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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他被“叫去談話”後不敢硬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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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他被“叫去談話”後不敢硬剛法院

第二天一早,天還沒完全亮,樓下早點攤的油煙就飄上來了。

林晚洗了把臉,臉上的水還沒擦幹,就先把手機裏的那條短信翻出來——那句“法院那邊已經讓我過去了”,她盯了兩秒,直接截圖,發到電腦裏備份。

然後拎著包下樓,去打印店。

打印店老板還是那個人,嘴裏叼著牙簽,正把一摞A4紙拍得“啪啪”響,像在給紙順氣。

林晚把手機遞過去:“就這條,連號碼、時間一起打出來。再把這幾條陌生號碼的通話記錄也一起打。每頁右下角都帶時間。”

老板看了眼內容,眼皮一擡:“又是他?”

林晚“嗯”了一聲,沒多說。

這種事,講多了像訴苦;她現在不訴苦,她只做材料。

打印機吐紙的時候,熱墨味兒往鼻子裏鉆,紙邊燙手。林晚把紙一張張對齊,訂書機“啪”一聲釘上去,再用黑色文件夾夾好,像在給證據穿衣服。

回家路上,她順手去小區物業又停了一下。

前臺小姑娘一見她就壓低嗓子:“林姐,昨晚那個人又來樓下轉了一圈,不過沒進來,我們已經備註了。”

林晚點頭:“麻煩你們把昨晚那段監控時間點記一下,能導出最好。導不了也沒事,先在系統裏標註時間。”

小姑娘趕緊應:“好,我記下來。”

林晚心裏很清楚——這種人被法院叫去談話,表面會收斂兩天,但心裏的火不會滅,只會換個地方燒。

她回到家,林母端著熱豆漿在廚房裏走來走去,杯子放下又拿起,拿起又放下:“你今天還去法院嗎?”

林晚把文件袋放在餐桌上,拉鏈拉開,裏頭一疊紙像碼好了一塊塊磚:“去。把這條‘他自己承認被叫去’的短信也補進去。越早進卷宗,越早有用。”

林母咬著牙:“他被叫去談話還敢鬧?”

林晚沒說“敢不敢”,只說了句特別實在的話:“敢不敢是他的事,留不留痕是我的事。”

上午十點半,林晚到法院,把新打印的短信補交。

窗口工作人員看到她又來,先認出來了:“又補材料?”

林晚把文件夾遞上去:“新增一條,對方明確提到法院已聯系他。還有陌生號多次來電記錄。麻煩一並入卷。”

工作人員翻了翻,點點頭:“你這邊材料越來越完整了。承辦法官那邊會結合‘違反裁定’情況處理,有可能會先約談他。”

“約談”兩個字一出口,林晚心裏沒激動,反而更冷靜。

因為她知道——對周明這種人來說,嘴硬是本能,怕的是“系統”。

辦完出來,陽光很晃眼,她瞇了瞇眼,手機震了一下。

是何律師的信息:【法院那邊如果對他做訓誡談話,你這邊繼續“零回應”,不要去現場圍觀,不要和他對話。讓他自己面對法官。】

林晚回了個“收到”。

她剛把手機放回包裏,屏幕又亮了——一個陌生座機號。

她沒接。

電話沒停,又打。

第三次,她接了,但沒出聲,先聽。

對面沈了兩秒,一個男聲說:“請問是林晚女士嗎?這裏是××法院執行/審判輔助部門。關於你提交的行為保全裁定執行問題,我們這邊需要跟你確認幾項情況,你方便來一趟或線上補充說明嗎?”

林晚心裏一緊,又很穩:“方便。需要我帶哪些材料?”

對方說了時間和要求:“把近兩周新的騷擾證據、報警回執、物業情況說明都帶上。我們這邊會做記錄。”

電話掛斷後,林晚站在法院門口,風一吹,脖子後面起了一層細雞皮疙瘩。

不是怕,是一種很真實的感覺——事情開始往“制度流程”裏滾了。

她剛走到停車場,手機又彈出一條短信,還是陌生號:【“你挺會啊,真把法院搬出來了。你等著,我也有辦法。”】

林晚看完,手指沒抖。

她截圖、歸檔、轉發給律師,然後把手機放回包裏,像把一塊臟東西扔回垃圾桶。

可她沒想到,周明的“辦法”來得比她預想的更下作。

下午兩點,林晚正在公司會議室裏開周會,投影上還停在報表頁。

會議剛散,她回到工位,前臺小姐姐就過來敲了敲桌面,臉色有點尷尬:“林晚,有人找你,在一樓。”

林晚心裏“咯噔”一下:“誰?”

