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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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

達裏爾第一次去找她,是在她離開後的第五天。

不是因為他不想早點去。是因為他不知道該說什麽。

他站在農場的門口,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公路的盡頭,手攥成了拳頭。

他沒有追上去。不是不想,是不會。他不知道追上去之後要說什麽。“別走”?他憑什麽。“我跟你走”?她不會同意。“我會等你”?他說了。他說了,她沒回答。她只是轉身走了,背包在肩上晃蕩,像一片被風吹走的葉子。

第五天的時候,他忍不住了。他跟瑞克說出去巡邏,騎著摩托車上了公路。他不知道她在哪,但他知道方向。她往北走了,沿著公路一直走。他騎了很遠,在一棵大樹下面發現了她的腳印。

腳印很小,比別人的小。他蹲下來,用手指量了一下,然後站起來,順著腳印往前走。

走了大約半個小時,看到了一間廢棄的房子。房子不大,門關著,窗戶半開,裏面有燈光。

他站在樹林邊上,看著那間房子,沒有走過去。他不知道自己在怕什麽。也許是怕她不想見他。也許是怕自己不知道該說什麽。也許是怕看到她的臉的時候,心跳會出賣他。

他把空藥瓶放在大樹下面。那是她給他的第一瓶藥酒,他喝完了,瓶子一直沒扔。

瓶子裏塞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藥酒喝完了。”字寫得歪歪扭扭的,他的手在抖。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寫字條。明明可以直接走進去,明明可以直接跟她說話。但他沒有。他選擇了寫紙條,放瓶子,然後走人。

像個傻子。

他回到農場的時候,天已經黑了。瑞克問他找到什麽了,他說“沒東西”。他沒說謊。他確實沒找到東西。他找到了她,但他沒說。那是他的事,不是團隊的事。

第七天的時候,他又去了。

這一次他沒有遠遠地站著。他走到房子門口,蹲下來,把新的藥酒放在臺階上。藥酒是他自己配的。他找到了當歸和紅棗,按照她之前做的方法泡的。他不知道配方對不對,但他嘗過了,不難喝。

他站起來,想敲門,手舉起來又放下了。門裏面沒有聲音。她可能出去了,可能在睡覺,可能不想見任何人。他把紙條塞在藥瓶下面,轉身走了。紙條上寫著:“新的配方。試試。”字還是醜,但比上次好了一點。他練過了。

回到農場的時候,卡蘿爾在院子裏等他。

“你找到她了嗎?”卡蘿爾問。

達裏爾看著她。卡蘿爾的眼睛紅腫,手裏攥著索菲亞的布娃娃——不,她已經把布娃娃和索菲亞一起下葬了,她手裏攥著的是自己的衣角。

“沒有。”他說。

“你騙人。”

達裏爾沒有說話。

卡蘿爾看著他,沈默了幾秒。“你每次去找她,回來的時候眼睛都不一樣。”

“哪不一樣?”

“沒那麽空。”

達裏爾不知道該說什麽。他走進房子,關上門。

第十天的時候,他又去了。

這一次他帶了幹蘑菇。他在樹林裏找到的,曬幹了,放在袋子裏。他把袋子放在臺階上,把空瓶子拿走。瓶子裏塞著新的紙條,上面寫著:“藥酒喝完了。”

他蹲在門口,盯著那扇門看了一會兒。她還是沒出來。他不知道她是在裏面,還是出去了。但他不想敲門。他怕敲門的時候,她不在。更怕她在,但不想開門。

他站起來,走了。走了幾步,又停下來。他轉過身,走到窗戶旁邊。窗戶半開著,窗簾拉了一半。他從縫隙裏看進去,看到她在床上睡覺。睡袋裹得嚴嚴實實,只露出一個頭頂。頭發散在枕頭上,呼吸很輕,睡得很熟。他站在窗戶外面看了幾秒,然後轉身走了。

