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婚禮[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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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

沈玉是在一個很普通的周三下午收到燕婉的的消息的。“戒指做好了。你什麽時候來拿?”她看著那行字,覺得自己的心跳快了半拍。不是緊張,是那種“終於”的感嘆。她等了這麽久,從冬天等到春天,從求婚等到婚禮,從“你願意嗎”等到“我願意”。戒指其實早就做好了——在求婚之前,燕婉就完成了它。那枚鉑金的戒圈,很細,很輕,像淩玥畫裏的線條,內側刻著那行字——“雪花交錯時,是獨屬於我們的答案。”沈玉拿到它的那天,一個人在車裏坐了很久。她把戒指從盒子裏拿出來,戴在自己的小拇指上,看著它。戒圈有點大,在她的手指上晃來晃去,但她覺得那是她見過的最美的東西。不是因為設計,不是因為工藝,是因為它要戴在淩玥的手指上。淩玥的手指比她細,戴上去剛好。她想象淩玥戴上它的樣子——會哭嗎?會笑嗎?會說“我願意”嗎?她不知道。但她知道她會問。在那個下雪的傍晚,在濱江的長椅上,她會跪下來,拿出這枚戒指,問淩玥“你願意嫁給我嗎”。她問了,淩玥說了“我願意”。戒指戴在了淩玥的手指上,從那一刻起,再也沒有摘下來。

現在,她們要去荷蘭了。不是求婚,是婚禮。戒指已經從淩玥的手指上取下來,放在絲絨盒子裏,等著在教堂裏再次戴上去。不是因為它被取下來了,是因為它要在上帝面前,再戴一次。一次給她們自己,一次給全世界。沈玉不需要全世界見證她的愛,但她想讓全世界知道——淩玥是她的,她是淩玥的。從十六歲開始,到現在,到以後,到永遠。

她放下手機,走到窗前,看著窗外。法租界的梧桐樹開始發芽了,嫩綠色的,小小的,像剛出生的嬰兒的手。它們在風裏輕輕搖晃著,像是在跟她說——“去吧。去荷蘭。去結婚。”她轉過身,淩玥還在畫畫。年年趴在畫紙旁邊,尾巴一甩一甩的,眼睛半睜半閉,像是快睡著了,又像是在看淩玥畫畫。沈玉看著那個畫面,覺得那是她見過的最美的畫面——淩玥在畫畫,年年在她旁邊打瞌睡,陽光從窗戶湧進來,落在她們身上,把她們的輪廓鍍上一層淡金色的光。她要記住這個畫面,把它帶到荷蘭去,帶到婚禮上去,帶到她們從此不再分離的生命裏。

“淩玥。”

“嗯。”淩玥沒有擡頭,筆還在紙上移動。

“戒指準備好了。”

淩玥的筆停了一下。她擡起頭,看著沈玉。沈玉的眼睛裏有光,不是那種“我好了”的光,是那種“我們可以去結婚了”的光。淩玥看著那束光,覺得自己的眼眶在發燙。她等了這麽久,從十六歲到二十七歲,從“我喜歡你”到“我願意”,從上海到荷蘭。戒指早就戴在她手上了,求婚那天沈玉親手戴上去的,再也沒有摘下來。但她們要再去一次荷蘭,在教堂裏,在上帝面前,再戴一次。不是因為它會掉,是因為它要被打上更深的印記。

“那我們什麽時候去?”

沈玉笑了。“下周。”

機票是沈玉訂的,從上海浦東到阿姆斯特丹史基浦,直飛,十一個半小時。淩玥從來沒有坐過這麽久的飛機,她靠在沈玉的肩膀上,看著窗外。雲層很厚,白茫茫的,像一片沒有邊際的雪原。她看著那些雲,覺得自己也在雲裏,輕飄飄的,沒有重量,沒有方向。但沈玉在她旁邊,沈玉有重量,有方向。沈玉的方向就是她的方向。

“沈玉。”

“嗯。”

“你緊張嗎?”

