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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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第九章:我把自己縫進了那件舊毛衣裏

壹·樟腦丸與線頭

我是在衣櫃最底層的樟腦丸氣味裏,翻出那件毛衣的。

灰色的,粗針羊毛。領口早就松了,像一張失去彈性的老嘴。袖口起了一串一串的毛球,摸上去糙手,像摸著一塊用了很多年的洗碗布。我認得它。這是我媽在我初二那年,熬了兩個通宵給我織的。那時候流行這種寬松的款式,說是能遮住發育不好的身材。

我把毛衣捧在手裏。很輕,輕得像一團灰色的霧。我把它湊近鼻子,深深吸了一口氣。

沒有樟腦丸的味道了。那是更久遠、更陳舊的氣味。是一種混合了教室粉筆灰、劣質洗發水、還有那種叫做“青春”的,腐爛發酵後的味道。

我的手指觸到了右胸口袋的位置。那裏有一個破洞。不大,指甲蓋那麽大。邊緣的線頭已經發黑了,像一道結了痂的、醜陋的傷疤。

我的指尖開始發抖。

就是這裏。那個洞,就是王仁雍用圓規的針尖,不小心劃破的地方。

那天自習課很安靜,安靜得能聽見窗外梧桐葉子落下來的聲音。他坐在我斜前方,正在轉筆。那支銀色的金屬鋼筆,在他修長的手指間翻飛。然後,“啪”的一聲,筆掉在了地上,滾到了我的腳邊。

我慌忙彎腰去撿。他也同時彎下腰。

兩只手,在半空中碰到了一起。他的手很涼,像一塊冰。我的手很燙,像一塊炭。

然後,他的手肘,不小心撞到了我的胸口。那根別在毛衣上的圓規,劃破了羊毛。

“刺啦——”

一聲輕響。像是一種宣告。

他撿起筆,甚至沒有看我一眼,只是淡淡地說了一句:“不好意思。”

那道裂口,就那樣敞開著。像一張嘲笑的嘴。

我沒有補它。我媽讓我補,我說不用。我穿著這件破了的毛衣,在接下來的整個冬天裏,走來走去。寒風從那個洞裏灌進去,凍得我瑟瑟發抖。但我舍不得補。

因為那是他留下的痕跡。哪怕是傷害,也是痕跡。

貳·那瓶塗改液

我的書桌裏,藏著一瓶塗改液。

不是那種幹得很快的白膠帶,是那種需要搖晃很久,用筆頭蘸著塗的、散發著刺鼻氣味的液體。

我買它,不是為了改錯題。

那時候,王仁雍的字寫得很好看。是那種瘦金體,筆鋒犀利,像他的人一樣,冷冰冰的,不帶一絲多餘的情感。他寫作業很快,寫完就交,從不檢查。

我就在他交上去之後,偷偷翻開他的作業本。

我看得懂那些解題步驟,但我更在乎那些錯別字。哪怕只有一個字寫錯了,哪怕只是偏旁寫歪了一毫米,我都會如獲至寶。

我會立刻擰開我的塗改液。

“噠噠噠”,我學著他的筆跡,在那個錯別字上,小心翼翼地塗上白色。我要把他不完美的地方,掩蓋掉。我要讓他看起來,是完美的。

塗完之後,我會把作業本合上,放回原處。然後,我就盯著那瓶塗改液發呆。

瓶子裏剩下的液體,越來越少。透明的塑料外殼,被我手心的汗浸得發白。我看著那根細細的筆頭,想象著那是他的手指。我在用這種方式,觸碰他。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塗改液塗多了。一大坨白色,像一塊膏藥,醜陋地貼在他的作業本上。

我嚇壞了。我以為是褻瀆。

那天晚上,我躲在被子裏哭。我拿出小刀,想把那坨塗改液刮掉。我刮得很用力,刮花了紙面,刮破了紙張。最後,那個錯別字沒去掉,作業本反而破了一個更大的洞。

原來,有些錯誤,是蓋不住的。

原來,有些完美,是修補不了的。

那瓶塗改液,最後剩了半瓶。我把它埋在了學校花壇的月季花底下。我希望它能毒死那朵花。因為那朵花,曾經被王仁雍看了一眼。

叁 ·我養了一只蚊子

那年夏天,特別熱。

教室裏的吊扇轉得像個瘋子,嘎吱嘎吱地響,卻一點風都吹不出來。空氣是黏稠的,像融化的糖漿,把每個人都粘在裏面,動彈不得。

我的胳膊上,被蚊子咬了好幾個包。

但我沒有撓。尤其是左胳膊內側的那個包。那個包很大,紅腫得發亮,中間還有一個小小的血點。

因為那是王仁雍幫我拍死的。

那天晚自習,我感覺胳膊癢,正要擡手去撓,他突然伸過手來。

“啪!”

