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小李飛刀17 生病的泡泡很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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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小李飛刀17 生病的泡泡很可愛。……
泡泡睡了一個沈沈的覺。
她現在還並不明白能夠這樣安全的睡覺對於豹豹而言是一種怎樣的奢望。自然界中的豹豹自從成年獨立之後,便再也睡不上一個完整的安穩覺了。
他們不得不在睡夢中也時刻保持清醒和警惕,這樣才可以讓自己避免成為天敵的食物。
大概每一只豹豹,都只有還是豹豹崽,跟在媽媽身邊的時候,才可以睡的這麽安心。
泡泡成年前一直都在媽媽身邊,每天都能睡的很安心,成年後又在李尋歡身邊,依然能睡的很安心。
小姑娘在柔軟的床鋪上滾來滾去,明明已經醒過來了依然閉著眼睛想再多賴一會兒。
反正她也不需要吃飯,兩天前吃的那只羊還可以再管一天。
她和人類不同,她根本不可能一日三餐,所以她已經習慣了幾天吃一次,一次吃飽飽的生活。
這麽看來,在這張床上賴一天似乎也不是不行。
不知道李尋歡去哪裏了。
但是床鋪上依然有他的溫度和香氣,這讓泡泡安心的蹭了蹭,再次陷入了睡眠。
可是這次她只睡了幾分鐘就被吵醒了。外面莫名很吵鬧,這讓泡泡有些不開心。
這些人大早上吵什麽?
他們不需要睡覺嗎?
難道他們晚上不需要熬夜約會嗎?
泡泡氣鼓鼓的睜開眼睛。
床頭放著一碗醒酒茶。
泡泡捏著鼻子將醒酒茶喝下去,果然感覺整個身體都輕盈了不少,昨天失去控制的尾巴和耳朵,也可以自由的收回去了。
小豹子收好尾巴和耳朵,從床上爬起來,穿好衣服打著哈欠來到窗邊,打開窗戶讓清晨的第一縷陽光撒在自己身上,喜歡曬太陽的貓貓幸福的瞇起了眼睛。
下一秒,她剛剛瞇起的眼睛忽而張開,小豹子一個閃身,便躲在了窗戶後面。
院子裏有人!
難怪她方才覺得那麽吵。
而且最重要的……是此時此刻站在院子裏的其中一個人,她認識。
好吧,準確來說,她認識對方,對方不認識她。
那是一個很年輕的男生。
他有一道濃密的眉毛,極亮極大的眼睛,那雙眼睛很澄澈,或許再也沒有其他人能夠有一雙這樣澄澈的眼睛。他並不算高,肌肉卻很結實,身材看上去緊實有致,腰間掛著一個薄薄的鐵片,像極了一個小孩的玩具。
但是泡泡知道,那才不是小孩的玩具!
她曾親眼見過這個少年,用這把薄薄的鐵片,殺死了一只老虎。
他當然曾經殺死過一只老虎,否則的話,他身上的虎皮披風又是哪裏來的呢?
不錯,他身上有一張虎皮披風。
正是他親手剝下了那只老虎的皮。
泡泡不喜歡老虎。
因為老虎是豹的天敵,老虎會吃掉豹。
但是她更不喜歡這個少年。
她討厭這些脆弱的人類用工具來對抗動物,她討厭那些捕獸的陷阱,她討厭這些直立猿通過獵殺動物來證明自己很強。
李尋歡除外。
雖然李尋歡也使用過工具來捕兔子,但是李尋歡是為了填飽她的肚子,這是天經地義的一件事。
她只有餓的時候,才會去捕獵。
她捕獵是為了自己能活著,而不是為了樂趣。
所以她討厭這個殺死老虎的人類少年。
泡泡並不知道的是,阿飛從來不會和其他人類一樣,通過獵殺動物來取樂,又或者視為自己的榮耀。
他和泡泡一樣,為了生存。
他是在深山裏長大的,泡泡很少去那座山,因為那是老虎的地盤。她那天是和哥哥一起追著一只鹿跑過去,才正好撞到了阿飛殺老虎的情形。
她只見到了阿飛把那把薄薄的劍插入進老虎的肚子裏,卻不知道那時的阿飛已經餓了快一個星期,他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獵物不被搶走,為了自己能活下去。
自然界就是這樣一個殘酷的地方。
不殺死那只老虎,他就會死。
他是一個人類沒錯,但是在自然界裏長大的人類,和在人類社會中長大的人類,多少是有些不一樣的。
但是泡泡並不知道這些事。
所以她依然討厭他。
她只把他當作是那些沽名釣譽之徒一樣的人,小豹子冷眼看他,他身上的虎皮難道不就是最好的證明嗎?
