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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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郎中

我叫百葉,本是泰平縣的一位郎中,那日出診鄉下,獲利頗豐,回途偶遇一條折了腿的小狗,便蹲在路邊摸骨救狗。

打南邊來了一隊士兵,領頭的瞧我一眼,一揮手。這隊士兵便哄的上來將我抓住。

“幹什麽?”我驚懼道。

沒人理我,我不斷嚷嚷,領頭下馬扇了我五六巴掌,嘴腫,喊不出來。

這隊人馬將我帶回軍營,說我是敵國俘虜,我腫著嘴據理力爭,又被賞了二十個耳光。

簡直豈有此理!

回到囚牢,我越想越氣,越氣越想。雖已不能說話,可我還有手有腳。

我決定寫陳冤書。

2、大俠

我原本是個大俠,被友人下毒導致武功被封,後來茍且偷生療養好身體,武功回來一二成,又被士兵當敵國俘虜抓了。

我在山上二十年,學武十四年。

本以為此次下山必定仗劍天涯,逍遙快活。

現在倒成我後半生的冤債。

那天本是清和朗日,我吹著小風喝著酒,一隊士兵打南邊過來,身後還跟著一串踉蹌“俘虜”。

我沒什麽反抗的加入“俘虜”大軍,被這隊人馬拴牛羊似的栓回軍營。

大家註定要死,死之前還要被打,太虧。

雖然我是個大俠,可我也不做賠本買賣。

3、郎中

寫陳冤書是件大事,在以前,陳冤者需要找個信得過的人,倆人一起沐浴焚香然後痛斥冤情,說的太委屈了,抱在一起流淚,再為對方拭去,這雖情況所限,但也不能懈怠。

我決定找個人幫我。

我打眼一掃周圍的人,或坐或躺,灰頭土臉,目光呆滯,無一點生機。

直到看到他。

他看起來很悠閑,曲著一條腿斜靠在墻上,目光穿過半尺的窗戶看向天空。

外面已是夕陽餘暉。

人家都說緣分不可強求,縱使強求也求之不得。

人世已如此艱難,求之不得總好過不求。

4、大俠

被抓到以後,我想過很多死法。按照一般史書,我們要被坑殺,也就是活埋。但也有個別喪心病狂的喜歡梟首。還有的將人片片。

比起跟一群不認識的人被活埋,我還是比較喜歡第二種,幹凈利索。第三種比較費事費力,一般都是重要人物的特權。

外面已是傍晚,一群大雁飛過。

當年在山上的時候,師兄說秋雁南歸,當時我說它們夏日來這秋日去那,也是居無定所。

師兄如何說的?

“大俠,救命啊!”

“嗯?”我擡頭看這人,仿佛看到隔壁村的二傻子。

5、郎中

我其實在京城裏賣過包子。

十八歲光景的我年輕氣盛,從家裏跑去京城,感嘆完繁盛華美,剩下的就是腹中饑餓。

雖有點醫藥學問但也沒到問診把脈的地步。

也幸而這點學問,救了中暑的老李。

沒錯,老李就是個賣包子的。

老李管吃管住還傳我包子秘法,如果不是老李家中有子我都懷疑他要認我當兒子。

我啰嗦這些就是想說我見過這位大俠。

大俠那時候比這落魄潦倒多了,他餓的還剩一口氣的樣到我面前,跟我扯皮。

“今日包子之恩,他日舍命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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