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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章 帶清:底層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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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章 帶清:底層婦女

說完這話,各大時空的老百姓倒是完全能理解。

富家小姐與勳貴子女,自然可以安安穩穩遵從禮教生活。

可對貧窮百姓來說,連飯都吃不起,生存才是第一要務。

嫁人本就是t討生活,人終究不能脫離現實而活。

那些從一而終的道德大道理,在柴米油鹽的殘酷面前,本就顯得無比虛假。

此時,金禾也緩緩說起了這段歷史資料。

“當時清朝不少讀書人,其實也看得明白,寡婦再嫁本就是人之常情。”

“清代文人錢泳就說得非常直白:餘雖不敢以改嫁為非,未以後人以改嫁為非,蓋世道學者識之。”

“他認為,寡婦要不要再嫁,得看門戶大小、家境貧富,要量力而行,不能像道學家那樣一刀切。”

“錢泳還引用過一句很通透的話:兄弟以不分家為義,不若分之以全其義;婦人以不再嫁為節,不若嫁之以全其節。”

“意思就是,對那些年輕、貧窮、無兒無女的寡婦來說,勸她改嫁,反而是保全她名節的最好辦法。”

“這些人都是親眼見過現實殘酷的,所以對寡婦再嫁,大多抱著默認與同情的態度。”

“至於錢大昕、俞正燮等人,更是直接痛罵道學家虛偽: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卻必須死守貞節、從一而終。”

“其實那個時代,也不是沒有人反對這種僵化思想。”

“那麽真實的社會情況如何?其實和統治思想關系不大,核心原因是——男女比例太失衡了。”

說完這話,直播間裏立刻有人提起了清代溺殺女嬰的陋習。

金禾輕輕點頭,繼續說道。

“有學者推算過,清中期的男女比例,大概在113到119:100,男性遠遠多於女性。”

“再加上有錢有勢的人可以隨意納妾,底層男子根本娶不到妻子。”

“而大量寡婦守節不嫁,又進一步加劇了民間娶妻難的問題。”

“檔案資料顯示,道光二十六年,清宗室十六族旗裏,男女比例是105:100,比民間略好,可孀婦比例卻高達11.6%。”

“這是因為宗室有優厚撫恤,無子可繼的孀婦,經族長、學長保結,每月給銀三兩,按季支米五石三石。”

“生活有了保障,自然能要求她們全力守節。”

“可對普通百姓來說,孀婦比例大概在8%到9%。”

“按清代人口三億計算,婦女約有1.37到1.41億,寡婦就有2400到2700萬,幾乎占婦女人口的兩成。”

“其中15到45歲的育齡寡婦,就有1200到1500萬,無論生理還是心理,都是重組家庭的合適年紀。”

“這在男多女少的清代,直接讓底層百姓娶妻難雪上加霜,也大大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清代愈演愈烈的逼醮、搶孀事件,很大程度上就是這種矛盾的集中爆發。”

“在當時,男子是一家之主與經濟支柱,女性地位本就從屬。”

“如果丈夫去世,上無公婆、下無財產,又無子女或子女年幼,女人往往立刻陷入絕境。”

“民間有句大實話:家無擔石,節婦不終。”

“家裏連一石存糧都沒有,再談守節,完全就是空談。”

“面對饑寒交迫,有的寡婦既不能殉節,又被守節的大道理束縛,為了活下去,只能選擇再嫁。”

“對這樣的寡婦,當時的百姓大多表示理解與同情。”

講完這段歷史資料,金禾繼續說道。

“這是一位學者的數據研究,只是粗略估算。”

“他查閱了大量清代文獻,發現就算是清朝宗室之家,也有因為貧困被迫再嫁的例子。”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裏,就藏有一份道光二年的再嫁甘結。”

“已故四品宗室奕泰的妻子,因夫亡子死、無依無靠,不願守節,情願出姓改嫁,再無反悔。”

“這些還只是貧窮婦女的正常選擇,其實這已經算好的了。”

“更真實、更殘酷的情況,就像我們讀過的《祥林嫂》——女子直接被賣掉,被強行逼迫改嫁。”

祥林嫂這個話題一開啟,許多人瞬間被喚醒了學生時代的記憶。

那些塵封的畫面與文字,突然又清晰起來。

魯迅筆下,封建禮教對女性的毒害,實在刻畫得入木三分。

金禾接著說道。

“當時還有很多夫家,覬覦寡婦手中的財產,刻意逼迫寡婦改嫁。”

“這樣就能把財產留在自家,避免立嗣分走繼承權。”

“這種事,大多發生在年輕、無子嗣的寡婦身上。”

“這位學者在歷史檔案裏,找到了大量真實記載。”

“江蘇常熟的潘淑清,二十歲時丈夫與公婆相繼去世,又無子女,族人見她可欺,日夜逼嫁,只為侵吞她的遺產。”

“鄭龍田的祖母巢氏,二十三歲守寡,族人貪圖她的財產,同樣逼她改嫁,她只能被迫立嗣以明志。”

“山東某地,甚至有富民為搶奪財產,直接將不肯順從的寡婦活活勒死。”

“李漁《資治新書》裏,還記載了兩則典型案件。”

“一件是福建漳州府盧文,先盜賣族產,再逼迫寡居弟媳改嫁。”

“另一件是秦孟,為了高額聘金,不顧妹妹新寡才三個月,就強行逼她再嫁。”

“很多年輕寡婦面對這種殘酷逼迫,往往只能屈從,用再嫁換取一線生機。”

“還有一種情況,寡婦為了保住亡夫財產不被族人侵吞,主動招後夫入贅,這叫作‘坐產招夫’。”

“這種形式在西北、山西、四川、兩湖、兩廣的農村極為常見。”

“這種情況,建國以後也存在,我見過同學家就是如此,當然和古代的意義完全不同。”

金禾說到這裏,又繼續說起其他情形。

“還有一種寡婦再嫁的形式,叫作收繼婚,也就是兄死弟娶其嫂,弟死兄收其弟媳。”

“這種習俗在很多地方都有,叫法也各不相同,幾十年前依舊存在。”

“所以在古代,這類情況只會更多。禮法這東西,往往只能限制官宦階層,底層百姓根本管不了。”

“尤其是當寡婦再嫁可以牟利時,相關記載就更多了。”

“乾隆《清平縣志》記載:夫亡再醮,夫家、母家爭索財禮。”

“陜西渭南、臨潼等地,婚娶唯利是視,同於市道,而再醮者尤甚。甚至有人把寡婦當成奇貨,靠販賣寡婦牟利。”

“甘肅光緒《海城縣志》也寫:凡有新寡之婦,夫族哄壁,眾人逐利,財禮多至一二百兩,動輒釀成搶親大案。”

“美國學者特爾福特也曾做過一組研究,在經濟發達、宗族控制力極強的廣東香山縣。”

“527名已婚婦女中,註明節婦的只有3例,改嫁寡婦卻有57例,占比超過10%。”

“所以明朝最開始搞貞節表彰,本意其實是給不願改嫁的婦女一條生路。”

“可惜這條路弊端太大,再配上清朝的極端僵化,最後徹底變得扭曲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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