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第 53 章 張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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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第 53 章 張四
53
聽了他的名字, 村民點點頭,沒什麽特別的反應。
作為數百年後教科書裏最最常見的NPC姓名,李明李華的存在遍布整個中華大地,實在是再普通不過的名字了。
李明朝曾為了守住自己的名字, 和李放鬧得天翻地覆, 如今也想開了。
只要能好好活著, 何必拘泥於這些。
以後他就叫李明了,平凡是平凡, 但這名字一聽就數學好,會解題。
李明朝跟隨村民進了村。
這村莊比他想象的還破敗,好幾處茅屋草屋都已經塌了,偶爾有稍微好一點的土木房子, 門庭也都破破爛爛的。
若不是這幾個人站在村口, 李明朝肯定會以為這裏是個荒村。
他跟著那幾人,進了其中最好的一間磚瓦房。
這房子還算蓋的不錯, 除了老舊了點, 看著和現代農村的老宅沒太大區別。
李明朝有點受寵若驚, 想問自己今晚睡在哪個屋子,卻沒人理他。
氣氛有點奇怪。
李明朝下意識覺得哪裏不對,但聽到屋裏還有其他人的聲音, 又覺得不像要劫財劫色。
劫財其實不太可能。
他身無分文, 連鞋都沒有,雙腳血淋淋的,只能纏個破布,小偷但凡講點江湖道義,都不會偷他這樣的。
至於劫色,應該也不會……吧。
總之, 現在的李明朝一窮二白,要什麽沒什麽,實在想不到自己還能吃什麽虧。
於是就老老實實進了屋子。
裏面十來個村民吵吵嚷嚷說著他聽不懂的方言,李明朝一進來,所有人驟然安靜了。
他有求於人,又初來駕到,當然不介意他們異樣的眼光。
可李明朝和他們打了聲招呼,硬著頭皮嘗試搭話套近乎,卻還是沒人應他的話。
而且……
很奇怪。
這屋子,明明是四世同堂住的大宅,怎麽放眼望去,半個老人孩子也沒有,全是青壯年的男子?
李明朝手心裏滲出一絲冷汗,剛想後退,就被身後一人擒住雙手,惡狠狠押了上去。
那人冷聲說:“爺,我們在外面抓到一個人,鬼鬼祟祟的,怕是那邊派來的……”
李明朝臉都綠了。
不是吧!!!
他怎麽剛一重生就碰到這種事啊?!!
被叫爺的男人端坐在那十幾個人中間,魁梧的身板罩著一件銀狐大襖,眼角還有一道細長刀疤。
這人眼神深邃兇狠,鼻梁高挺,長得跟電視劇裏的大軍閥似的,李明朝越看越覺得脖子發涼,幹笑著說:“大人,我就是路過想討口水喝,您大人大量……”
壓著他的男人一楞,厭惡又輕蔑:“沒骨氣的東西!”
要不是你們這群大傻逼抓錯了人,他至於這麽低聲下氣嗎?!
這幫人估計是犯了事的山匪,為了避禍才藏身此地,沒想到李明朝一路逃亡,竟然也闖入了這裏。
李明朝氣惱地垂著頭,他知道自己運氣差,但沒想到能差到這種地步。
系統給他的任務,是幸福走完一生。
但如果只是走完一生,應該也不算任務失敗吧?
死就死了,又不是沒死過!
“我說過,遇到外人,能放就放,你們把人扣下來算什麽意思?”