可是他在這裏做什麽?
泡泡眨著藍綠色的眼睛,冷冷地盯著他。
這種來自一位頂級捕食者的視線,讓向來對此很敏感的阿飛,幾乎是立刻便皺起了眉頭。
在他人生過往的十八年裏,他幾乎每一天都在和這些捕食者作鬥爭。
站在他身邊的,是一位絕美的女孩。
泡泡來到京城之後見過不少漂亮女孩,但是她還從未見過,如同此時此刻站在阿飛身邊的那女孩這般的美麗。
這讓泡泡不禁多看了幾眼。
但是她的大部分註意力還是集中在阿飛身上,確切來說,是阿飛腰間的小鐵片上。
她可不想讓自己變成披在他身上的豹皮。
那太蠢了。
站在他旁邊的女孩身形纖瘦,整個人看上去小鳥依人的樣子,眨著一雙溫柔的眸子看著阿飛,急切道:“小飛,怎麽了?”
她看上去很擔心他。
她伸出纖細的手指,輕柔的落在他的額間,似要撫平他那微微皺起的眉頭。
“你說的不錯。”阿飛拉下她的手,輕聲道:“這裏的確有豹子。”
他這麽說著,忽而擡起頭,那雙漆黑的眼睛直直的向著泡泡所在的方向看來。
但是泡泡棲身在對方的視覺死角之中,她能夠看到阿飛,阿飛看不到他。
這是貓科動物必備的技能。
如何貓貓祟祟的靠近獵物,並且不會被對方發現。
她很擅長尋找觀察獵物的區域。
面對阿飛的視線,泡泡一動不動,一點聲音都沒有發出來。
阿飛盯著那扇窗戶,許久,道:“這扇窗戶,之前是關著的。”
他知道,那只豹一定躲在那扇窗戶背面。
他能夠感受到那獨屬於大型貓科動物的視線,他了解那些大貓。
大貓們危險,機敏,冷靜。
是天生的頂級捕食者。
但是他能夠感覺到,盯著他的視線中似乎沒有太多的敵意,取而代之的是小心而謹慎的觀察與試探。想來這是一只吃飽飯的大貓,又或者……對方是一只剛成年的,對這新奇的世界充滿探索欲的年輕大貓。
這也是為什麽他會把虎皮剝下來,做成披風的原因。
一方面是因為這的確很保暖,這可以幫助他不凍死在冰天雪地的寒冬,而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他的每一晚亦同樣無法擁有一個安穩的睡眠,他必須擔心這些大貓,所以他將虎皮披在身上,以此來震懾大貓們,無聲的表示:“嘿,我很厲害!你們離我遠一點!”
事實證明,這很有效,他曾經以此嚇退過獅子,花豹,還有那些擅長四處打劫的野狗。
那現在呢?
這張虎皮嚇到了這個正在觀察他的年輕大貓嗎?
阿飛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大貓並不想攻擊他。
所以他也不準備去攻擊大貓。
林仙兒發出一聲驚呼,撲到了阿飛懷裏,似是害怕的瑟瑟發抖,道:“我好害怕,小飛!你去把它抓起來,好不好?”
她仰起頭,看著阿飛,聲音夾雜了幾分仰慕:“我的小飛那麽厲害,連老虎都不是小飛的對手,只是抓一只豹而已,小飛一定可以的,是不是?”
“小飛,我真的很害怕。”林仙兒楚楚可憐道:“因為昨天沒抓到它,我做了一整晚噩夢。”
她看上去的確一夜沒有睡好,眼睛下方有一圈青色,讓她那張漂亮的臉多了幾分憔悴,惹人憐惜。
“如果不抓到它,我會每天晚上都害怕的睡不著的。”林仙兒道。
一個這樣美麗的女孩,本不該擔驚受怕的。
而且一只大貓,也不應該闖入人類的世界。
阿飛臉上露出一絲動容,他沒有開口,只是點了點頭,轉過身準備往窗邊走。
他的手已經放在了劍柄上。
泡泡依然盯著他,她並沒有變回豹子形態,因為她並不想在這裏和阿飛起沖突,人類形態或許可以幫助她化解這件事。
但是她尖銳的指甲已然悄悄伸出。
她必須要自保。
阿飛剛走了一步,忽而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自身後響起。
“這裏沒有豹。”李尋歡走進門來,道:“我昨晚在這裏休息,我並未見到任何動物。”
阿飛回過頭,有些驚喜,道:“是你。”
林仙兒也順著看過去,她眨了眨眼睛,那張漂亮的臉迅速飛起了兩片紅暈,卻不知是因為驚喜還是羞澀,她看著李尋歡,嫣然道:“你一定就是小李探花了!”
