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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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章
我叫裴之珩,之乎者也的之,珩佩丁丁的珩。
這個名字,是我祖父取的。
他說,“之”是虛詞,看似無用,實則貫通全句;“珩”是玉佩最上端的那一塊,沒了它,整串玉佩就散了。
他說,你這個人,以後要做那貫通和統領的人,看似虛,實則實。
祖父說對了一半。
我確實做了那樣的一個人,當朝內閣首輔的弟弟,裴家的二公子,朝堂上人人忌憚的裴三爺。
我站在權力的正中央,手裏攥著無數人的命脈,一句話能夠讓一個家族飛黃騰達,也能夠讓一個家族萬劫不覆。
可祖父沒說對另一半。
他說我會是貫通的人,可我這輩子,從來沒有貫通任何東西。
我貫通不了別人的心,也貫通不了自己的心,我站在最高處,可我的身邊,一個人都沒有。
有時候我想,我大概是一塊沒有穿孔的玉吧。
看起來光華燦爛,可實際上繩子穿不過去,掛不到任何人的身上,只能孤零零地躺在那小小的錦盒裏,被所有人仰望,被所有人覬覦,被所有人忌憚。
當然,也沒有人願意給我穿孔,將我戴在身上。
我叫裴之珩,京城裴家的二公子,內閣首輔裴之瑾的親弟弟,皇帝面前的紅人,我今年三十二歲,權勢滔天,富可敵國,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這輩子,我只愛過一個人。
我在揚州的花榜上,花了兩千兩銀子買下了一個第一次登臺的清倌人,不是因為我有多喜歡她,而是因為她唱戲的樣子像極了一個人。
我的妹妹,裴之瑤。
之瑤是我這輩子最疼愛的人,她比我小十二歲,生得粉雕玉琢的,她小時候最喜歡做的事,就是坐在我的腿上,聽我給她念《楚辭》。
她會歪著個腦袋問我,“哥哥,什麽叫路漫漫其修遠兮 ?”
“就是路很長,很長。”
“那我們會不會迷路?”
“不會。”我摸了摸她的頭,“哥哥牽著你的手,不會迷路的。”
她說好,然後靠在我的懷裏,睡著了。
那時候我真的以為,我會一輩子牽著她的手,護著她,看著她長大,再看著她家人,看著她生兒育女,看著她幸福地過完這一生。
可我沒有做到。
十五歲那年,一個書生奪走了她的一切。
書生名叫沈懷瑾,你看這名字,懷瑾握瑜,多好聽的名字,可名字好聽有什麽用?
他拿著之瑤的首飾和銀子,跑得不見蹤影,之瑤一個人流落在外,不知道都經歷了什麽,等我們找到她的時候,她已經瘋了。
她不認識我了。
她只是坐在院子裏,對著天空哼歌,哼的都是一些我聽不懂的曲子,我問過大夫,她的身體狀況,她還能不能痊愈。
大夫只是搖搖頭,告訴我她的心病太重了......
他沒有繼續說,我也沒有繼續問,也罷,就這樣吧,至少她回到我身邊了,至少她能安然長大,甚至是安然老去了。
可她,永遠都停留在十五歲了。
她不會再叫哥哥了,不會再對著我笑了,不會再和我嬉笑打鬧了,她只會坐在那裏,對著天空,哼著我聽不懂的曲。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坐在書房裏,喝了整整一壺酒。
酒是紹興的女兒紅,是之瑤出生那年我讓人埋下的,本想著待她出嫁時挖出來喝。
本想著......
那夜,我沒有哭,我只是坐在那裏,對著窗外的夜空,一杯一杯地喝,喝到了天亮,喝到胃裏像火燒一樣疼。
疼就對了。
我說,我活該。
從那以後,溫潤的裴家二公子沒有了,我開始變得冷漠,變得讓所有人畏懼我,族中長老認為我後生可畏,終於不再像以前那樣軟弱的性子了。
我在朝堂上翻雲覆雨,在權力的游戲裏游刃有餘,我是我哥哥最鋒利的刀刃,自此,我們兄弟聯手,將裴家推到了權力的頂峰。
可頂峰上,只有風。
我在揚州遇見楚辭的時候,她正在臺上唱《游園驚夢》。
她穿著一件月白色的衫子,水袖翻飛,眼波流轉,唱到“原來姹紫嫣紅開遍”的時候,微微側了側頭,露出了一個淺淺的笑。
那一瞬間,我以為自己看見了之瑤。
之瑤唱歌的時候也這樣,眼睛亮亮的,嘴角翹著,像是全世界的煩惱都和她沒有半分幹系,她的神情幹凈,幹凈得不染一絲塵埃。
我坐在臺下,手裏的茶杯涼了,我沒有喝,我就那麽看著她,看了整整一出戲,曲終人散,她已經退了場,我坐在那裏,半晌都沒回過神來。
旁邊的趙公子湊過來,笑嘻嘻地說:“裴三爺,這丫頭不錯吧?揚州城裏頭一號的清倌人,剛及笄,還沒開臉呢,您要是喜歡的話,花榜上出個價,她就是您的了。”
我沒有立刻回答,只是在想,之瑤如果好好的,大概也是這般吧,二十一歲,該嫁人了,會穿著大紅色的嫁衣,鳳冠霞帔,會笑著叫我哥哥,或許還會在成親那天哭鼻子。
可她再也不會有那一天了。
於是我問道:“花榜什麽時候?”
