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古代:所謂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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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章 古代:所謂奸民
講完聚眾抗官、聚眾抗糧罪,康熙看向跪在地上的老四胤禛,語氣冰涼:“弘歷那孩子呢?”
雍正瞬間滿頭冷汗,趴伏在地磕頭回話:“漢阿瑪,弘歷這幾日感染風寒,留在家中靜養。”
康熙不置可否地扯了扯嘴角,一聲輕笑裏聽不出喜怒。
旁邊的老三胤祉當即嘲諷出聲,笑裏藏刀:“四弟這性子,也不知道我這侄子如今還活不活著?”
這簡直是貼臉開大。
從前兄弟之間,好歹還裝一裝兄友弟恭的模樣。
近來眾人都抱著反正大清要完了的心思,索性放開了發瘋。
反正弄不死那侃侃而談的女人,把所有仇恨都轉移到老四身上,再合理不過。
金禾歇了歇歷史話題,和直播間的人聊起了娛樂八卦。
各時空的人聽得雲裏霧裏,直到這些無聊的八卦說完,她才重新開啟野史話題,語氣嚴肅了幾分。
“我以前的底層認知是,清朝最爛,其他朝代各有優劣。”
“直到後來一群孝子賢孫拼命吹清朝,我才沈下心好好翻了翻他們的清實錄,偶爾也看些大清律例。”
“最近跟大家講了這麽多清朝的法律原文,我倒是找到了一個新角度,來對比清朝和其他朝代的律法區別。”
話說到這裏,金禾掏出平板電腦,一邊翻找資料,一邊喝了口果汁。
“首先就是‘奸民’這個詞,在雍正、乾隆的實錄裏出現了無數次。”
“在他們眼裏,天底下的百姓,不是刁民,就是奸民。”
“這種罵法倒不是他們首創,但把‘奸民’寫到法律條文裏,確確實實是他們的首創。”
“翻遍《唐律疏議》《宋刑統》《大明律》這幾個王朝留下的法律原文,律法條文中,完全沒有‘奸民’這兩個字。”
金禾的吐槽剛落,諸葛亮便笑出了聲,他馬上想到了大清那套不依法治國、只依例治國的荒唐規矩。
這邊金禾也不賣關子,直接開始舉例。
“就說《大清律例》,裏面‘奸民’二字出現了12次,我給大家大致講講大清的奸民法律。”
“第一次:奸民圖利,將廢鐵鐵貨潛出邊境及海洋貨賣,一百斤以下者,杖一百,徒三年;一百斤以上,及舟車捆載者,發近邊充軍。”
“第二次:凡商民出洋,將紅黃銅器、銅斤私販各洋,貨賣圖利,為首者,照奸民圖利,將廢鐵鐵貨潛出海洋貨賣例治罪。”
“第三次:其有土哨奸民,勾通取利造意者,不分初犯、再犯,並立斬決。附和者,各枷號兩個月,僉妻發邊外為民。”
“第四次:凡奸民將制錢剪邊圖利者,審實即照私銷制錢例,分別首從治罪。”
“第五次:奸民私造賭具,其左右緊鄰有能據實出首,照例給賞。如有通同徇隱,不即舉首者,杖一百。”
“第六次:河工承修各員,采辦料物,如有奸民串保領銀,侵分入已,以致虧帑誤工,該總河將承辦官參究,仍將虧帑奸民發該州縣嚴查追比。
徜有徇縱等情,亦即查參,交部議處。其虧帑串保奸民審實,照常人盜倉庫錢糧律計贓治罪。應追銀兩逾限不完,著落原領官名下追賠……”
舉完這幾個例子,金禾神色愈發認真。
“違法犯罪該受處罰,這沒得說。關鍵是,其他朝代為什麽不專門劃分一個‘奸民’群體?”
“因為儒家、法家的核心思想裏,根本不認同這麽做!”
