軀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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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早跑得無影無蹤了。
縣衙後堂,眾人聚在一起,伍英識將一塊街市分布圖攤開在案前,指著其上一點,向應萬初解釋道:“這裏,是發現斷肢的地方,這一帶聚集著本縣大部分的肉禽攤位和商鋪,常有街貓野狗覓食。要說潮濕的河岸——”他指尖下移寸許,“這附近有個長寺湖,西城門外,還有一大片淺河荒林。”
陶融擰眉道:“那附近的野狗不少,平常雞頭碎骨、雜七雜八什麽都吃。”
說到這裏,他不禁打了個激靈,“這也太……把屍塊扔在每天一早就滿是人的地方,讓野狗啃食?”
什麽樣的深仇大恨才至於如此?
季遵道覺得此舉太過泯滅人性,便道:“也可能是我們想多了,兇手就拋屍在了荒郊野外,恰巧被狗刨了出來。”
伍英識道:“野狗刨食,一旦在一個地方找到了吃的,應該會再去。”
幾人便看向應萬初。
應萬初點了點頭,“想盡快確認死者的身份來歷、找出其餘軀體,就要找到那條狗。”
——至於如何找,伍英識想到了一個人。
城西的葉屠夫,擁有本縣最大的肉鋪,他十分全能,除了砍骨削肉的買賣,還接收獵戶們打來的千奇百怪的野味山珍、鵝毛鴨毛,且價錢厚道,童叟無欺,此外,還兼替鄉人處理老病的牛羊,準備祭祀用的三牲六畜,忙得不可開交。
這樣的人通常有幾分橫眉怒目的底氣,但葉屠夫為人木訥,一味埋頭幹活,交際之事都由他的女兒春喜負責。
“春喜養了不少病狗,巡夜差兵說那條細犬又老又瘦,說不定是她餵過的,就算不認識,她也許能告訴我們如何才能找到一條野狗。”伍英識如是說。
應萬初便同他一起去拜訪那位春喜姑娘。
春喜的狗院子在偏僻的巷子角上,院墻不高,外面又荒又臟,門前堆積如山的草料和幹柴間隙裏,她正在日頭下劈柴。
“嘭!”
一斧下去,入木三寸,再擡起一磕,碗口粗的幹柴便一分為二。
應萬初意外了一下。
他一個京中學子,所見甚少,不曾真正接觸過鄉野百姓,見春喜姑娘身穿粗服,絞著頭發,一副利落能幹、面無表情的模樣,便生出一分敬重之意。
春喜倒想不到他的心思,她有一整面的柴要劈,劈完了還要打點狗籠子裏的棉絮,幹活幹得煩躁得很,撿起那一半的柴,正要再下斧,忽然一擡眼,看見了來人。
“伍縣丞?”春喜視線上下一掃,瞇起眼睛,“你好了?”
語氣懶懶的,說不上恭敬,倒像是很熟的樣子,看來伍縣丞走到哪裏都不缺熟人。
“嗯,”伍英識點頭,“這位是應縣事。”
春喜平平看一眼應萬初,不甚情願地扔下手裏的斧子,起身見禮:“大人好。”
“春喜姑娘好,”應萬初說,“打擾了。”
“恕我不能給你們倒茶,院裏有幾條惡犬,”春喜搓了搓身上的木屑,“二位有什麽事?”
應萬初道:“我們在找一條細犬,老,瘦,四肢健全,但應該受了驚嚇。”
春喜聽說是‘四肢健全’,便說:“不是我院子裏的——你們在哪兒看見過它?”
“在前面不遠的十羊街,當時它應該在覓食。”
“他找到了吃的嗎?”
“找到了。”
“那就在那附近守著吧,它還會再去的。”
既然如此,也許夤夜待犬是一個辦法。
回到縣衙,陶融上來道:“查了近半年來的人口失蹤記錄,唯一符合的只有昨天來報官的那位老先生,他的孫子叫文甫生,十六歲,失蹤三天,文老先生那天一早發現他不在房裏,找遍了親友家中也一無所獲,才來報官,老丁已經帶人去他提過的那幾個山野地方去找了。要把老先生請來問問嗎?”
