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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日常
白霽塵發現自己養了一只貓。
不是真的貓,是林厭遲。林厭遲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染上了“在白霽塵忙的時候非要挨著他”的毛病。白霽塵在書桌前寫論文,他就搬一把椅子坐在旁邊看書。書看不進去,就看白霽塵。白霽塵在廚房做飯,他就靠在廚房門口,不說話,不幫忙,就看著。白霽塵在沙發上躺著刷手機,他就躺過來,頭枕在白霽塵的肚子上,不說話,不玩手機,就躺著。白霽塵問他“你是不是很閑”,他說“作業很多”。白霽塵說“作業很多你不去寫”,他說“不想寫”。白霽塵說“為什麽不想寫”,他說“因為你在”。白霽塵被他這句話噎住了,張了張嘴想說點什麽,又閉上了。他發現自己在林厭遲面前越來越說不過他。以前林厭遲說“嗯”“好”“知道了”,他覺得自己能說一百句。現在林厭遲說“因為你在”,他一句都說不出來。嘴被堵住了,不是被手,是被三個字。
冬天的某個周六下午,白霽塵在書房趕論文。截止日期是下周一,他還差一個章節沒寫,數據跑了兩遍都不對,心煩意亂。林厭遲搬了椅子坐在他旁邊,手裏拿著一本代數幾何,翻到某一頁,看了很久都沒有翻過去。白霽塵知道他沒有在看,因為他的目光落在書頁的同一行上,動都不動。他在看白霽塵。在看他皺眉,看他咬筆帽,看他抓頭發。他看得很認真,認真到白霽塵忍不住轉過頭來瞪了他一眼。
“你能不能別看我?我寫不出來了。”
林厭遲把目光移回書上,過了兩秒鐘,又移了回來。“你以前也寫不出來,”他說,“高中的時候,數學壓軸題。你也是皺眉,咬筆帽,抓頭發。然後你問我,‘你的思路是什麽’。我寫給你看了。三行。”
白霽塵楞了一下。他想起那三行推導了,清瘦有力的字跡,幹凈得像印刷體。他在草稿紙上寫了三行,把筆還給他,然後繼續看書,全程沒有說一個字。那張草稿紙白霽塵現在還留著,夾在數學課本裏,放在雲城的家裏,書桌的抽屜裏。好幾年了,紙已經發黃了,邊角也卷了,但字還在,清晰得像昨天剛寫的。
白霽塵放下筆,把椅子轉過來,面對林厭遲。“所以呢?你現在要幫我寫論文嗎?你會寫金融模型嗎?”
林厭遲想了想,說:“我可以學。”
白霽塵笑了。他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彎成兩道月牙,和高一時一模一樣。“不用。你坐在這裏就行了。不用看我,不用說話,不用幫我寫。你在這裏,我就能寫出來。”
林厭遲把椅子挪近了一點,近到兩個人的膝蓋碰在一起。白霽塵轉回去繼續寫論文,林厭遲低下頭繼續看那本代數幾何。書頁終於翻過去了,翻到了下一頁,又翻到了下下頁。他看進去了,白霽塵也看進去了。
廚房裏燉著排骨湯,咕嘟咕嘟的。窗外在下雪,細細碎碎的鹽粒。臺燈亮著,暖黃色的光照在兩個人身上。白霽塵偶爾停下來想問題,偶爾側過頭看林厭遲一眼。林厭遲偶爾擡起頭看白霽塵一眼,兩個人的目光在空中撞在一起,然後又各自移開。
有一次,白霽塵忽然想到一件事。“林厭遲,你高中的時候,為什麽要坐在最後一排?”
