總有一點得搞清楚,如果他還準備阻止發生在浣熊市的災難的話。

“他又不在這裏。”樂樂撇了撇嘴,好像挑釁似的,“靶場,下周二?”

“好啊。”裏昂答應。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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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跳坑~

本文綜了《生化危機》、《惡靈附身》、《寂靜嶺》,因為不涉及原創劇情,所以沒玩過游戲應該也不影響閱讀。

如果你沒讀過前文《粉絲噩夢》的話,只要知道樂樂上輩子執行任務的時候先後在西班牙、浣熊市還有路易斯安那見過裏昂,兩人菜刀砍電線,硬是在一篇無cp文裏摩擦出了些許火花。但任務完成之後宇宙也重啟了(bushi)所以倆人都重生了,樂樂啥也不記得了,昂還保留有上輩子的記憶、

新的故事就此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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