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雍正:奸頑佃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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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 雍正:奸頑佃戶
“雍正五年定例,乾隆五年正式纂入《大清律例》,全國統一適用。”
“所以還是雍正厲害呀!首創‘奸頑佃戶’法定專名,從通用債務條款中獨立出來,明確針對抗租欺慢行為,打擊目標更精準。”
“從‘民訴可官追’變成‘官必追必罰’,官府主動介入,勒追給主,地主追租的成本與風險大幅降低。”
“條款入律之後,全國統一裁判尺度,地方沒有任何彈性。
‘抗租即杖’成為常態。你們就說,地主感不感激這個法律吧?”
朱元璋不由得冷笑出聲:“這世上,有幾個被欺負的地主?”
張居正此刻不由得感嘆:“難怪這清朝這麽快就統治穩定,原來是天下地主歸心了。”
講完這段法律的由來,金禾對後續產生的事情簡單介紹了幾個。
“乾隆七年江陰縣告示:‘尚有抗欠新租致業主具控者,定當立拿,游示各鄉,仍押吐退,另行招佃。’”
“乾隆後期江西寧都州章程,原文:欠租分級懲處,現年責懲勒限;欠二至三年枷號一月、杖三十;欠三年以上枷號四十日、杖四十,完租後驅逐出境。”
“所以當時的規定是,當年地租未繳,先責打佃戶,限期繳清。”
“欠二至三年:戴枷示眾一個月,杖三十,追租給主。”
“欠三年以上:戴枷示眾四十日,杖四十,繳清後驅逐出境,不準再租種。”
“嘉慶四年,江西核心規定:佃戶欠租,地方官差拿佃戶到案,限十日追清。若佃戶‘刁抗’,則取田驅逐,並‘將佃戶枷號比追,完日再行釋放’。”
“所以嘉慶朝‘枷號比追’,是無期限綁定欠租。什麽時候交清租子,什麽時候才摘枷鎖,相當於把體罰和追租綁死了。”
“咱們不是看到了清朝好多老照片都有戴枷的人嗎?當時不少欠租的佃戶,結局就是這樣。”
“所以遇上了災荒年又能怎麽樣?不管你有什麽為難的事情,反正咱們有一條‘奸頑佃戶’例,官員和地主因為這條法律,爽得很。”
帶清時空下,一群百姓聽到未來的帶清皇帝會讓他們活得更慘,眼神裏的怒火更盛,士氣反而越發高漲。
無論如何,這一次都不能輸,哪怕前赴後繼,也得拼上一拼。
不過對於康熙來說,他倒是覺得這個法律很好。
畢竟漢人地主是什麽德行,他也是知道的。
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把漢人地主籠絡過來,才有可能鎮壓這場叛亂。
所以這個法律,他現在就可以頒布。
金禾說到抗租被懲罰的幾個事例,又說起了後來一件可笑的事情。
“後來,江南等地出現了由官、紳聯合設立的‘收租局’。”
“官府會定期派遣府差縣差等低級衙役,幫助收租局的賬房或催甲下鄉逼租。”
“所以又有了租棧,是專業化的土地租佃管理與催收機構,依賴官府差役的暴力背書。”
“所以為啥後來地主階級那麽可恨那麽頑固?因為曾經的日子,真的太好了。”
這一刻,一群網友紛紛認同了起來:
“地主懷t念帶清很正常啊,這就是他們的幸福時代呀。”
“腐朽落後的人,當然喜歡在這種時代裏生活。”
金禾說完那時候的佃戶,話題聊到了另一個人身上。
“在杜鳳治的日記中,裏面詳細記錄了他在催征錢糧時,依賴大規模武力為後盾,並使用了多種殘酷的暴力手段。”
“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城莊蔡黃昌戶的花丁,一個佃戶躲匿起來,催收人員反被婦女持刀糞穢攻擊。杜鳳治便‘派弁兵焚燒其後進及廂房兩間’。”