“不錯。“李尋歡微笑道。
林仙兒紅著臉道:“對不起,都是因為我占用了冷香小築,李探花才不得不棲身在聽竹軒。”
“聽竹軒很好。”李尋歡淡淡道:“冷香小築也與我無關,姑娘不必抱歉。”
“怎麽會無關!”林仙兒立刻道:“冷香小築裏放著很多你昔日的東西,我一直……我一直都在等你回來。”
她的措辭似乎有些暧昧了。
至少不應該是男女第一次見面時候的措辭。
阿飛微微皺眉。
但是他從未接觸過別的女孩子,所以他並不覺得林仙兒有什麽錯,他只是不明白自己為什麽忽而變得很不開心。
林仙兒自然看到了阿飛的反應,她的唇邊不自覺的揚起了微笑,她喜歡挑撥男人為她爭鬥,這樣會更加激化他們對她的感情。
李尋歡淡淡的打量著她,含笑道:“你為什麽來這裏?”
“我們來找豹子!”林仙兒挽著阿飛的手,笑吟吟道:“小飛的鼻子很好!是小飛帶我找來這裏的。”
“我說了,這裏沒有豹。”李尋歡道:“確切來說,不止這裏,整個興雲莊都沒有豹,林姑娘可以安心了。”
“如果這裏沒有豹,龍小雲是如何受傷的?”林仙兒道。
“龍小雲自然是被梅花盜所傷。”李尋歡道:“龍莊主正是這樣說的,不是嗎?”
林仙兒一時語塞,拉了拉阿飛的胳膊,柔聲道:“小飛,你明明感覺到了,這裏的確有猛獸!是不是?”
阿飛看著李尋歡,許久,搖了搖頭,道:“沒有。”
泡泡一楞。
她還以為阿飛被林仙兒迷的神魂顛倒的樣子,一定會沖進來抓豹子才對,卻沒想到他居然聽從了李尋歡的話。
難道他們認識?
李尋歡怎麽會認識殺老虎的壞人?
小豹子微微皺眉。
阿飛的確是因為李尋歡。
既然李尋歡說這裏沒有,那麽就沒有。
他不明白為什麽,他也不需要明白為什麽,但是他會幫助他,或許這就是朋友的意義。
就好像他們認識的時候,他也從來沒有問過李尋歡是誰。
阿飛繼續道:“如果未來出現新的豹子傷人事件,我會出手。”
李尋歡輕聲道:“不會了。”
林仙兒咬了咬唇,有些生氣的先一步離開,阿飛一楞,立刻喊了一聲“仙兒”,便追了上去。
李尋歡推開門回到房間裏,就看到他的貓貓正趴在窗戶背面思索著什麽。
她又變回了那個漂亮的人類少女。
李尋歡笑著打趣她道:“你的病好了?”
泡泡這才記起來,自己昨天喝醉酒,收不回耳朵和尾巴時,用的理由是生病。
小妖精紅著臉道:“嗯!泡泡病好了!”
李尋歡並沒有戳穿這個拙劣的謊言,而是順著她的話輕輕嘆了一口氣。
泡泡歪著腦袋看他,道:“李尋歡不開心?”
“沒有。”李尋歡含笑道:“只是覺得……生病的泡泡很可愛的。”
他說的是事實。
無論是那漂亮尾巴和毛茸茸耳朵的完美觸感,還是當他肆意玩弄她的尾巴尖時,泡泡的本能反應,都如此可愛。
小妖精受了誇獎,開心的撲進李尋歡懷裏,仰頭蹭了蹭他的下巴,認真道:“也許泡泡還會再次生病的!”
李尋歡不禁一笑。
雖然李尋歡笑起來很好看,但是泡泡有些擔心李尋歡會不會不相信她,於是小豹子再次保證道:“真的!”
“嗯。”李尋歡道:“相信泡泡。”
泡泡見李尋歡相信她,開心的踮起腳尖親了親李尋歡的臉頰。
小妖精維持著抱著李尋歡的姿勢,看向李尋歡空無一物的身後,不解道:“獵物呢?”
面對著自己養的貓貓那亮晶晶的,充滿期待與疑惑的眼睛,李尋歡忽而感到一些後悔,他應該帶一只獵物回來的。
他怎麽會忍心讓這麽漂亮的眼睛失望呢?
可事實是,他的確沒有獵物。
“我沒有去捕獵。”李尋歡道:“如果你餓了,我叫東西給你吃。”
“沒關系!”泡泡並沒有失望,漂亮的眼睛依然亮晶晶的,道:“泡泡明天再吃!”