李明朝剛做好心理準備,就聽見這群人的老大開口說話,聲線意外的低沈好聽。
被責罵的小弟頓時慫了,小聲:“那我送他出去……”
李明朝在心裏瘋狂點頭。
“你都把他請來了,再送回去?”男人冷笑一聲,眼角刀疤輕動。
男人挑起一邊眉峰,目光饒有興致地掃過李明朝這張細嫩的臉,即便沾泥染塵,依舊能看出這人清雋漂亮的底子。
不怪他的屬下多疑——此人不像農戶也不像商販,倒像是城裏養尊處優的公子哥,這樣的人突然一身是傷,出現在荒郊野嶺,很難不引人懷疑。
他下令:“留著吧,多養一張嘴而已。”
李明朝就這麽被扣下了。
他原本還想再爭辯幾句,卻忽然發現那男人的眼睛……和玄赫一樣,是一雙綠色的眸子,翡翠般明亮透徹。
男人註意到他的視線,一點不躲不避,倒是李明朝慌忙避開視線,讓他看也不敢看了。
朔月人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
——他們甚至喬裝打扮,偽裝成大周人,占下了這個荒村。李明朝覺得這事情不簡單,可若說他們窮兇極惡,倒也沒那麽嚴重。
畢竟,李明朝知道了他們的秘密,卻被饒了一命。
為了防止他知道更多秘密,他這張多餘的嘴被丟進院子裏,閑到在屋檐下數螞蟻,等雨停。
不知過了多久,雨過天霽。
屋裏的人三三兩兩往外走,李明朝躲在草垛後,看見螞蟻似的小人影一個個鉆進了不同的茅屋木屋裏,手裏還各自提著鋤頭之類的農具。
想要偽裝成村民,自然不能擠在一塊住著。
李明朝也想要一間自己的屋子,哪怕只是個茅草屋,好歹也是自己住的地方。
想到自己可能會有一間房,他心底燃起了些許希望。
他在現代的時候,唯一的夢想就是賺套房子,不用再寄人籬下。所以剛進大學,除了上課,他就沒日沒夜地打工,白天跟著導師到處進組做項目,晚上搖奶茶搖到腱鞘炎。
他想著,只要自己足夠努力,總有一天能夠買上房的。
結果那天回到寢室,喝了杯水,當晚就胃裏劇痛無比。
他被輾轉送到許多個醫院,都沒查出是什麽原因,誰也不承認往水裏加了東西。
直到李明朝意識完全消散以前,才聽到醫院走廊爆發激烈的爭吵聲。
那個他連名字都記不住的室友叫喊著說,誰知道他會先回寢室,出了事,只能算他倒黴。
李明朝也覺得,自己實在太倒黴。
他死之前,默默地想,如果有來世,他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
到了最後,卻還是事與願違。
李明朝抱著手臂縮在墻角,不知不覺睡著了,等到再醒來時,才發現自己渾身冰涼,被活生生凍醒了。
天已經完全黑了,李明朝搓著手臂走回房裏,看見那個刀疤大哥坐在天井邊,捧著一把樹果,每吃一個都要細嚼慢咽很久,和形象完全不符。
男人瞧見他過來,一點點掀起眼皮,那道疤也跟著揚了起來。
李明朝硬著頭皮和他點頭微笑,轉身就想溜。
“站住。”
李明朝沒笑了,幹巴巴地轉身解釋:“我找個地方住……這總可以吧?”
“你住這裏就行。”
男人說完,挑眉打量了他一眼,看李明朝的臉色微妙地沈了下去,後退幾步,警惕的像是只被人薅了半身毛的怪兔子。
這樣破破爛爛的一個身子,居然也會怕人惦記。
男人冷笑說:“你睡牛圈。”
李明朝的眼睛迅速亮了起來,仿佛牛圈是什麽桃源仙境,二話不說就去找位置了。
“……”
大周人這麽喜歡睡牛圈?
怪人。
-
李明朝確定幹草底下並沒有風幹的牛糞後,美滋滋地躺了上去,不一會兒就開始犯困。
睡覺前,他解了纏在腳上的破布,血肉粘在布面上,撕下來的時候硬生生扯掉了半層皮,血淋淋的,疼的人直抽氣。
疼過一番後,李明朝又開始頭暈。
他的上一頓飯還是整整一年前吃的,走了一整天的山路,這會已經快餓回棺材裏了。
早知道剛才問那男人要幾個野果了。
雖然那位刀疤大哥長成那樣,但五官英氣正派,不像什麽壞人。
在牛圈住了一夜,翌日清晨,李明朝出門,發現牛圈外放了一雙幹凈的草鞋,甚至還有一身不算太破的衣裳。
他楞了好久,抱起草鞋和衣裳去道謝。
大概因為時候太早,屋裏還沒別人,男人一個人靠在躺椅上,默默擦拭一柄帶血的長劍。
他猜到李明朝會來道謝,沒什麽表情地應了一聲。
“再怎麽窮苦,也不該從死人身上扒衣服穿,快去換了吧。”
李明朝楞住,看了眼自己身上沾血帶泥的破布衣裳……居然真的是件死人才穿的衣服。
他匆忙去河邊洗了個澡,換上幹凈衣服回來時,其他幾個朔月人也到了。
他們看見李明朝收拾幹凈後的樣子,皆是楞了半晌。
不是李明朝自誇,他的長相一直不錯,朋友打分能打到8分9分的那一款。從前上學時,追他的女生就不少,偶爾還有男的打探他取向。
可惜來了這裏後,每個人都拿他和淩安王的天人之姿作比較,將他當做一個仿品。
李明朝很久沒感受到來自陌生同性的,純粹的羨慕與欣賞的眼光了。
有男人罩著,這群人也沒那麽排斥他了,聚在一起吃飯時也會帶著他。
雖然幾人吃的都是些野果和煮野菜,但味道不錯,李明朝一時好奇,問這東西是誰做的,所有人卻都沈默了。
刀疤大哥板著臉說:“是我做的,怎麽?不好吃?”
