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孟行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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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孟行之 2
孟思清一歲,孟行之十七歲。
他們去了南方一個在冬天十分溫暖的城市,車票錢是孟行之偷的,趁便利店老板不註意,他拿了一百。
八十塊錢用來買車票,二十塊錢買了個保溫瓶,在車站接了免費的熱水,奶粉泡熱了,小孩才肯喝下一些。
兩人冬天的衣服不夠溫暖,小孩冷得一直抖,孟行之也冷,二十多個小時的硬座他沒能闔眼,只是緊緊抱住孟思清,一邊哼著輕輕的調子哄著。他旁邊坐了個打鼾的大漢,一上車就雙腳一岔,擠得孟行之不得不貼在冰冷的邊緣上。
夜深了,孟行之視線輕飄飄落到那張因為趴在桌上五官被擠壓得變形的臉上,那麽一瞬,他希望自己手裏有把刀,刀鋒對著這張礙眼的臉,刺下去。
孟思清就在這時候踢了一下他。
孟行之楞了楞,小心翼翼看向懷裏的小東西。孟思清睡的很熟,可因為吃不飽穿不暖的,眉頭一直是皺著的。
“孟思清……”孟行之很小聲地念著他的名字,“孟思清。”
孟思清,我是哥哥。
他們抵達的小城氣候溫暖了許多。孟行之沒成年,外地人,又帶著個一歲的孩子,跑遍了地方都沒找到活,還是個飯店老板娘可憐他,想請他吃頓飯。
孟行之說自己不餓,指著孩子,問有沒有熱水。
老板娘嘆氣,說自家孩子小時候的奶瓶還留著,可以給他。
接過奶瓶的時候,孟行之道謝都來不及,把在保溫瓶裏裝了一路的奶水倒進奶瓶,看到小孩拼命吮吸的模樣,他久久沒移開眼。
十七歲之前的孟行之,不知天高地厚,不在乎人情冷暖,覺得人這一輩子全憑自己想要什麽,就能成就什麽。
可十七歲的孟行之,人生第一次後悔,是在後悔自己不該跑那麽急。
害得孟思清一無所有。
那之後的孟行之去了工地,他把一件舊衣服剪成了布條,把孟思清綁在背上就幫人搬磚、攪水泥,小孩的冷被風吹得通紅,可好歹在這個地方不用冷得哆嗦。
就這樣勉強幹了半個月,孟行之認識了一個工地上的男人,看他每天帶著孩子就睡在工地上唏噓不已,給他介紹一個地方勉強能安身,租金也不高,孟行之能住得起。
只是孟行之租到房子的第一天就在偏僻的路上碰上了人販子,對方顯然有備而來,幾個壯漢,把路堵得死死的,應當是在附近盯了他很久。
他們不僅要小孩,也要孟行之身上齊全的器官。
只是這幾個人販子大概也沒想到孟行之身上藏了水果刀,一個壯漢靠近後那把刀就直直往對方脖子上紮,一點猶豫也沒有。
月光下,刺目的血飈飛開來,孟行之那雙眼裏滿是惡狠狠的瘋勁,手指還死死摳住了壯漢的眼窩,哪怕是那幫窮兇極惡的人見了也心驚。
壯漢嘭地一下就倒在地上,其他人嚇瘋了,霎時都跑了。
之後孟行之報了警,警察問他怎麽會帶刀,孟行之說,自己一個人不要緊,但他還有弟弟,他要保護弟弟,弟弟沒了,他也不活了。
警察又是好一番教育。
最後孟行之還是被放了,那個死掉的人販子沒有人來認領屍體,孟行之的生活沒有變壞,也沒有變好。
可人有了安家的地方,總歸也會有點不一樣了。
孟思清三歲的時候,孟行之十九歲。
孟思清該上幼兒園了,兩人擠在一間又破又窄的出租屋裏,沙發上放著嶄新漂亮的書包,小小的人兒才到孟行之膝蓋那裏,揪著他的褲腳不放。
哥哥,不要上學。三歲的孟思清比同齡人瘦小許多,孟行之怎麽養都養不出什麽肉來,嘴巴一癟哭得醜兮兮的,孟行之蹲下去摸摸他的腦袋,沒覺得他醜,只覺得他可憐。
孟思清看他動搖,連忙撲在他懷裏哇哇大哭。
不去就不去吧,孟行之想,反正晚一年上學也沒關系,話都說不清呢,在學校能學什麽?
