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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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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7

索性北淮與菏市同屬北方,距離不算遠,是以校慶結束,他們坐上前往菏市的高鐵,但青致是個小小縣城,只有淩晨一班綠皮火車。

也是她出青致坐的那趟列車。

他們在菏市稍作休息,次日淩晨踏上回青致的路。

北方淩晨,風大寒涼,林初曉在站臺等車,風塵仆仆的旅人自覺站成幾排,耳畔回蕩著的是熟悉的鄉音。

十八歲到二十六歲,整整八年,這是她成年後第一次踏上返鄉的路程,或許是青致親戚面目可憎,亦或是不願面對與父母生活過的地方,擔心觸景生情,滿懷悲愴,種種原因皆導致她失去重返青致的勇氣。

擡眸,藍色站牌上的“青致縣”三字,令她恍惚,心底浮起一絲忐忑。

小學語文課本裏,賀知章那句朗朗上口的“近鄉情更怯”,時隔多年成了回旋鏢,正中眉心。

她握緊了沈之南的手,對方偏頭,溫柔笑笑,像是無聲的安慰。

砰!砰!砰!

墨色天空綻放絢爛的煙花,站臺候車的旅客幾乎同時擡頭望天,林初曉也不例外,仰頭欣賞瞬間的美麗。

“青致這邊的習俗是婚禮前一天放煙花,明天有對新人要結婚了。”

菏市早些年對煙花爆竹店管控力度大,近年逐漸放開,她讀初三時菏市市縣主城區禁煙花爆竹,其餘都放開了,但北淮寧南這樣的大都市一直很嚴,她已經很久很久沒見到煙花了。

記憶中最深刻的一場煙花,是表姐方倩婚禮前夜,小區樓下由舅舅親手點燃,火焰騰空綻放,照亮地面所有人的臉,大人們樂的合不攏嘴,林初曉偷偷瞄方倩,少女那張臉沒有表情,望向她的眼神淬滿了毒。

婚禮當天的清晨,天色未亮,她按習俗端到新房一碗餃子。方倩穿著紅色秀禾服,神情麻木坐在梳妝臺前任由化妝師擺弄,活似人偶。

林初曉不敢直視表姐的眼睛,將碗筷擺好轉身就要離開,方倩拉住她的手腕,說,“好好讀書。”

她擡眸,迎上方倩的目光,讀懂表姐的言外之意,“替她好好讀書”。

那年表姐十八歲,還有半年參加高考,如果不是譚芮,化新娘妝人的就是她。

新婚前幾年,方倩過得並不好,丈夫酗酒,喝多喜歡動手,她高中一年到頭休息不了多少天,總能碰見方倩哭著回來,但娘家也不是躲避風浪的港灣,舅舅舅媽經常問方倩要錢,鮮活的少女被吸幹經血變得瘦骨嶙峋,林初曉看在眼裏疼在心裏。

後來遠離故土,林初曉再也沒聽說表姐的消息,不知道她過得好不好?

煙花消散,墨藍天空恢覆平靜,遠方又帶來汽笛聲,框哧框哧的火車從軌道駛來,穩穩停靠站臺,列車員在站臺與列車間隙墊上鐵板,供人通行,林初曉和沈之南隨人流一步一步挪上火車。

密閉擁擠的列車車廂,味道並不好聞,縱使做足心理準備,還是放淺了呼吸,林初曉扯扯沈之南的衣袖,有些不好意思,“委屈你了,忍忍,我們一個小時半就到了。”

沈之南微笑,牽著林初曉熟練地穿行於過道,找到座位坐下,“不委屈,我好久沒坐火車了。”

林初曉吃驚道:“好久?你坐過火車?”

按理說沈之南這種富二代,出門不是專機專車也得是商務艙,他竟然坐過綠皮火車。

沈之南點點頭,笑著說,“對,大一開學為省錢買的火車票,從南灣到北淮十多個小時的硬座,下車腿都不會走路了。”

她忽然想起宋疏桐說大學期間沈家沒給他一分錢,還有手上莫名其妙的淤青傷痕。

他們戀愛開銷90%都是沈之南承擔,心底柔軟被觸動,他究竟多少兼職,吃了多少苦,她無從知曉,因為沈之南不講,永遠笑盈盈地望著她。

就像現在這樣。

林初曉如鯁在喉,極力壓下喉嚨的艱澀,盡量讓聲音如常,“謝謝你。”

一路走來,謝謝他默默承受那麽多。

可那雙淺眸溢出的情緒,沈之南盡收眼底,捏捏林初曉的手指。

心中卻不解,怎麽坐個火車讓她這樣感動?

