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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那枚“法律事務部”章不是嚇唬,是破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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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那枚“法律事務部”章不是嚇唬,是破綻

“零借款聲明”公證受理回執補交出去後,周明那邊安靜了半天。

安靜得像他在憋一口氣。

林晚不指望這口氣會憋成認錯,她更怕它憋成新招。第四卷到現在,她已經很明白:周明不怕道理,他怕的是——證據把路堵死,他就只能換更陰的路。

果然,周三上午九點四十,派出所電話打進來。

民警聲音很平,但第一句就直戳要害:“林晚女士,周明寄到你公司的那份《欠款催告函》,我們需要原件。尤其是那枚‘周明法律事務部’的章,我們要做進一步核查。你這邊能協調到原件嗎?”

林晚沒猶豫:“能。我現在去公司取。”

電話掛斷,她把外套一披,文件袋一拎,像出門買菜一樣熟練。

公司法務在小會議室等她。

桌上放著一個透明文件袋,裏面是那份《欠款催告函》的原件。紙張被掃描過幾輪,邊角還是很挺,唯獨那枚紅章特別紮眼,紅得像故意提醒你:這不是正規章,是用來嚇人的。

法務把袋子推過來,語氣很職業:“原件我們交給警方,但公司需要留存移交記錄。”

林晚點頭:“做移交單。寫清楚原件頁數、快遞面單覆印件、在場人員。你們蓋公司章,我簽字。”

法務一邊寫移交單,一邊低聲說:“這種‘法律事務部’章,基本就是自己刻的。真正規機構不會這麽幹。”

林晚沒接“基本”。她只回一句更落地的:“所以才要讓警方去查刻章來源。”

移交單三方簽字,法務蓋章,“咚”一聲落下去。原件裝回袋子,封口貼條。

這一瞬間,林晚心裏很清楚:周明最喜歡裝“法律”,可法律最不吃裝。

你敢蓋章,就得承擔“章從哪來”的後果。

她到派出所時,談話室裏很安靜,只有打印機偶爾嗡一聲。

民警戴上手套接過原件,先看面單、再看落款、最後把目光落在那枚“周明法律事務部”章上。

他用筆尖輕輕點了點那圈紅印:“你看,他這章刻得還挺像那麽回事。”

林晚沒說話。

民警繼續說,語氣不重,但信息很明確:“我們現在先核兩條:第一,這個所謂‘法律事務部’是否真實存在;第二,這個章從哪刻的、誰取的、誰用的。你這份原件對我們很關鍵。”

林晚問得很實在:“需要我做什麽配合?”

民警翻了翻手邊的材料,說:“你把你公司那邊的收件鏈條再補一份:簽收時間、誰簽收、拆封在場人員。你之前已經做得很好,我們再把它寫進筆錄,固定‘送達+使用’這條線。”

林晚點頭:“我回頭讓法務出具內部收訖記錄蓋章覆印件。”

民警“嗯”了一聲,突然又擡頭問:“你還記得收房人那句‘周哥說先別去,警察在查’的物業說明嗎?我們昨天也看了。現在我們的判斷越來越清楚:這不是單點騷擾,是有人在安排動作。”

林晚沒接判斷,她只補事實:“門鈴攝像頭拍到趙強臉,兩個車主都指向他。周明本人收款碼兩次坐實。現在欠款催告函又出現假章。線索已經能串起來了。”

民警把筆一放,點點頭:“對。所以這章,我們也要順著查。”

說到這兒,他從文件夾裏抽出一張打印紙,推到林晚面前:“這是王建軍補交的租車聊天截圖(他把手機內容打印出來了)。趙強在裏面提過一句話——‘周哥催得緊’。我們會作為線索一並歸檔。”

“周哥”兩個字又出現了。

林晚看著那行字,心裏很冷靜——第四卷的網,正在從“像”變成“對上”。

民警又補了一句:“另外,趙強現在電話仍打不通,但我們通過車輛線索已經鎖到他常用活動範圍。後續如果需要你辨認,我們會通知你。”

林晚只回:“明白。”

從派出所出來,天有點陰,風鉆進領口,涼得人脖子發緊。

她還沒走到車邊,物業經理發來一條消息:

“林姐,今天下午有人又來門崗問你那套房,說‘欠債急賣’,這次換了個人,話術一模一樣。我們按備案拒了,也登記了。白車沒出現,但門口有輛摩托停了三分鐘。”

林晚盯著“摩托”兩個字,心裏並不意外。

車被鎖,換車;車再被鎖,就換更不起眼的交通工具。

她回物業經理:“照舊登記,截幀留存。話術‘欠債急賣’寫進登記本。以後不管車、摩托、人,只要問收房/看房/欠債,都按同一條線記。”

物業經理回:“明白。”

這就是第四卷的核心——對方怎麽換皮都行,你只要把它歸到同一條證據鏈裏,他就換不掉“連續性”。

晚上九點半,周明短信來了,語氣明顯比前幾天急,還帶著點裝出來的硬:

【“你把原件交給警察?你是不是想把事情做絕?借錢的事你別裝了。”】

林晚看完,依舊沒回。

截圖、歸檔、轉發律師。

但她在備註裏多寫了一句:“對方知曉警方介入假章核查,情緒激烈。”

這種“他知道你交了原件”的反應,本身就是線索:說明他怕的不是借錢,他怕的是那枚章被查出來源。

她剛把手機放下,派出所又來了一條短信通知:

“明日上午十點,需你到所裏配合辨認相關影像(如方便)。”

林晚盯著“辨認相關影像”,手指停了兩秒。

她沒有興奮,反而更清醒——這說明警方已經拿到了一些東西:可能是刻章店監控、可能是快遞寄件實名、也可能是趙強的活動軌跡。

第四卷的門越推越開,裏面的人就越藏不住。

她回了兩個字:“收到。”

然後在備忘錄裏寫下第91章的鉤子,字不多,卻很狠:

“警方辨認影像=刻章/寄件/趙強線可能要對上;周明急了=下一步要麽毀證據,要麽逼退租客。今晚提醒租客:門鈴錄像照舊、陌生人一律不理、任何紙條/通知立即報警。”

寫完,她給租客發了一條短消息:“今晚留意門口動靜,門鈴錄像別關。任何人敲門不回應,直接叫物業/報警。”

租客回了個“好”。

林晚關燈的時候,窗外路燈把樹影拉得很長。

第三卷是把他按住不許伸手。

第四卷到現在,是順著他伸出去的那只手,開始摸到胳膊、摸到肩膀——摸到背後那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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