自從孟思清會走路後,他就總要跟著孟行之去工地上,沒上學的三歲更是黏孟行之緊,生怕一個不乖被孟行之送去學校了。
可惜終究還是要去上學的,四歲的孟思清去學校的第一天學了首兒歌,回來跟個小雞崽一樣湊到孟行之身邊,好奇爸爸媽媽是什麽意思。
二十歲的孟行之已經不在工地做事了,那時候的初中文憑還算有點用,成年後他就在一個工廠裏給老板算賬,勉強還能存下一點錢。
聽到孟思清的疑問時他還在折騰賬本,隨口答道,哥哥就是爸爸媽媽。
不曾想孟思清下一句就道,那我以後叫你媽媽,不叫你哥哥了。
孟行之問,為什麽一定要爸爸媽媽,哥哥不行嗎?
孟思清說,別人都有爸爸媽媽。
孟行之說,你有哥哥就行了。
哥哥,哥哥。
孟思清嘴裏的哥哥叫了十五年,他雖然早產,但智商遠超常人,小學和初中都是跳級上的,成熟後他明白了哥哥和爸爸媽媽是不一樣的,可他每次問爸爸媽媽去哪了,孟行之都隨口糊弄過去的,久而久之他不問了,心裏卻認為自己和哥哥是被拋棄了。
十五歲,高三的孟思清進入了叛逆期,他不喊哥哥了,直接連名帶姓喊“孟行之”,孟行之揍了一通他屁股,得來的是他更激烈的反抗,時逢孟行之事業正忙——
幾年前他跟緊風口創立了一個奶茶品牌,現在正如火如荼開展分店,整天忙得腳不沾地,也沒時間管孟思清了。
不曾想這一點點隔閡不斷擴大,如同一道被忽視的潰爛瘡口,等孟行之回過神來,兩人已經許久沒有心平氣和地坐在一起了。
再之後,就是如今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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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思清一歲,孟行之十七歲。
他們去了南方一個在冬天十分溫暖的城市,車票錢是孟行之偷的,趁便利店老板不註意,他拿了一百。
八十塊錢用來買車票,二十塊錢買了個保溫瓶,在車站接了免費的熱水,奶粉泡熱了,小孩才肯喝下一些。
兩人冬天的衣服不夠溫暖,小孩冷得一直抖,孟行之也冷,二十多個小時的硬座他沒能闔眼,只是緊緊抱住孟思清,一邊哼著輕輕的調子哄著。他旁邊坐了個打鼾的大漢,一上車就雙腳一岔,擠得孟行之不得不貼在冰冷的邊緣上。
夜深了,孟行之視線輕飄飄落到那張因為趴在桌上五官被擠壓得變形的臉上,那麽一瞬,他希望自己手裏有把刀,刀鋒對著這張礙眼的臉,刺下去。
孟思清就在這時候踢了一下他。
孟行之楞了楞,小心翼翼看向懷裏的小東西。孟思清睡的很熟,可因為吃不飽穿不暖的,眉頭一直是皺著的。
“孟思清……”孟行之很小聲地念著他的名字,“孟思清。”
孟思清,我是哥哥。
他們抵達的小城氣候溫暖了許多。孟行之沒成年,外地人,又帶著個一歲的孩子,跑遍了地方都沒找到活,還是個飯店老板娘可憐他,想請他吃頓飯。
孟行之說自己不餓,指著孩子,問有沒有熱水。
老板娘嘆氣,說自家孩子小時候的奶瓶還留著,可以給他。
接過奶瓶的時候,孟行之道謝都來不及,把在保溫瓶裏裝了一路的奶水倒進奶瓶,看到小孩拼命吮吸的模樣,他久久沒移開眼。
十七歲之前的孟行之,不知天高地厚,不在乎人情冷暖,覺得人這一輩子全憑自己想要什麽,就能成就什麽。
可十七歲的孟行之,人生第一次後悔,是在後悔自己不該跑那麽急。
