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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男朋友

該死!我這個仗義且見不得人可憐的毛病。

該死!她竟然還回我:“你說的啊!”

我說的,我說的,我酒後胡言亂語的。

我連忙解釋:“我是說,你之前不是想幫我嘛,我謝謝你啊,而且你也說了,在國內沒什麽要好的朋友,如果以後有回國,我想著就多照顧你一點。”

“對了,你上次說要去小時候住的地方逛,去了嗎?”

“沒有,沒人陪。”她垂下了高貴的睫毛,還撇了撇嘴。

她又扮可憐。

但我這次配合她:“有,我陪你啊,明天睡醒就去。”

她偏過頭看我,眼神好似在懷疑——真的?

“真的,我說的話絕對不會反悔,不過啊,那一片我不怎麽熟悉,可能也帶不了你,只能交給導航哦。”

“知道了。”她終於眼底帶笑,彎了嘴角。

那一夜,我覺得漫長又短暫,長到我自以為對她有了更多了解,可又很短,短得不足以將我的悸動重新壓回心臟裏,它還跳躍在空氣中,不管我看著哪裏,心裏都想著有她的那個方向。

而她就睡在我隔壁房間。

不記得時間,只知道全世界都在冬眠,萬籟俱寂,只有我的愛情在鬼鬼祟祟地躁動不已。

多了解她一點,就多喜歡她一點。她本身就是個很好的人,才會讓人越喜歡越心疼。

我想要對她好一點,更好一點,可是我還是得跟她保持距離,我要在我的幻想上面、我的貪婪上面撒一把土,讓它們窒息,讓我的愛情在發芽時死去。

然後等待黎明從黑夜趕路而來,便會給大地帶來新的生命。

我的睡眠質量一直很好,睡到日上三竿,太陽把金粉灑在我的床上,她來敲我的門,說她餓了。

她剛睡醒的樣子像一塊松松軟軟的面包,用眼睛看一眼就知道一定很美味。

大概是我也餓了,才會想吃面包了。

我說那點外賣,她說給我做飯。

很尷尬,對於一個只會煮泡面的懶人來說,冰箱裏除了飲料,就只有速食品。哦,唯一能當作食材的只有雞蛋。

最後還是點了外賣。

吃過了午飯,我開車和她回去了她小時候的家,我們出生的那個年代,那裏是剛開發的新區,什麽都很新,也很貴,如今雖然經過了二十幾年的沖刷,依舊繁榮,只是繁榮總會被另一代繁榮取代,那裏變成了沒落的繁榮。

有一些道路改造翻新,占用了大部分的步道,我們走得有些艱難。逛了兩圈沒什麽好逛的,我在想回去了,可是她沒提,我又不想讓她覺得我沒耐心,不願意陪她繼續走。

我低著頭看腳下坑坑窪窪的路,提醒她小心點。

她說他們家的房子租出去了,以前她經常吃的店也搬走了。她跟我講著以前和現在的變化,說這裏小時候是一塊草地,有秋千和滑梯,而現在澆築了水泥鋼筋,添置了許多運動器械,老小區也要與時俱進。

我開始在回憶小時候她的樣子,以及忍不住想象小小的她從滑梯上滑下來的場景。

我見過她玩滑梯,以前家裏聚餐的地方樓下就有給小孩子玩的娛樂設施,她都會被家族裏其他小孩拉著一塊去玩,而我通常是站在一旁看。

玩那些也需要入場券的。

可是沒人帶我。

按道理說,我自尊心那麽強,我才不屑跟這些孩子同流合汙,我應該本分,不,是清高地待在樓上,聽大人們家長裏短,說誰家最近又買了個鋪面,準備開分店了;說誰去上海發展得風生水起,在那買房了;還說誰家女兒考了年級第一,當然了,說的自然是林抒。

我媽連攀附的談資都沒有,只笑笑地點點頭,最多說句:“是啊,挺好的,挺好。”

很沒勁的對話,我媽卻不準我亂跑,但耐不住正是貪玩的年紀,總有顆雀雀欲動的心。

於是我趁我媽不註意,偷偷溜下來,然後就看見了一群小屁孩圍著林抒,指著某個方向說:“那個好玩,我知道怎麽玩。”

我後來在想,是不是那麽小的孩子就已經在父母耳濡目染的熏陶下,也學會了阿諛奉承,知道林抒會讀書,家境好,大家都想討個好印象。

可當林抒無意間向我看過來時,我卻慌張地想躲起來,無奈四處通透,無處躲藏。

她看著我的局促,對著我笑了。

我卻更加羞恥了,轉身就走,落荒而逃。

但我的背影陣陣灼熱,仿佛她的笑就跟在後面,步步相隨。

很多年後,再看到她的笑,好像又不太一樣了。

她似乎從小就愛笑,長著一張笑臉,嘴巴也甜,輕易就能挽住別人的手,親昵地嬌滴滴地跟大人說“謝謝”。

突然發覺,小時候的審美很奇怪,那時候的眼光看她,怎麽都不覺得好看,以至於一直停留在她“好醜”的印象裏。

可現在用客觀的眼光來看,她小時候挺可愛的,也難怪大家都喜歡她,不止是因為她的有錢父母,她自己本身也很討喜,不像我,從小就不愛笑,不愛說話,不會討好人。是我太看不起自己了。