“說實話,我不是學法的,但咱們中國的儒家、法家都認同犯了罪再定刑,而不是預先把一部分人歸為奸民團體,對著這個團體定法!”
“所以說,清朝的儒家和法家,甚至都算不上墮落版本,他們連最基本的核心思想都丟了。”
“這是一種極度扭曲的法律制度,跟咱們古代的思想家、哲學家、法家先賢,半毛錢關系都沒有。”
“全是清朝自己亂搞的,他們壓根沒有基本的法治思想,文化程度極低,哪怕是漢化之後,也是最低水平的治理。”
金禾的話一出,秦朝、漢朝的一眾法家臣子當場怒罵出聲,滿臉憤慨:清朝的垃圾法律,別往他們法家身上貼!
哪怕是儒家弟子,也覺得離譜至極。
他們從未在法律制度上,預先把百姓劃分成奸民、刁民。
若是有誰敢提出這種思想,定會被天下人聚而攻之!
金禾這邊繼續總結,語氣帶著濃濃的嘲諷。
“除了‘奸民’出現了無數次,還有‘刁民’‘刁惡之徒’‘奸頑佃戶’‘奸頑之徒’等等。我也沒辦法全部看完,只能靠關鍵字搜索。”
“當然,也只有《大清律》當中,第一次出現了‘漢奸’這個詞兒。”
“所以說,清朝根本就沒有繼承咱們華夏的基本思想內核來治理國家,它那套東西是相當落後的、屠殺式的奴隸統治手段。”
這話落音,清朝時空下的許多年輕學子,當場哭出了聲。
他們從小到大接觸的法律條文、社會教化全是這套東西,根本沒人見過前朝的法律制度和文化思想。
直到此刻才明白,原來文化思想的傳承斷代,會讓人扭曲成另一種模樣。
金禾說完奸民的話題,話鋒一轉,回到了另一個重點:“那麽關於賤民,這件事就得好好說道說道了。”
“我之前說過,賤民擴大化,是從雍正開始的。但這件事,清朝和前朝的區別到底有多大,我給大家大致介紹一下。”
“在咱們漢人的大一統王朝裏,貴賤有別、良賤之別,每個朝代都會寫在法律裏,所以法律中區分貴賤等級,是最基本的核心制度。”
“但即便如此,古代仍有大量名人自傳裏記載出生於微賤之時,微末之時,或是‘本人出身卑賤’。”
“因為古代人承認階級差別,卻並不認為出身微賤就永遠沒有上升的機會。”
“所以‘賤’這個字,在古代有時候只是指尊卑等級——你的地位比我高,那我相對你而言,就是卑賤的一方。”
“《左傳》有雲:‘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之守?貴賤無序。’”
“秦簡有記載:‘欲貴太甚,賤不可得。’”
“《荀子》言:‘賤事貴’‘貴賤有等’‘別尊卑,貴賤列’。”
“《管子》曰:‘貴賤有分。’”
“及至漢代董仲舒,亦道:‘序尊卑、貴賤、大小之位。’”
“這些記載說的其實都是一回事,就是尊卑之別。”
“這裏的‘貴’,專指為官者;這裏的‘賤’,並非指誰是罪人、誰是低等身份,而就是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
“所謂的貴賤有別,不過是相對而言的層級之分,核心是為了凸顯為官者的名分與尊位,劃清官和民的邊界而已。”
“那麽在普通百姓當中,當然還是存在內部歧視的。
比如贅婿、刑徒、倡優、巫祝、亡命者、醫工等等,尤其是古代那些不事生產的人,朝廷會帶頭歧視,將這群人視為動亂因素,社會地位非常低。”
“不過即便如此,法律裏面也沒有規定專門的賤籍。有時候倡優也能一步登天,即便被貴族階級歧視,也找不出一條法律,說這群人沒資格做官、沒資格上升。”
“所以古代出身低的人,如果有一天爬登高位了,史學家最多陰陽怪氣一句這人出身卑賤,用的盡是些不正當的手段,卻絕不會說,這人天生沒資格往上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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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完聚眾抗官、聚眾抗糧罪,康熙看向跪在地上的老四胤禛,語氣冰涼:“弘歷那孩子呢?”