她本來就計劃明天去捕獵的。
但是因為早上醒來見不到李尋歡,她以為李尋歡今天就去了,才會滿懷期待的找獵物。
既然不是捕獵……
泡泡好奇道:“李尋歡去了哪裏?”
“我去見了龍嘯雲。”李尋歡輕聲道:“他告訴我一些事情。”
“什麽事?”泡泡追問道。
正在探索世界的年輕豹豹,最不缺的就是好奇心。
李尋歡道:“他告訴我,龍小雲身上的梅花印,是他做的。”
泡泡思索幾秒,她記得那些人認定龍小雲是被披著豹子皮的梅花盜所傷,而不是被真正的豹子咬傷,就是因為他胸口的那個梅花印。
那豈不是,誰能夠做得出梅花印,誰就是梅花盜?
泡泡眼睛一亮,道:“龍嘯雲是梅花盜!”
原來找梅花盜這麽容易!
那豈不是可以很快解決了梅花盜的事情,然後離開這裏?她還沒想好怎麽說服李尋歡和她一起回樹上住呢……
李尋歡搖搖頭,道:“他不是梅花盜。”
“他不是梅花盜,如何做出梅花印呢?”泡泡道。
“用這個。”李尋歡說著,取出了一個梅花鏢,遞給泡泡,還不忘記叮囑道:“這個不能咬,沾過很多血,很臟。”
泡泡點點頭,接過梅花鏢,拿在手裏認真打量著。
這梅花鏢極其尖銳,而只見這梅花鏢的橫截面,就是一個標準的梅花圖案,難怪可以在龍小雲身上紮出一個梅花印來。
不過畢竟這是一個尖銳的錐子,要紮出梅花印,必須要探入很深。泡泡咬了咬嘴唇,龍嘯雲居然能把這個尖銳的錐子插進龍小雲胸口,他對他兒子比自己還狠。
她都沒有咬那麽深!
只不過龍嘯雲插梅花鏢的地方對龍小雲而言只不過是皮外傷,幾天就能好轉。她咬龍小雲的地方,卻直接把那孩子咬成了一個廢人。
“十一年前,我孤身追蹤梅花盜,誤中埋伏,身受重傷,是龍嘯雲救了我。”李尋歡道:“他今日告訴我,這梅花鏢便是他救我那日,從地上撿的。”
泡泡道:“那他為什麽要把十年前撿來的東西釘自己小孩身上?”
人類真奇怪。
她完全不能理解。
事實上李尋歡也不能理解,否則他也不會一大早就去找龍嘯雲詢問這件事。
“因為大哥他也想要快些找到梅花盜。”李尋歡道:“他說,這是引出梅花盜最快速的方法。只要模仿梅花盜作案,真正的梅花盜就會出現。”
“那這個錐子,為什麽現在在李尋歡手上?”泡泡道。
龍嘯雲要模仿梅花盜,不應該繼續在龍嘯雲手上嗎?
李尋歡微微皺眉,道:“他要我幫他,他列了一個名單,他要把這梅花鏢釘在他們每一個人的胸前。”
泡泡眨了眨眼睛,道:“李尋歡會幫他嗎?”
李尋歡搖搖頭,道:“我不想傷害無辜的人。”
泡泡道:“所以李尋歡拿著它,不是為了傷人,是為了避免有人受傷。”
李尋歡默然,輕聲道:“嗯。”
泡泡道:“龍嘯雲十年前撿了這個錐子,李尋歡十年前知道嗎?”
李尋歡搖了搖頭,道:“我未曾聽大哥說起過。”
泡泡歪著腦袋看他,猜測道:“龍嘯雲會不會騙李尋歡?”
畢竟這梅花鏢,可是如假包換的梅花盜的東西!
誰拿著這梅花鏢,誰就是梅花盜。
龍嘯雲自己傷了人,又轉手把這燙手的東西丟給李尋歡,小妖精怎麽想都覺得很奇怪。
李尋歡搖搖頭,道:“他是我義結金蘭的大哥。他對我有救命之恩。”
若龍嘯雲想害他,當日不救他便是了。
他怎麽能懷疑一個對自己有救命之恩的結拜大哥?
他似乎在客觀的思考這件事,又似乎是在試圖說服自己。
泡泡把梅花鏢拿在手裏玩了一會兒,覺得這個害人無數的梅花鏢一點都不好玩,根本比不上李尋歡給她雕刻的貓咪木雕。
於是泡泡把它還給了李尋歡,小豹子認真道:“李尋歡不用擔心,如果龍嘯雲騙李尋歡,豹……泡泡就去咬他!”