“沒想到你這麽會做飯。”
那人輕哼,嘴角微微上揚:“隨便做的。”
李明朝瞧他這樣,膽子也大了點,嘀咕道:“要是有肉就更好了。”
“得寸進尺!”
男人又板起臉,但果然沒生氣。
……
李明朝在這裏住了幾日,和這群朔月人漸漸熟絡起來,得知他們來此地避禍,為了隱藏行蹤,不能下山買貨,也不能與外界交流,食物常成為問題。
朔月人的特征太明顯,一旦暴露,就會引來殺身之禍。
李明朝提出他能幫忙之後,所有人顯然被這個提議打動了,這破村子附近不是野果就是野菜,偶爾運氣好能抓只兔子,也不是天天都有。
要是能下山買貨,帶點好酒好菜回來,簡直是在救他們的命!
有人躍躍欲試,已經開始尋找錢袋子了,還沒說完話,就被他們家大哥錘了一拳。
這幾天,李明朝看出來了,這刀疤大哥的身份確實不簡單,除了偶爾動手煮個飯以外,其他所有事情,他都心安理得交給屬下去辦。
一看就是做慣了上位者的姿態。
李明朝忍不住好奇,問他叫什麽名字。
那男人想了一會,說,他叫張四。
雖然李明朝覺得這絕對是個假名,但他一個李明,也沒什麽資格說別人。
李明朝下山買酒這件事,只有張四不同意。
他給的理由非常直白:“你也是來躲事的,別隨便拋頭露面。”
李明朝從沒說過自己是來躲事的,可張四卻認定了這個想法。
他說:“你只是來祭祖的話,為什麽穿著件死人衣服到處跑?騙騙別人還行,騙我,你還嫩了點。”
李明朝嘴角抽搐。
他活了三輩子,加起來的年齡絕對比他大好嗎!張四這人,無非比他多了個刀疤而已。
“放心好了。”李明朝告訴他,“我是在躲人,但是那個人……不可能追到這裏。”
這個荒村位於大周邊境,這一帶距離京城都山高路遠,聽說如果從這裏出發,走去京城,可能要數月才能抵達。
李放大概恨透了他,才會將他安葬於此。
他們……已經不會再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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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是誰擁有了萌萌帥帥的角色卡啊,好難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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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他的名字, 村民點點頭,沒什麽特別的反應。
作為數百年後教科書裏最最常見的NPC姓名,李明李華的存在遍布整個中華大地,實在是再普通不過的名字了。
李明朝曾為了守住自己的名字, 和李放鬧得天翻地覆, 如今也想開了。
只要能好好活著, 何必拘泥於這些。
以後他就叫李明了,平凡是平凡, 但這名字一聽就數學好,會解題。
李明朝跟隨村民進了村。
這村莊比他想象的還破敗,好幾處茅屋草屋都已經塌了,偶爾有稍微好一點的土木房子, 門庭也都破破爛爛的。
若不是這幾個人站在村口, 李明朝肯定會以為這裏是個荒村。
他跟著那幾人,進了其中最好的一間磚瓦房。
這房子還算蓋的不錯, 除了老舊了點, 看著和現代農村的老宅沒太大區別。
李明朝有點受寵若驚, 想問自己今晚睡在哪個屋子,卻沒人理他。
氣氛有點奇怪。
李明朝下意識覺得哪裏不對,但聽到屋裏還有其他人的聲音, 又覺得不像要劫財劫色。
劫財其實不太可能。
他身無分文, 連鞋都沒有,雙腳血淋淋的,只能纏個破布,小偷但凡講點江湖道義,都不會偷他這樣的。
至於劫色,應該也不會……吧。
總之, 現在的李明朝一窮二白,要什麽沒什麽,實在想不到自己還能吃什麽虧。
於是就老老實實進了屋子。
裏面十來個村民吵吵嚷嚷說著他聽不懂的方言,李明朝一進來,所有人驟然安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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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很奇怪。
這屋子,明明是四世同堂住的大宅,怎麽放眼望去,半個老人孩子也沒有,全是青壯年的男子?
李明朝手心裏滲出一絲冷汗,剛想後退,就被身後一人擒住雙手,惡狠狠押了上去。
那人冷聲說:“爺,我們在外面抓到一個人,鬼鬼祟祟的,怕是那邊派來的……”
李明朝臉都綠了。
不是吧!!!
他怎麽剛一重生就碰到這種事啊?!!