“下月初八。”
“嗯。”
我在花榜上出了兩千兩銀子,買下了楚辭,不只是買她那一夜,還是將她的身契一起買斷。
我想,我可以保護她。
或許是因為自私吧,我竟然想把對之瑤的虧欠,都彌補在一個相似的女孩身上,我也知道這不公平,可我沒有別的辦法,我總覺得,我應該做點什麽。
我救不了之瑤,我只是想著,我是不是能救楚辭。
可她不領情。
她拒絕了我,選擇了那個一無是處的窮書生,和之瑤當年一樣,義無反顧。
可那書生明明什麽都沒有,沒有銀子,如何養得起她,沒有權勢,又如何能護得住她,他有的不過是那所謂的一腔熱血和真心。
熱血,真心,能值幾個錢?
偏偏楚辭還是選擇了他。
我透過她的眼睛,就像是看到了之瑤當初為了那個書生可以不顧一切飛蛾撲火的光,那樣的明亮。
所以,我終究是沒有攔她。
我知道,我攔不住的。
賣身契我也還給了她,我私底下查過裴宴之,他還算得上是一個比較好的男人,至少所有和他接觸的過的人都覺得他這個人好,可我總覺得知人知面不知心。
但楚辭她想試試,所以我放她走了。
後來,她真的比在倚翠樓要幸福,過著粗茶淡飯,細數著柴米油鹽的生活。
我想,如果當年之瑤遇到的不是沈懷瑾那樣的人,而是裴宴之這樣的人,她應該不會被騙吧,她或許會過得很幸福,會穿著我親手給她置辦的喜服出嫁,笑著叫哥哥,然後被那個愛她護她的男人牽走。
可她沒能遇到。
或許是福薄,命裏終有那麽一劫。
楚辭遇到了這樣的男人,我不想毀了這份運氣,若是有朝一日她被辜負,我自會將她接回來,自然也會給她一個名分,給她一個世外桃源。
但我希望,永遠也不會有那麽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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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裴之珩,之乎者也的之,珩佩丁丁的珩。
這個名字,是我祖父取的。
他說,“之”是虛詞,看似無用,實則貫通全句;“珩”是玉佩最上端的那一塊,沒了它,整串玉佩就散了。
他說,你這個人,以後要做那貫通和統領的人,看似虛,實則實。
祖父說對了一半。
我確實做了那樣的一個人,當朝內閣首輔的弟弟,裴家的二公子,朝堂上人人忌憚的裴三爺。
我站在權力的正中央,手裏攥著無數人的命脈,一句話能夠讓一個家族飛黃騰達,也能夠讓一個家族萬劫不覆。
可祖父沒說對另一半。
他說我會是貫通的人,可我這輩子,從來沒有貫通任何東西。
我貫通不了別人的心,也貫通不了自己的心,我站在最高處,可我的身邊,一個人都沒有。
有時候我想,我大概是一塊沒有穿孔的玉吧。
看起來光華燦爛,可實際上繩子穿不過去,掛不到任何人的身上,只能孤零零地躺在那小小的錦盒裏,被所有人仰望,被所有人覬覦,被所有人忌憚。
當然,也沒有人願意給我穿孔,將我戴在身上。
我叫裴之珩,京城裴家的二公子,內閣首輔裴之瑾的親弟弟,皇帝面前的紅人,我今年三十二歲,權勢滔天,富可敵國,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這輩子,我只愛過一個人。
我在揚州的花榜上,花了兩千兩銀子買下了一個第一次登臺的清倌人,不是因為我有多喜歡她,而是因為她唱戲的樣子像極了一個人。
我的妹妹,裴之瑤。
之瑤是我這輩子最疼愛的人,她比我小十二歲,生得粉雕玉琢的,她小時候最喜歡做的事,就是坐在我的腿上,聽我給她念《楚辭》。
她會歪著個腦袋問我,“哥哥,什麽叫路漫漫其修遠兮 ?”
“就是路很長,很長。”
“那我們會不會迷路?”
“不會。”我摸了摸她的頭,“哥哥牽著你的手,不會迷路的。”
她說好,然後靠在我的懷裏,睡著了。
那時候我真的以為,我會一輩子牽著她的手,護著她,看著她長大,再看著她家人,看著她生兒育女,看著她幸福地過完這一生。
可我沒有做到。
十五歲那年,一個書生奪走了她的一切。
書生名叫沈懷瑾,你看這名字,懷瑾握瑜,多好聽的名字,可名字好聽有什麽用?