一聲脆響。

他的手掌很大,很用力,重重地拍在我的胳膊上。那一巴掌的力道,震得我半個身子都麻了。蚊子死了,血濺在我的皮膚上,那是我的血。

他收回手,什麽也沒說,繼續做題。

我卻盯著那個血點,看了整整一節課。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個瘋狂的決定。我養了那只蚊子。

我沒洗那個地方。我讓那個蚊子包,那個紅腫,那個血點,一直留在我的胳膊上。哪怕它癢得鉆心,哪怕它化膿,哪怕它結了痂,掉了皮,我還是留著它。

洗澡的時候,我小心翼翼地避開那個位置。我怕水流沖掉了他的氣味,沖掉了他手掌的溫度。

那個包,最後變成了一個褐色的、堅硬的疙瘩。像一顆痣,嵌在我的皮膚上。

我甚至覺得,那是他給我的印記。像給奴隸烙下的火印。我是他的,哪怕他不知道。

直到一個月後,我媽發現了。她以為我得了皮膚病,強行拖我去了醫院。醫生給我開了激素藥膏,塗上去涼颼颼的。兩天後,那個包就平了,消失了,什麽痕跡也沒留下。

我站在鏡子前,看著那塊光潔的皮膚。

我瘋了一樣地抓撓,抓得皮開肉綻,血流不止。

我要那個包回來。我要那個印記回來。

但回不來了。

肆·我在他身後吞玻璃

我吞過玻璃。

不是真的玻璃碎片,那樣會死。是那種亮晶晶的、裝飾在筆記本封面上,小小的、圓形的玻璃鉆。

那時候很流行那種筆記本。王仁雍的桌子上,就有一本。黑色的硬殼,封面上鑲著幾顆銀色的玻璃鉆,在陽光下閃閃發光,刺得人眼睛疼。

我很嫉妒那個筆記本。它能被他摸,能被他壓,能被他天天看著。

我買了一個一模一樣的。

但我買回來,不是為了用。我把它放在枕頭底下。每天晚上,我都會拿出來,對著燈光看。那些玻璃鉆,折射出五彩的光。

我想象著,那是他的眼睛。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筆記本掉在了地上。一顆玻璃鉆,脫落了,滾到了床底。

我趴在地上找。找了很久,終於在墻角找到了它。

那顆小小的、銀色的玻璃鉆,沾滿了灰塵。我撿起來,放在手心裏。它是那麽小,那麽亮。像一顆星星,又像一滴冰冷的眼淚。

我鬼使神差地,把它放進了嘴裏。

我含著它。用舌頭頂著它,抵著上顎。那種冰涼的、堅硬的觸感,讓我渾身戰栗。

我在幻想,我在吞咽他。

我吞不下去。它太大了,卡在喉嚨口。我幹嘔,咳嗽,眼淚都流出來了。最後,我把它吐了出來。

那顆玻璃鉆,沾滿了我的唾液,變得更亮了,更臟了。

我把那顆臟了的玻璃鉆,偷偷粘回了王仁雍的筆記本上。我用盡了全身的力氣,把它按進去。

我想,這樣,他就永遠也發現不了了。

哪怕他發現筆記本臟了,哪怕他嫌棄地擦掉,哪怕他把筆記本扔掉。

我也已經,把那顆帶著我體溫和唾液的玻璃,種進了他的生活裏。

伍·尾聲:縫不上的窟窿

現在,我手裏捏著這根針。

線是我自己的頭發。黑色的,長長的,帶著一點油脂的味道。

我要縫補這件毛衣。我要把那個右胸口的破洞,縫起來。

針尖刺進羊毛的那一瞬間,很疼。不是手指疼,是心裏疼。

我縫得很慢。一針,一線。我把那些年沒送出去的情書,縫進去。我把那些沒敢說出口的告白,縫進去。我把那些被踩碎的自尊,縫進去。

我把自己,縫進了這件舊毛衣裏。

縫到最後,我發現,那個洞,並沒有變小。

反而,因為我的縫補,它變得更大了。

因為線不夠了。頭發斷了。針也彎了。

我坐在地板上,捧著這件千瘡百孔的毛衣,突然大笑起來。

笑著笑著,眼淚就下來了。

原來,我修了這麽多年的籬,種了這麽多年的菊。

到頭來,才發現,我的心裏,早就爛成了一個巨大的窟窿。

那個窟窿,就叫王仁雍。

無論我用多少回憶去填,用多少歲月去縫,它永遠,都是一個漏風的、寒冷的、填不滿的窟窿。

願你們,永遠不要像我一樣。

不要在心裏,養一只蚊子。

不要去吞那顆玻璃。

更不要,試圖縫補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傷口。

因為,那不是縫花。

那是在傷口上,繡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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