林厭遲沒有馬上回答,想了很久。久到白霽塵以為他不想回答了。然後他開口了,聲音很輕。“因為最後一排可以看到全班。第一排只能看到黑板。”
白霽塵看著林厭遲微微泛紅的耳廓,心臟像被人用手輕輕地揉了一下。最後一排可以看到全班。不是不想被看到,是想看到所有人。看到誰在笑,誰在鬧,誰在睡覺,誰在偷偷看他。他把目光落在那個總是遲到的、笑起來眼睛彎成月牙的、坐在第三排靠窗的少年身上。看到了,就再也移不開了。
紐約的冬天冷得不講道理。
白霽塵的體質是那種“一冷就手腳冰涼”的體質。以前在雲城,他每年冬天都會凍得手指發僵,戴上林厭遲送的手套之後才好一些。現在在紐約,冬天更冷,風更大,他的手腳更涼了。林厭遲發現這件事之後,每天晚上睡覺前都會做一件事——把白霽塵的腳捂在自己小腿中間。白霽塵第一次被捂的時候整個人都僵住了,不是因為不舒服,是因為林厭遲的小腿很涼,涼得像兩根剛從冰箱裏拿出來的冰棍。“你小腿這麽涼,還給我捂腳?”白霽塵想把腳抽出來,林厭遲夾住了,不讓他抽。“你的腳比我的小腿涼,”林厭遲說,“你更需要捂。”
白霽塵沈默了片刻。“那你的小腿怎麽辦?”
“你先捂熱了,再捂我。”
白霽塵看著林厭遲那張被枕頭壓出紅印的臉,看著他微微抿著的嘴唇,看著他明明冷得要死還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忽然覺得心裏有一塊地方塌了。不是疼,是軟。軟到他想把這個人抱進懷裏,把所有的溫度都給他。他伸出手,把林厭遲拉進懷裏,被子裹緊,手腳並用,把他整個人纏住。林厭遲被他纏得動不了,臉埋在他的胸口,呼吸很重。
“白霽塵。”
“嗯。”
“喘不過氣了。”
白霽塵松了一點,但沒有完全松開。他把下巴抵在林厭遲的頭頂上,閉上了眼睛。窗外的風在呼嘯,雪在落。紐約的夜很冷,零下十幾度。但被子裏很暖,暖到他的腳趾都舒展開了。
林厭遲的廚藝很好,比他好一萬倍。
這是白霽塵不得不承認的事實。他學會煮粥已經花了好幾個月,到現在還會偶爾煮糊。林厭遲會做很多菜,紅燒排骨、清炒時蔬、番茄炒蛋、涼拌黃瓜,還有一大碗冬瓜排骨湯。和白霽塵第一次在宋懷槿家吃到的一模一樣。白霽塵問過他“你是不是跟你姨媽學的”,林厭遲說“不是,是自學的”。白霽塵楞住了,自學的?什麽時候學的?在美國?在那些一個人的夜晚裏?他看著菜譜,一步一步地學。切菜的時候切到了手指,沒有創可貼了,用紙巾包著繼續切。油濺到了手上,起了水泡,用冷水沖了沖繼續炒。鹽放多了,太鹹了,倒掉重新做。糖放多了,太甜了,倒掉重新做。糊了,焦了,不能吃了,倒掉重新做。
做好了。沒有人吃。只有他自己。他坐在餐桌前,面對著一盤紅燒排骨,一盤清炒時蔬,一碗番茄蛋花湯。他一個人吃完了所有的菜,不是因為他餓了,是因為他不想浪費。他花了很長時間做這些菜,從切菜到炒菜到擺盤,每一個步驟都很認真。他不想讓這些認真的成果被倒進垃圾桶。所以他吃了,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像在品嘗什麽珍貴的東西。
白霽塵想到這些的時候,正在吃林厭遲做的紅燒排骨。排骨燉得很爛,肉從骨頭上輕輕一抿就下來了。醬汁是深褐色的,掛在排骨上,亮晶晶的。白霽塵吃了好幾塊,每一塊都吃得很幹凈,骨頭上的筋膜都咬掉了。
