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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一章 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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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一章 六月二十三日

浩介一個人去看了《let it be》的電影。

《let it be》是一部怎麽樣的電影呢。

首先,英國的披頭士樂隊在1970年發表的最後一張專輯就叫這個名字。

《let it be》

而這張專輯的主打曲目也正是一首名為《let it be》的歌曲。

在隨後的1971年3月,《Let It Be》獲得第13屆格萊美獎“年度制作”獎提名,到了2004年的2月,這首歌曲入選格萊美名人堂,到了2011年,該曲被《滾石》雜志評選為史上最佳民謠作品之一。

這首曲目排行第五,排在他前面的四首歌分別是,齊柏林飛艇的《天國的階梯》,披頭士樂隊的《Something》,滾石樂隊的《野馬》,槍炮與玫瑰樂隊的《November Rain》。

這四首樂曲都是相當有名的,這些樂隊也都是在全世界最有名望的樂隊。

就說齊柏林飛艇吧,哪怕不熟悉搖滾,應該也聽過他們的名字。

這支樂隊當時發行他們的首張專輯以後,並未給這張專輯命名,且這張專輯沒有主打歌曲,這在當時是非常震撼的。

不過這也為七十年代的搖滾音樂界樹立了一個新的標桿,指明了音樂創新的方向。

後來他們的專輯都采取不命名的方式發行,樂迷只好把他們的第二張專輯叫作艇二、艇三、艇四……

至於他們樂隊的名字,來源也很有意思,是當時樂隊的四個人喝得醉醺醺的,其中一人提議說他們應該組成一個樂隊。

於是樂隊成員Keith Moon說,這個樂隊肯定會像一艘齊柏林飛艇一樣墜落。

另一名成員Jimmy Page很喜歡這個想法,於是他們在組建樂隊時就決定用這個名字,並且還找來了興登堡飛艇空難的照片,用作樂隊首張唱片的封面。

飛艇這玩意兒在後世都是一個陌生的詞匯了,但是在20世紀初期是非常流行的,當時的空中運輸是比飛機更令人信賴的運輸工具。

而之所以在後世,已經見不到飛艇的身影,就是因為這場興登堡飛艇空難。

這場空難的原因也很簡單,在一開始設計飛艇的時候,氦氣被選取為飛艇提供浮力,因為這種氣體不會燃燒,因此,它是能夠用在飛艇上的最為安全的氣體。

但是氦氣的制作成本太高了,隨著飛艇行業發展,很便宜的氫氣取代了它……

至於這部電影,則是記錄披頭士樂隊創作這最後一張錄音室專輯過程的紀錄片。

這部紀錄片對於別人來說,可能一點樂趣都沒有,因為它根本就沒有什麽劇情,完全是你一言、我一語,沒有任何邏輯。

但是對於披頭士樂隊的粉絲來說,這部電影絕對是非常珍貴的,因為他完整呈現了樂隊成員間的創作矛盾與解散過程。

其中呢,之前提到的保羅·麥卡特尼和約翰·列儂的藝術分歧尤其被真實記錄。

所以說,這部電影浩介看的肯定是非常難受的,因為在他看來,當初全世界最好的樂隊,已經全部分崩離析,所有人的心都不在一起了。

電影的最後部分,披頭士的四名成員來到蘋果唱片公司的屋頂露臺上進行了一場演奏。

想象一下,樂隊的四個人,站在屋頂上面,忽然開始歌唱。

如果你想象不出來,那你還可以去看看原視頻,這是相當震撼的一幕,也是音樂史上不可錯過的一大名場面。

在第四個故事之中,來到電影院的浩介,一開始還挺激動,因為能看到披頭士樂隊的電影,但是很快就內心毫無波瀾了。

這場演奏毫無熱情。

而且讓浩介覺得不可思議的是。

這好歹也是披頭士最後一場公開演唱了,但是他們之中居然沒有任何人陷入感傷!

電影結束以後,浩介呆坐在座位上。

他沒有力氣站起來,胃好像吞了鉛塊似地格外沈重。

這是怎麽回事?

