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75章 戀愛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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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5章 戀愛關系
江稷在陳逸殺來踹門的前半個小時拿到了他終於覺得能的禮物,並很及時的把兩人見面的地方從亂七八糟的手作室,改到了包場的高級餐廳裏。
離開手作坊前,老板幾乎是推著後背把他推了出去:“滾蛋!我不會再接你的單子了!”
一對戒指他前前後後大改返工了快二十回,設計圖重新畫了八九次,天價主石跟不要錢一樣換了幾十顆,定金八百萬,最後尾款又補了一千多萬,結果做出來的成品卻看起來低調到不行,到底多金貴的人才要用這樣一對戒指!
雖然是被掃地出門了,但江稷完全沒有不悅,只顧著低頭看他手裏那兩個小小的絨面首飾盒,甚至還看起來心情很好,臉上都帶著藏不住的笑。
可想起來他那波折到慘不忍睹的戀愛史,看他現在這麽高興,老板嘆了口氣,忽然覺得也沒那麽累了。
“傻站著幹啥呢!”他沖著江稷喊,“快去準備你的求婚現場啊!準備讓你對象幹等著你嗎!”
江稷想被一語點醒的夢中人一樣,拔腿就跑。
老板被他傻得無奈了,在他身後吆喝:“別忘了買花!”
求婚怎麽能少了鮮花呢?
江稷笑著回頭朝他揮了揮手:“知道了!”
一個快三十歲的、身價上億的男人就這樣在街上徒步跑著,他從沒像今天這樣高興過,高興到忘記叫人開車來接他,像個剛成年的少年一樣,奔跑著去找他的戀人。
還在路上買了一束花,一束之前他沒敢買下的紅色玫瑰花。
其實陳逸沒比他那個正慌慌張張的戀人冷靜多少。
本來他告訴自己,不用去逼江稷,反正早晚江稷回親自告訴他。
但那一次次的回避和一個個心虛的眼神讓他很不爽。
心虛、回避、說話時不敢看他的眼睛,很熟悉的一切,在他們貌合神離的七年裏江稷一直是這樣對他的,但又很陌生,他能感受到江稷那份濃烈到幾乎淹沒他的愛意。
像水一樣,在他發火的邊緣把那點怒火澆滅,反而更令人煩躁。
陳逸忍不了了,他不想再看見那些動作和眼神,所以他一個電話問出來了江稷的位置,聽到江稷給他準備的驚喜後,又大發慈悲給他留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準備,然後才一腳油門殺了過去。
他已經等這個禮物很久了。
——
鮮花,蠟燭,還有垂落又在穿堂風中飄揚的垂縵。
在雪一樣的奢華潔白最深處露臺上,江稷手裏的那束算得上簡陋的紅玫瑰卻格外亮眼。
陳逸一只手還握著餐廳的門把手,維持著推開門的姿勢。
他沒想到江稷會搞出來這麽大的場面。
但......他接受了。
一步。
又一步。
鞋底踩過滿地花瓣,沙沙的響,越來越快,跟他的呼吸一樣。
跟江稷一樣。
江稷沒有站在露臺上等他穿過鮮花和帷幔走到自己面前,他走向了陳逸。
他不會再讓陳逸一個人走過某段路了。
等終於走到陳逸面前時,他看到陳逸笑了,然後十分自然的接過了他手裏的玫瑰花:“我以為你會更誇張一點,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什麽的。”
江稷蹭了一下額角半是匆忙、半是緊張的細汗:“太趕了。”意思是沒來得及。
其實就是他把這一個多小時全花到了趕來的路上,花是他路過一家很小很小的花店,包下了所有紅玫瑰,連包裝都沒來得及。
陳逸打量了一圈堪稱燒錢的布置,又欣賞了一遍江稷特地新做的西服:“沒看出來。”
衣服很好看,顯身材,很適合江稷。
看夠了,陳逸把花換到左手拿著,把右手攤開給江稷:“好了,我的禮物呢?”
然後他的手就被牽住了。
陳逸眨眨眼:“......這是什麽意思?”
“你......”江稷清了清嗓子才能把後半句話說出來,“你願意嗎?”
陳逸笑了,他知道江稷說的是什麽,但想逗逗他:“願意什麽?”
江稷的耳朵尖紅了。
“你願意——”
陪我種下一顆真正的種子,陪我用餘生的時間,等待它真正的發芽嗎?
“願意帶上我的戒指嗎?”
陳逸說。
“不打開嗎?”
江稷這才想起來,自己甚至忘了把盒子打開。
陳逸笑了,很開心的笑,很好聽。
江稷的耳朵尖更紅了:“不要笑我了......”