“林厭遲,”白霽塵說,“你以後不要一個人做飯了。我做給你吃。我做得不好,但我會學的。”
林厭遲看著他,看了很久。他把一塊排骨夾到白霽塵碗裏,說了一句讓白霽塵的眼淚差點掉下來的話。“你已經做得很好了。你做的粥,甜的。我很喜歡。”
白霽塵把那塊排骨吃了。很香,很糯,骨頭上的肉輕輕一抿就下來了。他抿著抿著,眼眶就紅了。他不是被排骨感動了,是被“甜的”兩個字感動了。他做的粥明明是鹹的,他從來不在粥裏放糖。林厭遲說“甜的”,不是指味道,是指心意。他的心意是甜的,林厭遲嘗到了,很喜歡。這就夠了。別的都不重要。
林厭遲有一個白霽塵覺得很無聊的習慣——他喜歡在超市裏比價。
不是比不同品牌的價格,是比每一家超市的價格。同樣的牛奶,這家比那家貴三毛錢,他就會選擇那家。白霽塵一開始覺得他是在省錢,後來發現不是。他的時間比三毛錢值錢多了,但他願意花時間去比價,不是因為三毛錢有多重要,是因為這是一種習慣。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大概是從他一個人生活的時候開始的。沒有人幫他掙錢,沒有人幫他省錢,沒有人幫他付房租水電。他每一分錢都要自己掙、自己省、自己付。他把三毛錢省下來,存進一個罐子裏。罐子不大,透明的玻璃罐,放在書桌上。裏面有很多硬幣,一分、五分、一角、兩角五分的都有。白霽塵有一次數了數,有二十多塊。二十多塊,夠買一杯奶茶,夠坐幾次地鐵,夠在燒臘店買一份叉燒飯。不多,但它在那裏,在書桌上,在臺燈旁邊,在他每天擡頭就能看到的地方。它提醒他——你在一個人生活,你要省著點。
白霽塵知道這件事之後,每次跟林厭遲去超市,都會主動幫他比價。“這個牛奶,三塊五。那個三塊七。買這個。”“這個雞蛋,四塊二一打。那個四塊五。買這個。”“這個蘋果,一塊九一磅。那個兩塊一。買這個。”
林厭遲跟在他後面,推著購物車,看著他的背影,看了很久。他的背影很寬,肩膀很平,穿著一件深灰色的羽絨服,圍巾是黑色的。他在認真地比價,認真地挑雞蛋,認真地選蘋果。他把那些便宜的、打折的、特價的東西一件一件地放進購物車,放得很仔細,怕壓碎了雞蛋,怕碰爛了蘋果。林厭遲看著他做這些,眼眶有點熱。不是感動,是覺得不真實。他從來沒有想過會有一個人陪他逛超市,陪他比價,陪他把三毛錢省下來存進那個透明的玻璃罐裏。那個人真的來了,站在他面前,挑雞蛋,放蘋果,推購物車。這一切都是真的,不是夢。
白霽塵把一盒打折的草莓放進購物車,轉過身看到林厭遲正看著他,眼眶微微泛紅。他楞了一下,然後笑了。“怎麽了?我挑的草莓不好?”
林厭遲搖了搖頭。“挑得好。”
白霽塵看著林厭遲紅紅的眼眶,沒有追問。他只是伸出手,握了握林厭遲搭在購物車扶手上的手。手很涼,指尖冰冰的。白霽塵握了一會兒,等它暖了一點才松開。
紐約的地鐵很舊,R線尤其舊。車廂裏的座椅是橙色的,塑料的,坐上去冬天冰屁股夏天燙屁股。扶手是不銹鋼的,被人摸得鋥亮,能照出人影。白霽塵和林厭遲每天早晚都坐這趟車,早上去學校,晚上回家。早上人多,擠得不行。晚上人少,有的時候整節車廂只有他們兩個人。那天晚上,車廂裏只有他們兩個人。白霽塵靠窗,林厭遲坐他旁邊。列車晃晃悠悠的,燈光忽明忽暗。
白霽塵忽然想到一個無聊的問題。“林厭遲,如果有一天,我們兩個在地鐵上走散了,你會怎麽辦?”
林厭遲想了想。“原地等你。”
白霽塵又問:“如果我一直不來呢?”
