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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無腳的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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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無腳的鳥

第二天,章恪很早就到了病房。

床上沒有人,衛生間裏有水聲。

章恪把裝著早餐的保溫桶放在床頭櫃上,看到那支燙傷藥膏還放在昨晚的位置,沒有開封。

他的目光在藥膏上停了一下,嘆了口氣,然後開始整理床鋪。

掀開被子的時候,他看到了床單上的血漬。

新鮮的,在白色的床單上格外刺眼。

章恪的手停在半空,腦子裏閃過很多念頭——昨天檢查傷口的時候,明明都已經開始愈合了。不應該出血的。

除非……他又割傷了自己。

衛生間的水停了。

門開了,雲棲走出來。

他沒有穿病號服,換了一身休閑服。衣服是索亞送來的。衛衣,胸前印著一個企鵝卡通圖案。

章恪看得楞了一下。

這明明就是一個朝氣蓬勃的年輕人的樣子,和昨天夜裏坐在黑暗巷子裏抽煙的,判若兩人。

和這近一年裏在電視上那個穿著聖袍的神父,也判若兩人。

雲棲走出來,看到章恪站在床邊,他的步子頓了一下,然後走過去,扯了扯被子,把血跡蓋住了。

章恪眼眶有些發熱,他說:“雲棲,你有什麽心事,可以跟我說說。”

“我沒有什麽心事,章醫生。我想出院。”

章恪的手指攥緊了:“可是……”

“是你自己說的,我去哪裏都行。”

章恪感覺到雲棲對周圍一切的警惕心,便沒有再說話。

他走到床頭櫃前,打開保溫桶:“先吃飯。勤姨包的餛飩,還熱乎。”

雲棲順從地走過來坐下。他拿起勺子,舀了一個餛飩放進嘴裏,慢慢嚼著。

章恪坐在旁邊,開始說話:“蘭利斯他們剛來首都,一切住宿安排都匆忙。”

“大家來的人多,小石榴和天神教的骨幹們住在各個教堂裏。民旨黨的骨幹住在工廠和學校的宿舍。在臨時中央政府任職的同志們,有的住在瑟克冽家,有的住在白渠家,也有的在總統府和白玉宮加床。大家不講究居住條件,一切以工作優先。”

雲棲默默聽著,又舀了一個餛飩。

章恪看著他,斟酌了很久,開口道:“雲棲,你住到我家去吧。勤姨已經把客房重新收拾好了。我家清靜,養病……”

“謝謝章醫生。”雲棲打斷他:“我就不打擾你了。”

章恪感到一陣難過:“雲棲,你不要這麽見外。我們是朋友,不是嗎?你身體還沒恢覆……”

“我去找小石榴。”雲棲淡淡地說,依舊低著頭,用勺子攪著碗裏的湯。餛飩已經吃完了,只剩下半碗清湯,紫菜和蝦皮在湯裏浮浮沈沈。

章恪笑了一下:“好,也好。小石榴在天神教的首都教堂,你是該去那兒。你是主教。”

雲棲把勺子放下,站起來:“我吃完了。替我謝謝勤姨。我走了。”

他轉身往門口走。

“等一下。”章恪的聲音在後面響起。

雲棲回頭。

“我幫你處理一下傷口吧,容易感染。”

“不用了。”

“燙傷的地方……最好是別用膠布貼住。”

雲棲一楞。他的手擡起來,隔著衣服按在小腹上,那塊膠布還在。

“謝謝章醫生。”他說。但是他沒有照做。

他從床頭櫃上拿起一只口罩戴上,又從口袋裏摸出一片腺體貼,撕開,貼在後頸,動作很熟練。

他拉開門,走了出去。

章恪站在病房裏,看著那扇關上的門。

他想追上去,想說“我送你去”,但他沒有。

雲棲不想他跟著。他只能站在那裏,聽著走廊裏的腳步聲越來越遠。

雲棲走出醫院大門的時候,陽光正好。

他瞇起眼睛,站了一會兒。

沒有人來接他,沒有人在等他,沒有人告訴他該去哪裏。

他站在路邊,看著街上的人來人往。他們都走得很急,像是有地方要去,有事要做,有人在等。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裏。

小石榴在教堂。

那是天神教的教堂,他是主教。主教應該去教堂,應該站在講臺上,應該對著信徒念經。

但他不想去念經,他和老蓋睿一樣,從來沒有信仰過任何一個神。

他在路邊站了很久,久到有人開始看他。

一個推著嬰兒車的年輕媽媽從他身邊走過,多看了他兩眼。

一條狗從他身邊經過,在他腳邊聞了聞,狗主人趕緊說了聲“抱歉”,拉著狗走了。

雲棲站在那裏,覺得自己像一棵被移出盆的植物,根還蜷著,不知道該往哪裏伸。

他看到了旁邊有一家自行車店。

他想起自己十八歲那輛破自行車。騎著它去打工,去家教,去給章薇上課。

白森穿著昂貴的西裝,騎著那輛破車載他回家,他坐在後面,抱著白森的腰,喊他慢點。

他走進去,買下了一輛車。老板幫他調了車座的高度,又給車胎打了氣。

他騎著車,漫無目的地走。

街上的人很多,他在人群裏穿行,像一滴水融進海裏。

沒有人認識他,沒有人看他。他只是一個騎自行車的人,從城市的這一頭到那一頭,沒有目的地。

他騎過一條街,又一條街。

鬼使神差地,他竟然騎進了一條熟悉的巷子,停下來。

那是以前,他的出租屋。但現在,那幢舊樓已經沒有了。

空地上長滿了草,野草,高的過了膝蓋,在風裏搖晃。

以前這裏有一座舊樓,他和白森租住在三樓,房間很小,窗戶朝北,冬天很冷。

他站了一會兒,又騎上車走了。

他騎過以前打工的便利店,招牌換了。

他經過以前讀書的中學。校門換了新的,幾個穿著校服的學生從裏面走出來,一個Omega女生背著書包,和旁邊的Beta男生說著什麽,笑得很開心。

他以前上學的時候,學校裏只有Alpha。

他騎過一條老街,看到了那家牛肉粉絲湯的小店。還在。招牌褪了色,門口的鐵鍋冒著熱氣,香味飄過來,和多年前一樣。

他把車停在路邊,推門進去。店裏沒有客人,只有老板在擦桌子。

“一碗粉絲湯。”

“好嘞。”

他在角落的位置坐下,粉絲湯端上來。

湯還是那個味道,粉絲很軟,牛肉切得很薄,上面撒著蔥花和香菜。

他想起十五歲的時候,化學競賽拿了第一名,他請白森吃牛肉粉絲湯。

兩個人大概也是坐在這個位置,白森說“不夠吃”,續了一碗又一碗粉絲。

他沒有再想下去。

自從白森死後,他從來沒有想過他。

不敢想,不願想,沒有時間想。在總統府的時候,每一分鐘都在演戲,每一句話都要算計,沒有心思去想別的事。

現在他坐在這家店裏,面前是一碗粉絲湯,他終於有空想了。

白森死的那天,穿著白色襯衫,坐在沙發上,說“棲棲,如果有來生……”

他沒有說完。雲棲看著白森的眼睛慢慢失去光,看著他的嘴角還掛著笑。

雲棲從來沒有細想過白森的話,也從來沒有問過自己,如果真的有來生,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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