沈玉握緊了她的手。“有一點。”

淩玥轉過頭看著她。沈玉的側臉在機艙的燈光裏顯得很柔和,沒有平時那種鋒利的感覺。她的嘴角有一個很淡的弧度,不是笑,是一種“終於要到了”的期待。淩玥看著那個弧度,覺得那是她見過的最美的線條。不是畫裏的線條,是沈玉臉上的線條。那條線從她的嘴角出發,延伸到她的臉頰,延伸到她的眼睛,延伸到她的心裏。那條線叫“我要和你結婚了”。

阿姆斯特丹的春天很美。郁金香開了,紅的、黃的、紫的、白的,一片一片的,像上帝打翻的調色盤。風車在遠處緩緩轉動,運河的水在陽光下閃著碎金般的光。沈玉和淩玥走在運河邊,手牽著手,誰都沒有說話。她們不需要說話了。所有該說的話,都在那些“我願意”和“我也是”裏,在那些“你願意嫁給我嗎”和“好”裏。語言是多餘的。語言太慢了,太輕了,太容易誤解了。手不會說謊,手握在一起就是在一起。

她們租了一座鄉村小教堂。很小,很舊,墻上的白漆有些剝落,彩繪玻璃窗上畫著聖經故事。陽光從那些窗戶湧進來,把地面染成了五彩斑斕的顏色。沈玉站在教堂中間,看著那些光,覺得它們在替她慶祝。慶祝她終於等到了,慶祝她終於要結婚了,慶祝她和淩玥終於可以在上帝面前說“我願意”。

婚禮在第二天。前一天晚上,她們分房而睡。不是吵架,是習俗。許凡煙說“婚禮前夜新人不能見面,不然會不吉利”。沈玉不信這些,但她不想冒任何風險。她等了這麽久,不能因為一個“不吉利”毀了這一切。她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房間很小,只有一張床、一個衣櫃、一盞臺燈。臺燈的光是暖黃色的,照在白色的床單上,像一個小小的、發光的湖。她看著那個湖,覺得淩玥在湖裏。不是真的在,是她在想她。

手機亮了。淩玥的消息:“你睡了嗎?”沈玉回覆:“沒有。你呢?”淩玥回了一個“也沒有”。沈玉看著那兩個字,覺得它們在替淩玥說話。它們說“我想你”,說“我睡不著”,說“你也是嗎”。沈玉回覆:“我也是。”然後她們同時發了“晚安”。兩個字,同時出現在屏幕上,像兩個人同時說出了同一句話。那句話是——“明天見。”

第二天,天還沒亮,沈玉就醒了。她洗漱、化妝。她沒有穿西裝,她穿婚紗。白色的,很輕,裙擺拖在地上,像一片正在流動的雲。她站在鏡子前,看著自己,覺得那個人很陌生。不是因為她不好看,是因為她在笑。不是嘴角微微彎起的那種笑,是眼睛也跟著彎了的那種笑。那個笑容讓她的整張臉都在發光。她不知道那束光從哪裏來,但她知道它不會滅。她想起淩玥第一次看到她的樣子——十六歲,開學典禮,她坐在角落裏,穿越整個禮堂看著淩玥。淩玥低著頭看書,沒有擡頭。但她知道淩玥看到了她,因為淩玥的耳朵紅了。她從那個時候就在等,等淩玥擡頭看她。等了十一年,等到今天。今天她要穿著婚紗,走到淩玥面前,說“我願意”。

淩玥在另一個房間裏化妝。許凡煙幫她穿的婚紗,也是白色的,款式和沈玉的不一樣,但面料是一樣的,都是很輕的、像雲一樣的紗。淩玥站在鏡子前,看著自己,覺得那個人不是她。她不穿婚紗的。她穿沾滿顏料的T恤,穿破洞牛仔褲,穿沈玉的大衣。但今天她穿婚紗了,因為今天她要嫁給沈玉。她要做沈玉的妻子,不是畫畫的淩玥,不是被冤枉抄襲的淩玥,不是一個人在上海活了那麽多年的淩玥。是沈玉的淩玥。是那個從十六歲就開始愛沈玉、愛了十一年、終於可以嫁給她的淩玥。