其實陳逸想自己去打卡那個小盒子的,但首先他手裏還拿著玫瑰花,扔了他怕江稷會哭給他看,其次,江稷已經在打卡那個小盒子了。
盒子是最簡單的,最好打開的八角翻蓋首飾盒,是江稷的手一直在抖。
他在害怕,怕這顆“種子”不夠讓陳逸滿意。
“沒事的,我很......”陳逸想說我很喜歡,但話沒說完,就被那璀璨的小盒子驚訝的說不出話了。
非常美。
陳逸不想用其他的形容詞來形容,他只能找到一個美字。
幾十顆各種顏色的天價寶石被點綴在盒子內部的邊沿,打開的瞬間就璀璨到讓人移不開眼,可盡管那些寶石的成色已經足夠完美,也沒能讓中間被簇擁著的那枚戒指失色半分。
江稷選了那麽久,結果最後用上的主石卻是最普通的鉆石。
因為足夠堅固,足夠恒久。
很簡約的白金戒指看上去像一半張開的翅膀,戴在手上會像一片卷在手指上的小羽毛,鉆石被鑲嵌在這片小翅膀的根部,貌似跟另一枚是可以合成一對的。
而在那一堆閃著光的寶石之後,還有一雙同樣明亮的眼睛,深灰色的,有些濕潤。
“你會喜歡嗎?”
江稷握著他的手,在等一個回答。
“我......”陳逸以為自己能保持冷靜,可越來越快的心跳讓他的聲音開始忍不住的發顫,“我很喜歡。”
“我很喜歡你。”
對,他喜歡的東西有很多,星星、鮮花、路過的風、冬天照在身上的太陽。
還有江稷。
戒指被取了出來,沒有猶豫的被套在無名指上,終於被緩緩推到了指跟,變成了一片卷在手指上的金屬羽毛。
陳逸終於得到了他想要的了。
不只是戒指。
還有一個正紅透了耳朵,湊過來跟他接吻的戀人。
————
我是陳逸,馬上三十歲。
在這個塵埃落定的夏天來臨之前,我看著無名指上的戒指。
手裏有一捧我接過的、遲來的紅玫瑰,那雙深灰色的眼睛只看著我。
於是我終於可以確定——
我正處於一段戀愛關系之中。
——正文完——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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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稷在陳逸殺來踹門的前半個小時拿到了他終於覺得能的禮物,並很及時的把兩人見面的地方從亂七八糟的手作室,改到了包場的高級餐廳裏。
離開手作坊前,老板幾乎是推著後背把他推了出去:“滾蛋!我不會再接你的單子了!”
一對戒指他前前後後大改返工了快二十回,設計圖重新畫了八九次,天價主石跟不要錢一樣換了幾十顆,定金八百萬,最後尾款又補了一千多萬,結果做出來的成品卻看起來低調到不行,到底多金貴的人才要用這樣一對戒指!
雖然是被掃地出門了,但江稷完全沒有不悅,只顧著低頭看他手裏那兩個小小的絨面首飾盒,甚至還看起來心情很好,臉上都帶著藏不住的笑。
可想起來他那波折到慘不忍睹的戀愛史,看他現在這麽高興,老板嘆了口氣,忽然覺得也沒那麽累了。
“傻站著幹啥呢!”他沖著江稷喊,“快去準備你的求婚現場啊!準備讓你對象幹等著你嗎!”
江稷想被一語點醒的夢中人一樣,拔腿就跑。
老板被他傻得無奈了,在他身後吆喝:“別忘了買花!”
求婚怎麽能少了鮮花呢?
江稷笑著回頭朝他揮了揮手:“知道了!”