“半月後,他再次命令下屬,若‘殷丁’或‘花丁’抗糧,‘將其住屋焚拆’。”
“這種手段並非個例,他在廣寧任上時,曾‘燒毀抗糧村莊’以儆效尤。”
“杜鳳治下鄉催征時,隊伍陣仗浩大,常攜帶‘門、印、跟、茶號、三小、轎夫、執式、衙差、壯勇等幾十到一百多號人’。同時,‘枷號、杖責、羈押’也是常用手段。”
“與此同時,他經常查封抗稅宗族的祠堂,以此逼迫士紳和族眾完糧。”
“士紳若催糧不力,會被拘押;對有功名的生員、監生欠糧者,直接上報學政革除功名。
‘生員陳某抗糧三月,詳請褫革,永不敘用’。”
“還有,若欠糧戶逃亡,便拘押其妻子、子女或親屬,‘鎖系衙前,日曬夜露,直至欠戶完糧方釋’。”
“對頑固抗糧者,使用站籠,也就是立枷刑具,將人鎖於籠中僅足點地,‘站籠三日,限滿仍不完糧者,枷號一月。’”
“對普通欠糧戶,動輒‘鞭背二十’‘拶指逼供’,甚至對老弱婦孺使用此類肉刑。”
“對殷實欠糧戶,直接派差役抄沒家產,將房屋、農具、牲畜變賣抵糧,‘抄得谷五十石、牛三頭,變價充餉,不足則續追’。”
“欠糧超過期限者,在正額錢糧外加征5%到10%的‘罰金’,名為‘催征費’,實則變相掠奪,‘欠銀一兩,罰錢五百文,逾期翻倍’。”
“將欠糧戶姓名、欠額書寫於木牌,懸掛在城門或集市,‘令其宗族鄰裏共見,使其無顏立足’,甚至逼迫欠糧戶跪於鬧市自陳罪狀。”
“對聚眾抗糧的鄉村,勾結當地團練、豪紳,‘帶勇三百,圍村搜捕,抗糧者就地杖責,首惡者解省治罪’,甚至縱兵搶掠村莊,以‘懲一儆百’。”
“但即使是這樣,他也不是那個時代最殘忍的官員。他的手段在那個時代,只能算作尋常普通,因為還有更過分的。”
講到這裏,金禾說起了其他催收的帶清現象。
“同治年間,村民鄭承望因抗糧與催征人員爭執叫罵,徐賡陛命人戳傷其喉嚨,反縛雙手埋入路邊土坑至臍,再令兵勇加砍一刀,致其慘死。”
“杜鳳治記載:陳京圃征糧有能名,淋漓盡致,不怕血腥。其親家(指方功惠)謂其糧固征得多,而為欠糧押死者亦累累,真不怕罪辜。
京圃聲之壞半由於此(呼之謂陳三皮,謂括盡地皮、剝盡人皮、不要臉皮也。嗣又呼為陳五皮,又不知何兩皮)。”
“嘉慶時期,王述徽規定漕糧每石另收外費銀三兩六錢,折價時銀價虛高,致花戶納糧一石需谷近三石,折銀則需谷二十四石;抗繳者嚴刑拷打,多人被打致死。”
“差役替欠戶‘墊米’後,強收原額三四倍漕糧,抗繳者被‘釘門板’‘烙鐵燙’‘灌鉛水’等私刑虐殺,甚至株連全家。”
“所以帶清,各種血腥暴力收租才是常態。畢竟那時候帶清瘋狂要賠款,壓力給到下面,自然是一片亂象。”
把這段故事說完,金禾還說到了光緒年間的一個笑話。
“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嘛,所以抗租這件事情在帶清也很流行。
當時蘇州的地主和下面的佃戶鬥智鬥勇,最後鎮壓了很多年之後,一群地主喜大普奔地建立了一個‘嚴禁農民抗租碑’。”
“真是荒誕得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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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五年定例,乾隆五年正式纂入《大清律例》,全國統一適用。”
“所以還是雍正厲害呀!首創‘奸頑佃戶’法定專名,從通用債務條款中獨立出來,明確針對抗租欺慢行為,打擊目標更精準。”
“從‘民訴可官追’變成‘官必追必罰’,官府主動介入,勒追給主,地主追租的成本與風險大幅降低。”
“條款入律之後,全國統一裁判尺度,地方沒有任何彈性。
‘抗租即杖’成為常態。你們就說,地主感不感激這個法律吧?”
