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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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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

五十年後,人間,楚水城。

一個青衣男子坐在巷口悠悠地拉著奚琴,悠揚婉轉的曲調楞是讓他拉得像被拔毛的雞叫,和這江南好風光甚是不搭,令過路的人不忍卒聽。

天似乎也聽不下去了,不一會就聚起了黑壓壓一大片雲,勢要轟轟烈烈來一場雨。

人們行色匆匆,只那男子還氣定神閑坐在那拉他那把琴。

賣水果的小販收起攤子,扛起扁擔往家走去,路過那青衣男子朝他說道:“要下雨了,既明兄,快些回去吧。”

那男子聞言擡起頭,朝小販笑了笑:“我這便要回去了。”

他生得一雙桃花眼,左側眉尾綴了一顆紅色小痣,鼻梁高挺,嘴唇天生便是上揚的弧度,即使不笑也讓人感到親和,這就是為什麽他成天在這兒拉這難聽死人的琴,還沒被轟走的原因。

小販在心裏嘆了口氣,感慨長得好看還是很有用的。

不多時,雨淅淅瀝瀝下了起來,青衣男子拿出一頂鬥笠戴在頭上繼續拉琴,豆大的雨滴落在石板路上,好似在與他合奏。

人們都回家去了,忽略琴聲,顯得他格外寂寥。

不知何時手上不再有雨滴砸落,等他註意到的時候,才發覺旁邊站了一個姑娘,舉著傘撐在他頭上。

那姑娘看起來十七八歲,穿了一身質地很好的水藍色衣裙,見他註意到自己,開口道“看你拉得認真,沒打擾你。”

她把手中的傘遞給他,見他有些錯愕,解釋道:“雨下大了,光戴鬥笠不頂用,我這兒還有一把傘,你先用著吧。”

她打開另一把傘,沒等他反應一把塞進他的手裏,撐著傘繼續沿著巷子向前走去。

那姑娘已經走開幾步,他好像才反應過來般站起身,朝那道水藍色背影拱起雙手,微微欠身道:“多謝姑娘。”

水藍色身影回眸一笑,很是瀟灑地擺了擺手。

有什麽硬物硌著他的指節,他展開握著傘柄的手。

是幾枚銅錢。

這邊雲暮從醫堂的椅子上站起直了直腰,見歡剛收起傘走進來。

雲暮嘴賤道:“勞您老來接我一趟真是不容易。”

見歡朝他露出一個假笑:“就算我不來,你也有辦法回去吧。”

雲暮嘆氣:“我有什麽辦法,你不來我就只好淋著回去了唄。”

近年來,兩人常常到人間游歷,雲暮繼續忙著他的神醫事業,相比而言見歡就清閑得多了,除了偶爾幫他理一理醫書外每天就是四處游玩。

他們很少在一個地方過多停留,這次到楚水城來,雲暮突發奇想要用人間的岐黃之術為百姓診病,賃了一間鋪子當醫館,一文不收,因此來者眾多,每日都忙到飛起。

雲暮從不在人間用術法,平日生活與普通人無異。來之前,先用了幻形術改變了見歡的樣貌,見歡現在與他有五成像,在外也以兄妹相稱。

只是這丫頭對於幻形後的皮囊十分嫌棄,讓雲暮常常對鏡懷疑自己難道不帥了嗎。

雖然最後常常得出的結論是:

我雲暮真帥啊!三界第一美男子!

雲暮也不想費這個勁,只是見歡長大後和他那位故人一模一樣,如果就這樣出去,恐怕要招來禍端。

兩人走到檐下,雲暮接過傘撐起走出去,見歡跑到傘下和他一起往回走。

雲暮疑惑道:“你就帶了一把傘啊,你之前不是還嫌棄我的傘醜嗎?”

他們現在撐著的這把傘,是雲暮的抽風之作,為什麽叫抽風之作呢?原因是每個人都有不擅長的事情,但是有的人就意識不到他不擅長這件事。

點你呢,雲暮!

他們剛到楚水巷的時候,雲暮見到路邊有賣圖畫精美的油紙傘時第一反應不是“好好看啊好想買一把”,而是“我好想自己畫一把啊”。他這與常人不同的腦回路,讓見歡嘴角一抽。

不怕點子多,就怕點子又多又執著。

雲暮對一位當街作畫賣油紙傘的畫家死纏爛打,付了雙倍的價錢,人家才同意借給他畫具和一把空白紙傘。

見歡用胳膊肘戳了戳他,小聲道:“你會畫畫嗎?”

雲暮自信道:“廢話!我不僅是三界第一神醫,我還是三界知名大才子,琴棋書畫樣樣精通,區區作畫我很早之前就學過了!”

“多久之前?”

“也就千八百年前吧,放心吧,小爺我天賦異稟,學過的東西都不會忘的!”