雍正瞬間滿頭冷汗,趴伏在地磕頭回話:“漢阿瑪,弘歷這幾日感染風寒,留在家中靜養。”
康熙不置可否地扯了扯嘴角,一聲輕笑裏聽不出喜怒。
旁邊的老三胤祉當即嘲諷出聲,笑裏藏刀:“四弟這性子,也不知道我這侄子如今還活不活著?”
這簡直是貼臉開大。
從前兄弟之間,好歹還裝一裝兄友弟恭的模樣。
近來眾人都抱著反正大清要完了的心思,索性放開了發瘋。
反正弄不死那侃侃而談的女人,把所有仇恨都轉移到老四身上,再合理不過。
金禾歇了歇歷史話題,和直播間的人聊起了娛樂八卦。
各時空的人聽得雲裏霧裏,直到這些無聊的八卦說完,她才重新開啟野史話題,語氣嚴肅了幾分。
“我以前的底層認知是,清朝最爛,其他朝代各有優劣。”
“直到後來一群孝子賢孫拼命吹清朝,我才沈下心好好翻了翻他們的清實錄,偶爾也看些大清律例。”
“最近跟大家講了這麽多清朝的法律原文,我倒是找到了一個新角度,來對比清朝和其他朝代的律法區別。”
話說到這裏,金禾掏出平板電腦,一邊翻找資料,一邊喝了口果汁。
“首先就是‘奸民’這個詞,在雍正、乾隆的實錄裏出現了無數次。”
“在他們眼裏,天底下的百姓,不是刁民,就是奸民。”
“這種罵法倒不是他們首創,但把‘奸民’寫到法律條文裏,確確實實是他們的首創。”
“翻遍《唐律疏議》《宋刑統》《大明律》這幾個王朝留下的法律原文,律法條文中,完全沒有‘奸民’這兩個字。”
金禾的吐槽剛落,諸葛亮便笑出了聲,他馬上想到了大清那套不依法治國、只依例治國的荒唐規矩。
這邊金禾也不賣關子,直接開始舉例。
“就說《大清律例》,裏面‘奸民’二字出現了12次,我給大家大致講講大清的奸民法律。”
“第一次:奸民圖利,將廢鐵鐵貨潛出邊境及海洋貨賣,一百斤以下者,杖一百,徒三年;一百斤以上,及舟車捆載者,發近邊充軍。”
“第二次:凡商民出洋,將紅黃銅器、銅斤私販各洋,貨賣圖利,為首者,照奸民圖利,將廢鐵鐵貨潛出海洋貨賣例治罪。”
“第三次:其有土哨奸民,勾通取利造意者,不分初犯、再犯,並立斬決。附和者,各枷號兩個月,僉妻發邊外為民。”
“第四次:凡奸民將制錢剪邊圖利者,審實即照私銷制錢例,分別首從治罪。”
“第五次:奸民私造賭具,其左右緊鄰有能據實出首,照例給賞。如有通同徇隱,不即舉首者,杖一百。”
“第六次:河工承修各員,采辦料物,如有奸民串保領銀,侵分入已,以致虧帑誤工,該總河將承辦官參究,仍將虧帑奸民發該州縣嚴查追比。
徜有徇縱等情,亦即查參,交部議處。其虧帑串保奸民審實,照常人盜倉庫錢糧律計贓治罪。應追銀兩逾限不完,著落原領官名下追賠……”
舉完這幾個例子,金禾神色愈發認真。
“違法犯罪該受處罰,這沒得說。關鍵是,其他朝代為什麽不專門劃分一個‘奸民’群體?”