李尋歡忍不住一笑,溫柔道:“謝謝泡泡。”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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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睡了一個沈沈的覺。
她現在還並不明白能夠這樣安全的睡覺對於豹豹而言是一種怎樣的奢望。自然界中的豹豹自從成年獨立之後,便再也睡不上一個完整的安穩覺了。
他們不得不在睡夢中也時刻保持清醒和警惕,這樣才可以讓自己避免成為天敵的食物。
大概每一只豹豹,都只有還是豹豹崽,跟在媽媽身邊的時候,才可以睡的這麽安心。
泡泡成年前一直都在媽媽身邊,每天都能睡的很安心,成年後又在李尋歡身邊,依然能睡的很安心。
小姑娘在柔軟的床鋪上滾來滾去,明明已經醒過來了依然閉著眼睛想再多賴一會兒。
反正她也不需要吃飯,兩天前吃的那只羊還可以再管一天。
她和人類不同,她根本不可能一日三餐,所以她已經習慣了幾天吃一次,一次吃飽飽的生活。
這麽看來,在這張床上賴一天似乎也不是不行。
不知道李尋歡去哪裏了。
但是床鋪上依然有他的溫度和香氣,這讓泡泡安心的蹭了蹭,再次陷入了睡眠。
可是這次她只睡了幾分鐘就被吵醒了。外面莫名很吵鬧,這讓泡泡有些不開心。
這些人大早上吵什麽?
他們不需要睡覺嗎?
難道他們晚上不需要熬夜約會嗎?
泡泡氣鼓鼓的睜開眼睛。
床頭放著一碗醒酒茶。
泡泡捏著鼻子將醒酒茶喝下去,果然感覺整個身體都輕盈了不少,昨天失去控制的尾巴和耳朵,也可以自由的收回去了。
小豹子收好尾巴和耳朵,從床上爬起來,穿好衣服打著哈欠來到窗邊,打開窗戶讓清晨的第一縷陽光撒在自己身上,喜歡曬太陽的貓貓幸福的瞇起了眼睛。
下一秒,她剛剛瞇起的眼睛忽而張開,小豹子一個閃身,便躲在了窗戶後面。
院子裏有人!
難怪她方才覺得那麽吵。
而且最重要的……是此時此刻站在院子裏的其中一個人,她認識。
好吧,準確來說,她認識對方,對方不認識她。
那是一個很年輕的男生。
他有一道濃密的眉毛,極亮極大的眼睛,那雙眼睛很澄澈,或許再也沒有其他人能夠有一雙這樣澄澈的眼睛。他並不算高,肌肉卻很結實,身材看上去緊實有致,腰間掛著一個薄薄的鐵片,像極了一個小孩的玩具。
但是泡泡知道,那才不是小孩的玩具!
她曾親眼見過這個少年,用這把薄薄的鐵片,殺死了一只老虎。
他當然曾經殺死過一只老虎,否則的話,他身上的虎皮披風又是哪裏來的呢?
不錯,他身上有一張虎皮披風。
正是他親手剝下了那只老虎的皮。
泡泡不喜歡老虎。
因為老虎是豹的天敵,老虎會吃掉豹。
但是她更不喜歡這個少年。
她討厭這些脆弱的人類用工具來對抗動物,她討厭那些捕獸的陷阱,她討厭這些直立猿通過獵殺動物來證明自己很強。
李尋歡除外。
雖然李尋歡也使用過工具來捕兔子,但是李尋歡是為了填飽她的肚子,這是天經地義的一件事。
她只有餓的時候,才會去捕獵。
她捕獵是為了自己能活著,而不是為了樂趣。
所以她討厭這個殺死老虎的人類少年。
泡泡並不知道的是,阿飛從來不會和其他人類一樣,通過獵殺動物來取樂,又或者視為自己的榮耀。
他和泡泡一樣,為了生存。
他是在深山裏長大的,泡泡很少去那座山,因為那是老虎的地盤。她那天是和哥哥一起追著一只鹿跑過去,才正好撞到了阿飛殺老虎的情形。
她只見到了阿飛把那把薄薄的劍插入進老虎的肚子裏,卻不知道那時的阿飛已經餓了快一個星期,他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獵物不被搶走,為了自己能活下去。
自然界就是這樣一個殘酷的地方。
不殺死那只老虎,他就會死。
他是一個人類沒錯,但是在自然界裏長大的人類,和在人類社會中長大的人類,多少是有些不一樣的。
但是泡泡並不知道這些事。
所以她依然討厭他。
她只把他當作是那些沽名釣譽之徒一樣的人,小豹子冷眼看他,他身上的虎皮難道不就是最好的證明嗎?