朱元璋不由得冷笑出聲:“這世上,有幾個被欺負的地主?”
張居正此刻不由得感嘆:“難怪這清朝這麽快就統治穩定,原來是天下地主歸心了。”
講完這段法律的由來,金禾對後續產生的事情簡單介紹了幾個。
“乾隆七年江陰縣告示:‘尚有抗欠新租致業主具控者,定當立拿,游示各鄉,仍押吐退,另行招佃。’”
“乾隆後期江西寧都州章程,原文:欠租分級懲處,現年責懲勒限;欠二至三年枷號一月、杖三十;欠三年以上枷號四十日、杖四十,完租後驅逐出境。”
“所以當時的規定是,當年地租未繳,先責打佃戶,限期繳清。”
“欠二至三年:戴枷示眾一個月,杖三十,追租給主。”
“欠三年以上:戴枷示眾四十日,杖四十,繳清後驅逐出境,不準再租種。”
“嘉慶四年,江西核心規定:佃戶欠租,地方官差拿佃戶到案,限十日追清。若佃戶‘刁抗’,則取田驅逐,並‘將佃戶枷號比追,完日再行釋放’。”
“所以嘉慶朝‘枷號比追’,是無期限綁定欠租。什麽時候交清租子,什麽時候才摘枷鎖,相當於把體罰和追租綁死了。”
“咱們不是看到了清朝好多老照片都有戴枷的人嗎?當時不少欠租的佃戶,結局就是這樣。”
“所以遇上了災荒年又能怎麽樣?不管你有什麽為難的事情,反正咱們有一條‘奸頑佃戶’例,官員和地主因為這條法律,爽得很。”
帶清時空下,一群百姓聽到未來的帶清皇帝會讓他們活得更慘,眼神裏的怒火更盛,士氣反而越發高漲。
無論如何,這一次都不能輸,哪怕前赴後繼,也得拼上一拼。
不過對於康熙來說,他倒是覺得這個法律很好。
畢竟漢人地主是什麽德行,他也是知道的。
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把漢人地主籠絡過來,才有可能鎮壓這場叛亂。
所以這個法律,他現在就可以頒布。
金禾說到抗租被懲罰的幾個事例,又說起了後來一件可笑的事情。
“後來,江南等地出現了由官、紳聯合設立的‘收租局’。”
“官府會定期派遣府差縣差等低級衙役,幫助收租局的賬房或催甲下鄉逼租。”
“所以又有了租棧,是專業化的土地租佃管理與催收機構,依賴官府差役的暴力背書。”
“所以為啥後來地主階級那麽可恨那麽頑固?因為曾經的日子,真的太好了。”
這一刻,一群網友紛紛認同了起來:
“地主懷t念帶清很正常啊,這就是他們的幸福時代呀。”
“腐朽落後的人,當然喜歡在這種時代裏生活。”
金禾說完那時候的佃戶,話題聊到了另一個人身上。
“在杜鳳治的日記中,裏面詳細記錄了他在催征錢糧時,依賴大規模武力為後盾,並使用了多種殘酷的暴力手段。”
“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城莊蔡黃昌戶的花丁,一個佃戶躲匿起來,催收人員反被婦女持刀糞穢攻擊。杜鳳治便‘派弁兵焚燒其後進及廂房兩間’。”
“半月後,他再次命令下屬,若‘殷丁’或‘花丁’抗糧,‘將其住屋焚拆’。”
“這種手段並非個例,他在廣寧任上時,曾‘燒毀抗糧村莊’以儆效尤。”
