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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分手被目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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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分手被目睹

北京西單,鐘書閣。

翁大作家線下簽售會,放眼望過去全是年輕的女孩子,井然有序地與他合影留念。

中式園林的拱形門四通八達,螺旋上升的扶手樓梯和曲線木條框出來的書架,並不呆板。

情有獨鐘,書香人間,謂之鐘書。

翁嶸俊年少成名,加之清瘦英俊的外表,風靡全國,今年也才二十六歲,微博粉絲上億,影響力不亞於一個內娛頂流明星。

他的新書,上周零點發售,五十萬冊書在三分鐘內全部售空。

角落裏站著一個女人,戴著線帽,臉小頭骨優越,五官美得驚艷,誇張的耳飾,長睫毛根根分明粘著細閃。

黑長直,齊劉海,煙熏眼妝,面無表情,像個暗黑娃娃。

胸前掛著黑繩工作牌,寫著七月文藝出版社編輯,虞窗月。

她的臉一直冷著,就算跟人鞠躬握手,頭也是不曾低下的,眼睛向上平視對方,淡淡微笑。

只有看向萬眾矚目的翁大作家,她的眼裏才有柔和,是欣慰,是驕傲,他是她手裏最出色的暢銷書作家。

與臺上的男人不經意間對視,又迅速低下頭,裝作整理衣服。

不為人知的是,這位大作家還是她相識十年,相戀八年的男友。

八年時間,他從名不見經傳的寫手到爆火暢銷書作家,她從便利店收銀員到知名出版社編輯,兩人的變化都很大。

她一直在靠近他,就像昨天他們坐在路邊吃飯團,他摟著她,說他像白米飯,她像海苔片,海苔片的酥脆和白米飯的濕潤慢慢失去邊界,緊緊地裹在一起。

他們的戀情沒有官宣,這層關系鮮少人知道。

簽售會持續三個小時,翁嶸俊臉上的笑意幾乎僵硬,他連口水都沒顧上喝,更別提是跟她說句話。

等到粉絲離開,已是晚上九點,十一月末,北京的冬天冷得讓人發抖,兩人站在鐘書閣內,隔著很遠相望。

搬東西的同事從她眼前陸續經過,她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他這身衣服是她幫他選的。

淺麥色休閑襯衣,搭配同色系的西裝褲,腰帶是咖啡棕色,整個人散發著冬日溫暖,符合他一貫的清爽少年人設。

他的頭發發質柔順,額前碎發微卷,並非純粹的黑,天生的深褐色。

臉型棱角清晰立體,花瓣形狀的嘴唇紅潤血色,眼尾總是帶著淡淡的憂郁。

兩人對視一眼,心照不宣,她忽而低下頭,先行離開鐘書閣,門口幾棵光禿禿的矮樹,幕墻上寫著中英雙語的老佛爺百貨幾個字。

不一會兒,翁嶸俊跟出來,套著一件厚實的棕色短款皮質外套,豎領內側是有些粗糙的羊羔毛,很有年代感,換做旁人穿是土氣,他穿就叫覆古風。

她看四下無人,快走兩步來到他面前,雙手自然抓上他的手臂,仰著頭,眼睛亮閃閃:“怎麽又穿這件,我上周不是給你買了一件新外套。”

他穿不慣新衣服,覺得還是這件穿了五六年的皮質外套舒服,搖搖頭:“不合身,我退掉了,打算去美國再買新的。”

“去美國?”

她楞住,眨了眨眼,沒接到工作通知說他要出國。

“不一定回來了。”

“什麽意思?”

“我們分手吧。”

他用餘光掃過自己胳膊,擡起手面無表情地掰開她的手指,她的手從他的手臂滑落,溫熱的手心瞬間被寒風凍住。

她不敢相信聽到的話,他怎麽可能跟她分手,從香港到北京,一路走來,他們好不容易把那些難熬的日子熬過去。

“你是在跟我開玩笑對嗎,昨天我們還在商量八周年紀念日是去吃壽司還是吃法餐。”

“是我不好,你不喜歡吃漂亮飯,怕被粉絲看見,我們就不吃了,去吃樓下面館好嗎,你最愛吃的那家。”

“別因為這種小事就提分手,好嗎。”

她勉強笑著,眼神根本不敢看他,他不是在她開玩笑,她太了解他,他不是會開玩笑的人。

分手,是深思熟慮的。

“對不起。”

他臉上沒有任何表情變化,沈重地看著她,他跟她分手不是因為矛盾,是因為不理解。

他們越來越不能理解對方,在修訂新書的這幾個月,他們有很多意見不合的地方,她看不懂他書裏的話,按照出版社的意思,大刀闊斧刪掉他寫的廢話。

他確實愛她,但相愛也會分手,分手的原因也很簡單,因為隔閡。

他們從前沒有隔閡,現在有了。

他是作家,他深知這種隔閡會害了他,她是他的戀人,應該是與他精神最契合的人,現在不是了。

眼下分道揚鑣就是最好的結局,好過爭吵不休,撕破臉皮,相看兩厭。

這段感情戛然而止,至今為止留下的回憶都是好的,不必再繼續下去,這符合他這個大作家的戀愛觀。

“為什麽要和我分手,總要給我一個理由吧,不要告訴我你不愛我了,我不會信的。”

她說得好好的,嘴唇抑制不住地顫抖,眼睛紅了一圈,比凍紅的臉頰還要明顯。

“你在我身邊事無巨細,幫我搭配衣服安排行程,見什麽人說什麽話,我像是你的提線木偶,任由你擺布,這感覺讓我窒息。”

“只要我跟女粉絲單獨見面,哪怕只是吃個午餐,你都會不高興,要我哄你。”

她打斷他的話,急著問:“你以前不是說,喜歡我心思細膩嗎?”