“好看嗎?”淩玥問。

許凡煙站在她身後,眼眶紅紅的。“好看。沈玉會哭的。”

淩玥的眼淚掉了下來。她不想哭的,今天是好日子,她應該笑。但她忍不住。她等了這麽久,終於等到了這一天。這一天,她要穿著婚紗,走過教堂的過道,走到沈玉面前,說“我願意”。她不是在做夢。夢不會這麽真實。

教堂的門開了。管風琴的聲音響了起來,很莊嚴,很溫柔,像一條流了很多年、終於流到了大海的河。淩玥站在門口,看著過道的盡頭。沈玉站在那裏,穿著白色的婚紗,手裏拿著一束洋甘菊。她的頭發散著,垂在肩膀兩側,妝容很淡,嘴唇上塗了一層淡淡的粉色。她看著淩玥,眼淚已經流下來了。她沒有擦,讓它們流。

淩玥走過去。一步一步的,很慢,很穩。她走過那些彩繪玻璃窗,陽光落在她的婚紗上,把白色的布料染成了五彩斑斕的顏色。她走過那些空著的木椅,椅背上綁著白色的絲帶,絲帶在風裏輕輕飄著。她走到沈玉面前,停下來。沈玉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沈玉的手在發抖,不是冷,是激動。

“淩玥,你今天好美。”

淩玥的眼淚掉了下來。“你也是。你也好美。”

沈玉笑了。那個笑容裏有眼淚,有陽光,有一種她從來沒有見過的東西——不是溫柔,不是深情,是一種更本質的、更原始的東西。是“我們終於都穿婚紗了”。她們沒有穿西裝,沒有穿褲裝,沒有穿任何“應該”穿的東西。她們穿了自己想穿的——兩件白色的婚紗,兩片正在流動的雲,兩個從十六歲就開始愛對方、愛了十一年、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一起、穿著婚紗、手牽著手、在上帝面前說“我願意”的女人。

牧師站在她們面前,翻開聖經,開始念那些古老的、被無數人念過的誓詞。淩玥沒有聽進去,她的全部註意力都在沈玉的眼睛裏。那雙眼睛裏有淚,有光,有一種她從來沒有見過的東西——不是溫柔,不是深情,是一種更本質的、更原始的東西。是“我等到了”。沈玉等到了這一天,等到了這一刻,等到了淩玥穿著婚紗、走過教堂過道、站在她面前的這個瞬間。她等到了,因為淩玥來了。淩玥沒有走,沒有躲,沒有說“嗯”。她來了,穿著白色的婚紗,手裏拿著洋甘菊,眼淚流了滿臉,看著她。

“沈玉女士,你願意嫁給淩玥女士嗎?無論貧窮還是富有,無論疾病還是健康,無論順境還是逆境,你都愛她、珍惜她、忠於她,直到死亡將你們分開?”

沈玉看著淩玥,笑了。那個笑容很淡,但很真。是淩玥見過的、沈玉最好看的笑容。不是因為嘴角的弧度,是因為眼睛裏的光。那束光從很深的地方來,從十六歲的開學典禮來,從她穿越整個禮堂、看著角落裏看書的淩玥的那個下午來。它走了很遠的路,穿過了十年的沈默、十年的等待、十年的“我沒事”,穿過了淩玥的逃婚、家人的決裂、一個人的上海,穿過了東京的澀谷、山丘的日落、酒店的單人床,穿過了抄襲的危機、崩潰的夜晚、十指相扣的承諾,穿過了天臺的告白、日常的溫馨、新房的簽約、年年的領養,穿過了那場雪、那枚戒指、那句“你願意嫁給我嗎”,終於到達了這裏。到達了沈玉的臉上,到達了淩玥的心裏,到達了這個荷蘭的、春天的、陽光從彩繪玻璃窗湧進來的小教堂裏。

