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75章 我冷眼旁觀著你的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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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我冷眼旁觀著你的脆弱

早晨八點時,阮明安打來電話。

“我在你樓下,出來吧。”

其實我早察覺到他來了。我一夜無眠,胡同口也不是隔音多好的地方。那麽一輛還算搶眼的新款沃爾沃“大駕光臨”,街坊鄰居的議論聲早就把我吵醒了。

大概是什麽時候呢?可能他六點半就到了。也許是覺得我還在睡覺,應是在樓下等了一個半小時。

該說他貼心嗎?

“實在為時已晚。”我想。應聲好,抱著娘的遺像出了門。

“這是?”

“我娘。昨天沒狀態,打了一把就回來了。想著上次走得急,就把屋子收拾了一下。”我把相框抱在懷裏:“你不是要跟我過日子麽,我把我娘家人帶上應該不過分吧。”

他笑了笑,接過相框。低頭看娘的照片,目光竟有幾分柔情。

“不過分。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

“是嗎?你怕不是在睹物思人。”我調笑他:“以前用我來代替溫願,現在總不能是看著我娘想著你娘吧?”

“嗯……也許吧,誰知道呢。”

我沒說話。隨手拿起杯架上的保溫杯,喝一口熱水。

“吃早飯了嗎?”我問他:“胡同口的包子和豆漿還不錯,你要不要嘗嘗?”

“你想吃嗎?”

“蠻想的,畢竟餓了一晚上。”

“那就去吃吧。”

他下了車。已快要中秋了,天氣早早轉了涼。他給我披上一件純白的運動外套——就是上次那件,和他以往的喜好截然不同的那一件。

倒是很像葉子的風格。

“不是說要吃包子麽,怎麽吃起餛飩來了。”看我吃完一碗小餛飩尚不滿足,他又找老板要了一碗。

“想吃點帶湯的,暖胃。”

事實上並不是。其實只是因為葉子說過他不喜歡吃小餛飩,我想知道原因而已。現在來看——

胡同口的這家小餛飩,確實難吃。

“今天我們去幹什麽?”我問他:“你不會又要把我一個人丟在酒店吧。”

“不會,今天我不上班。”他笑著:“你想去幹嘛,我們就去幹嘛。”

“唔……問我的話,要不我們去買衣服吧。”

“買衣服?”

“你不是說要帶我去旅行嗎?”我佯裝不滿:“說好去丹麥的,這個季節那兒就十幾度,我還是想買點厚的衣服。”

“嗯,也對,你也很久沒買新衣服了。”

“是啊,上次你送我的那件羊毛大衣還在衣櫃裏放著呢。”

“你喜歡嗎?”

“不喜歡。”

“為什麽?”

“你那又不是買給我的。明擺著是溫願喜歡的類型,你只是把我當個模特而已。”

“……抱歉。”又是道歉。他這幾天說的道歉比這輩子我聽到過的都多。

“算了,誰還沒點過去的事,我也沒少把你當成何清。”我給他舀了一個小餛飩——實在太難吃了:“不過那天在安願,你跟溫願說的話我都聽到了。”

他一楞。

“什麽?”

“大概就是我跑了之後你來追我吧,還對他發脾氣來著。好不容易見到你心心念念的小茉莉,你倒好,放著不要,來追我這個替代品。”我托著臉看他——他喜歡我這麽做:“真愛上我了不成?”

若是以往,他定會說些甜言蜜語,所以肯定的答案是在意料之中。但現在,他並沒有。他只是認真地凝望著我,一直望著我,像是要看到我的靈魂深處。

“其實,何清沒有跟阮明全結婚。”他突然說:“我騙了你。”

“噢。”

“只是噢嗎?”

“不然我還要有什麽反應。”我聳聳肩:“過去的事早就過去了,我有何清,你有溫願,咱倆彼此也算知根知底。既然現在都放棄他們了,又何必再追著不放呢?要我說,以後咱倆誰也別再提他倆,日子總要過,人要向前看。”

冠冕堂皇的假話。

“……這倒是。”

“嗯哼。”

“那,葉楓燁呢?”

“一個小孩兒而已。”我裝作渾不在意:“我既然選擇了你,就說明我不喜歡他。不然人家哪兒哪兒都好,我幹嘛不跟人過一輩子。”

“是嗎?那你之前為什麽……”

“因為他無辜。”我打斷了他的話:“你用一個無辜的人來威脅我,但凡我有點良知都不會眼睜睜地看著他被我牽連。說到底還不是你手段太極端?之前有那麽多次機會,你哪怕有一次跟我好好說而不是動不動就打我,咱倆也不用繞這麽一大圈了。”

其實,當他問出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是很想讓他對葉子“好一點”的。譬如在合同方面不再卡葉子,也不要限制葉子的人身自由、職業選擇自由……

但,他是個疑心很重的人。我說得越多,他就越覺得我對葉子“有所圖謀”。

所以我還不如不說。這樣興許他真的有可能放下對葉子的窮追不舍,交還給葉子自由。

他沈默了很久。久到我喝完了一杯豆漿。

“陳茉。”

“嗯?”