“那就一直等。”
白霽塵看著林厭遲被車廂燈光照得忽明忽暗的臉,又問了一句“如果地鐵停運了呢?”“等地鐵恢覆。”“如果地鐵永遠不恢覆了呢?”“等天亮。”
白霽塵不說話了。他看著窗外隧道裏那些飛速後退的電纜和管道,看了很久。然後他轉過頭,林厭遲還在看他。那雙黑沈沈的眼睛裏沒有火,沒有水,什麽都沒有,只有他。他的臉小小的,映在林厭遲的眼珠裏,像一個被裝進玻璃球的人。
白霽塵伸出手,用手背在林厭遲的胳膊上蹭了一下。“林厭遲,你真是個笨蛋。”
林厭遲沒有反駁,把手覆在白霽塵的手背上,手指一根一根地插進他的指縫裏。
地鐵到了他們的站。兩個人站起來,走出車廂。站臺上沒有人,風從隧道裏灌進來,冷冷的,帶著鐵銹和灰塵的味道。白霽塵走在前面,林厭遲走在後面。兩個人的腳步在空蕩蕩的站臺上回響著,一前一後,像心跳,像時鐘,像某個人在很遠的地方敲著一面很舊的鼓。白霽塵回頭看了一眼林厭遲,林厭遲正在看他——看著他走路的姿勢,看著他回頭時脖子轉動的角度,看著他眼睛裏反射的站臺的燈光。他把這些細節記下來,存在腦子裏,和那些便利貼放在一起。
他們走出地鐵站,紐約的夜風迎面撲來,冷的,帶著哈德遜河的水腥氣。白霽塵把圍巾往上拉了拉,林厭遲也把圍巾往上拉了拉。兩個人並排走在回家的路上,路燈把他們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長到交疊在一起,分不清哪個是誰的。雪又開始下了,細細碎碎的鹽粒,落在頭發上,落在肩膀上,落在圍巾的流蘇上。走著走著,雪花落得更密了。白霽塵忽然伸出手,接住了一片。雪花在他溫熱的掌心裏瞬間融化,變成一小滴水珠,晶瑩剔透的,像一顆眼淚。他把掌心伸到林厭遲面前,那顆水珠在路燈的照耀下閃閃發亮。
“林厭遲,你看。它化了。”
林厭遲低下頭,看著那顆水珠,看了很久。白霽塵不知道他在看什麽。也許是在看那顆水珠裏映出的路燈,也許是在看那顆水珠裏映出的自己的臉,也許只是想讓這顆水珠在他手心裏多待一會兒。因為它化了就沒有了,化了就不存在了,化了就像從來沒有來過這個世界一樣。
但白霽塵記得它來過。它的涼意還留在他的掌心裏,很久很久,久到走進家門,久到洗完澡,久到躺上床。他還能感覺到那片雪花融化時的冰涼,林厭遲的嘴唇貼在那片冰涼上,說了一句話。聲音很輕很輕,輕到像雪落在地上的聲音。
“化了沒關系。明年還會下的。”
白霽塵看著他,伸出手,幫他把額前的碎發撥到一邊。林厭遲的頭發很軟,穿過他的指縫,癢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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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日常
白霽塵發現自己養了一只貓。
不是真的貓,是林厭遲。林厭遲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染上了“在白霽塵忙的時候非要挨著他”的毛病。白霽塵在書桌前寫論文,他就搬一把椅子坐在旁邊看書。書看不進去,就看白霽塵。白霽塵在廚房做飯,他就靠在廚房門口,不說話,不幫忙,就看著。白霽塵在沙發上躺著刷手機,他就躺過來,頭枕在白霽塵的肚子上,不說話,不玩手機,就躺著。白霽塵問他“你是不是很閑”,他說“作業很多”。白霽塵說“作業很多你不去寫”,他說“不想寫”。白霽塵說“為什麽不想寫”,他說“因為你在”。白霽塵被他這句話噎住了,張了張嘴想說點什麽,又閉上了。他發現自己在林厭遲面前越來越說不過他。以前林厭遲說“嗯”“好”“知道了”,他覺得自己能說一百句。現在林厭遲說“因為你在”,他一句都說不出來。嘴被堵住了,不是被手,是被三個字。
冬天的某個周六下午,白霽塵在書房趕論文。截止日期是下周一,他還差一個章節沒寫,數據跑了兩遍都不對,心煩意亂。林厭遲搬了椅子坐在他旁邊,手裏拿著一本代數幾何,翻到某一頁,看了很久都沒有翻過去。白霽塵知道他沒有在看,因為他的目光落在書頁的同一行上,動都不動。他在看白霽塵。在看他皺眉,看他咬筆帽,看他抓頭發。他看得很認真,認真到白霽塵忍不住轉過頭來瞪了他一眼。
“你能不能別看我?我寫不出來了。”
林厭遲把目光移回書上,過了兩秒鐘,又移了回來。“你以前也寫不出來,”他說,“高中的時候,數學壓軸題。你也是皺眉,咬筆帽,抓頭發。然後你問我,‘你的思路是什麽’。我寫給你看了。三行。”
白霽塵楞了一下。他想起那三行推導了,清瘦有力的字跡,幹凈得像印刷體。他在草稿紙上寫了三行,把筆還給他,然後繼續看書,全程沒有說一個字。那張草稿紙白霽塵現在還留著,夾在數學課本裏,放在雲城的家裏,書桌的抽屜裏。好幾年了,紙已經發黃了,邊角也卷了,但字還在,清晰得像昨天剛寫的。
白霽塵放下筆,把椅子轉過來,面對林厭遲。“所以呢?你現在要幫我寫論文嗎?你會寫金融模型嗎?”
