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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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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9

千禧年間建成的平安居距今為止已經二十多年,進入小區大門,五六層聯排的居民樓映入眼簾,外墻似乎重新粉刷過,比她記憶裏的顏色更加鮮亮。

單元門煥然一新,樓道白漆鋥亮,他們上了二樓,林初曉難掩緊張,不由自主地攥緊鑰匙,父母去世後這套舊房一直閑置,她不敢來,旁人不敢買,舅舅家忌諱不住,霸占了她家沒住過的新房。

她握著鑰匙,幾次沒有插/進鑰匙孔,視線中一只骨節分明的大手出現,“我來吧。”

“啪嗒”

鑰匙轉動,沈寂多年的入戶門打開,家具罩著防塵罩,白茫茫一片。

林初曉剛想進屋,碰上昔日鄰居孫阿姨上樓,對視片刻,阿姨驚奇道:“你是老林家的閨女?曉曉?”

“對,孫阿姨,我是曉曉。”

“這是你男朋友?”

林初曉答,“是,他是我男朋友小沈。”

孫阿姨來來回回看了倆人幾眼,“小夥子一表人才,登對,登對。”

“謝謝孫阿姨。”沈之南搶答。

“幾天前家政來打掃房間,我就有預感你會回家,”孫阿姨和善健談,笑起來眼尾的紋路清晰可見,頭發也不似早年,變得灰白,“這次回來還走嗎?”

“走,明後天就走。”

孫阿姨點點頭,“你們年輕人在外面打拼不容易,一定要好好照顧自己,行了,你們快進屋,收拾收拾。”

說完塞給林初曉幾個沙糖桔,揮手讓他們進去。

入戶門闔上,林初曉站定,沈之南順手拉上電閘,打開燈,燈罩早已氧化發黃,燈光昏黃,木制地板幹凈,防塵罩上沒有明顯的灰塵,確實是提前打掃過。

一股暖流瞬間湧上林初曉心頭。

她在房子四處走動,老式戶型的客廳沒有落地窗,采光依賴餐廳的一扇小窗,小時候她經常坐在小窗旁的餐桌上寫作業。

客廳沙發普普通通,不柔軟,林初曉鐘情於躺上面追劇,側目就能瞥見主臥的梳妝臺,擺滿方雅常用的瓶瓶罐罐。

主臥右手邊是次臥,也是她的房間,推門映入眼簾的是窗簾,美羊羊咧嘴揮手,像是在說“你好”。

又似乎是六歲的林初曉和二十六歲的林初曉說“你好”。

如果父母都在的話,桌子會擺滿她的照片,床上和飄窗會放她喜歡的玩/偶。

帶沈之南回來,會是闔家團圓,其樂融融。

“我爸媽感情非常好,十多年沒見倆人紅過臉,我爸一米八幾的大高個會因為崴腳了腳疼,對著我媽掉眼淚。”

林初曉看向沈之南,繼續說,“你覺得不可思議是吧?我當時也是,但我媽卻說伴侶是倆普通人互相依靠,所以人痛苦時天然尋求伴侶的幫助。”

沈之南附和,“阿姨是個溫柔的人。”

“我也是個溫柔的人,下次失眠睡不著的時候可以告訴我。”

失眠睡不著。

沈之南懵掉,腦海裏轟的一聲炸開。

他自以為瞞天過海,林初曉怎麽知道的?

“曉曉,我已經很久不失眠了。”

“真的?”林初曉不太信,“很久是多久?從臨海別墅回來,我還在垃圾桶看見藥盒子。”

“只要你睡在我旁邊,我就不失眠。”

沈之南沒有說謊,那天林初曉不在,他的確睡不著,吃完藥將包裝順手扔垃圾桶,早上忘記丟了。

“為什麽之前不告訴我?”

沈之南垂眸,彎彎嘴角,“怕你擔心,怕我不夠好。”

“沈之南,你很好很好很好,是我遇見過最好的人。”

“可我總覺得自己不夠好,不夠完美。”

沈之南敏感多疑,喜歡胡思亂想,某些事情上還鉆牛角尖。

林初曉沒有說話,將衣櫥深處的箱子拉出來打開。

一只老料玩/偶熊安靜躺著,歪歪斜斜的白線幾乎貫穿玩/偶的身體。

林初曉席地而坐,捏捏小熊耳朵 ,“八歲時,我在玩具店庫房見到這只玩具熊,當時它半個身子都是爛的,棉花散的七七/八八,老板勸我選個更加完好漂亮的小熊,可就是喜歡它,無關它是否完好,是否比別的玩具漂亮,只是因為它是它,世間獨一無二的小熊。”

沈之南蹲下擡手撫摸小熊的頭頂,笑笑,“這只小熊確實很幸運,遇到喜歡它的人。”

“沈之南,”林初曉正色道:“我的意思是,我喜歡你,愛你,只是因為你是你,所以我不需要你的完美,我需要你需要我,就像我需要你一樣。”

原來不用事事做到最好才配擁有愛,原來不完美也能被愛,原來林初曉那麽愛他,那麽需要他。

沈之南白皙的大手在小熊頭頂頓住,眼眶不自覺發紅,他拼命止住淚意,悶悶地說了聲“好”。

見他聽進去了,林初曉繼續翻看箱子裏的東西,塑料箱子裝的滿滿當當,記錄著她成長的點滴。

林初曉隨手拿出相冊,一頁頁翻看,“這只駱駝應該走遍全國,好多人都拍過騎著駱駝的照片。”

駱駝背上的女孩臉蛋圓乎乎,短頭發齊劉海,眼睛笑得彎起,比著剪刀手。

沈之南湊近問,“這是十一歲的你嗎?”