可是他在這裏做什麽?
泡泡眨著藍綠色的眼睛,冷冷地盯著他。
這種來自一位頂級捕食者的視線,讓向來對此很敏感的阿飛,幾乎是立刻便皺起了眉頭。
在他人生過往的十八年裏,他幾乎每一天都在和這些捕食者作鬥爭。
站在他身邊的,是一位絕美的女孩。
泡泡來到京城之後見過不少漂亮女孩,但是她還從未見過,如同此時此刻站在阿飛身邊的那女孩這般的美麗。
這讓泡泡不禁多看了幾眼。
但是她的大部分註意力還是集中在阿飛身上,確切來說,是阿飛腰間的小鐵片上。
她可不想讓自己變成披在他身上的豹皮。
那太蠢了。
站在他旁邊的女孩身形纖瘦,整個人看上去小鳥依人的樣子,眨著一雙溫柔的眸子看著阿飛,急切道:“小飛,怎麽了?”
她看上去很擔心他。
她伸出纖細的手指,輕柔的落在他的額間,似要撫平他那微微皺起的眉頭。
“你說的不錯。”阿飛拉下她的手,輕聲道:“這裏的確有豹子。”
他這麽說著,忽而擡起頭,那雙漆黑的眼睛直直的向著泡泡所在的方向看來。
但是泡泡棲身在對方的視覺死角之中,她能夠看到阿飛,阿飛看不到他。
這是貓科動物必備的技能。
如何貓貓祟祟的靠近獵物,並且不會被對方發現。
她很擅長尋找觀察獵物的區域。
面對阿飛的視線,泡泡一動不動,一點聲音都沒有發出來。
阿飛盯著那扇窗戶,許久,道:“這扇窗戶,之前是關著的。”
他知道,那只豹一定躲在那扇窗戶背面。
他能夠感受到那獨屬於大型貓科動物的視線,他了解那些大貓。
大貓們危險,機敏,冷靜。
是天生的頂級捕食者。
但是他能夠感覺到,盯著他的視線中似乎沒有太多的敵意,取而代之的是小心而謹慎的觀察與試探。想來這是一只吃飽飯的大貓,又或者……對方是一只剛成年的,對這新奇的世界充滿探索欲的年輕大貓。
這也是為什麽他會把虎皮剝下來,做成披風的原因。
一方面是因為這的確很保暖,這可以幫助他不凍死在冰天雪地的寒冬,而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他的每一晚亦同樣無法擁有一個安穩的睡眠,他必須擔心這些大貓,所以他將虎皮披在身上,以此來震懾大貓們,無聲的表示:“嘿,我很厲害!你們離我遠一點!”
事實證明,這很有效,他曾經以此嚇退過獅子,花豹,還有那些擅長四處打劫的野狗。
那現在呢?
這張虎皮嚇到了這個正在觀察他的年輕大貓嗎?
阿飛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大貓並不想攻擊他。
所以他也不準備去攻擊大貓。
林仙兒發出一聲驚呼,撲到了阿飛懷裏,似是害怕的瑟瑟發抖,道:“我好害怕,小飛!你去把它抓起來,好不好?”
她仰起頭,看著阿飛,聲音夾雜了幾分仰慕:“我的小飛那麽厲害,連老虎都不是小飛的對手,只是抓一只豹而已,小飛一定可以的,是不是?”
“小飛,我真的很害怕。”林仙兒楚楚可憐道:“因為昨天沒抓到它,我做了一整晚噩夢。”
她看上去的確一夜沒有睡好,眼睛下方有一圈青色,讓她那張漂亮的臉多了幾分憔悴,惹人憐惜。
“如果不抓到它,我會每天晚上都害怕的睡不著的。”林仙兒道。
一個這樣美麗的女孩,本不該擔驚受怕的。
而且一只大貓,也不應該闖入人類的世界。
阿飛臉上露出一絲動容,他沒有開口,只是點了點頭,轉過身準備往窗邊走。
他的手已經放在了劍柄上。
泡泡依然盯著他,她並沒有變回豹子形態,因為她並不想在這裏和阿飛起沖突,人類形態或許可以幫助她化解這件事。
但是她尖銳的指甲已然悄悄伸出。
她必須要自保。
阿飛剛走了一步,忽而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自身後響起。
“這裏沒有豹。”李尋歡走進門來,道:“我昨晚在這裏休息,我並未見到任何動物。”
阿飛回過頭,有些驚喜,道:“是你。”
林仙兒也順著看過去,她眨了眨眼睛,那張漂亮的臉迅速飛起了兩片紅暈,卻不知是因為驚喜還是羞澀,她看著李尋歡,嫣然道:“你一定就是小李探花了!”