他拿著之瑤的首飾和銀子,跑得不見蹤影,之瑤一個人流落在外,不知道都經歷了什麽,等我們找到她的時候,她已經瘋了。
她不認識我了。
她只是坐在院子裏,對著天空哼歌,哼的都是一些我聽不懂的曲子,我問過大夫,她的身體狀況,她還能不能痊愈。
大夫只是搖搖頭,告訴我她的心病太重了......
他沒有繼續說,我也沒有繼續問,也罷,就這樣吧,至少她回到我身邊了,至少她能安然長大,甚至是安然老去了。
可她,永遠都停留在十五歲了。
她不會再叫哥哥了,不會再對著我笑了,不會再和我嬉笑打鬧了,她只會坐在那裏,對著天空,哼著我聽不懂的曲。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坐在書房裏,喝了整整一壺酒。
酒是紹興的女兒紅,是之瑤出生那年我讓人埋下的,本想著待她出嫁時挖出來喝。
本想著......
那夜,我沒有哭,我只是坐在那裏,對著窗外的夜空,一杯一杯地喝,喝到了天亮,喝到胃裏像火燒一樣疼。
疼就對了。
我說,我活該。
從那以後,溫潤的裴家二公子沒有了,我開始變得冷漠,變得讓所有人畏懼我,族中長老認為我後生可畏,終於不再像以前那樣軟弱的性子了。
我在朝堂上翻雲覆雨,在權力的游戲裏游刃有餘,我是我哥哥最鋒利的刀刃,自此,我們兄弟聯手,將裴家推到了權力的頂峰。
可頂峰上,只有風。
我在揚州遇見楚辭的時候,她正在臺上唱《游園驚夢》。
她穿著一件月白色的衫子,水袖翻飛,眼波流轉,唱到“原來姹紫嫣紅開遍”的時候,微微側了側頭,露出了一個淺淺的笑。
那一瞬間,我以為自己看見了之瑤。
之瑤唱歌的時候也這樣,眼睛亮亮的,嘴角翹著,像是全世界的煩惱都和她沒有半分幹系,她的神情幹凈,幹凈得不染一絲塵埃。
我坐在臺下,手裏的茶杯涼了,我沒有喝,我就那麽看著她,看了整整一出戲,曲終人散,她已經退了場,我坐在那裏,半晌都沒回過神來。
旁邊的趙公子湊過來,笑嘻嘻地說:“裴三爺,這丫頭不錯吧?揚州城裏頭一號的清倌人,剛及笄,還沒開臉呢,您要是喜歡的話,花榜上出個價,她就是您的了。”
我沒有立刻回答,只是在想,之瑤如果好好的,大概也是這般吧,二十一歲,該嫁人了,會穿著大紅色的嫁衣,鳳冠霞帔,會笑著叫我哥哥,或許還會在成親那天哭鼻子。
可她再也不會有那一天了。
於是我問道:“花榜什麽時候?”
“下月初八。”
“嗯。”
我在花榜上出了兩千兩銀子,買下了楚辭,不只是買她那一夜,還是將她的身契一起買斷。
我想,我可以保護她。
或許是因為自私吧,我竟然想把對之瑤的虧欠,都彌補在一個相似的女孩身上,我也知道這不公平,可我沒有別的辦法,我總覺得,我應該做點什麽。
我救不了之瑤,我只是想著,我是不是能救楚辭。
可她不領情。
她拒絕了我,選擇了那個一無是處的窮書生,和之瑤當年一樣,義無反顧。
可那書生明明什麽都沒有,沒有銀子,如何養得起她,沒有權勢,又如何能護得住她,他有的不過是那所謂的一腔熱血和真心。
熱血,真心,能值幾個錢?
偏偏楚辭還是選擇了他。
我透過她的眼睛,就像是看到了之瑤當初為了那個書生可以不顧一切飛蛾撲火的光,那樣的明亮。
所以,我終究是沒有攔她。
我知道,我攔不住的。
賣身契我也還給了她,我私底下查過裴宴之,他還算得上是一個比較好的男人,至少所有和他接觸的過的人都覺得他這個人好,可我總覺得知人知面不知心。
但楚辭她想試試,所以我放她走了。
後來,她真的比在倚翠樓要幸福,過著粗茶淡飯,細數著柴米油鹽的生活。
我想,如果當年之瑤遇到的不是沈懷瑾那樣的人,而是裴宴之這樣的人,她應該不會被騙吧,她或許會過得很幸福,會穿著我親手給她置辦的喜服出嫁,笑著叫哥哥,然後被那個愛她護她的男人牽走。
可她沒能遇到。
或許是福薄,命裏終有那麽一劫。
楚辭遇到了這樣的男人,我不想毀了這份運氣,若是有朝一日她被辜負,我自會將她接回來,自然也會給她一個名分,給她一個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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