她一個人住得挺好的。不需要他。

這個念頭讓他不舒服。

不是那種“我不重要”的不舒服,是那種“她不需要我,但我還是想來找她”的不舒服。他不知道這叫什麽。以前沒有過這種感受。以前他做什麽都是因為需要做。打獵是因為需要食物。巡邏是因為需要安全。殺人是因為需要活命。從來不是因為“想做”。

但現在,他想來找她。不是因為她需要他,是因為他想看到她。看到她的頭發散在枕頭上,呼吸很輕,睡得很熟。看到她還活著。

他回到農場,把自己關在房間裏。他坐在床邊,手裏拿著那個空藥瓶,盯著瓶底的藥渣看了很久。然後他打開背包,從裏面拿出她寫的紙條。一張一張地攤開在床上。

“那麽苦的藥酒就喝完了?給你那新口味的半瓶希望能撐久一點。”

“泡好了。需要再等至少十天才能喝。”

“這次加了你送的蜂蜜。希望不會把你甜死。”

他看著那些字,每一筆每一劃都認得。她寫“☆”的時候,星星的角會往右偏。她寫“Stella”的時候,“S”的尾巴會翹起來。她的字讓人看起來就覺得很可愛。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記住這些。以前他不需要記住任何人的字跡。他只需要記住獵物的腳印、喪屍的聲音、敵人的眼神。但他記住了她的字跡。每一個細節都記住了。他閉上眼睛,把紙條疊好,放回背包裏。

第十五天的時候,他這次是在河邊找到了她。

她沒有回頭。她說“你怎麽不進來”,好像知道是他。好像一直在等他。他的心跳快了一拍,但臉上什麽都沒露出來。

“怕你不想見我。”他說。

“那你怎麽又來了?”

“藥酒喝完了。”

她笑了。她笑起來的時候,眼睛會彎成兩道月牙,嘴角往右歪一點。他以前沒註意過。他以前只註意她有沒有受傷,有沒有吃飽,有沒有被人欺負。但現在他註意到了。他註意到她笑的時候嘴角往右歪,生氣的時候會先低頭再看人,說“我不知道”的時候手會攥緊。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註意這些。以前他不需要註意這些。他只需要註意誰有威脅,誰沒有威脅。但她在他的註意範圍裏,不在“威脅”那一欄,在另一欄。他不知道那一欄叫什麽。

“你一個人住得怎麽樣?”他問。

“很好。”

“不無聊?”

“不無聊。每天都有事做。”

她說了曬太陽、寫日記、洗衣服、做飯。她說這些的時候,語氣很輕松,像是真的覺得很好。她不需要他。她一個人也能活得很好。這個念頭又冒出來了。他應該高興。她活得好,他應該高興。

但他高興不起來。

他不知道為什麽高興不起來。

那天晚上,他睡在她的地板上。

她把床讓給他,自己睡地板。他不同意,但她已經鋪好睡袋了,說“反正我睡哪都一樣”。他躺在她的床上,床板很硬,枕頭很薄,但她睡過的。被子上有她的味道,不是香水,不是洗衣液,是她自己的味道。淡淡的,像青草和陽光混在一起。

他睡不著。

“Stella。”他說。

“嗯。”

“你一個人在這裏,真的不害怕嗎?”

“不怕。”

“為什麽?”

“因為我知道自己死不了。我運氣好。”

他知道這是真話。他有點郁悶。怎麽有人的運氣會真的這麽好。

“運氣好不是理由。”他說。

“那就是沒什麽好怕的。你也不用怕。”

他沈默了。她不怕,所以他不用擔心。她在照顧他的感受。她在照顧他。沒有人照顧過他。莫爾不照顧他,瑞克不照顧他,團隊裏沒有人照顧他。只有她。她幫他調藥酒,幫他塗碘伏,把自己的床讓給他,讓自己不用怕。

“你為什麽要來找我?”她問。

他想說“因為我想見你”。但他說不出口。他從來沒說過這種話。不是不想說,是不會說。他不知道怎麽把心裏的感受變成語言。那些感受在他的胸口擠來擠去,找不到出口。

“不知道。”他說。

“不知道?”