“先向他確認文甫生的左手是否有什麽標志,”應萬初謹慎道,“不要輕易提及斷肢一事。”
“是!還有,老季帶人去了城外的林子,但那有常樂縣和久安縣的河界,如果我們要擴大搜尋範圍,是不是該和久安縣知會一聲?”
應萬初點頭:“我會……”
話未說完,有差兵上前稟報:“大人,季司法回來了!”
伍英識:“怎麽快?”
“同他一起來的還有久安縣的郭縣丞。”
常樂縣和久安縣雖然在西南兩面相鄰,但關系並不緊密。
郭縣丞年輕嚴肅,朝應萬初見禮,正色道:“下官久安縣丞郭彥,奉我縣曹縣事之命前來拜會。昨日清晨,我們在本縣東郊山林的一處河岸邊發現一具殘屍,僅有軀幹部分,無頭顱,四肢僅殘留左上臂,有被野獸咬噬的痕跡。”
應萬初神色一凜,“可知男女和大致年齡?”
郭彥道:“十五至二十五之間,男。”
應萬初看向伍英識,伍英識道:“我們發現了一條屬於年輕男子的手臂,這兩份肢體可能屬於同一人。”
郭彥點頭,“今天清晨見貴縣官差在山中巡視,問後得知詳情,曹縣事也有此猜測,暫且假定兩份肢體屬於同一人,近日夜間山中風向自東向西,這份軀幹應當是從貴縣轄地經河水漂浮而來,曹縣事便派下官前來,將屍身交由貴縣,現已讓季司法保管。”
言罷,又拱手道:“當然了,應縣事查案若有需要,本縣也會鼎力相助。”
一番話滴水不漏,說完便告辭。
應萬初親自送他出去,陶融在背後悠悠說:“底氣真足,你說縣事大人想要的部下是不是就這樣的?”
“什麽啊,”伍英識掃他一眼,“快讓人去請梁先生。”
久安縣既發現屍體軀幹,自然派仵作剖驗,梁季倫甚少在他人的基礎上驗屍,多花了一些時間。
“經過脂膚和骨骼斷口的對比,可以確定兩份殘肢屬於同一人,”他指著簡單拼湊起來的肢體道,“死者身形偏瘦,肩背、腰腹處肌骨不豐,左臂纖細,他是個沒有幹過重活的年輕人,無病,外表除斷肢外,無傷,也沒有明顯胎記和其他標識。”
陶融在旁道:“文老先生說文甫生身上沒有胎記,只有左腿小腿上有一排三顆紅痣,現在,還是不能排除他是文甫生的可能。”
應萬初面朝屍身,頂住心口的沈悶重壓,問:“現在可以確定死因了嗎?”
梁季倫道:“他的胸腔肺腑、氣道喉管,有被灼燒腐蝕的痕跡,心口出血,胃部破損,腸道粘連,是明顯的中毒跡象。”
“什麽毒?”
“不能確定,但他肌膚如生,指甲沒有變黑,有可能是鉤吻中毒,也就是斷腸草。”
應萬初同伍英識對視,彼此都看見對方的凝重。
毒殺,分屍,棄屍。
種種結合在一起,無疑是一樁極惡性的兇案。
陶融說文老先生似乎預感到了什麽,一直在追問縣衙是不是有了線索,事已至此,應萬初決定和他好好談一談。
這文老先生牽掛孫兒,又焦急又疑神疑鬼,面對他和伍英識,來來回回訴說他兒子兒媳早去、獨自撫養孫兒的難處,並不斷問:“你們是不是找到他了?他出事了是不是?我拿什麽臉去見他死去的爹娘……”
伍英識只好違心安撫:“沒有證據說他出了事,我現在要你再仔細回想一下他失蹤前的事,替縣衙提供更多線索。”
“他就是想去游山玩水,”文老先生抹了一把淚,“這都幾月了,外面哪兒還有什麽山水?我不讓他去……”
“老先生,”應萬初打斷他,“他想出門游玩,是看了書是不是?書從何處來?”
“是他在書肆買的,就是城東那家‘小鮮書肆’。起先家裏也有許多雜書,是他爹留下的,他這一年看得起興,詩書都荒廢了,我氣上來,將那些志怪的、游歷的書全燒了,打了他一頓,後來,他乖了一陣,我又心裏過不去,允許他偶爾出來街上逛逛,他就自己去書肆買了幾本,誰知看完了,就鬧著要出門。”
“他有沒有志同道合的朋友?”應萬初追問。
文老先生搖頭,“一起出去游歷的朋友?沒聽他提過。”
“那仇人呢?有沒有和誰起過沖突,有矛盾?”