“我願意。”沈玉說。

牧師的眼淚也掉了下來。他主持了那麽多場婚禮,從來沒有哭過。但今天他哭了,因為他看到了真正的愛。不是那些“條件合適”“門當戶對”“該結婚了”的愛,是那種等了十一年、跨過了大半個地球、經歷了那麽多磨難、終於站在彼此面前的、真正的、純粹的、沒有任何雜質的愛。

“淩玥女士,你願意嫁給沈玉女士嗎?無論貧窮還是富有,無論疾病還是健康,無論順境還是逆境,你都愛她、珍惜她、忠於她,直到死亡將你們分開?”

淩玥看著沈玉,眼淚流了滿臉。她張了張嘴,聲音有些啞,但她沒有停下來。

“我願意。我願意。我願意。”

她說了三遍。一遍給十六歲的沈玉,一遍給二十七歲的沈玉,一遍給以後所有歲數的沈玉。十六歲的沈玉在禮堂角落裏看她,她低頭看書,沒有擡頭。二十七歲的沈玉在濱江的雪裏跪下來,拿著戒指,問她“你願意嗎”。以後所有歲數的沈玉會在她旁邊,在她手裏,在她心裏,在她每一張畫裏。她要讓沈玉知道——她願意。從十六歲開始就願意。只是花了十一年,才說出口。

她們交換了戒指。鉑金的戒圈,很細,很輕,像淩玥畫裏的線條。戒圈的內側刻著一行字——“雪花交錯時,是獨屬於我們的答案。”淩玥摸著那行字,覺得那是她寫過的最美的字。不是用筆寫的,是用心寫的。她的心寫了十一年,寫到了今天,寫到了這一刻。

牧師合上聖經,笑了。“你們可以接吻了。”

沈玉湊近,吻了淩玥。不是親額頭,不是親臉頰,是親嘴唇。很輕,很短,像一片雪花落在花瓣上,停了一秒,然後融化了。但那一秒裏,整個世界都安靜了。管風琴停了,風停了,運河的水不流了。只有她們的心跳,兩顆心臟在不同的胸腔裏跳著,但頻率越來越近,近到幾乎分不清是誰的心跳。

淩玥回應了她。不是被動的接受,是主動的回應。她的嘴唇貼著沈玉的嘴唇,很輕,很溫柔,像在吻一朵怕碎的花。她吻了很久,久到沈玉的嘴唇從涼變暖,從暖變燙。她松開的時候,沈玉的眼眶紅了,但沒有哭。

“沈玉。”

“嗯。”

“我們結婚了。”

沈玉看著她,笑了。“嗯。結婚了。”

教堂外面,郁金香開了。紅的、黃的、紫的、白的,一片一片的,像上帝打翻的調色盤。風車在遠處緩緩轉動,運河的水在陽光下閃著碎金般的光。許凡煙在哭,姜晚在給她遞紙巾。顧念在拍照,周然在擦眼淚,顧衍之在拍周然的背。年年不在,年年在上海,在她們的新家裏,在陽臺上曬太陽。它不知道它的主人們結婚了,但它會知道的。她們會在回去的時候告訴它——“年年,我們結婚了。以後我們是一家人了。你是我們的貓,我們是你的兩腳獸。”

沈玉和淩玥走出教堂,陽光落在她們身上,把她們照得通透而明亮。兩件白色的婚紗在發光,兩枚鉑金的戒指在發光,她們的臉在發光。一切都是亮的,暖的,活著的。她們終於結婚了,在這個荷蘭的、春天的、郁金香盛開的、風車緩緩轉動的小村莊裏。

“沈玉。”

“嗯。”

“你等了多久?”