被叫爺的男人端坐在那十幾個人中間,魁梧的身板罩著一件銀狐大襖,眼角還有一道細長刀疤。
這人眼神深邃兇狠,鼻梁高挺,長得跟電視劇裏的大軍閥似的,李明朝越看越覺得脖子發涼,幹笑著說:“大人,我就是路過想討口水喝,您大人大量……”
壓著他的男人一楞,厭惡又輕蔑:“沒骨氣的東西!”
要不是你們這群大傻逼抓錯了人,他至於這麽低聲下氣嗎?!
這幫人估計是犯了事的山匪,為了避禍才藏身此地,沒想到李明朝一路逃亡,竟然也闖入了這裏。
李明朝氣惱地垂著頭,他知道自己運氣差,但沒想到能差到這種地步。
系統給他的任務,是幸福走完一生。
但如果只是走完一生,應該也不算任務失敗吧?
死就死了,又不是沒死過!
“我說過,遇到外人,能放就放,你們把人扣下來算什麽意思?”
李明朝剛做好心理準備,就聽見這群人的老大開口說話,聲線意外的低沈好聽。
被責罵的小弟頓時慫了,小聲:“那我送他出去……”
李明朝在心裏瘋狂點頭。
“你都把他請來了,再送回去?”男人冷笑一聲,眼角刀疤輕動。
男人挑起一邊眉峰,目光饒有興致地掃過李明朝這張細嫩的臉,即便沾泥染塵,依舊能看出這人清雋漂亮的底子。
不怪他的屬下多疑——此人不像農戶也不像商販,倒像是城裏養尊處優的公子哥,這樣的人突然一身是傷,出現在荒郊野嶺,很難不引人懷疑。
他下令:“留著吧,多養一張嘴而已。”
李明朝就這麽被扣下了。
他原本還想再爭辯幾句,卻忽然發現那男人的眼睛……和玄赫一樣,是一雙綠色的眸子,翡翠般明亮透徹。
男人註意到他的視線,一點不躲不避,倒是李明朝慌忙避開視線,讓他看也不敢看了。
朔月人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
——他們甚至喬裝打扮,偽裝成大周人,占下了這個荒村。李明朝覺得這事情不簡單,可若說他們窮兇極惡,倒也沒那麽嚴重。
畢竟,李明朝知道了他們的秘密,卻被饒了一命。
為了防止他知道更多秘密,他這張多餘的嘴被丟進院子裏,閑到在屋檐下數螞蟻,等雨停。
不知過了多久,雨過天霽。
屋裏的人三三兩兩往外走,李明朝躲在草垛後,看見螞蟻似的小人影一個個鉆進了不同的茅屋木屋裏,手裏還各自提著鋤頭之類的農具。
想要偽裝成村民,自然不能擠在一塊住著。
李明朝也想要一間自己的屋子,哪怕只是個茅草屋,好歹也是自己住的地方。
想到自己可能會有一間房,他心底燃起了些許希望。
他在現代的時候,唯一的夢想就是賺套房子,不用再寄人籬下。所以剛進大學,除了上課,他就沒日沒夜地打工,白天跟著導師到處進組做項目,晚上搖奶茶搖到腱鞘炎。
他想著,只要自己足夠努力,總有一天能夠買上房的。
結果那天回到寢室,喝了杯水,當晚就胃裏劇痛無比。
他被輾轉送到許多個醫院,都沒查出是什麽原因,誰也不承認往水裏加了東西。
直到李明朝意識完全消散以前,才聽到醫院走廊爆發激烈的爭吵聲。
那個他連名字都記不住的室友叫喊著說,誰知道他會先回寢室,出了事,只能算他倒黴。
李明朝也覺得,自己實在太倒黴。
他死之前,默默地想,如果有來世,他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
到了最後,卻還是事與願違。
李明朝抱著手臂縮在墻角,不知不覺睡著了,等到再醒來時,才發現自己渾身冰涼,被活生生凍醒了。
天已經完全黑了,李明朝搓著手臂走回房裏,看見那個刀疤大哥坐在天井邊,捧著一把樹果,每吃一個都要細嚼慢咽很久,和形象完全不符。
男人瞧見他過來,一點點掀起眼皮,那道疤也跟著揚了起來。
李明朝硬著頭皮和他點頭微笑,轉身就想溜。
“站住。”
李明朝沒笑了,幹巴巴地轉身解釋:“我找個地方住……這總可以吧?”