“因為儒家、法家的核心思想裏,根本不認同這麽做!”
“說實話,我不是學法的,但咱們中國的儒家、法家都認同犯了罪再定刑,而不是預先把一部分人歸為奸民團體,對著這個團體定法!”
“所以說,清朝的儒家和法家,甚至都算不上墮落版本,他們連最基本的核心思想都丟了。”
“這是一種極度扭曲的法律制度,跟咱們古代的思想家、哲學家、法家先賢,半毛錢關系都沒有。”
“全是清朝自己亂搞的,他們壓根沒有基本的法治思想,文化程度極低,哪怕是漢化之後,也是最低水平的治理。”
金禾的話一出,秦朝、漢朝的一眾法家臣子當場怒罵出聲,滿臉憤慨:清朝的垃圾法律,別往他們法家身上貼!
哪怕是儒家弟子,也覺得離譜至極。
他們從未在法律制度上,預先把百姓劃分成奸民、刁民。
若是有誰敢提出這種思想,定會被天下人聚而攻之!
金禾這邊繼續總結,語氣帶著濃濃的嘲諷。
“除了‘奸民’出現了無數次,還有‘刁民’‘刁惡之徒’‘奸頑佃戶’‘奸頑之徒’等等。我也沒辦法全部看完,只能靠關鍵字搜索。”
“當然,也只有《大清律》當中,第一次出現了‘漢奸’這個詞兒。”
“所以說,清朝根本就沒有繼承咱們華夏的基本思想內核來治理國家,它那套東西是相當落後的、屠殺式的奴隸統治手段。”
這話落音,清朝時空下的許多年輕學子,當場哭出了聲。
他們從小到大接觸的法律條文、社會教化全是這套東西,根本沒人見過前朝的法律制度和文化思想。
直到此刻才明白,原來文化思想的傳承斷代,會讓人扭曲成另一種模樣。
金禾說完奸民的話題,話鋒一轉,回到了另一個重點:“那麽關於賤民,這件事就得好好說道說道了。”
“我之前說過,賤民擴大化,是從雍正開始的。但這件事,清朝和前朝的區別到底有多大,我給大家大致介紹一下。”
“在咱們漢人的大一統王朝裏,貴賤有別、良賤之別,每個朝代都會寫在法律裏,所以法律中區分貴賤等級,是最基本的核心制度。”
“但即便如此,古代仍有大量名人自傳裏記載出生於微賤之時,微末之時,或是‘本人出身卑賤’。”
“因為古代人承認階級差別,卻並不認為出身微賤就永遠沒有上升的機會。”
“所以‘賤’這個字,在古代有時候只是指尊卑等級——你的地位比我高,那我相對你而言,就是卑賤的一方。”
“《左傳》有雲:‘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之守?貴賤無序。’”
“秦簡有記載:‘欲貴太甚,賤不可得。’”
“《荀子》言:‘賤事貴’‘貴賤有等’‘別尊卑,貴賤列’。”
“《管子》曰:‘貴賤有分。’”
“及至漢代董仲舒,亦道:‘序尊卑、貴賤、大小之位。’”
“這些記載說的其實都是一回事,就是尊卑之別。”
“這裏的‘貴’,專指為官者;這裏的‘賤’,並非指誰是罪人、誰是低等身份,而就是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
“所謂的貴賤有別,不過是相對而言的層級之分,核心是為了凸顯為官者的名分與尊位,劃清官和民的邊界而已。”
“那麽在普通百姓當中,當然還是存在內部歧視的。
比如贅婿、刑徒、倡優、巫祝、亡命者、醫工等等,尤其是古代那些不事生產的人,朝廷會帶頭歧視,將這群人視為動亂因素,社會地位非常低。”
“不過即便如此,法律裏面也沒有規定專門的賤籍。有時候倡優也能一步登天,即便被貴族階級歧視,也找不出一條法律,說這群人沒資格做官、沒資格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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