林厭遲想了想,說:“我可以學。”
白霽塵笑了。他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彎成兩道月牙,和高一時一模一樣。“不用。你坐在這裏就行了。不用看我,不用說話,不用幫我寫。你在這裏,我就能寫出來。”
林厭遲把椅子挪近了一點,近到兩個人的膝蓋碰在一起。白霽塵轉回去繼續寫論文,林厭遲低下頭繼續看那本代數幾何。書頁終於翻過去了,翻到了下一頁,又翻到了下下頁。他看進去了,白霽塵也看進去了。
廚房裏燉著排骨湯,咕嘟咕嘟的。窗外在下雪,細細碎碎的鹽粒。臺燈亮著,暖黃色的光照在兩個人身上。白霽塵偶爾停下來想問題,偶爾側過頭看林厭遲一眼。林厭遲偶爾擡起頭看白霽塵一眼,兩個人的目光在空中撞在一起,然後又各自移開。
有一次,白霽塵忽然想到一件事。“林厭遲,你高中的時候,為什麽要坐在最後一排?”
林厭遲沒有馬上回答,想了很久。久到白霽塵以為他不想回答了。然後他開口了,聲音很輕。“因為最後一排可以看到全班。第一排只能看到黑板。”
白霽塵看著林厭遲微微泛紅的耳廓,心臟像被人用手輕輕地揉了一下。最後一排可以看到全班。不是不想被看到,是想看到所有人。看到誰在笑,誰在鬧,誰在睡覺,誰在偷偷看他。他把目光落在那個總是遲到的、笑起來眼睛彎成月牙的、坐在第三排靠窗的少年身上。看到了,就再也移不開了。
紐約的冬天冷得不講道理。
白霽塵的體質是那種“一冷就手腳冰涼”的體質。以前在雲城,他每年冬天都會凍得手指發僵,戴上林厭遲送的手套之後才好一些。現在在紐約,冬天更冷,風更大,他的手腳更涼了。林厭遲發現這件事之後,每天晚上睡覺前都會做一件事——把白霽塵的腳捂在自己小腿中間。白霽塵第一次被捂的時候整個人都僵住了,不是因為不舒服,是因為林厭遲的小腿很涼,涼得像兩根剛從冰箱裏拿出來的冰棍。“你小腿這麽涼,還給我捂腳?”白霽塵想把腳抽出來,林厭遲夾住了,不讓他抽。“你的腳比我的小腿涼,”林厭遲說,“你更需要捂。”
白霽塵沈默了片刻。“那你的小腿怎麽辦?”
“你先捂熱了,再捂我。”
白霽塵看著林厭遲那張被枕頭壓出紅印的臉,看著他微微抿著的嘴唇,看著他明明冷得要死還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忽然覺得心裏有一塊地方塌了。不是疼,是軟。軟到他想把這個人抱進懷裏,把所有的溫度都給他。他伸出手,把林厭遲拉進懷裏,被子裹緊,手腳並用,把他整個人纏住。林厭遲被他纏得動不了,臉埋在他的胸口,呼吸很重。
“白霽塵。”
“嗯。”
“喘不過氣了。”
白霽塵松了一點,但沒有完全松開。他把下巴抵在林厭遲的頭頂上,閉上了眼睛。窗外的風在呼嘯,雪在落。紐約的夜很冷,零下十幾度。但被子裏很暖,暖到他的腳趾都舒展開了。
林厭遲的廚藝很好,比他好一萬倍。
這是白霽塵不得不承認的事實。他學會煮粥已經花了好幾個月,到現在還會偶爾煮糊。林厭遲會做很多菜,紅燒排骨、清炒時蔬、番茄炒蛋、涼拌黃瓜,還有一大碗冬瓜排骨湯。和白霽塵第一次在宋懷槿家吃到的一模一樣。白霽塵問過他“你是不是跟你姨媽學的”,林厭遲說“不是,是自學的”。白霽塵楞住了,自學的?什麽時候學的?在美國?在那些一個人的夜晚裏?他看著菜譜,一步一步地學。切菜的時候切到了手指,沒有創可貼了,用紙巾包著繼續切。油濺到了手上,起了水泡,用冷水沖了沖繼續炒。鹽放多了,太鹹了,倒掉重新做。糖放多了,太甜了,倒掉重新做。糊了,焦了,不能吃了,倒掉重新做。