“……”

他表情嚴肅,望著遠處的景色,似在凝思。

見歡本來有些好奇,見他半天不動筆,有些失去耐心,問他他又說好的藝術是要多加思考的。

於是見歡就自去閑逛了,等她逛完回來已近黃昏,殘陽斜照在雲暮身上,而他筆走龍蛇,倏地停筆,擡頭看到見歡很是喜悅,招呼她道:“你回來的正好,我畫完了!”

見歡心中好奇,快步走到他身邊,低頭去看他的大作。

沈默……

見見歡半天不說話,雲暮拍了拍她的肩膀“被我的畫驚艷到了嗎?”

殊不知見歡現在滿腦子都是“畫面太美我不敢看”和“剛才那幾步路我走快了,視覺沖擊好嚴重”

“額,你畫的是長著同一條綠色尾巴的耗子幼崽嗎?”

雲暮無語:“這是荷花,荷花好嗎?看來我要給你請個老師提升一下你的審美了。”

沈默是今晚的楚水巷。

總之,雲暮對自己的大作頗為滿意,署上了自己的名字,每次下雨都要拿出來遮雨。

見歡終於維持不住假笑沖他翻了個白眼:“你以為我想和你一起打這把傘啊,還不是路上做好事把傘借出去了,你這把傘太丟人現眼了,只好把我的借出去了!”

雲暮難得沒為自己的“藝術”爭辯,而是說道:“不錯啊,不愧是我帶大的,有愛心,借給誰了?”

見歡朝巷口一指,那裏已經空無一人:“就是一個在這裏拉奚琴的,他只戴了鬥笠,衣服都濕了,看起來特別可憐。”

雲暮點了點頭:“你說咱們今天是吃醬肘子好呢還是清蒸鯽魚好呢?”

“……醬肘子。”

接下來幾日依舊是雲暮去醫館,見歡閑逛。楚水城是個民風淳樸的小城,織機聲陣陣,鳥鳴歡騰,漁歌唱晚,好不愜意。見歡喜歡在楚水湖畔的糖水鋪子上點一碗糖水,然後坐在湖邊一邊吃糖水一邊吹風,誰人看了不得說一句神仙日子。正值夏季,梅雨時節,晴好的日子實屬難得,這日見歡又到湖邊去,捧了碗糖水,聽撐船的老爺爺樂呵呵地招呼:“小姑娘,坐不坐船哩?”

見歡有些心動,但手裏還拿著人家的碗,正欲拒絕,賣糖水的大娘笑著說道:“姑娘想去就去吧,游了湖後給我就成。”

見歡聞言,開開心心上船去了,上了船之後才發現,船艙裏還坐了位公子,正闔目休息。

似乎察覺到有人打量自己,那人睜開眼睛,看到見歡,朝她笑了笑:“本想還姑娘傘來著,結果總是遇不到姑娘,今日倒巧,卻是未把傘帶來了。”

見歡反應過來是那日的青衣公子,當時他戴了鬥笠又是坐著,見歡壓根沒看清他的臉,今日他穿了件月白的衣裳,頭發一絲不茍地束起,容貌昳麗,活脫脫一位翩翩佳公子。

自己怎麽會覺得他是賣藝的啊,人家一看就不差錢!說不定大雨中拉琴,只是他的藝術!

見歡壓下自己的尷尬心理,禮貌回道:“無妨的。”

見歡在船艙另一側坐下,打算安安靜靜吃糖水,就聽那人又開口道:“在下連既明,不知可否得知姑娘姓名”

見歡道:“雲見歡,公子叫我見歡就好。”

連既明笑道:“很好聽的名字,我初到楚水城,不知這裏這麽愛下雨,前一刻還晴空萬裏,下一刻就陰雨連綿了,那天真是多虧了姑娘。”

見這位連公子為人親和又彬彬有禮,見歡不免生出些親近之感,說道:“小事一樁,小事一樁。你是來楚水城玩的嗎?”

連既明道:“是啊,姑娘可是本地人,可否介紹些好玩的地方?”

見歡摸了摸鼻子:“很遺憾,並不是,我也是來玩的哈哈哈。”

連既明道:“姑娘一個人嗎?”

“我和兄,長一同來的,”見歡說兄長二字時候覺得舌頭要打結了:“只是兄長在此處義診,不得空閑,我只能一個人來逛了。”

“我覺得與姑娘甚是投緣,很想與姑娘交個朋友,姑娘若是方便,帶我一同游玩可好?”

見歡出生至今這幾十年間,基本上就是窩在百花谷裏,整天就能見到雲暮一個大活人,或者雲暮去游歷,給百花谷設下結界把她自己一個人關在百花谷。還是她軟磨硬泡說自己已經長大了,覺得再這樣下去就要和百花谷的花花草草聊天了,雲暮才答應帶她一起游歷,每次匆匆一逛便要去下一個地方了,更遑論交朋友,因此見歡忙不疊答應了連既明,滿心想的都是我也有朋友了。

察覺到自己可能過於喜形於色,她不好意思道:“說來慚愧,還從沒有人說要同我做朋友呢,所以一時有些高興。”

連既明眉眼彎彎:“那這麽說我是見歡交的第一個朋友了?”