這部電影完全顛覆了他原本的期待。

四名成員之間沒有認真討論過什麽事,談話也總是雞同鴨講,從他們的嘴裏吐出的只有不滿、挖苦和冷笑。

同學告訴他只要看了這部電影,就可以了解披頭士解散的原因,但浩介實際看了之後,還是無法了解。

因為銀幕上出現的是已經實質解散的披頭士,浩介很想知道,他們為什麽會變成這樣?

浩介覺得自己遭到了背叛,自己珍惜的東西遭到摧毀了。

他忽然明白,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往往不是因為某些具體的原因而斷絕的,即使表面上有種原因,其實是因為彼此的心已經不在一起,事後才牽強附會地找這些借口。

……

總之,第四個故事的又一個改編難點,也是困擾江弦良久的一個問題,便是《let it be》這部電影了。

這部電影無疑是這個故事的一個情緒鋪墊,也是後來故事轉折的一個重要線索,更是這個故事的靈魂所在。

這樣一部電影,江弦無疑是沒辦法刪除掉的。

這也是第四個故事改編起來最困難的地方,因為這個故事並不能只需保留故事邏輯,不管是披頭士樂隊還是《let it be》這部電影都是故事的內容精髓所在,這些元素都得被保留下來。

而那個年代的電影審核機制這麽嚴格,《let it be》這部這樣背景的電影,當然是沒辦法成功在電影院裏上線的。

如何讓故事的主角看到這部電影,這就需要進行一番設計,來讓這個故事變得合理起來。

這個問題還是在美國的時候得以解決,讓江弦想到了解決的思路。

因為也是在美國,他才真正的看到了《let it be》這部電影,耐著性子將其完整看過一遍之後,才大概知曉了應該如何對此進行設計。

……

至於浩介下定決心的事情也很簡單:

浩介打電話給那名披頭士粉絲同學,問他要不要買自己全部的唱片。

沒錯,他要將自己的全部唱片賣掉。

這種心態大概就和愛豆塌方以後的粉絲差不多吧,看著自己愛豆的那些周邊,當初好不容易收集來的,但是此刻因為對愛豆失去了全部的喜歡,所以要將其全部賣掉。

同學很感興趣,拿著錢去到浩介的家裏,問他為什麽會賣掉這些唱片,明明花費了很大功夫。

“突然感到厭倦了,覺得披頭士也不過如此。”浩介回答說。

他告訴同學,自己去看了《Let it be》,同學大概明白了什麽,點點頭。

而這一萬元,也是故事的一大重要線索。

當晚,母親紀美子告訴貞幸,浩介賣掉了自己的全部唱片,貞幸感到驚訝,但是得知浩介才賣了一萬元,貞幸非常氣憤,因為在他看來這些東西絕對能賣更多錢的。

其實江弦代入進貞幸的視角還是很理解的,他生意失敗,現在已經沒辦法像以前一樣大手大腳了,每一筆錢都變得很關鍵。

而浩介這些唱片如果能賣到更多錢,那一家人接下來的生活也會寬裕一些。

不過父子因為視角不同,所以想法也不同,這就有了矛盾。

浩介鉆回屋裏,過了一會兒,母親走進房間,非常抱歉地說:

“對不起,讓你這麽痛苦,但情況一定會好轉,你就暫時忍耐一下。”

“其實不光是媽媽,爸爸也把你放在第一位,只要能夠讓你幸福,我們可以付出任何代價,即使奉獻生命也不足惜。”

浩介覺得他們是騙子。

一家人都已經準備跑路了,幸福?怎麽幸福?