“你是敏感多疑。”他冷靜回答。

她啞口無言,咬住自己的唇,喜惡同因,他愛過她心思細膩,現在又厭惡她敏感多疑。

她還想再說點什麽,起碼說些挽留他的話,該說什麽,她的手已經抓住他的胳膊,這個動作足以代替千言萬語。

他像是看穿她的心思,率先開口:“不用試圖挽留我,我想了很久才把這些話說來,最近這段時間和你在一起,說真的,讓我有點喘不動氣了。”

他的每一句話都刺痛她的心,她快要站不住了,原來跟她在一起,他這棵參天大樹,了無生機。

“我讓你討厭了是嗎?”

他只想著對她指控,有沒有想過她為什麽會這樣,整整八年,兩千九百多天的戀情,需要藏著掖著,這讓她很沒有安全感。

這段感情因為沒有名分,變得搖搖欲墜,這幾年他們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他有了更多的書粉迷妹,可以跟每個來簽售會的女孩談笑風生。

她又是他的編輯,人盡皆知,她要在任何場合跟他避嫌,一旦跟他同框被拍到,挨得稍微近些,他的粉絲就不買賬了,鋪天蓋地地質問,對他咄咄,她不願看他內疚的雙眼。

“就算是分手,我也說不出厭惡你的話,你的出現,讓我幸福。”

“沒有你這十年的陪伴,我只能是枯木,遇到你,才算枯木逢春。”他很認真地說。

她苦笑一下,自嘲的意味。

“你就是這麽感激我的嗎?”

他好像還有很多話要說,都被她的質問堵住了,只剩下長久的沈默。

“什麽時候離開北京?”她鼓起勇氣問他。

“你就當作我是今晚此刻的航班,天一亮,我們就相隔兩岸。”

她望著他的眼睛,哪怕能從中找到一點悲痛欲絕的痕跡,她都會乞求末日降臨,太陽不再東升。

“如果我掉下一滴眼淚,我們就不能再覆合了。”

“你還有改變主意的時間。”

還沒等她的眼淚流下來,他轉了身,背對著她。

她看著他走遠,在眼淚湧出眼眶的一瞬間,用手急忙拭去。

她的眼淚沒有掉下來,他卻覺得身後的抽泣擲地有聲,重重地砸在他的心上。

“翁嶸俊!”

“你走了就別回來,沒有你,我照樣能過得很好。”

“這裏是北京,不是只有你一個人才華橫溢,我能愛上你,也同樣能愛上別人。”

她試圖用狠話留住他,第一次面對他歇斯底裏,冬日寂靜,他背影似乎僵硬了,仍沿著空無一人的廣場走向遠處忽明忽暗的北京胡同,離開得決絕。

直到再也看不見他,她無力地蹲在地上,肩膀不停地顫抖,手提包橫倒腳邊,大衣下擺垂墜到地上,長發淩亂,一縷一縷發絲卷成不同的弧度。

他遇她,枯木逢春,她失去他,長冬無盡。

淚水滾燙的臉頰忽而一陣涼意,她緩緩擡頭,沒想到,初雪來得措不及防,漫天大雪,被風吹得毫無方向。

四面的飄雪被路燈照得明亮,世界眼前變成一片白,老佛爺百貨幾個大字,更是白得反光。

她撿起地上的手提包,想要站起來,小腿一軟,手臂被一只大手穩穩地抓住。

擡頭,看到一把骨線流暢的黑傘,遮天蔽月。

傘沿緩緩移開,男人的俊臉出現在她的眼前,瘦,白,鼻梁高,肩膀上沾著一點消融的雪。

旁邊不知什麽時候停著一輛低調的黑色賓利車,隱在昏暗中,並不顯眼。

定制的西裝外套一件黑色大衣,撲面而來是禁欲感和熟男氣息,握著傘柄的手指修長分明,無名指上有一枚婚戒,鉑金腕表閃著冷光。

“要我送你回家嗎?”

“你認識我?”

“你爺爺給過我,你的照片。”

她楞著看他,忽然想起,三年前,爺爺說過要她跟一個人結婚,還問她要了照片,但那是爺爺一人的想法,是為了自家公司,又說對方不會打擾她的生活,只是幫她打理家產,她就沒放在心上。

兩人沒有領結婚證,只是在公司董事眼裏,有這麽一個男人是虞家的姑爺,名正言順幫爺爺打理公司。

她沒在意對方是誰,是誰都不重要,她有相愛多年的男朋友,懂浪漫解風情,不需要相敬如賓沒有感情的丈夫。

連聯姻都不算,與其說是丈夫,不如說只是雇了個給她家打工的人,用姑爺的身份合情合理管理家族企業。

她只看過一眼照片,照片上的男人,跟眼前的人很像。

“麻煩你了。”

她接過他手中的傘,臉上的淚痕還沒幹,踩著高跟鞋,理直氣壯地走向旁邊的車。

跟男友分手,被陌生男人目睹了,是有點丟臉。

男人站在她身後,雪落滿身,對她的行為不以為意,按照約定,他是她的家人,而非她的丈夫。

況且今晚看到的場面是她跟人分手,又不是跟人野戰,沒什麽好說的。

他能一眼認出她,也只是他眼力好,別無其他原因。

今晚是兩人第一次見面,冰天雪地,除了今天北京的氣溫零下十度,兩人沒有其他話題可以聊。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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