“杜鳳治下鄉催征時,隊伍陣仗浩大,常攜帶‘門、印、跟、茶號、三小、轎夫、執式、衙差、壯勇等幾十到一百多號人’。同時,‘枷號、杖責、羈押’也是常用手段。”
“與此同時,他經常查封抗稅宗族的祠堂,以此逼迫士紳和族眾完糧。”
“士紳若催糧不力,會被拘押;對有功名的生員、監生欠糧者,直接上報學政革除功名。
‘生員陳某抗糧三月,詳請褫革,永不敘用’。”
“還有,若欠糧戶逃亡,便拘押其妻子、子女或親屬,‘鎖系衙前,日曬夜露,直至欠戶完糧方釋’。”
“對頑固抗糧者,使用站籠,也就是立枷刑具,將人鎖於籠中僅足點地,‘站籠三日,限滿仍不完糧者,枷號一月。’”
“對普通欠糧戶,動輒‘鞭背二十’‘拶指逼供’,甚至對老弱婦孺使用此類肉刑。”
“對殷實欠糧戶,直接派差役抄沒家產,將房屋、農具、牲畜變賣抵糧,‘抄得谷五十石、牛三頭,變價充餉,不足則續追’。”
“欠糧超過期限者,在正額錢糧外加征5%到10%的‘罰金’,名為‘催征費’,實則變相掠奪,‘欠銀一兩,罰錢五百文,逾期翻倍’。”
“將欠糧戶姓名、欠額書寫於木牌,懸掛在城門或集市,‘令其宗族鄰裏共見,使其無顏立足’,甚至逼迫欠糧戶跪於鬧市自陳罪狀。”
“對聚眾抗糧的鄉村,勾結當地團練、豪紳,‘帶勇三百,圍村搜捕,抗糧者就地杖責,首惡者解省治罪’,甚至縱兵搶掠村莊,以‘懲一儆百’。”
“但即使是這樣,他也不是那個時代最殘忍的官員。他的手段在那個時代,只能算作尋常普通,因為還有更過分的。”
講到這裏,金禾說起了其他催收的帶清現象。
“同治年間,村民鄭承望因抗糧與催征人員爭執叫罵,徐賡陛命人戳傷其喉嚨,反縛雙手埋入路邊土坑至臍,再令兵勇加砍一刀,致其慘死。”
“杜鳳治記載:陳京圃征糧有能名,淋漓盡致,不怕血腥。其親家(指方功惠)謂其糧固征得多,而為欠糧押死者亦累累,真不怕罪辜。
京圃聲之壞半由於此(呼之謂陳三皮,謂括盡地皮、剝盡人皮、不要臉皮也。嗣又呼為陳五皮,又不知何兩皮)。”
“嘉慶時期,王述徽規定漕糧每石另收外費銀三兩六錢,折價時銀價虛高,致花戶納糧一石需谷近三石,折銀則需谷二十四石;抗繳者嚴刑拷打,多人被打致死。”
“差役替欠戶‘墊米’後,強收原額三四倍漕糧,抗繳者被‘釘門板’‘烙鐵燙’‘灌鉛水’等私刑虐殺,甚至株連全家。”
“所以帶清,各種血腥暴力收租才是常態。畢竟那時候帶清瘋狂要賠款,壓力給到下面,自然是一片亂象。”
把這段故事說完,金禾還說到了光緒年間的一個笑話。
“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嘛,所以抗租這件事情在帶清也很流行。
當時蘇州的地主和下面的佃戶鬥智鬥勇,最後鎮壓了很多年之後,一群地主喜大普奔地建立了一個‘嚴禁農民抗租碑’。”
“真是荒誕得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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