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6章 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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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心聲

不知道為什麽。

也不知道從哪一天開始。

只知道有一天,這麽一天——沈煥發現自己越來越奇怪。

那就是——他快忍不住了。

這個“忍不住”不是那種“想要表白”的忍不住,而是一種更深的、更讓他害怕的忍不住——他開始嫉妒祝南燭。

其實姜浪遇到祝南燭之前身邊也有很多人,基本上不重樣。但沈煥沒有這麽具有危機感過。因為沈煥也是那樣——只道是玩玩而已。

但這次,好像情況不一樣了。

而他的嫉妒——不是那種“他也配”的嫉妒,而是那種“他可以做我想做而不敢做的事”的嫉妒。

祝南燭可以把姜浪按在墻上。祝南燭可以揉捏姜浪的腺體。祝南燭可以用信息素保護姜浪,可以刪掉論壇上所有對姜浪不好的帖子。

祝南燭可以做這一切,因為他是Enigma,因為他有那個能力,因為他——不要臉。

而沈煥呢?他現在連搭姜浪的肩膀都要猶豫半天。

他站在鏡子前面,看著鏡子裏自己的臉。那張臉棱角分明,下巴的線條鋒利得像刀削,眼睛是深黑色的,眉毛濃密,鼻梁挺直。這是一張標準的、好看的、讓很多Omega心動的Alpha的臉。

但在這張臉下面,是一個連“我喜歡你”都不敢說的懦夫。

他想起祝南燭說的話——“你連告訴他的勇氣都沒有,卻來指責我‘傷害’他?”

祝南燭說得對。

他有什麽資格指責祝南燭?祝南燭至少敢做。祝南燭至少敢在姜浪面前露出自己欲望的醜陋一面。而他沈煥,只敢站在旁邊,看著,忍著,假裝自己只是一個“朋友”。

他不想再忍了。

但他又怕。他怕說出來之後,連朋友都做不成了。他怕姜浪會用那種“你在開玩笑吧”的表情看著他。他怕姜浪會說“我一直把你當兄弟”。

他更怕的是——姜浪會認真考慮,然後拒絕。

所以他什麽都沒說。他只是慢慢地、一點一點地拉開了跟姜浪的距離。不搭肩膀,不發消息,不主動找他。他在練習“失去”。他以為只要慢慢習慣了沒有姜浪的生活,等到真正失去的那一天,他就不會太疼。

但他錯了。

他不但沒有習慣,反而越來越想。

那天晚上,沈煥一個人在宿舍裏喝酒。他的室友不在,房間裏只有他一個人和一瓶伏特加。他喝了很多,多到他的視線開始模糊,多到他的腦子開始不聽話。

他拿起手機,翻到姜浪的聊天窗口。

最後一條消息是幾天前發的——“晚上有空嗎?一起喝酒。”他回了一個“好”。然後就沒有了。

他盯著那個聊天窗口,手指在屏幕上懸了很久。

然後他打了一段話。

“姜浪,我從大一就喜歡你。你知不知道?”

他看了這段話三秒,刪了。

“姜浪,你知道嗎,你笑起來像條傻狗。我從第一天看到你笑,就覺得這條傻狗是我的。”

他又刪了。

“姜浪,我喜歡你。不是朋友那種喜歡。是我想把你按在墻上親那種喜歡。”

他的手指停在發送鍵上,心跳快得像要從胸腔裏蹦出來。

然後他刪了。

他把手機扔在床上,仰頭灌了一大口伏特加。酒精燒過喉嚨,在胃裏炸開一團火焰。他閉上眼睛,靠在椅背上,腦子裏全是姜浪的臉。

姜浪在教學樓的廊柱下第一次看到祝南燭時的表情——那種“我要這個人”的、獵人看到獵物時的興奮。

姜浪在酒吧喝醉後趴在他肩上哭的樣子——鼻子紅紅的,眼睛腫腫的,可憐兮兮的,像一只被雨淋濕的狗。

姜浪在酒館裏說“我一直在想你”時的表情——那種疲憊的、近乎認命的、帶著一點點希望的苦澀。

他喜歡姜浪。

他喜歡了好幾年了。

從那年在籃球場上第一次看到姜浪開始。姜浪穿著紅色的球衣,運球過人,跳起來投籃,球在空中劃出一道完美的弧線,空心入網。他落地的時候笑了,轉過頭來跟隊友擊掌,陽光打在他臉上,他的眼睛亮得像兩顆星星。

沈煥站在球場邊,手裏拿著一瓶水,忘了喝。

從那一刻起,他就完了。

他知道自己完了。因為姜浪是那種人——那種站在陽光下、不需要任何偽裝、想要什麽就去拿的人。而他沈煥不是。他沈煥是那種站在陰影裏的人,看著陽光下的姜浪,伸出手,但不敢觸碰。

他怕自己會傷害他。

他拿起手機,又打了一段話。

這次他沒有猶豫太久。

“姜浪,我喜歡你。但我知道你不會喜歡我。所以沒關系。你去做你想做的事,去追你想追的人。我就在旁邊,哪兒都不去。”

他看了這段話三秒,然後按了發送。

消息發出去的那一刻,他的心臟停跳了一拍。然後他後悔了。他想撤回,但手指在屏幕上發抖,按了好幾次都沒按準。

等他終於按到撤回的時候,已經超過兩分鐘了。

撤不回來了。

他盯著屏幕上那條消息,大腦一片空白。

過了大概一分鐘——在他感覺裏像過了一個世紀——姜浪回了一條消息。

“你喝醉了?”

