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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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章黎強制把人摟在懷裏,把耳邊的智腦拿遠,輕聲在林夕耳邊說,“小偷。”

聽到他說“小偷”兩個字的時候,林夕感覺腦瓜子一嗡,氣得咬他手指,淦,他人生到此為止,遵紀守法,從來沒有幹過壞事,連在學校外面看見混混打架都會偷偷報警的良好市民,竟然被汙蔑成小偷?!

他的智腦,他拿回來犯法?!要不要聽聽自己說的什麽鬼話?

章黎感覺到林夕的屁股在腿上一拱一拱,死命掙紮,手心還全是他舌頭推拒流的口水。

好臟,章黎露出嫌棄的表情。

林夕發現他的面色一黑,原本無意,現在是萬分得意地往外吐口水,惡心不,就要惡心死你。

章黎對智腦對面冷靜地說,“我知道了,時間地點發過來。”

掛了通話下一秒,他玩味地掐住了林夕的脖子,手指一根根收力,直至白皙的脖頸上留下指痕,眼神像一條陰毒蛇在他的臉上滑過,“你要是再吐口水,我不介意把其他東西塞進去。”

什麽東西?林夕疑惑地眨眨眼睛,然後肉乎乎的屁股蹭到了章黎兩腿之間的物什,用事實告訴林夕他的未盡之語。

察覺到屁股下硌人的觸感,林夕如遭雷劈,心裏才突然意識到對方是個男人,而不是他一直認為的在上學的有點混的學生,他哆哆嗦嗦,有幾秒鐘看著章黎黑沈的眼眸,沒能說出話。

他一個花季少年,遇到這種事,真的很想報警。

他多希望時間倒流,小半年就行——他未成年。

——想送章黎進去。

“哥,哥,哥,我錯了!”林夕的道德底線比腰肢還要柔軟,能屈能伸。

“其實仔細想想,你總是主動貼上來,該不會是故意招惹我吧……”章黎拿口水的手慢條斯理地塗回他的臉蛋,似乎真的有些沈迷的模樣,眼神在他臉上轉悠了一圈,極富壓迫感。

面對對方憑空的誣蔑,林夕比被打了一頓還難受,有一種寡婦被造黃謠的無力感,但是為了藏進口袋的智腦,他決定避開這個關於目的性的爭論。

他視死如歸,看著眼前放大的第一軍校最帥軍校生的臉,誠懇道,“我要是故意招惹你,天打雷劈。”

“不行你打我一頓吧。”林夕縮著脖子像個鵪鶉。

章黎的臉黑了,眸光微冷,看著手下人人因為窒息而潮紅的臉、劇烈的喘息,“瞧不上我?”

“我不喜歡男的。”林夕眼神躲閃,在心裏連連補充,老公不算在內。

畢竟很早之前,姨父就安排好了,要把他嫁出去,然後當一個幸福的人夫,歲月靜好、相夫教子。

噢,他是男的,所以是沒有子的那種相夫教子。

“這麽有種,我還小瞧你了。”章黎冷冷地笑了一下,湊近欣賞了一會林夕狼狽的樣子,林夕嗚咽地躲他,章黎手逐漸收緊,淚水噙在林夕貓一樣美麗的眼睛裏,像昂貴的寶石。

在林夕覺得自己眼前一白的前一秒,章黎松開了手,林夕摔在地上,匍匐在章黎鋥亮昂貴的皮鞋下,像一只筋疲力盡的貓。

從來只有他嫌棄別人的份,還是第一次有人這麽嫌棄他,而且還是詐騙犯的家屬,還欠自己錢,他有什麽資格。

作為從來都是受人追捧、無所顧忌的章少俯視著腳下的人,眼神幽深,有他不願意承認的惱羞成怒的成分。

——

林夕被迫開始了打兩份工的苦日子。

經理專門把他的排班時間調早了,下午上班,晚上就收拾收拾去章黎的豪華大平層成當保姆。

按照常規操作,先把衛生打掃了,然後把衣服收拾收拾,再幹點雜活就差不多了,章黎的生活習慣不算差,沒有東西亂扔的習慣,所以林夕收拾起來也不算久。

純木地板擦起來很覆雜,不能直接用拖把脫,得用抹布,林夕懶得一天一拖地,基本上一周才掃一次,心想反正章黎是一個人住,又不臟,更重要的是,又不是自己家,自己上趕著不是犯賤。

他不僅不犯賤,他還自己給自己的勞動創造價值——桌子上零食、冰箱裏的水果、吧臺的酒……他能吃就吃,能拿就拿。

甚至連抽紙,他都順手裝幾包拿走,說起來質量真的很不錯,搞得林夕現在去超市都有點瞧不上貨櫃上的卷紙了。

前幾次林夕還心驚膽跳,後來發現章黎他根本就只是在這睡覺,其他的根本就不在意。

哼,誰讓他克扣自己的工資,每個月就留五百,要不是經理補貼他了點,他連牙膏都沒錢買。

有一次送到家的補給裏,有兩箱特別漂亮的水蜜桃,粉粉的,甜蜜清新的桃子味,林夕強忍著沒撲上去,手戀戀不舍地輕輕撫摸桃子,告誡自己不能吃,結果他流著哈喇子,等到第一顆都變軟了,章黎也沒動過。

再不吃就要壞了,也沒人動,林夕“被逼無奈”地一臉幸福地嘎嘎吃。

吃一周剛吃完了,結果第二天,章黎突然問,“最近是水蜜桃的季節,冰箱裏怎麽沒有?”