“不錯。“李尋歡微笑道。
林仙兒紅著臉道:“對不起,都是因為我占用了冷香小築,李探花才不得不棲身在聽竹軒。”
“聽竹軒很好。”李尋歡淡淡道:“冷香小築也與我無關,姑娘不必抱歉。”
“怎麽會無關!”林仙兒立刻道:“冷香小築裏放著很多你昔日的東西,我一直……我一直都在等你回來。”
她的措辭似乎有些暧昧了。
至少不應該是男女第一次見面時候的措辭。
阿飛微微皺眉。
但是他從未接觸過別的女孩子,所以他並不覺得林仙兒有什麽錯,他只是不明白自己為什麽忽而變得很不開心。
林仙兒自然看到了阿飛的反應,她的唇邊不自覺的揚起了微笑,她喜歡挑撥男人為她爭鬥,這樣會更加激化他們對她的感情。
李尋歡淡淡的打量著她,含笑道:“你為什麽來這裏?”
“我們來找豹子!”林仙兒挽著阿飛的手,笑吟吟道:“小飛的鼻子很好!是小飛帶我找來這裏的。”
“我說了,這裏沒有豹。”李尋歡道:“確切來說,不止這裏,整個興雲莊都沒有豹,林姑娘可以安心了。”
“如果這裏沒有豹,龍小雲是如何受傷的?”林仙兒道。
“龍小雲自然是被梅花盜所傷。”李尋歡道:“龍莊主正是這樣說的,不是嗎?”
林仙兒一時語塞,拉了拉阿飛的胳膊,柔聲道:“小飛,你明明感覺到了,這裏的確有猛獸!是不是?”
阿飛看著李尋歡,許久,搖了搖頭,道:“沒有。”
泡泡一楞。
她還以為阿飛被林仙兒迷的神魂顛倒的樣子,一定會沖進來抓豹子才對,卻沒想到他居然聽從了李尋歡的話。
難道他們認識?
李尋歡怎麽會認識殺老虎的壞人?
小豹子微微皺眉。
阿飛的確是因為李尋歡。
既然李尋歡說這裏沒有,那麽就沒有。
他不明白為什麽,他也不需要明白為什麽,但是他會幫助他,或許這就是朋友的意義。
就好像他們認識的時候,他也從來沒有問過李尋歡是誰。
阿飛繼續道:“如果未來出現新的豹子傷人事件,我會出手。”
李尋歡輕聲道:“不會了。”
林仙兒咬了咬唇,有些生氣的先一步離開,阿飛一楞,立刻喊了一聲“仙兒”,便追了上去。
李尋歡推開門回到房間裏,就看到他的貓貓正趴在窗戶背面思索著什麽。
她又變回了那個漂亮的人類少女。
李尋歡笑著打趣她道:“你的病好了?”
泡泡這才記起來,自己昨天喝醉酒,收不回耳朵和尾巴時,用的理由是生病。
小妖精紅著臉道:“嗯!泡泡病好了!”
李尋歡並沒有戳穿這個拙劣的謊言,而是順著她的話輕輕嘆了一口氣。
泡泡歪著腦袋看他,道:“李尋歡不開心?”
“沒有。”李尋歡含笑道:“只是覺得……生病的泡泡很可愛的。”
他說的是事實。
無論是那漂亮尾巴和毛茸茸耳朵的完美觸感,還是當他肆意玩弄她的尾巴尖時,泡泡的本能反應,都如此可愛。
小妖精受了誇獎,開心的撲進李尋歡懷裏,仰頭蹭了蹭他的下巴,認真道:“也許泡泡還會再次生病的!”
李尋歡不禁一笑。
雖然李尋歡笑起來很好看,但是泡泡有些擔心李尋歡會不會不相信她,於是小豹子再次保證道:“真的!”
“嗯。”李尋歡道:“相信泡泡。”
泡泡見李尋歡相信她,開心的踮起腳尖親了親李尋歡的臉頰。
小妖精維持著抱著李尋歡的姿勢,看向李尋歡空無一物的身後,不解道:“獵物呢?”
面對著自己養的貓貓那亮晶晶的,充滿期待與疑惑的眼睛,李尋歡忽而感到一些後悔,他應該帶一只獵物回來的。
他怎麽會忍心讓這麽漂亮的眼睛失望呢?
可事實是,他的確沒有獵物。
“我沒有去捕獵。”李尋歡道:“如果你餓了,我叫東西給你吃。”
“沒關系!”泡泡並沒有失望,漂亮的眼睛依然亮晶晶的,道:“泡泡明天再吃!”
