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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8章 大明:民間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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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8章 大明:民間風俗

金禾清了清嗓子,說出了這段武官越來越松弛的規定。

“弘治八年六月,南京監察禦史王存忠等人上奏說。

按照舊日的制度,凡是武官,即使是公、侯、伯,也不許乘轎出入,目的是讓他們習慣勞苦、不廢武事。

現在成國公朱儀、魏國公徐輔、武靖伯趙承慶、南京錦衣衛帶俸指揮使王銳,都公然乘轎出入。

其中朱儀、徐輔、趙承慶三人,還乘坐八人擡的大轎,超越等級、違制更加嚴重。

另外,各衛指揮使以下的官員,騎馬時也大多使用紅氈鞍籠、上馬凳、胡床之類的儀仗隨從,這些也都應當禁止。

奏章下發到禮部,禮部再次上奏,請求將這些人一律依法論處。

明孝宗全都寬恕了他們,只是下諭令不許再犯。

考慮到朱儀年紀大、職務重要,特地特許他可以乘坐四人擡的轎子。”

金禾說完這段八卦之後,她還沒有發表言論,朱元璋已經怒氣滿臉了。

這個明孝宗是什麽時候的皇帝,為何如此寬仁?

百官就是這麽一步步放縱下去,豈不是無法無天了。

孝宗這樣的廟號,雖然算不上是昏君,但想來也幹不了什麽事兒,皇帝做好人有什麽用!

“明朝文人上位那是一個意外事件,本身朱元璋的設計不是重文輕武。”

講完這段記載,劉徹倒是笑了起來。

“怎麽會有開國皇帝認為武事不重要呢?”

不過劉徹畢竟不知道五代十國的武人是個什麽德性,有時候宋朝就是很難評。

金禾這邊繼續分享起了其他記載。

“其實文武分治這也沒錯,咱們現在也是這樣啊,可是咱們古代面臨北方威脅,所以一到王朝末期就會出大問題。

《太平年》雖然劇情瞎編亂造了一些,但那個時代確實太黑暗了。

吃人肉已經成為了許多士兵的習慣,就算是宋朝建立之後,還有這樣的記載,還是趙匡胤的小舅子。”

金禾說到這個話題,就講到了宋史記錄的一段記載。

“王繼勳殘暴,強行購買平民家的女兒、婢女來供自己使喚,稍有不合心意,就把人殺掉、吃掉,再用棺材裝著屍骨丟棄在野外。

人販子、賣棺材的人在他家門口來來往往,絡繹不絕。

洛陽百姓深受其害,卻不敢告發。

宋太宗還在王府做皇子時,就早已聽說他的惡行。

等到太宗即位,有人上告此事,

太宗立即派戶部員外郎、知雜事雷德驤,乘坐驛車火速前往洛陽查辦。”

“王繼勳全部認罪伏法,從開寶六年四月,到太平興國二年二月,

他親手殺害、吃掉的婢女有一百多人。

於是在洛陽街市上將王繼勳斬首,同時處死的還有幫他強買人口的人,人販子八名,男子三人。

長壽寺的僧人廣惠,經常和王繼勳一起吃人肉,太宗下令先打斷他的腿,再斬首示眾。

洛陽百姓無不拍手稱快。”

“後來,王繼勳有個後代叫孫惟德,家住洛陽西邊的潁陽,品行不端、不能自立,靠乞討為生。

宋真宗聽說後很同情他,

授予他汝州司士參軍這一小官職。”

把這段歷史原文講完,直播間的眾人紛紛調侃起了這部電視劇,確實讓宋朝的風評好了一點兒。

可惜也太矯枉過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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