“就是……想來看看。”

“你來看了好幾次了。”

“嗯。”

“每次都‘想來看看’?”

“嗯。”

她說“你在乎我”。她說他是第一個信她的人。她說他是她的偶像。她說“我在乎你”。他不知道為什麽他會是她的“偶像”,她和他以前並不認識,他也不是什麽有名氣的人,反而正好相反。大多數人見到他,都以為他是個混混,做過牢的那種。但他在她的話裏聽懂了“在乎”。她在乎他。不是因為他能幫她做什麽,不是因為他有用,是因為他是他。沒有人因為“他是他”而在乎過他。莫爾在乎他是因為他是弟弟。瑞克在乎他是因為他是好人。團隊在乎他是因為他能找到食物。只有她。她在乎他,因為他信了她。因為他是第一個信她的人。

他不知道自己對她是什麽感覺。不是朋友,不是戰友,不是家人。是別的。是那種看到她的頭發散在枕頭上、呼吸很輕、睡得很熟的時候,會松一口氣的安心。是那種看到她笑的時候,嘴角會忍不住跟著彎的沖動。是那種聽到她說“一個人挺好的”的時候,胸口會悶悶地疼的難受。他以前沒有過這種感受。他不知道這叫不叫喜歡。但他知道,他不想讓她一個人。

“我找不到你的時候,會擔心。”他說。

他說出來了。不是“我想你”,不是“我在乎你”,是“會擔心”。這是他目前能說出口的極限。

“擔心什麽?”她問。

“擔心你受傷。擔心你出事。擔心你一個人在外面。”

“你不是說我一個人過得很好嗎?”

“那是看到了才知道。沒看到的時候,不知道。”

他不知道她聽懂了沒有。他說的不是“擔心”,是“我在乎你”。他說的不是“想來看看”,是“我想見你”。他說的不是“藥酒喝完了”,是“我想你了”。但他不會說那些話。他只會說“擔心”,只會說“想來看看”,只會說“藥酒喝完了”。他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才能學會說那些話。也許永遠學不會。也許她等不到那一天。

他回到農場的時候,卡蘿爾在院子裏等他。

“你找到她了嗎?”卡蘿爾問。

“找到了。”

“她還好嗎?”

“很好。一個人過得很好。”

卡蘿爾看著他,沈默了幾秒。“那你為什麽還不高興?”

達裏爾看著她,沒有說話。

“因為她說她一個人過得很好?”卡蘿爾問。

達裏爾沒有說話。

卡蘿爾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她不回來,不是因為她不想回來。是因為她不知道你需要她。”

達裏爾楞了一下。“我不需要她。”

“你需要。”卡蘿爾擡起頭,看著他,“你每次去找她,回來的時候眼睛都不一樣。那不是去找人的眼睛。那是去找答案的眼睛。你在找‘她需不需要我’的答案。她不需要你,所以你難過。但你需要她。所以你會一直去。”

卡蘿爾走了。達裏爾站在院子裏,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門後。他低下頭,從口袋裏掏出那個空藥瓶。瓶子裏沒有紙條,沒有藥酒,什麽都沒有。但他沒有扔掉。他不想扔。他不知道為什麽不想扔,但他知道,他不會扔。

他走進房間,把藥瓶放在床頭櫃上,旁邊放著她寫的那疊紙條。他盯著那些紙條看了一會兒,然後躺下來,閉上眼睛。

他想起她說的話。“你是第一個信我的人。”

她是第一個在乎他的人。不是因為他是達裏爾·迪克森,莫爾的弟弟,瑞克的戰友,團隊的獵手。是因為他是他。是因為他信了她。

他不知道自己對她是什麽感覺。但他知道,他想去找她。不是明天,不是後天,是每天。每天都想。這算什麽?這算喜歡嗎?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他不會停下來。

他閉上眼睛,聞著枕頭上殘留的她的味道。淡淡的,像青草和陽光混在一起。他的心跳很慢,很穩,像是找到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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