害得孟思清一無所有。
那之後的孟行之去了工地,他把一件舊衣服剪成了布條,把孟思清綁在背上就幫人搬磚、攪水泥,小孩的冷被風吹得通紅,可好歹在這個地方不用冷得哆嗦。
就這樣勉強幹了半個月,孟行之認識了一個工地上的男人,看他每天帶著孩子就睡在工地上唏噓不已,給他介紹一個地方勉強能安身,租金也不高,孟行之能住得起。
只是孟行之租到房子的第一天就在偏僻的路上碰上了人販子,對方顯然有備而來,幾個壯漢,把路堵得死死的,應當是在附近盯了他很久。
他們不僅要小孩,也要孟行之身上齊全的器官。
只是這幾個人販子大概也沒想到孟行之身上藏了水果刀,一個壯漢靠近後那把刀就直直往對方脖子上紮,一點猶豫也沒有。
月光下,刺目的血飈飛開來,孟行之那雙眼裏滿是惡狠狠的瘋勁,手指還死死摳住了壯漢的眼窩,哪怕是那幫窮兇極惡的人見了也心驚。
壯漢嘭地一下就倒在地上,其他人嚇瘋了,霎時都跑了。
之後孟行之報了警,警察問他怎麽會帶刀,孟行之說,自己一個人不要緊,但他還有弟弟,他要保護弟弟,弟弟沒了,他也不活了。
警察又是好一番教育。
最後孟行之還是被放了,那個死掉的人販子沒有人來認領屍體,孟行之的生活沒有變壞,也沒有變好。
可人有了安家的地方,總歸也會有點不一樣了。
孟思清三歲的時候,孟行之十九歲。
孟思清該上幼兒園了,兩人擠在一間又破又窄的出租屋裏,沙發上放著嶄新漂亮的書包,小小的人兒才到孟行之膝蓋那裏,揪著他的褲腳不放。
哥哥,不要上學。三歲的孟思清比同齡人瘦小許多,孟行之怎麽養都養不出什麽肉來,嘴巴一癟哭得醜兮兮的,孟行之蹲下去摸摸他的腦袋,沒覺得他醜,只覺得他可憐。
孟思清看他動搖,連忙撲在他懷裏哇哇大哭。
不去就不去吧,孟行之想,反正晚一年上學也沒關系,話都說不清呢,在學校能學什麽?
自從孟思清會走路後,他就總要跟著孟行之去工地上,沒上學的三歲更是黏孟行之緊,生怕一個不乖被孟行之送去學校了。
可惜終究還是要去上學的,四歲的孟思清去學校的第一天學了首兒歌,回來跟個小雞崽一樣湊到孟行之身邊,好奇爸爸媽媽是什麽意思。
二十歲的孟行之已經不在工地做事了,那時候的初中文憑還算有點用,成年後他就在一個工廠裏給老板算賬,勉強還能存下一點錢。
聽到孟思清的疑問時他還在折騰賬本,隨口答道,哥哥就是爸爸媽媽。
不曾想孟思清下一句就道,那我以後叫你媽媽,不叫你哥哥了。
孟行之問,為什麽一定要爸爸媽媽,哥哥不行嗎?
孟思清說,別人都有爸爸媽媽。
孟行之說,你有哥哥就行了。
哥哥,哥哥。
孟思清嘴裏的哥哥叫了十五年,他雖然早產,但智商遠超常人,小學和初中都是跳級上的,成熟後他明白了哥哥和爸爸媽媽是不一樣的,可他每次問爸爸媽媽去哪了,孟行之都隨口糊弄過去的,久而久之他不問了,心裏卻認為自己和哥哥是被拋棄了。
十五歲,高三的孟思清進入了叛逆期,他不喊哥哥了,直接連名帶姓喊“孟行之”,孟行之揍了一通他屁股,得來的是他更激烈的反抗,時逢孟行之事業正忙——
幾年前他跟緊風口創立了一個奶茶品牌,現在正如火如荼開展分店,整天忙得腳不沾地,也沒時間管孟思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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