她本來就計劃明天去捕獵的。
但是因為早上醒來見不到李尋歡,她以為李尋歡今天就去了,才會滿懷期待的找獵物。
既然不是捕獵……
泡泡好奇道:“李尋歡去了哪裏?”
“我去見了龍嘯雲。”李尋歡輕聲道:“他告訴我一些事情。”
“什麽事?”泡泡追問道。
正在探索世界的年輕豹豹,最不缺的就是好奇心。
李尋歡道:“他告訴我,龍小雲身上的梅花印,是他做的。”
泡泡思索幾秒,她記得那些人認定龍小雲是被披著豹子皮的梅花盜所傷,而不是被真正的豹子咬傷,就是因為他胸口的那個梅花印。
那豈不是,誰能夠做得出梅花印,誰就是梅花盜?
泡泡眼睛一亮,道:“龍嘯雲是梅花盜!”
原來找梅花盜這麽容易!
那豈不是可以很快解決了梅花盜的事情,然後離開這裏?她還沒想好怎麽說服李尋歡和她一起回樹上住呢……
李尋歡搖搖頭,道:“他不是梅花盜。”
“他不是梅花盜,如何做出梅花印呢?”泡泡道。
“用這個。”李尋歡說著,取出了一個梅花鏢,遞給泡泡,還不忘記叮囑道:“這個不能咬,沾過很多血,很臟。”
泡泡點點頭,接過梅花鏢,拿在手裏認真打量著。
這梅花鏢極其尖銳,而只見這梅花鏢的橫截面,就是一個標準的梅花圖案,難怪可以在龍小雲身上紮出一個梅花印來。
不過畢竟這是一個尖銳的錐子,要紮出梅花印,必須要探入很深。泡泡咬了咬嘴唇,龍嘯雲居然能把這個尖銳的錐子插進龍小雲胸口,他對他兒子比自己還狠。
她都沒有咬那麽深!
只不過龍嘯雲插梅花鏢的地方對龍小雲而言只不過是皮外傷,幾天就能好轉。她咬龍小雲的地方,卻直接把那孩子咬成了一個廢人。
“十一年前,我孤身追蹤梅花盜,誤中埋伏,身受重傷,是龍嘯雲救了我。”李尋歡道:“他今日告訴我,這梅花鏢便是他救我那日,從地上撿的。”
泡泡道:“那他為什麽要把十年前撿來的東西釘自己小孩身上?”
人類真奇怪。
她完全不能理解。
事實上李尋歡也不能理解,否則他也不會一大早就去找龍嘯雲詢問這件事。
“因為大哥他也想要快些找到梅花盜。”李尋歡道:“他說,這是引出梅花盜最快速的方法。只要模仿梅花盜作案,真正的梅花盜就會出現。”
“那這個錐子,為什麽現在在李尋歡手上?”泡泡道。
龍嘯雲要模仿梅花盜,不應該繼續在龍嘯雲手上嗎?
李尋歡微微皺眉,道:“他要我幫他,他列了一個名單,他要把這梅花鏢釘在他們每一個人的胸前。”
泡泡眨了眨眼睛,道:“李尋歡會幫他嗎?”
李尋歡搖搖頭,道:“我不想傷害無辜的人。”
泡泡道:“所以李尋歡拿著它,不是為了傷人,是為了避免有人受傷。”
李尋歡默然,輕聲道:“嗯。”
泡泡道:“龍嘯雲十年前撿了這個錐子,李尋歡十年前知道嗎?”
李尋歡搖了搖頭,道:“我未曾聽大哥說起過。”
泡泡歪著腦袋看他,猜測道:“龍嘯雲會不會騙李尋歡?”
畢竟這梅花鏢,可是如假包換的梅花盜的東西!
誰拿著這梅花鏢,誰就是梅花盜。
龍嘯雲自己傷了人,又轉手把這燙手的東西丟給李尋歡,小妖精怎麽想都覺得很奇怪。
李尋歡搖搖頭,道:“他是我義結金蘭的大哥。他對我有救命之恩。”
若龍嘯雲想害他,當日不救他便是了。
他怎麽能懷疑一個對自己有救命之恩的結拜大哥?
他似乎在客觀的思考這件事,又似乎是在試圖說服自己。
泡泡把梅花鏢拿在手裏玩了一會兒,覺得這個害人無數的梅花鏢一點都不好玩,根本比不上李尋歡給她雕刻的貓咪木雕。
於是泡泡把它還給了李尋歡,小豹子認真道:“李尋歡不用擔心,如果龍嘯雲騙李尋歡,豹……泡泡就去咬他!”
李尋歡忍不住一笑,溫柔道:“謝謝泡泡。”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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