“你住這裏就行。”
男人說完,挑眉打量了他一眼,看李明朝的臉色微妙地沈了下去,後退幾步,警惕的像是只被人薅了半身毛的怪兔子。
這樣破破爛爛的一個身子,居然也會怕人惦記。
男人冷笑說:“你睡牛圈。”
李明朝的眼睛迅速亮了起來,仿佛牛圈是什麽桃源仙境,二話不說就去找位置了。
“……”
大周人這麽喜歡睡牛圈?
怪人。
-
李明朝確定幹草底下並沒有風幹的牛糞後,美滋滋地躺了上去,不一會兒就開始犯困。
睡覺前,他解了纏在腳上的破布,血肉粘在布面上,撕下來的時候硬生生扯掉了半層皮,血淋淋的,疼的人直抽氣。
疼過一番後,李明朝又開始頭暈。
他的上一頓飯還是整整一年前吃的,走了一整天的山路,這會已經快餓回棺材裏了。
早知道剛才問那男人要幾個野果了。
雖然那位刀疤大哥長成那樣,但五官英氣正派,不像什麽壞人。
在牛圈住了一夜,翌日清晨,李明朝出門,發現牛圈外放了一雙幹凈的草鞋,甚至還有一身不算太破的衣裳。
他楞了好久,抱起草鞋和衣裳去道謝。
大概因為時候太早,屋裏還沒別人,男人一個人靠在躺椅上,默默擦拭一柄帶血的長劍。
他猜到李明朝會來道謝,沒什麽表情地應了一聲。
“再怎麽窮苦,也不該從死人身上扒衣服穿,快去換了吧。”
李明朝楞住,看了眼自己身上沾血帶泥的破布衣裳……居然真的是件死人才穿的衣服。
他匆忙去河邊洗了個澡,換上幹凈衣服回來時,其他幾個朔月人也到了。
他們看見李明朝收拾幹凈後的樣子,皆是楞了半晌。
不是李明朝自誇,他的長相一直不錯,朋友打分能打到8分9分的那一款。從前上學時,追他的女生就不少,偶爾還有男的打探他取向。
可惜來了這裏後,每個人都拿他和淩安王的天人之姿作比較,將他當做一個仿品。
李明朝很久沒感受到來自陌生同性的,純粹的羨慕與欣賞的眼光了。
有男人罩著,這群人也沒那麽排斥他了,聚在一起吃飯時也會帶著他。
雖然幾人吃的都是些野果和煮野菜,但味道不錯,李明朝一時好奇,問這東西是誰做的,所有人卻都沈默了。
刀疤大哥板著臉說:“是我做的,怎麽?不好吃?”
“沒想到你這麽會做飯。”
那人輕哼,嘴角微微上揚:“隨便做的。”
李明朝瞧他這樣,膽子也大了點,嘀咕道:“要是有肉就更好了。”
“得寸進尺!”
男人又板起臉,但果然沒生氣。
……
李明朝在這裏住了幾日,和這群朔月人漸漸熟絡起來,得知他們來此地避禍,為了隱藏行蹤,不能下山買貨,也不能與外界交流,食物常成為問題。
朔月人的特征太明顯,一旦暴露,就會引來殺身之禍。
李明朝提出他能幫忙之後,所有人顯然被這個提議打動了,這破村子附近不是野果就是野菜,偶爾運氣好能抓只兔子,也不是天天都有。
要是能下山買貨,帶點好酒好菜回來,簡直是在救他們的命!
有人躍躍欲試,已經開始尋找錢袋子了,還沒說完話,就被他們家大哥錘了一拳。
這幾天,李明朝看出來了,這刀疤大哥的身份確實不簡單,除了偶爾動手煮個飯以外,其他所有事情,他都心安理得交給屬下去辦。
一看就是做慣了上位者的姿態。
李明朝忍不住好奇,問他叫什麽名字。
那男人想了一會,說,他叫張四。
雖然李明朝覺得這絕對是個假名,但他一個李明,也沒什麽資格說別人。
李明朝下山買酒這件事,只有張四不同意。
他給的理由非常直白:“你也是來躲事的,別隨便拋頭露面。”
李明朝從沒說過自己是來躲事的,可張四卻認定了這個想法。
他說:“你只是來祭祖的話,為什麽穿著件死人衣服到處跑?騙騙別人還行,騙我,你還嫩了點。”
李明朝嘴角抽搐。
他活了三輩子,加起來的年齡絕對比他大好嗎!張四這人,無非比他多了個刀疤而已。
“放心好了。”李明朝告訴他,“我是在躲人,但是那個人……不可能追到這裏。”
這個荒村位於大周邊境,這一帶距離京城都山高路遠,聽說如果從這裏出發,走去京城,可能要數月才能抵達。
李放大概恨透了他,才會將他安葬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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