林夕面不改色,“可能物流太慢了吧。”

轉天就肉疼地從水果市場買了兩盒高檔水蜜桃,趕緊放廚房操作臺上了。

章黎不知道從哪鬼混回來,一走近林夕就聞見他身上亂七八糟的香水味,還有一股酒氣,他嫌棄得不行,忍了,還專門裝模做樣活生生把抹布洗了兩分鐘。

結果章黎對明晃晃放在那的水蜜桃視而不見,反而對反常地沒有一看到他就走,裝模做樣拿著抹布在操作臺幹凈的桌面擦個沒完沒了的林夕說,“還不走?那去剝個石榴再走。”

——

雖然拿到了智腦,但是自己的證件還在章黎手裏,為了刷刷好感度早日拿回,林夕一般會磨蹭會兒熬到章黎回來的點,在章黎面前露個臉。

反正回去也是呆在宿舍,那還不如在市中心享受一下大平層的奢華夜景,章黎早出晚歸的,他懂什麽,林夕覺得他應該多來享受幾把,才能讓房子物有所值。

林夕翹著腿,躺在十幾萬的沙發上喝著冷飲,感慨道,果然貴有貴的道理,比他在會所坐的VIP房的沙發都要舒服。

他又看看智腦,上面姨父的消息框一動不動,姨父的小號多如牛馬,動不動就註銷了,可是自己的號他是知道的啊,為什麽都這麽久了,還沒有聯系自己。

林夕望著落地窗前繁華的第一區夜景惆悵,他之前也試過給智腦打電話,可是一直無人接聽,這都兩個月了,杳無音訊。

往常遇到這種事,逃跑之後很快就會聯系上他,最多也就一兩周。

不會被章黎抓到了吧。

想到這林夕哆嗦了一下,不至於,章黎這他頂著呢,不至於再找上姨父本人。

不會是被其他人抓到了吧,□□?白道?不會已經被囚禁虐待了吧?不會發生什麽意外了吧。

林夕越想越偏激,關心則亂,腦子裏越想越糟糕,甚至想到了萬一姨父死了,心裏難受得痛。

他記得記憶初始,姨父從山溝溝上跑下來,倉皇失措地抱著頭上流血、餓得瘦骨嶙峋的自己,溫柔地擦掉他的眼淚,第一反應是說,【都瘦成麻稈了,還有力氣哭。】

後來姨父每次都質疑,【你記錯了吧?哪裏有綠草蔥蔥,那是地裏的麥苗。】

然後毫不心虛地說——【帶著你跑路,你掉溝裏嚎,我第一反應竟然不是讓你憋住?】

那個在其他人眼裏混蛋的姨父,即使害自己被章黎抓住壓榨,自己也不怪他,童年裏無數個黑夜裏,小小的林夕窩在沙發上等醉醺醺的姨父從牌桌從夜店或者從哪個酒桌回來,迷迷糊糊地睡著,然後被從沙發上喊醒,是姨父專門給他打包的宵夜。

林夕越回憶越傷心,眼淚在眼眶裏打轉,要是姨父死了,他在世界上唯一一個親人、唯一一個愛他的人都沒有了。

——

章黎頭疼,晚上家族應酬喝得,倒不是別人灌他,他一向是寵兒,他爹的獨苗兒,家族裏的人就是不看他爹的面,聲名在外的他也不是讓人灌酒的角色,章黎是無聊到喝酒,這種晚會躲不過去,好在次數不多,不然再怎麽軟磨硬泡他也不回去。

跟他同輩的他覺得人家裝模做樣,穿著西服衣冠禽獸地在長輩面前裝乖,背地裏做的那些下流卑鄙的事,他知道得一清二楚;小輩的他看著就煩,靠過來他看著乖巧可愛的,就逗兩句,不喜歡的他當著人家家長的面就問學習成績怎樣,明年能不能考上名牌中學,哦,學音樂的啊,那剛好給大家唱一首,我就愛聽土嗨的,來首老鼠愛大米……

一番問題下來,家長的臉黑了,小孩子的眼紅了,掙開家長的手跑了。

不過還是撐著最後一點清明,讓偷偷摸摸想往老宅開的司機把自己送回私人住所,回老宅,免不了要被管教一段時間才能被放出來。

一開門,他隨手將手上的腕表取下放在鞋櫃上,他揉了揉太陽穴,宴會上都是頂級的好酒,喝著很順口,但是該暈還是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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