“那就更沒有了!”文老先生激動起來,“他是很乖的孩子呀!都怪我管得太嚴厲……唉……”
伍英識又問:“昨天你報官時,說他隨帶了錢?”
“是,他有一些零用的銀錢,應該都帶在了身上,家裏找遍了書房和寢房都沒有。”
伍英識點了點頭,和應萬初交換一個眼神,向文老先生道:“多謝,有了消息,會遣人去告知你。”
一個身帶財物、興致沖沖、一心游歷山水的青年人,在離家的當夜就遇害的可能性有多大?常樂縣雖然窮了點兒,近年還沒有過盜匪殺人的案例。
可如果不是他,就有另一位年輕人慘遭殺害——在找到其餘肢體和頭顱前,他是一個無名之人。
基於目前為止所有的證據,應萬初再次將大家聚在一起商議案情。
“毒殺,是兇手的殺人方式,如果是斷腸草中毒,被害人會非常痛苦,形如被火自內而外燒死。分屍、棄屍,是兇手處置屍體的方式,我們還不能確定有多少個棄屍地點,眼下有城西山林、十羊街這兩個可能的地方。”
陶融想來想去始終不理解,提出疑惑:“這難道不會很麻煩嗎?如果兇手有分屍的本事,根本沒必要下毒,直接用斧子就能把人砍死。下毒這種手段,通常是那些沒有別的辦法殺人的人才會用,比如婦女、老弱,在對抗力量遠勝於自己的人的時候。”
伍英識道:“但分屍又是另一回事,除了力氣,這個人還要有鐵硬殘酷的心腸,婦女老弱一般很難做到。”
應萬初思忖:“也就是說,既要有下毒殺人的理由,也要有分屍拋屍的行動力——難道,兇手不是一個人?”
陶融呆了呆,“下毒的女人,和分屍的男人?”
越想越驚悚,應萬初搖了搖頭,穩定軍心一般說:“今晚在十羊街布防,如果能抓到那只狗,也許就能找到更多殘肢和證據,這是眼下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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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衙後堂,眾人聚在一起,伍英識將一塊街市分布圖攤開在案前,指著其上一點,向應萬初解釋道:“這裏,是發現斷肢的地方,這一帶聚集著本縣大部分的肉禽攤位和商鋪,常有街貓野狗覓食。要說潮濕的河岸——”他指尖下移寸許,“這附近有個長寺湖,西城門外,還有一大片淺河荒林。”
陶融擰眉道:“那附近的野狗不少,平常雞頭碎骨、雜七雜八什麽都吃。”
說到這裏,他不禁打了個激靈,“這也太……把屍塊扔在每天一早就滿是人的地方,讓野狗啃食?”
什麽樣的深仇大恨才至於如此?
季遵道覺得此舉太過泯滅人性,便道:“也可能是我們想多了,兇手就拋屍在了荒郊野外,恰巧被狗刨了出來。”
伍英識道:“野狗刨食,一旦在一個地方找到了吃的,應該會再去。”
幾人便看向應萬初。
應萬初點了點頭,“想盡快確認死者的身份來歷、找出其餘軀體,就要找到那條狗。”
——至於如何找,伍英識想到了一個人。
城西的葉屠夫,擁有本縣最大的肉鋪,他十分全能,除了砍骨削肉的買賣,還接收獵戶們打來的千奇百怪的野味山珍、鵝毛鴨毛,且價錢厚道,童叟無欺,此外,還兼替鄉人處理老病的牛羊,準備祭祀用的三牲六畜,忙得不可開交。
這樣的人通常有幾分橫眉怒目的底氣,但葉屠夫為人木訥,一味埋頭幹活,交際之事都由他的女兒春喜負責。
“春喜養了不少病狗,巡夜差兵說那條細犬又老又瘦,說不定是她餵過的,就算不認識,她也許能告訴我們如何才能找到一條野狗。”伍英識如是說。
應萬初便同他一起去拜訪那位春喜姑娘。
春喜的狗院子在偏僻的巷子角上,院墻不高,外面又荒又臟,門前堆積如山的草料和幹柴間隙裏,她正在日頭下劈柴。
“嘭!”