走在泥濘的路上,偶爾伴著機器作業聒噪的聲音。

等一陣轟鳴聲過後,她又跟我說小學的寒暑假很無聊,作業一個星期就做完了,電視也沒什麽看,總是循環播西游記、三毛流浪記,看爛了,還說那時候上網不像現在這麽方便,要連著電話線的,電腦是那種大大的厚厚的屏幕,而且不是每家都有電腦,跟她玩得好的同學都羨慕她家裏有電腦,總想來她家玩,但她也只是每周的周六晚被允許玩一會電腦。

我默不作聲。

她問我,我放假在做什麽。

我說我小學時候家裏沒有電視,高中才買了電腦。

她張了張口,又合上,只“嗯”了一聲。緩了緩又說:“我不是在跟你炫耀。”

“我知道。”

“我也不總是敏感的。”我補充道。

“那就好。”

兩個人漫無目的地走,走到一條被堵住去向的路,我們往另一個方向瞎逛,又是被一堆建築材料擋住了,只留下最內側的一小段空間,只允許一個人通過。我讓她走前面,她讓我走前面,我索性跳到高出路面一點點的花圃邊沿,這樣她就能走在我身邊。

不知道是不是覺得我動作笨拙,她低下頭笑了。我顧著看路,因為腳下能走的地方也很窄,我走得歪歪扭扭,怕掉下去崴了腳。笑就笑吧,總比我等會掉下去更丟人。

走了幾步,我踢到長出來邊沿的花枝,絆了一腳,有些站不穩。

她伸手,我沒多想,順勢就握住。等調整好姿勢後,我打算松開,不然再牽下去,我怕我又會胡思亂想了。

可在我將手抽離那一瞬間,她突然握緊了。

我咯噔一下,又一個沒註意,失去重心。幸好她的手還沒放開,再次將我扶穩。

好巧不巧,又對上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有勾子,精準地勾走了我的三魂七魄。

她望著我,有那麽幾秒,讓我覺得我們像在隔空接吻。她的目光游離在我的心臟上,牽引著它肆意跳動。

又是一陣令人煩躁無比的機械聲,“突突突”不得好死地響起來。

我慌亂又若無其事地把頭轉走,手也隨之抽走,可又被她握住。

“牽著吧,別真的摔下來。”

“沒,沒事啊,又不高。”

“你陪我出來的,要是你受傷,我怎麽跟舅姥交代?”

“我不跟她說是跟你出來受傷的。”

“可是我會過意不去啊。”

“哦,沒關系。”

想了想,不對啊,我這還沒受傷呢!

“我們怎麽說的我好像已經傷了一樣。”

說完我都覺得好笑,而牽著我的手也漸漸抖動起來。她也在笑。

好想能多牽一會,可是從這條坎坷的路走出來,我就再沒有理由牽她的手。突然不知道手要怎麽放,我撓了撓發際線,揣兜裏了。

風一吹來,往我心裏撒了把糖。

我的臉熱熱的,不知道會不會紅紅的。我看了看她,映著五點多傍晚時分的夕陽,光影浮動,一晃,我就能看見人間最美好的風景。

屬於這個冬天的。

跟她已經待在一起十幾個小時,從小時候聊到了她的初中高中,長大後出國讀書,沒有過職場經歷,但有豐厚的學識,在她那個領域。

而我沒什麽好講的,跟大部分普通的小孩一樣,在國內讀了個不是985、211的二本,畢業後出來工作,也跟大部分牛馬一樣,經歷過職場黑幕,受過了不少社會的毒打。

卻聊得很開心,開心到忘記了現實,我覺得我們之間很近很近,像從小玩到大的閨蜜,對彼此有知根知底的了解,又把缺席的這二十多年,用接近一天的時光來補全。

我說我以為她上次回去,又要很久才回來。她說那邊有份小組報告要交,回去處理。我問她這次什麽時候回去。她說看情況,還沒定。我說那這次走的話跟我說一聲。

她停下腳步,含著笑意問我:“要來送我嗎?”

“好啊。”我不假思索便回答。

我們又相視而笑,我第一次理解了戀愛中的人,會希望時間停留在某時某刻的想法。我也希望時間能這麽靜止了,盡管我們不是戀人,但是此刻她溫暖的目光中只有我。

這便千般萬般地足夠了。

然而,我的幸福還沒來得及偷偷加進回憶,她的手機就突兀地響了。

跟修路的噪音一樣討厭。

她看一眼,立刻笑意盎然地接起來:“Hello,Theodore.”

Theodore

有一個拳頭重重地砸進我軟綿綿的呼吸裏,撲了個空,而我的心卻開始痛。

Theodore,是她傳聞裏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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