“是,好眼力啊沈之南。”

沈之南彎彎嘴角,他哪裏是好眼力,分明是好記性,十歲之前的照片他都見過。

相冊最後一組單人照是林初曉15歲生日拍的,少女稚氣未脫,嬰兒肥尚在,冷著一張漂亮的臉蛋,清冷感撲面而來。

十六歲生日前夕,方雅病故,自此父母雙亡,再沒有人記錄她的成長。

林初曉心中悵然,放下相冊,註意到箱裏的一疊畫稿,用五顏六色蠟筆的塗鴉,毫無美感的抽象藝術大作。

兒童節畫的左右手臂不一樣長度的小孩,看不出是貓還是狗的速寫,經典的太陽白雲房子火柴人畫……

其中最特別的一幅畫是,小女孩小男孩手牽手跳格子,不是火柴人,也不抽象,作畫之人明顯不是林初曉,至少在繪畫上比她有天賦。

她拿起畫紙,展示給沈之南看,“這幅畫是不是畫的不錯?八/九歲的小孩畫的。”

沈之南微怔,打量半晌,“還行。”

林初曉似乎對“還行”不太滿意,默默看了眼自己的抽象派畫作,嘟囔道:“啊,只是還行嗎?八/九歲哎,你不覺得很有天賦嗎?”

“十歲。”

林初曉不明所以,“什麽十歲?”

“畫這幅畫的小男孩當時十歲。”

沈之南說的篤定。

林初曉楞住,剛剛只說了小孩,沒透露男女,他怎麽知道這是小男孩畫的?連她本人都不清楚那小男孩幾歲,他怎麽就一口咬定十歲?

無數想法瞬間在她的腦海炸開,冒出一個極為荒誕的猜測。

“曉曉,送你畫的小男孩是我。”

十歲那年,他被通知要跟父母去南灣生活,臨走時畫了這幅畫送給林初曉。

“啊?什麽意思?”林初曉雙眼瞪大,眸子寫滿震驚與困惑,真相遠比她的猜測更荒誕。

她以為沈之南認識畫畫的小男孩,萬萬沒想到沈之南是小男孩本人,南灣沈氏集團的太子爺,含/著金湯匙的大少爺,小時候居然生活在北方的小縣城,他們甚至早就認識。

“我爸祖籍青致,他沒改名前叫沈乃玉,我媽是南灣宋家的女兒,門不當戶不對,又在錯誤的時間生下孩子,所以我從出生起就被送到青致,直到十歲才回南灣。”

沈之南和盤托出,他不敢擡頭,不敢看林初曉的眼睛,手指緊握成拳,心如擂鼓。

降生不被期待,故而童年格外淒慘,永遠穿著不合身的臟衣服,臉蛋雙手總是黑黢黢,作為集團繼承人“空白”的十年,沈家以身體不好,出國休養的理由填補。

林初曉會怎樣看他?一定特別失望吧,畢竟又騙了她。

沈之南垂眸盯著木地板,房間死一般的寂靜,空氣似乎凝固僵住,他甚至能聽到自己的呼吸聲。

他在等,等林初曉最終的審判。

“還有嗎?”她聲音平靜,喜怒不辨。

“高考完的暑假,我從花巷無功而返,以為再也見不著你了,沒想到在一所廢棄中學的後門遇見你。”

“是你?所以你早認出我了。”

沈之南笑笑,仍舊不敢擡眸 “對,你的眼睛特別好認,是我見過最漂亮的眼睛。”

他不光見到人,還知道林初曉考上了很好的大學。

所以他第一次反抗父母,選擇在國內讀大學,並毅然決然選擇了京華。

但他好像賭錯了,林初曉並沒有來京華,於是他的生命再次沈寂,賺錢學習兩點一線。

後來他破天荒地參加籃球聯賽,在北淮大學他見到了林初曉,因為烏龍意外,他們一起進了醫院,只不過對方好像不認識他。

林初曉向來是他生命的一束光,長期生活在黑暗中,本能驅使他靠近,小時候想成為她的朋友,長大後私心作祟,想成為她獨一無二的男朋友。

“對不起,”他緩緩吐/出濁氣,像是下定決心一樣,“我實在沒有勇氣訴說自己並不光彩的從前,對不起,我又……”

話音未落,他被林初曉輕輕抱住,淡淡花香縈繞鼻尖。

“不用對不起,沒人願意撕開自己的傷疤給別人看。”她輕拍沈之南僵硬的背脊,“謝謝你願意告訴我,一路走來辛苦了。”

精神折磨與物質折磨無高低之分,她理解沈之南的隱瞞,明白他的擔心顧慮和欲言又止,也謝謝他願意毫無保留地相信她,需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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