“曉曉,我可以去任何地方,只要你陪著我,天涯海角我也願意。”

林初曉輕輕將頭靠在他的肩膀,視線轉向矩形車窗外,“沈之南,快出太陽了,外面好美。”

列車行駛於一望無際的平原,平原的天光乍破不像在高原山地雲霧繚繞,也不似在海面湖泊絢麗奪目,它樸素又清晰。

深墨色的天空褪色,變成白藍色,隨後滿天紅霞,顏色由內而外,層層減弱至最末端已成橙色。

天色微明,晨光初曉。

“初曉,曉曉,你是不是生在黎明時分。”沈之南問道。

“不是,我出生時月光皎潔。”林初曉說,“我爸特別喜歡‘山之高,月出小。月之小,何皎皎!’這句詩,正巧我又生在農歷月初的午夜,我媽感覺皎皎太敷衍,所以用了‘出小’的同音字,初曉。”

“怪不得你微信ID是月出小。”

林初曉抱著他的手臂,為自己找了個更加舒服的姿勢,問,“那沈之南呢?之南,是不是因為沈家在南灣?南灣長大、北淮讀書、北歐深造、寧南定居,沈之南你似乎和帶方位詞的地域有特別的羈絆。”

沈之南垂下眼皮,手指不由自主收緊,不在期待中降生的孩子,名字哪有寓意,因為他是男孩子,所以一開始有個極為難聽的名字,沈男。

最後是母親宋玲動了惻隱之心,在出生證明的姓名一欄寫的沈之南,好歹是個正常名字,讓人聽起來不那麽可憐。

他張張嘴,千言萬語到嘴邊卻說不出口,只說了句,“不是。”

林初曉眼珠一轉,想到《月出小》的後半部分,“難道是‘采苦采苦,於山之南’的之南?”

采苦采苦,於山之南。

原來他的名字也出現在《月出小》。

側目對上那雙笑盈盈的淺瞳,沈之南點點頭,“對,是‘采苦采苦,於山之南’的之南。”

從今天起,沈之南這個名字被賦予了新的意義,美好而又合理的意義。

林初曉坐直身子,滿臉不可置信,“真的?我剛剛是瞎猜,猜對了?”

“嗯,猜對了,說明我們倆是天賜良緣。”

林初曉不疑有他,腦袋回到沈之南肩膀的位置,綠皮火車沿軌道緩緩前行,軌道兩側是靜謐的農田村莊,她眼皮愈發沈重,不知不覺闔上雙眼,呼吸變得沈穩綿長。

光線隨時間推移變化,透過車窗打在林初曉漂亮的眼睛上,被她敏銳察覺,睡夢之中發出不舒服的呢/喃。

沈之南輕笑,擡手擋住那束冒昧的陽光,目光貪戀地舔舐著她的睡顏。

陽光似乎不冒昧,為她如海藻般濃密的秀發罩上一層金色柔光,視線下移,她舒展的眉頭,眉梢隱隱約約帶著尚未消散的笑意,纖長的睫毛輕顫如蝶顫,秀鼻高挺,唇不畫而紅。

沈之南偏頭,忍不住用臉頰輕蹭她的頭發,在發間輕輕落下一吻,鉆進他鼻腔的不僅有發絲的香氣,還有她經年累月與鮮花打交道沾染的花香。

與林初曉耳鬢廝磨的這些天,他夜夜好眠,失眠癥不藥而愈,再次印證醫生那句“心病還需心藥醫”,他認栽了,不對,他早就認栽了,從小時候見到林初曉的第一眼開始,只是他察覺太晚。

林初曉由內到外,從靈魂到軀幹都閃閃發光,善良正直,聰明美麗,有能力有魄力,就如同此刻沐浴在陽光下,叫人挪不開眼。

沈之南從來都是她的信徒,最最忠誠的信徒,同時也是最最卑劣的信徒,自私貪心地渴望著她的一切。

仿佛只有在她身邊,藏在這具皮囊之下,黑暗又低劣的靈魂才能透見光明。

他的過去,算了,沈之南松了口氣,他不想林初曉知道自己不堪的過去,慶幸沒有頭腦一熱在校園裏訴之於口。

清晨的火車格外寂靜,座位上的人耷拉著眼皮,加上列車平穩行駛的律動,如同一個巨大的搖籃,整車人昏昏欲睡。

是以,列車員提醒到站的聲音顯得尤其洪亮,“青致,青致到了哈!青致!請各位下車的乘客做好準備!”

林初曉揉揉眼,緩緩坐直身體,筋脈骨頭帶來的酸脹感還是令她忍不住倒吸了口涼氣,沈之南不動聲色地轉動發酸僵硬的手臂。

目的地在青致的男女老少紛紛開始歸攏行李,早早站在車門前等候,郵差帽的少女接起電話,推著行李箱往前走,“餵,媽,我到站了,好好,行……”

一口流利的家鄉話滿是喜悅,把林初曉緊張忐忑被沖淡不少。

時間會美化記憶,痛苦漸漸淡忘,又或許她已經長大,擁有了人生完全的控制權。

她好久沒有做那次出逃的噩夢,沒有大汗淋漓地醒來,取而代之倒是與父母團聚的美夢。

想到這些林初曉心底隱隱有絲期待,不知記憶中的青致是否發生變化?

列車進站停靠站臺,林初曉腳步輕快地踏出車廂,朝沈之南伸手,“歡迎來到青致。”

她闊別已久的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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