他稱呼轉變得十分自然,見歡也不覺得突兀,但她此時滿腦子都是另一個人。

她不知道為什麽會想到他,明明他已經失約,這麽多年都杳無音信。

她不知道他在她心裏是什麽樣的存在,只是方才連既明說“第一個朋友”的時候,她下意識想到了他。

在她生命最初的那幾年,最懵懂最天真的年紀裏她以為他是朋友、親人,只是一朝夢碎,他消失不見,而她決絕地告訴自己他只是過路人。

可是她還會夢到他,擔心他,怨恨他。

雲暮說,她沒在往生花裏長出來前,是他護在蜂蜜罐子裏的一縷魂魄,她在那個罐子裏住了十年,他就守護了十年,後面她的魂魄安養在往生花裏,她沒化形的那兩百年,他幾乎寸步不離。

因此,她沒有資格怪他。

是否前塵因果,從魂魄起就刻下了烙印,否則為何教人如此輾轉,如此,不得心安。

連既明見她失神,關切道:“可是哪裏不舒服?”

見歡方才回過神道:“只是有些頭暈。”

專心致志劃船的船夫聽聞此話扭過頭來看向他們:“可是暈船了,老夫再慢些。”

見歡忙道:“不關您的事,是我自己的原因,老毛病了。”

船夫還是減緩了速度,連既明建議她閉上眼睛休息片刻,見歡點點頭,合上雙眼。

不知過了多久,悠揚的漁歌聲傳來,再一睜眼,已至藕花深處。

老船夫唱得動情,見歡覺得煞是好聽,但又聽不懂,她向也已經陶醉其中的連既明問道:“你能聽懂嗎?”

連既明搖了搖頭,笑道:“我才來這兒幾日,若能聽懂豈非天才。不過有些詞還是能聽清的,應該是改編自一首詞。”

見歡好奇:“什麽詞?”

連既明朗聲念道:

曉風清,

幽沼綠,

倚闌凝望珍禽浴。

畫簾垂,

翠屏曲,

滿袖荷香馥郁。

好攄懷,

堪寓目,

身閑心靜平生足。

酒杯深,

光影促,

名利無心較逐。[1]

是了,在這如夢似幻的美景中,可不是“名利無心較逐”嗎?見歡讚道:“好詞好曲!”

她全心全意地投入到這場視聽盛宴當中去,全然不知對面的人正細細打量著她。

船夫把船停在岸邊,她才從這場綺麗的夢境裏走出,剛要付船錢,被一旁的連既明攔了下來,一並付給了老人家。

見歡剛要開口,連既明已經料到她要說什麽似的先道:“朋友間就不要客氣了,權當我的一點心意。”

話已經說到這個份上,再推辭反倒顯得不禮貌,見歡同他一同走下船去,看了看手中還沒來得及吃的剩了大半的糖水笑道:“那我請你吃糖水吧。”

見歡又買了一碗糖水,與他在旁邊的小木凳上坐下,連既明捧著碗,表情有點呆楞,遲遲未吃,見歡疑惑道:“是不喜歡嗎?”

連既明搖了搖頭,笑道:“不是,只是很少吃甜的。”

記憶中的小女孩穿著漿洗得發白的粗布衣衫,短了一截的衣袖露出布滿青青紫紫淤痕的胳膊,傻笑著捧著碗對白衣道士說道:“不要傷心啦,十四把糖水給你吃,吃一碗糖水煩惱都會跑光啦!”

他怎麽也想不起她的模樣了。

吃完糖水,兩人一起在湖邊散步,連既明見多識廣,講起各地的風土人情來引人入勝,見歡聽得入迷,不知不覺就到了傍晚。

兩人道了別,便各自回住處去了。

連既明還是常常坐在巷口拉他的奚琴,遇到見歡,他就收起琴來,和見歡一起在城中游蕩,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也是拯救了大家的耳朵,不失為好事一樁。

熟了之後見歡終於把好奇已久的事情問了出來:“既明,你為什麽這麽喜歡在巷口拉琴啊?”

連既明笑道:“很難聽吧,其實我自己也知道不好聽,但是這把琴是一位對我來說很重要的故人的遺物,他之前教我的時候我不認真學,現在可不就吃了學藝不精的苦了。他走了之後,我就時不時拉一下,生怕把他教給我的都忘了。”

見歡不知道他用灑脫的語氣說出這麽傷感的話是什麽樣的心情,更不知道怎麽安慰別人,幹巴巴來了一句:“也沒有很難聽。”

於是連既明笑彎了腰。

當晚雲暮從醫館回來,一進門就興高采烈道:“哎呀呀見歡,我要告訴你一個好消息,我明天不用去醫館,陪你去酒樓吃飯,開不開心?”

見歡露出一個沒什麽誠意的笑容來:“好開心啊,大忙人終於有空啦。”

“演技不行,還得練。”

“哦。”

註:[1]為五代.顧夐所作《漁歌子.曉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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