沈煥盯著這四個字,忽然笑了。那個笑容很短,很輕,帶著一種苦澀的、自嘲的、近乎解脫的味道。

“嗯。”他回。

“醉了就睡覺。別發神經。”

“好。”

沈煥把手機扣在桌上,仰頭把瓶子裏剩下的伏特加全部灌了進去。酒精燒過喉嚨,燒過食道,在胃裏炸開。他的視線開始旋轉,天花板在轉,墻壁在轉,整個世界都在轉。

他閉上眼睛,在旋轉的黑暗中,看到了姜浪的臉。

姜浪在笑。陽光打在他臉上,他的眼睛亮得像兩顆星星。

“你笑起來像條傻狗。”沈煥對著空氣說,聲音沙啞。

然後他趴在桌上,睡著了。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沈煥的頭疼得像要裂開。他睜開眼睛,看到陽光從窗簾的縫隙裏照進來,刺得他眼睛發疼。他撐起身子,看到桌上空了的伏特加瓶子和手機。

他拿起手機,翻到跟姜浪的聊天窗口。

昨晚發的那條消息還在。

“姜浪,我喜歡你。但我知道你不會喜歡我。所以沒關系。你去做你想做的事,去追你想追的人。我就在你的身邊,哪兒也都不去。”

姜浪回了“你喝醉了”和“醉了就睡覺。別發神經”。

沈煥盯著這兩條回覆,嘴角彎了一下。

“別發神經”——這就是姜浪式的溫柔。他不會說“我也喜歡你”,不會說“對不起”,不會說“我們還能做朋友嗎”。他只會說“別發神經”,然後把這件事翻過去,假裝什麽都沒有發生過。

這就是沈煥喜歡他的原因之一。姜浪不擅長處理覆雜的情感,所以他會用一種最簡單的方式把它化解掉——“你喝醉了”。這不是拒絕,也不是接受。這是一種“我當你是朋友,所以我會假裝沒看到”的保護。

沈煥把手機放下,走到衛生間,用冷水洗了一把臉。他看著鏡子裏自己的臉——眼睛紅腫,下巴上有一層胡茬,嘴唇幹裂。看起來像一個真正的廢物。

他對著鏡子裏的自己說了一句話。

“你夠了。”

然後他擦幹臉,穿上衣服,出了門。

他沒有去上課。他去了祝南燭的宿舍樓。

他在樓下等了大概二十分鐘,祝南燭從樓裏走出來。他穿著一件白色的襯衫,外面套了一件深藍色的薄毛衣,手裏拿著一杯美式咖啡,看起來幹幹凈凈、溫溫和和的。

他看到沈煥,腳步停了一下。

“早。”祝南燭說,語氣平淡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我有話跟你說。”沈煥說。

祝南燭看了他一眼,歪了一下頭。“行。”

他們走到操場旁邊的看臺上。清晨的操場上空無一人,只有幾只麻雀在草坪上跳來跳去。空氣裏有一股濕漉漉的草腥味,混著遠處食堂的豆漿味。

“我昨晚跟姜浪表白了。”沈煥說。

祝南燭正在喝咖啡的手停了一下。很輕微的停頓,如果不是沈煥一直在盯著他,根本不會發現。

“他怎麽說?”祝南燭問,聲音依然平靜。

“他說我喝醉了。”

祝南燭沈默了一下。然後他的嘴角彎了一下——那個弧度不是嘲諷,也不是得意,而是一種沈煥看不懂的、覆雜的東西。

“這很姜浪。”祝南燭說。

“嗯。”

兩個人沈默了一會兒。麻雀在草坪上蹦蹦跳跳,啄食著什麽東西。

“祝南燭,”沈煥開口了,“我問你一件事。”

“你說。”

“你到底喜不喜歡他?”

祝南燭看著他,沒有立刻回答。

“我說不清楚。”祝南燭慢慢說,“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喜歡。我只知道——他不在的時候,我會想他。他在的時候,我想靠近他。靠近他的時候——”

他停了一下。

“非要說清楚的話——那就是,我想標記他。”

最後四個字說得很輕。但沈煥聽到了。每一個字都聽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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