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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限期停止”剛送達,他就忍不住又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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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限期停止”剛送達,他就忍不住又試一次

法院那句“限期停止”,像一條線終於拉到繃緊。

但林晚心裏一點不幻想他會立刻消停。

周明這種人,最容易犯的不是“繼續鬧”,而是不服——他總想證明:你拿我沒辦法,你的流程也不過如此。

所以他一定會試一次。

試一次就夠了,夠他自己把第三卷的尾巴親手系上。

“限期停止”文書送達的那天傍晚,小區天色灰得很快,路燈還沒全亮,風把樹葉吹得嘩啦響。

林晚剛把飯菜端上桌,手機震了一下。

不是租客,不是物業,是一個陌生號碼發來的微信好友申請。

備註寫著一句話,裝得很客氣:

“林晚,我是周明的表哥,想跟你溝通一下,別把事情鬧大。”

林晚盯著這句“表哥”,幾乎沒猶豫。

她沒有點“通過”,也沒有回消息。

她做了兩件事:

第一,截圖——把頭像、昵稱、微信號、備註、時間一起截全。

第二,錄屏——從手機時間開始錄,點進好友申請列表,顯示“表哥”的那條申請,再退出。

然後點“拒絕”,順手“加入黑名單”。

林母在旁邊看見,嗓子都發緊:“他又換人來?”

林晚把截圖存檔,語氣很平:“這是試探。法院剛說不能通過第三方聯系,他立刻找個‘表哥’來溝通,等於告訴法院:他聽見了,但他不服。”

她說完,還沒來得及拿筷子,門鈴又響了。

“叮——”

這次不是快遞那種“按一下就走”,是連續按了三下,帶著點催。

林晚沒說話,先打開手機錄像,鏡頭對準貓眼。

門外站著一個中年男人,穿著夾克,手裏拎著一袋水果,臉上掛著那種“我來講和”的笑。旁邊還站著周明,離門有一步遠,臉繃著,眼神卻很急。

中年男人隔著門喊:“小林啊,我是周明表哥,帶點水果過來,咱們聊聊。都是一家人,別鬧到法院去,丟人。”

林晚聽見“丟人”兩個字,差點笑出來。

他們永遠喜歡拿“丟人”壓你,好像你走流程不是保護自己,是給別人添麻煩。

林晚沒有開門,聲音隔著門板清清楚楚:“我不見。法院已出具限期停止通知,禁止周明及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聯系我、騷擾我。請你們立即離開。再不離開,我報警並將錄像提交法院。”

門外那位“表哥”還想打圓場:“哎呀小林,你別上綱上線,我們就是來溝通——”

周明在旁邊忍不住插了一句,聲音壓著火:“你非要這樣?法院那張紙你還當聖旨了?”

這句話像露底。

他把“限期停止”當紙,可系統不當紙。

林晚沒跟他對罵,只重覆一句:“請離開。”

說完她撥了110,開免提。

電話剛接通,門外兩個人的動靜明顯變了。

“表哥”那張笑臉僵了一下,聲音立刻軟了:“別報警別報警,我們走,我們走。”

周明還想硬撐,低聲罵了一句:“你真行。”

可他腳已經往電梯口挪。

電梯“叮”一聲開門,樓道燈一閃一滅,像在給這場戲打閃光燈。

兩人進電梯前,“表哥”還回頭丟一句:“小林,你這樣以後不好做人——”

林晚沒回。

她只把鏡頭對準他們離開的背影,錄到電梯門合上。

電話那頭警察問:“現在人還在嗎?”

林晚看了眼貓眼:“已經離開了。但他們上門騷擾,我有錄像,請求出警做登記。”

二十分鐘後,民警到場做了簡短登記,給她一個接警單號。

章不用她求,流程已經會自己走。

林晚把接警單號寫進清單裏,字寫得很穩:“限期停止送達當晚,上門+第三方聯系。”

第二天一早,林晚沒等“情緒消化”。

她直接帶著一整套材料去法院。

材料很清楚,像一條直線:

1)“表哥”微信好友申請截圖+錄屏(時間點在送達當晚)

2)門外上門錄像(周明與第三方同框)

3)報警接警單號/出警登記

4)物業/門禁記錄(如有樓道監控時間點)

5)此前訓誡筆錄+限期停止通知(作為對照)

窗口工作人員看到她遞進來的“送達當晚再上門”,臉色明顯沈了:“他這是頂著文書來試。”

林晚只說一句:“是。請求法院依據限期停止通知,對其采取進一步強制措施。”

工作人員把材料收件登記,蓋章回執遞過來:“我們會立即轉承辦部門。你等通知。”

林晚接過回執,紅章很亮,像最後一顆釘子。

她走出法院時,風還是冷的,路還是吵的。

可她心裏很清楚——到這裏,已經不是“他會不會收斂”的問題了。

是“他已經用行動證明他不會收斂”,所以系統接下來必須出手。

晚上,何律師發來一句話,短得像判決:

【你這次做得非常關鍵:送達當晚再上門=明顯違反,主觀惡性很強。法院如果要加碼,這就是的最後釘子。】

林晚回:“收到。”

她把這套材料放進文件袋最上層,壓在所有紙之上。

文件袋拉鏈“刺啦”一聲合上,像門徹底扣上。

她擡頭看窗外,路燈把樹影拉得很長,像有人還在暗處徘徊。

但她已經不怕那種影子了。

因為影子進不了系統。

而系統,已經看見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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