沈玉看著她,笑了。“十一年。”

淩玥的眼淚又掉了下來。“對不起,讓你等了那麽久。”

沈玉搖了搖頭,伸出手,擦掉淩玥臉上的眼淚。“不用對不起。你來了,就夠了。”

淩玥踮起腳尖,吻了沈玉的額頭。很輕,很短,像一片葉子落在水面上。沈玉的睫毛顫了一下,嘴角彎了起來。那個弧度很小,但它在。像一盞燈,很小,但它在。淩玥看著那個弧度,覺得那是她見過的最美的線條。不是畫裏的線條,是沈玉臉上的線條。那條線從她的嘴角出發,延伸到她的臉頰,延伸到她的眼睛,延伸到她的心裏。那條線叫“我願意”。沈玉說了“我願意”,淩玥說了“我願意”。她們願意。願意在一起,願意不分開,願意在荷蘭的春天裏、在郁金香的花海中、在風車的轉動下,穿著白色的婚紗,手牽著手,走向那些細水長流的、平凡但不平淡的日子。

她們在荷蘭待了七天。除了婚禮那天,她們還去了很多地方——去了風車村,看了那些古老的風車如何把風變成力量;去了羊角村,坐在小船上,看著兩岸的花和草,和那些在水裏游來游去的鴨子;去了梵高博物館,站在那幅《向日葵》前,看了很久。淩玥看著那些向日葵,覺得它們也在看她。它們在說——“你也是向日葵,你也在追光。”她的光是沈玉。沈玉站在她旁邊,手放在她的腰上,也在看那幅畫。

“沈玉。”

“嗯。”

“你最喜歡梵高的哪幅畫?”

沈玉想了想。“星夜。”

“為什麽?”

“因為那幅畫裏有光。不是太陽的光,是星星的光。星星的光很弱,但它們很多。很多弱的光聚在一起,就變成了很強的光。那束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就變成了藍色,變成了漩渦,變成了活著的、會動的東西。”

淩玥的眼淚掉了下來。她覺得沈玉在說她。她的光也很弱,一個人亮著,照不了多遠。但沈玉來了,沈玉的光也很弱,但她們的光在一起,就變成了很強的光。那束光照在她們的黑暗裏,黑暗就變成了畫,變成了貓,變成了家,變成了荷蘭的春天,變成了兩件白色的婚紗,變成了她們從此不再分離的生命。

回上海的那天,阿姆斯特丹下著小雨。沈玉和淩玥站在機場的窗前,看著雨絲從天空飄下來,落在跑道上,落在停著的飛機上,落在那些來來往往的、拖著行李箱的人身上。淩玥看著那些雨,覺得它們在替荷蘭哭。哭她們要走了,哭她們不知道什麽時候再回來,哭她們的婚禮太短了,短到她還沒有好好記住每一個細節。但她會記住的。她會記住沈玉穿著婚紗的樣子,記住沈玉說“我願意”時聲音裏的顫抖,記住沈玉吻她時嘴唇的溫度。她會記住這一切,畫下來,掛在床頭,每天醒來第一眼就看到。

“沈玉。”

“嗯。”

“我們還會再來的。”

沈玉看著她,笑了。“當然。每年來。看郁金香,看風車,看我們結婚的教堂。”

淩玥握緊了她的手。“好。”

飛機起飛了。阿姆斯特丹在窗下越來越小,變成了一片綠色的、黃色的、紅色的、紫色的拼圖。淩玥看著那片拼圖,覺得那是她見過的最美的拼圖。不是因為顏色,是因為那片拼圖裏有一座小教堂,教堂裏有兩件白色的婚紗,兩枚鉑金的戒指,兩個從十六歲就開始愛對方、愛了十一年、終於結婚了的人。她們在那片拼圖裏,在那些郁金香和風車之間,在那些“我願意”和“我也是”裏。她們會一直在那裏,在這個故事的結尾,在她們生活的開始,在那些沒有被寫下來的、細水長流的、平凡但不平淡的日子裏。

(寶貝們時間線沒有錯哈,Because沈玉定制婚戒的時間是她倆跨完年幾個月之後,當時她倆26歲,求婚是在冬天,結婚是在第二年的春天,所以當時他們兩個已經度過十一年,已經27歲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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