浩介覺得現在的母親就像是披頭士樂隊裏的林哥·史達。

林哥·史達是披頭士樂隊的鼓手,在《Let it be》這部電影裏,林哥也是看到披頭士漸漸潰散,拼命想要修覆披頭士的關系,但他的努力白費了。

雖然他也受不了自己老被使喚來使喚去,一度忿而離團,好不容易才被勸回來。

不過在當時,披頭士樂隊的分崩離析其實已經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

其實他們過去的每一步都在為這個裂縫打下基礎,早就埋下了伏線。

披頭士的解散可不是一時腦袋發熱就做出的決定。

其實,樂隊內部的問題早在1967年就開始慢慢積累起來了。

那會兒,披頭士的經紀人布萊恩·愛普斯坦去世後,四個成員之間的關系變得有點微妙了。

愛普斯坦在的時候,他就像是他們的調解者和領頭人,一走,樂隊就少了那個幫忙調和關系、讓合作順利進行的“潤滑劑”。

保羅·麥卡特尼,披頭士的核心人物,在當時才27歲左右,就已經被抑郁癥、酗酒問題折騰得不輕,而且他各種官司纏身。

另外就是和李連戒他們一樣,媒體特別搞,成天來兩句“保羅死了”的謠言,狂吃人血饅頭。

到了1970年,保羅居然直接推出了自己的個人專輯《McCartney》,這事兒把樂隊裏面的局勢搞得更緊張了。

人家一看,你都沒有事先和我們商量,就推出了自己的專輯,你這啥意思啊?

再就是,保羅這個人性格也有問題,很不尊重其他成員,林哥·史達對他的專輯還給出建議,他幹脆利落地拒絕了,沒給對方留餘地。

當然了,其他人也有問題,就說另一個靈魂人物約翰·列儂,他就一再明確說想要退出樂隊,而且直接把這次離開比作“離婚”。

列儂甚至已經開始組建自己的新樂隊,他說自己對披頭士那股子膩味簡直到了極點。

然後他和保羅也鬧翻了,關系漸漸變得疏遠,音樂想法上的不合,讓得他們再也難以走到一塊兒。

所以這麽一看,保羅發歌,其實也是對列儂提前退出這事兒覺得氣不過。

亂七八糟的矛盾逐漸累積到讓人難以忍受的地步,才最終引發了披頭士的解散。

總之,浩介一家子跑路了,夜晚12點。

車子上了高速,最後在一個休息站停下,一家人去上廁所。

結果在廁所裏,父親忽然對浩介說,這一陣子都不會給你零用錢了,因為你已經有一萬元了。

父親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這件事,浩介忽然很沮喪。

只不過是一萬元,而且還是跟兒子計較。

當父親離開衛生間,浩介聽到內心好像有一條線斷裂的聲音。

那應該是期待和父母維系在一起的最後一線希望,然而,這一線希望也破滅了。

於是,浩介跑了。

他做出了無可挽回的事情,離開了自己的父母。

他在想。

父母發現自己不見了會怎麽辦?他們根本沒辦法找自己,但又不能報警,更不可能回家。

他們大概會按照原定計劃去新的地方,等安頓好之後,再開始找自己,但是,他們不能引人註目,也不能向親戚或朋友打聽,因為他們害怕的“債權人”早就在親戚、朋友那裏布下了天羅地網。

浩介也沒有任何方法找父母。

因為他們日後會隱姓埋名過日子,所以不可能用真名。

所以,這輩子再也無法見到父母了。

但是,浩介沒有後悔。

因為他和父母的心已經不在一起,事到如今,已經無法修覆了,即使生活在一起,也沒有意義,這是披頭士教他的道理。

隨後浩介被蜀黍發現,偽造了個名字:

藤川博。

之後蜀黍又問他的住處,浩介當然不會說,蜀黍知道他的這個名字也是假的,無奈將他送去了兒童福利所。

期間,很多人找浩介談話問他的身份,但是浩介嘴很硬,而且最奇怪的是在失蹤人口之中找不到浩介。

孩子丟了父母都不報警?

所有人都很奇怪。

最終,浩介被送去“丸光園”孤兒院。

是的,繼第二個、第三個故事以後,“丸光園”又出現了,這次的成員是浩介。

指導員並不強迫浩介說出自己的身份,但只有一個要求,就是她要知道浩介的生日,這樣才好將他送去對應的年級上學。

浩介想了一下。

如果說出真實年紀,恐怕很容易查到自己的真實身份。

也不能虛報年紀,說得比實際年齡大,因為他根本沒看過國中三年級的教科書。

最後,他回答說,我的生日是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六月二十九日。

那並不是浩介的生日。

但那是披頭士第一次來他們國家演出的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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