前臺壓低聲音:“一個男的,說是你家屬……還說你欠他錢,讓我們人事出來談。他說話挺大聲的,外面很多人都聽見了。”

林晚沒罵一句,也沒急著沖下去。

她做的第一件事是——拿起手機,打開錄像。

第二件事——給HR發消息:【有人在一樓鬧事自稱我家屬,請你和保安一起過去,按公司流程處理。全程開監控。】

她發完,才起身下樓。

電梯裏鏡面反著她的臉,眼神很清醒。她甚至在想:他果然不敢硬剛法院,所以轉頭來公司鬧,想把她的名聲拖進泥裏。

一樓大廳,周明站在前臺旁邊,聲音壓得不低不高,剛好能讓路過的人聽見:“我就問一句,她憑什麽把我逼成這樣?我來找她談,她報警,她還告我!她就是想讓我死!”

前臺一臉難受,保安站在旁邊也尷尬。

HR出來時,周明立刻把那沓紙往前一揮:“你們公司能不能管管你們員工?她欠我錢!她——”

HR沒被他帶節奏,只問一句:“先生,你有證據嗎?你找員工私人糾紛,請通過合法途徑。這裏是辦公場所,不允許擾亂秩序。”

周明一聽“不允許”,火就上來了:“我擾亂?她把我送法院你們不管?她——”

這時候,林晚到了。

她沒沖過去對線,也沒喊“你有病嗎”。

她只站在離他兩米遠的地方,聲音穩得像在念流程:“周明,我現在不與你溝通。你在公司公共場所散布不實信息、擾亂秩序,我已經錄像。保安可以請你離開。你有任何主張,走法律程序。”

周明楞了一下,像被她這句“流程化”的話憋住了。

他最怕的,就是她不跟他吵。

因為不吵,就沒有“情緒勝利”,只有“證據留存”。

周明咬牙:“你就這麽狠?你要逼死我——”

林晚打斷他,只有一句:“你別再用‘逼死’當武器。你每一次說這句話,我都會存檔提交。”

HR聽見“提交”,眉頭立刻更緊,轉頭對保安說:“請這位先生離開。如果不離開,報警。”

保安一步上前,語氣很客氣,但很硬:“先生,請你出去。”

周明這才意識到:這裏不是她家的門口,不是他能演戲的樓道。

他指著林晚,聲音更尖:“你給我等著!”

林晚沒回“等著就等著”。

她只擡起手機,鏡頭對準他,清清楚楚拍下他的臉、他的動作、他的威脅語氣。

周明走的時候還回頭瞪她,像要用眼神把她撕碎。

可林晚心裏反而松了一口氣。

因為他來公司鬧這一趟,看著嚇人,但本質上——又多了一段“公共場所騷擾”的新證據。

HR把她叫到小會議室,關上門,語氣很認真:“這人以後可能還會來。你需要公司配合什麽?”

林晚沒有矯情,只說得很實際:“兩件事。第一,今天大廳監控請保留,別覆蓋。第二,如果他再來,不要讓他上樓,直接叫保安按流程處理,必要時報警。”

HR點頭:“我會發郵件給前臺和保安,明確流程。”

林晚“嗯”了一聲,補了一句:“麻煩郵件裏別寫太多細節,寫‘外來人員擾亂秩序’就行。”

她不是要把自己變成“辦公室八卦主角”,她要的是“流程保護”。

晚上回家,林母聽說他去公司鬧,氣得手裏的鍋鏟都在抖:“他怎麽這麽不要臉!”

林晚把手機裏的錄像導出來備份,語氣很平:“他越不要臉,越說明他沒招了。”

她把今天的“公司鬧事錄像+HR郵件截圖+監控保留確認”一並打包,發給何律師。

何律師回:【很好。他把戰場擴大到工作場所,性質更嚴重。你明天去法院做補充說明時,把這一段也帶上。】

林晚把手機扣在桌上,正準備去洗澡,物業電話又打進來。

她一接,前臺小姑娘聲音發緊:“林姐,周某剛才又來過,這次沒拿委托書,他直接說‘我是她老公’,問你出租房的門牌號和租客電話。我按你說的拒絕了,也做了登記。監控我也標記了。”

林晚聽完,心口一下沈下去。

他開始往“租客”那條線摸了。

她沈默了半秒,聲音更穩:“你做得對。把登記表拍照發我,監控時間點也發我。我馬上聯系租客提醒。”

電話掛斷,林晚站在客廳,燈光打在文件袋上,那一疊紙像突然變重了。

她知道——周明現在不敢直接沖她,但他會去找她的“邊緣”:公司、物業、租客、親戚、朋友。

他想從那些地方擠進去,把她的生活重新攪成一鍋渾水。

林晚拿起手機,給租客發了條消息,字很短,卻很硬:“今晚開始,任何人自稱我家屬來問信息、要進門、要房租,一律不理,直接叫物業或報警。不要開門。”

發送完,她擡頭看了眼窗外。

樓下路燈亮著,樹影被風吹得亂晃,像一堆不肯安靜的心思。

她把文件袋拉鏈慢慢拉上。

這一卷走到這兒,已經不是“誰吵得贏”的事了。

是她能不能把他每一次伸出去的手,都在半空裏打回去——打回去,留下聲音,留下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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