“你愛我嗎?”

“好熟悉的問題。我記得我也問過你,那時候你怎麽說的來著?好像是說我不配吧。”

他的眼神躲閃起來,像是心虛,又像是害怕我給他一個否定的答案。

“其實你要問我愛不愛,我覺得應該沒那麽愛。”我說:“不過要是說不愛,那倒也沒有那麽絕情。畢竟咱們兩個來來回回也有三年了,就算是個小寵物也都有點感情。”

“只是寵物嗎?”

“那就要問問你是怎麽看待我的了。感情是相互的,你怎麽看我,我就怎麽看你。所以現在輪到我問你了——

阮明安,你現在愛的人是溫願,還是我呢?”

他並未回答。只是拿出一個文件袋放到我面前。

“新的合同我擬好了。沒有合約時間,沒有違約金,也沒有硬性的直播任務了。”

“你認真的啊,我還以為你在開玩笑呢。”

他推給我:“要看看嗎?”

“懶得看了。”我找他要了一支筆,並不看合同中間的內容,只在尾頁簽上我的名字:“你都是要跟我過一輩子的人了,我又何必提防你?你說是真的就是真的。”

下意識地,他想說些什麽。

卻又欲言又止。眼眶微紅,一向銳利的眼都垂下來。

“怎麽了?”我生怕他發現我在賭。其實我真的很想看看那張新的合同,看看他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但我只能賭。我越“相信”他,他就越相信我。

“沒什麽。”他有些哽咽:“只是覺得,也許我終於贏了一次。”

“說什麽呢,莫名其妙。”我把合同交還給他:“簽好了,放你那吧。”

“陳茉。”

“嗯?”

“謝謝你。”

我不解。擡起頭,卻見他落下一滴眼淚。

我扯過一張紙巾。

“大早上的,不知道的以為我欺負你呢。”我擦去他的眼淚:“行了行了,三十歲的人了別動不動掉眼淚。”

“你會覺得我丟人嗎?”

“會。丟死人了。”

他低下頭。下一秒,笑出一個鼻涕泡。可能就是在那一瞬間吧,我感覺他並不是三十歲,而是更年輕的年歲、更純真的年歲——

然而我卻完全不會心軟了。不心軟,不心動。無論面上是什麽樣子,心裏的那雙眼睛對他,只有冷漠的旁觀。

“好了好了,快吃,吃完了帶我去買衣服。”我轉移開話題:“要是時間多的話還可以去辦個護照,順便選選機票之類的。”

“護照我已經給你辦好了。”

“機票呢?”

“都安排好了。等你什麽時候想走就可以走。”

“那你還真是貼心。”忍著惡心,對他說些撒嬌的好話:“所以那個問題你還沒回答我呢。你是愛溫願,還是愛我?”

“你。”他牽起我的手:“我愛的是你。”

“愛我啊……唔,那要不我們也去國外扯個結婚證?”

他完全沒有猶豫。

“好啊。”

“還得辦個漂亮的婚禮。”

“只要你想。”

“以及——”我試探著加碼:“我還想要一個鉆戒。”

“鉆戒?”

“嗯,屬於我的鉆戒。不是你之前給溫願的那個天鵝,也不是你前幾天給我的那個小指環,太素了。我這人財迷,你得給我選個又貴又好看的。”

他笑:“都好,你說了算。”

這一天,我跟他幾乎逛遍了北京的幾個大商場。買了很多很多東西,盡管我其實並不需要。在那輛新的S90上,我不斷地向他索要著各種各樣的東西:便宜的、奢侈的,實用的、虛無的。合理的不合理的要求都朝他砸過去,試圖試探出他的“底線”。而他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過一個“不”字,就那麽樂意陪我胡鬧、為我買單。

“阮明安。”

“嗯?”

“你會不會覺得我太過分?恃寵而驕之類的。”

“不會。”

“真的?”

“真的,畢竟之前是我對不起你。”他彎下腰,湊近玻璃櫃臺,琢磨著裏頭亮晶晶的鉆戒:“況且恃寵而驕也是愛的一種表現。你要是不愛我,又怎麽會向我索求呢?就像從前,你從來都不找我要什麽。錢也好,其它的什麽也罷,你都不要。那樣的你,我不喜歡。”

“是嗎。”

“嗯。”

他說得很淡然。

而事實的確也是這樣。如果不是很愛一個人的話,是從來不稀罕向他索求什麽的。譬如什麽鉆戒、婚禮、結婚證,諸如此類,無一不是為了宣告自己至高無上的唯一地位。我要的越多,越“恃寵而驕”,興許他就真的會覺得我是真的在“愛”他,是在他放棄溫願之後終於熬出頭了的得意心態。

但很可惜,恃寵而驕是愛的一種表現,這是真的;

我是裝的這件事,也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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