一斧下去,入木三寸,再擡起一磕,碗口粗的幹柴便一分為二。
應萬初意外了一下。
他一個京中學子,所見甚少,不曾真正接觸過鄉野百姓,見春喜姑娘身穿粗服,絞著頭發,一副利落能幹、面無表情的模樣,便生出一分敬重之意。
春喜倒想不到他的心思,她有一整面的柴要劈,劈完了還要打點狗籠子裏的棉絮,幹活幹得煩躁得很,撿起那一半的柴,正要再下斧,忽然一擡眼,看見了來人。
“伍縣丞?”春喜視線上下一掃,瞇起眼睛,“你好了?”
語氣懶懶的,說不上恭敬,倒像是很熟的樣子,看來伍縣丞走到哪裏都不缺熟人。
“嗯,”伍英識點頭,“這位是應縣事。”
春喜平平看一眼應萬初,不甚情願地扔下手裏的斧子,起身見禮:“大人好。”
“春喜姑娘好,”應萬初說,“打擾了。”
“恕我不能給你們倒茶,院裏有幾條惡犬,”春喜搓了搓身上的木屑,“二位有什麽事?”
應萬初道:“我們在找一條細犬,老,瘦,四肢健全,但應該受了驚嚇。”
春喜聽說是‘四肢健全’,便說:“不是我院子裏的——你們在哪兒看見過它?”
“在前面不遠的十羊街,當時它應該在覓食。”
“他找到了吃的嗎?”
“找到了。”
“那就在那附近守著吧,它還會再去的。”
既然如此,也許夤夜待犬是一個辦法。
回到縣衙,陶融上來道:“查了近半年來的人口失蹤記錄,唯一符合的只有昨天來報官的那位老先生,他的孫子叫文甫生,十六歲,失蹤三天,文老先生那天一早發現他不在房裏,找遍了親友家中也一無所獲,才來報官,老丁已經帶人去他提過的那幾個山野地方去找了。要把老先生請來問問嗎?”
“先向他確認文甫生的左手是否有什麽標志,”應萬初謹慎道,“不要輕易提及斷肢一事。”
“是!還有,老季帶人去了城外的林子,但那有常樂縣和久安縣的河界,如果我們要擴大搜尋範圍,是不是該和久安縣知會一聲?”
應萬初點頭:“我會……”
話未說完,有差兵上前稟報:“大人,季司法回來了!”
伍英識:“怎麽快?”
“同他一起來的還有久安縣的郭縣丞。”
常樂縣和久安縣雖然在西南兩面相鄰,但關系並不緊密。
郭縣丞年輕嚴肅,朝應萬初見禮,正色道:“下官久安縣丞郭彥,奉我縣曹縣事之命前來拜會。昨日清晨,我們在本縣東郊山林的一處河岸邊發現一具殘屍,僅有軀幹部分,無頭顱,四肢僅殘留左上臂,有被野獸咬噬的痕跡。”
應萬初神色一凜,“可知男女和大致年齡?”
郭彥道:“十五至二十五之間,男。”
應萬初看向伍英識,伍英識道:“我們發現了一條屬於年輕男子的手臂,這兩份肢體可能屬於同一人。”
郭彥點頭,“今天清晨見貴縣官差在山中巡視,問後得知詳情,曹縣事也有此猜測,暫且假定兩份肢體屬於同一人,近日夜間山中風向自東向西,這份軀幹應當是從貴縣轄地經河水漂浮而來,曹縣事便派下官前來,將屍身交由貴縣,現已讓季司法保管。”
言罷,又拱手道:“當然了,應縣事查案若有需要,本縣也會鼎力相助。”
一番話滴水不漏,說完便告辭。
應萬初親自送他出去,陶融在背後悠悠說:“底氣真足,你說縣事大人想要的部下是不是就這樣的?”