一個快三十歲的、身價上億的男人就這樣在街上徒步跑著,他從沒像今天這樣高興過,高興到忘記叫人開車來接他,像個剛成年的少年一樣,奔跑著去找他的戀人。
還在路上買了一束花,一束之前他沒敢買下的紅色玫瑰花。
其實陳逸沒比他那個正慌慌張張的戀人冷靜多少。
本來他告訴自己,不用去逼江稷,反正早晚江稷回親自告訴他。
但那一次次的回避和一個個心虛的眼神讓他很不爽。
心虛、回避、說話時不敢看他的眼睛,很熟悉的一切,在他們貌合神離的七年裏江稷一直是這樣對他的,但又很陌生,他能感受到江稷那份濃烈到幾乎淹沒他的愛意。
像水一樣,在他發火的邊緣把那點怒火澆滅,反而更令人煩躁。
陳逸忍不了了,他不想再看見那些動作和眼神,所以他一個電話問出來了江稷的位置,聽到江稷給他準備的驚喜後,又大發慈悲給他留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準備,然後才一腳油門殺了過去。
他已經等這個禮物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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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花,蠟燭,還有垂落又在穿堂風中飄揚的垂縵。
在雪一樣的奢華潔白最深處露臺上,江稷手裏的那束算得上簡陋的紅玫瑰卻格外亮眼。
陳逸一只手還握著餐廳的門把手,維持著推開門的姿勢。
他沒想到江稷會搞出來這麽大的場面。
但......他接受了。
一步。
又一步。
鞋底踩過滿地花瓣,沙沙的響,越來越快,跟他的呼吸一樣。
跟江稷一樣。
江稷沒有站在露臺上等他穿過鮮花和帷幔走到自己面前,他走向了陳逸。
他不會再讓陳逸一個人走過某段路了。
等終於走到陳逸面前時,他看到陳逸笑了,然後十分自然的接過了他手裏的玫瑰花:“我以為你會更誇張一點,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什麽的。”
江稷蹭了一下額角半是匆忙、半是緊張的細汗:“太趕了。”意思是沒來得及。
其實就是他把這一個多小時全花到了趕來的路上,花是他路過一家很小很小的花店,包下了所有紅玫瑰,連包裝都沒來得及。
陳逸打量了一圈堪稱燒錢的布置,又欣賞了一遍江稷特地新做的西服:“沒看出來。”
衣服很好看,顯身材,很適合江稷。
看夠了,陳逸把花換到左手拿著,把右手攤開給江稷:“好了,我的禮物呢?”
然後他的手就被牽住了。
陳逸眨眨眼:“......這是什麽意思?”
“你......”江稷清了清嗓子才能把後半句話說出來,“你願意嗎?”
陳逸笑了,他知道江稷說的是什麽,但想逗逗他:“願意什麽?”
江稷的耳朵尖紅了。
“你願意——”
陪我種下一顆真正的種子,陪我用餘生的時間,等待它真正的發芽嗎?
“願意帶上我的戒指嗎?”
陳逸說。
“不打開嗎?”
江稷這才想起來,自己甚至忘了把盒子打開。
陳逸笑了,很開心的笑,很好聽。
江稷的耳朵尖更紅了:“不要笑我了......”
其實陳逸想自己去打卡那個小盒子的,但首先他手裏還拿著玫瑰花,扔了他怕江稷會哭給他看,其次,江稷已經在打卡那個小盒子了。
盒子是最簡單的,最好打開的八角翻蓋首飾盒,是江稷的手一直在抖。
他在害怕,怕這顆“種子”不夠讓陳逸滿意。
“沒事的,我很......”陳逸想說我很喜歡,但話沒說完,就被那璀璨的小盒子驚訝的說不出話了。
非常美。
陳逸不想用其他的形容詞來形容,他只能找到一個美字。
幾十顆各種顏色的天價寶石被點綴在盒子內部的邊沿,打開的瞬間就璀璨到讓人移不開眼,可盡管那些寶石的成色已經足夠完美,也沒能讓中間被簇擁著的那枚戒指失色半分。
江稷選了那麽久,結果最後用上的主石卻是最普通的鉆石。
因為足夠堅固,足夠恒久。
很簡約的白金戒指看上去像一半張開的翅膀,戴在手上會像一片卷在手指上的小羽毛,鉆石被鑲嵌在這片小翅膀的根部,貌似跟另一枚是可以合成一對的。
而在那一堆閃著光的寶石之後,還有一雙同樣明亮的眼睛,深灰色的,有些濕潤。
“你會喜歡嗎?”
江稷握著他的手,在等一個回答。
“我......”陳逸以為自己能保持冷靜,可越來越快的心跳讓他的聲音開始忍不住的發顫,“我很喜歡。”
“我很喜歡你。”
對,他喜歡的東西有很多,星星、鮮花、路過的風、冬天照在身上的太陽。
還有江稷。
戒指被取了出來,沒有猶豫的被套在無名指上,終於被緩緩推到了指跟,變成了一片卷在手指上的金屬羽毛。
陳逸終於得到了他想要的了。
不只是戒指。
還有一個正紅透了耳朵,湊過來跟他接吻的戀人。
————
我是陳逸,馬上三十歲。
在這個塵埃落定的夏天來臨之前,我看著無名指上的戒指。
手裏有一捧我接過的、遲來的紅玫瑰,那雙深灰色的眼睛只看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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