做好了。沒有人吃。只有他自己。他坐在餐桌前,面對著一盤紅燒排骨,一盤清炒時蔬,一碗番茄蛋花湯。他一個人吃完了所有的菜,不是因為他餓了,是因為他不想浪費。他花了很長時間做這些菜,從切菜到炒菜到擺盤,每一個步驟都很認真。他不想讓這些認真的成果被倒進垃圾桶。所以他吃了,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像在品嘗什麽珍貴的東西。
白霽塵想到這些的時候,正在吃林厭遲做的紅燒排骨。排骨燉得很爛,肉從骨頭上輕輕一抿就下來了。醬汁是深褐色的,掛在排骨上,亮晶晶的。白霽塵吃了好幾塊,每一塊都吃得很幹凈,骨頭上的筋膜都咬掉了。
“林厭遲,”白霽塵說,“你以後不要一個人做飯了。我做給你吃。我做得不好,但我會學的。”
林厭遲看著他,看了很久。他把一塊排骨夾到白霽塵碗裏,說了一句讓白霽塵的眼淚差點掉下來的話。“你已經做得很好了。你做的粥,甜的。我很喜歡。”
白霽塵把那塊排骨吃了。很香,很糯,骨頭上的肉輕輕一抿就下來了。他抿著抿著,眼眶就紅了。他不是被排骨感動了,是被“甜的”兩個字感動了。他做的粥明明是鹹的,他從來不在粥裏放糖。林厭遲說“甜的”,不是指味道,是指心意。他的心意是甜的,林厭遲嘗到了,很喜歡。這就夠了。別的都不重要。
林厭遲有一個白霽塵覺得很無聊的習慣——他喜歡在超市裏比價。
不是比不同品牌的價格,是比每一家超市的價格。同樣的牛奶,這家比那家貴三毛錢,他就會選擇那家。白霽塵一開始覺得他是在省錢,後來發現不是。他的時間比三毛錢值錢多了,但他願意花時間去比價,不是因為三毛錢有多重要,是因為這是一種習慣。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大概是從他一個人生活的時候開始的。沒有人幫他掙錢,沒有人幫他省錢,沒有人幫他付房租水電。他每一分錢都要自己掙、自己省、自己付。他把三毛錢省下來,存進一個罐子裏。罐子不大,透明的玻璃罐,放在書桌上。裏面有很多硬幣,一分、五分、一角、兩角五分的都有。白霽塵有一次數了數,有二十多塊。二十多塊,夠買一杯奶茶,夠坐幾次地鐵,夠在燒臘店買一份叉燒飯。不多,但它在那裏,在書桌上,在臺燈旁邊,在他每天擡頭就能看到的地方。它提醒他——你在一個人生活,你要省著點。
白霽塵知道這件事之後,每次跟林厭遲去超市,都會主動幫他比價。“這個牛奶,三塊五。那個三塊七。買這個。”“這個雞蛋,四塊二一打。那個四塊五。買這個。”“這個蘋果,一塊九一磅。那個兩塊一。買這個。”
林厭遲跟在他後面,推著購物車,看著他的背影,看了很久。他的背影很寬,肩膀很平,穿著一件深灰色的羽絨服,圍巾是黑色的。他在認真地比價,認真地挑雞蛋,認真地選蘋果。他把那些便宜的、打折的、特價的東西一件一件地放進購物車,放得很仔細,怕壓碎了雞蛋,怕碰爛了蘋果。林厭遲看著他做這些,眼眶有點熱。不是感動,是覺得不真實。他從來沒有想過會有一個人陪他逛超市,陪他比價,陪他把三毛錢省下來存進那個透明的玻璃罐裏。那個人真的來了,站在他面前,挑雞蛋,放蘋果,推購物車。這一切都是真的,不是夢。
白霽塵把一盒打折的草莓放進購物車,轉過身看到林厭遲正看著他,眼眶微微泛紅。他楞了一下,然後笑了。“怎麽了?我挑的草莓不好?”