“什麽啊,”伍英識掃他一眼,“快讓人去請梁先生。”
久安縣既發現屍體軀幹,自然派仵作剖驗,梁季倫甚少在他人的基礎上驗屍,多花了一些時間。
“經過脂膚和骨骼斷口的對比,可以確定兩份殘肢屬於同一人,”他指著簡單拼湊起來的肢體道,“死者身形偏瘦,肩背、腰腹處肌骨不豐,左臂纖細,他是個沒有幹過重活的年輕人,無病,外表除斷肢外,無傷,也沒有明顯胎記和其他標識。”
陶融在旁道:“文老先生說文甫生身上沒有胎記,只有左腿小腿上有一排三顆紅痣,現在,還是不能排除他是文甫生的可能。”
應萬初面朝屍身,頂住心口的沈悶重壓,問:“現在可以確定死因了嗎?”
梁季倫道:“他的胸腔肺腑、氣道喉管,有被灼燒腐蝕的痕跡,心口出血,胃部破損,腸道粘連,是明顯的中毒跡象。”
“什麽毒?”
“不能確定,但他肌膚如生,指甲沒有變黑,有可能是鉤吻中毒,也就是斷腸草。”
應萬初同伍英識對視,彼此都看見對方的凝重。
毒殺,分屍,棄屍。
種種結合在一起,無疑是一樁極惡性的兇案。
陶融說文老先生似乎預感到了什麽,一直在追問縣衙是不是有了線索,事已至此,應萬初決定和他好好談一談。
這文老先生牽掛孫兒,又焦急又疑神疑鬼,面對他和伍英識,來來回回訴說他兒子兒媳早去、獨自撫養孫兒的難處,並不斷問:“你們是不是找到他了?他出事了是不是?我拿什麽臉去見他死去的爹娘……”
伍英識只好違心安撫:“沒有證據說他出了事,我現在要你再仔細回想一下他失蹤前的事,替縣衙提供更多線索。”
“他就是想去游山玩水,”文老先生抹了一把淚,“這都幾月了,外面哪兒還有什麽山水?我不讓他去……”
“老先生,”應萬初打斷他,“他想出門游玩,是看了書是不是?書從何處來?”
“是他在書肆買的,就是城東那家‘小鮮書肆’。起先家裏也有許多雜書,是他爹留下的,他這一年看得起興,詩書都荒廢了,我氣上來,將那些志怪的、游歷的書全燒了,打了他一頓,後來,他乖了一陣,我又心裏過不去,允許他偶爾出來街上逛逛,他就自己去書肆買了幾本,誰知看完了,就鬧著要出門。”
“他有沒有志同道合的朋友?”應萬初追問。
文老先生搖頭,“一起出去游歷的朋友?沒聽他提過。”
“那仇人呢?有沒有和誰起過沖突,有矛盾?”
“那就更沒有了!”文老先生激動起來,“他是很乖的孩子呀!都怪我管得太嚴厲……唉……”
伍英識又問:“昨天你報官時,說他隨帶了錢?”
“是,他有一些零用的銀錢,應該都帶在了身上,家裏找遍了書房和寢房都沒有。”
伍英識點了點頭,和應萬初交換一個眼神,向文老先生道:“多謝,有了消息,會遣人去告知你。”
一個身帶財物、興致沖沖、一心游歷山水的青年人,在離家的當夜就遇害的可能性有多大?常樂縣雖然窮了點兒,近年還沒有過盜匪殺人的案例。
可如果不是他,就有另一位年輕人慘遭殺害——在找到其餘肢體和頭顱前,他是一個無名之人。
基於目前為止所有的證據,應萬初再次將大家聚在一起商議案情。
“毒殺,是兇手的殺人方式,如果是斷腸草中毒,被害人會非常痛苦,形如被火自內而外燒死。分屍、棄屍,是兇手處置屍體的方式,我們還不能確定有多少個棄屍地點,眼下有城西山林、十羊街這兩個可能的地方。”
陶融想來想去始終不理解,提出疑惑:“這難道不會很麻煩嗎?如果兇手有分屍的本事,根本沒必要下毒,直接用斧子就能把人砍死。下毒這種手段,通常是那些沒有別的辦法殺人的人才會用,比如婦女、老弱,在對抗力量遠勝於自己的人的時候。”
伍英識道:“但分屍又是另一回事,除了力氣,這個人還要有鐵硬殘酷的心腸,婦女老弱一般很難做到。”
應萬初思忖:“也就是說,既要有下毒殺人的理由,也要有分屍拋屍的行動力——難道,兇手不是一個人?”
陶融呆了呆,“下毒的女人,和分屍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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