林厭遲搖了搖頭。“挑得好。”
白霽塵看著林厭遲紅紅的眼眶,沒有追問。他只是伸出手,握了握林厭遲搭在購物車扶手上的手。手很涼,指尖冰冰的。白霽塵握了一會兒,等它暖了一點才松開。
紐約的地鐵很舊,R線尤其舊。車廂裏的座椅是橙色的,塑料的,坐上去冬天冰屁股夏天燙屁股。扶手是不銹鋼的,被人摸得鋥亮,能照出人影。白霽塵和林厭遲每天早晚都坐這趟車,早上去學校,晚上回家。早上人多,擠得不行。晚上人少,有的時候整節車廂只有他們兩個人。那天晚上,車廂裏只有他們兩個人。白霽塵靠窗,林厭遲坐他旁邊。列車晃晃悠悠的,燈光忽明忽暗。
白霽塵忽然想到一個無聊的問題。“林厭遲,如果有一天,我們兩個在地鐵上走散了,你會怎麽辦?”
林厭遲想了想。“原地等你。”
白霽塵又問:“如果我一直不來呢?”
“那就一直等。”
白霽塵看著林厭遲被車廂燈光照得忽明忽暗的臉,又問了一句“如果地鐵停運了呢?”“等地鐵恢覆。”“如果地鐵永遠不恢覆了呢?”“等天亮。”
白霽塵不說話了。他看著窗外隧道裏那些飛速後退的電纜和管道,看了很久。然後他轉過頭,林厭遲還在看他。那雙黑沈沈的眼睛裏沒有火,沒有水,什麽都沒有,只有他。他的臉小小的,映在林厭遲的眼珠裏,像一個被裝進玻璃球的人。
白霽塵伸出手,用手背在林厭遲的胳膊上蹭了一下。“林厭遲,你真是個笨蛋。”
林厭遲沒有反駁,把手覆在白霽塵的手背上,手指一根一根地插進他的指縫裏。
地鐵到了他們的站。兩個人站起來,走出車廂。站臺上沒有人,風從隧道裏灌進來,冷冷的,帶著鐵銹和灰塵的味道。白霽塵走在前面,林厭遲走在後面。兩個人的腳步在空蕩蕩的站臺上回響著,一前一後,像心跳,像時鐘,像某個人在很遠的地方敲著一面很舊的鼓。白霽塵回頭看了一眼林厭遲,林厭遲正在看他——看著他走路的姿勢,看著他回頭時脖子轉動的角度,看著他眼睛裏反射的站臺的燈光。他把這些細節記下來,存在腦子裏,和那些便利貼放在一起。
他們走出地鐵站,紐約的夜風迎面撲來,冷的,帶著哈德遜河的水腥氣。白霽塵把圍巾往上拉了拉,林厭遲也把圍巾往上拉了拉。兩個人並排走在回家的路上,路燈把他們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長到交疊在一起,分不清哪個是誰的。雪又開始下了,細細碎碎的鹽粒,落在頭發上,落在肩膀上,落在圍巾的流蘇上。走著走著,雪花落得更密了。白霽塵忽然伸出手,接住了一片。雪花在他溫熱的掌心裏瞬間融化,變成一小滴水珠,晶瑩剔透的,像一顆眼淚。他把掌心伸到林厭遲面前,那顆水珠在路燈的照耀下閃閃發亮。
“林厭遲,你看。它化了。”
林厭遲低下頭,看著那顆水珠,看了很久。白霽塵不知道他在看什麽。也許是在看那顆水珠裏映出的路燈,也許是在看那顆水珠裏映出的自己的臉,也許只是想讓這顆水珠在他手心裏多待一會兒。因為它化了就沒有了,化了就不存在了,化了就像從來沒有來過這個世界一樣。
但白霽塵記得它來過。它的涼意還留在他的掌心裏,很久很久,久到走進家門,久到洗完澡,久到躺上床。他還能感覺到那片雪花融化時的冰涼,林厭遲的嘴唇貼在那片冰涼上,說了一句話。聲音很輕很輕,輕到像雪落在地上的聲音。
“化了沒關系。明年還會下的。”
白霽塵看著他,伸出手,幫他把額前的碎發撥到一邊。林厭遲的頭發很軟,穿過他的指縫,癢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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