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 ハチ[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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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ハチ
這本書寫完了。
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從九月到六月,從站臺到巷子口,從六百三十七步到六百三十七步。
我不知道該怎麽形容這種感覺。就像你花了一個夏天,在紙上畫了一個人,然後夏天結束了,你把他留在紙上,自己轉身走了。你知道他會在紙上繼續活著,在那些你寫下的清晨裏,在那些你沒說出口的話裏,在那些你疊好的星星裏。
他一直活著。
有人問我,為什麽寫BE?為什麽不讓他們好好在一起?
我不知道怎麽回答。
可能是因為,有些故事,只有BE才是對的。不是因為喜歡看人哭,是因為——真正的遺憾,從來不是生離死別,是那個人來過你的清晨,然後你再也沒等到他。
沈清等了六十年。
葉晨瞞了所有人。
林曉什麽都看見了,什麽都改變不了。
這就是他們的故事。
前幾天晚上,我站在陽臺上,看遠處有人放煙花。
“砰”的一聲,火光炸開,星星點點向外迸濺。金色的光匯成一個點,再騰升起白亮的細線,墜在搖曳的樹枝上,熄了。
“砰砰砰”——不知道那是煙花的心跳,還是我的。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葉晨。想起他騎車穿過整個城市來接沈清的清晨,想起他忍痛不說、每天五點二十起床買早餐的樣子,想起他在六月三日清晨出發、卻沒能到達的路口。
我想,如果他在,會不會也喜歡看煙花?
會不會在火光炸響的那一刻,想起某個人?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沈清會。
他會站在那個站臺邊上,看著煙花,等一個不會來的人。
煙花熄了,他還站在那裏。
很多年後,有人問他:你每天早上去那裏幹什麽?
他說:散步。
那人問:走多少步?
他說:六百三十七步。
那人笑:這麽精確?你數過?
他沒回答。
他沒法解釋。
六百三十七步,不是步數。
是六月三日,六點三十七分。
是那年那天,他接到電話的時間。
是他等了一輩子的時間。
寫這本書的時候,我常常想起自己。
想起那些站在站臺邊上的清晨,想起那些沒說出口的話,想起那些攢起來的糖紙。
沈清是我,葉晨也是我。一個在等,一個在藏。一個把所有的話寫進信裏,一個把所有的話咽進肚子裏。
後來我把他們都寫進了書裏。
讓他們在那個平行世界裏,好好地在一起。
在那個世界裏——
葉晨每天都去接他。後座還是有點硌,風從耳邊過去。沈清抓著他的書包帶,嘴角翹著。他們一起去了北京,租了一個小房間,養了一只貓,每天早上六點零五分,貓會跳到床上踩他們的臉。
在那個世界裏,六月三日只是一個普通的清晨。
六點零三分,沈清站在站臺邊上。六點零五分,路口出現一個人影。
“上來。”
他就上去。
後座還是有點硌。他抓著書包帶。風從耳邊過去。
太陽升起來了,淺金色的光落下來。
他們一直往前騎。
一直。
所以,如果你問我,為什麽寫BE?
我會說:因為我寫了一個HE,在那個平行世界裏。
在那個沒人看得見的地方,他們一直都在。
每天清晨,六點零五分,路口見。
最後,謝謝每一個讀完這本書的人。
謝謝你們陪著沈清等了那麽久,謝謝你們記得葉晨,謝謝你們在那個平行世界裏,替他們見證了一個好的結局。
這本書送給你。
也送給我自己。
送給那些沒說出口的話,送給那些攢起來的糖紙,送給那些清晨六點零五分出現在路口的人。
送給那個夏天。
那個煙花炸響的夜晚,紙屑落在頭頂,我們沖著對面的樓喊“再見”。
喊著,喊著,眼淚就下來了。
那不是告別。
那是把所有的“如果”,都喊給風聽。
風會帶走它們。
帶到那個平行世界裏。
帶到那個人身邊。
“ハチ”——八號。
你懂了嗎?
這個夏天,一定還沒有結束。
---
後記· ハ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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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寫完了。
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從九月到六月,從站臺到巷子口,從六百三十七步到六百三十七步。
我不知道該怎麽形容這種感覺。就像你花了一個夏天,在紙上畫了一個人,然後夏天結束了,你把他留在紙上,自己轉身走了。你知道他會在紙上繼續活著,在那些你寫下的清晨裏,在那些你沒說出口的話裏,在那些你疊好的星星裏。
他一直活著。
有人問我,為什麽寫BE?為什麽不讓他們好好在一起?
我不知道怎麽回答。
可能是因為,有些故事,只有BE才是對的。不是因為喜歡看人哭,是因為——真正的遺憾,從來不是生離死別,是那個人來過你的清晨,然後你再也沒等到他。
沈清等了六十年。
葉晨瞞了所有人。
林曉什麽都看見了,什麽都改變不了。
這就是他們的故事。
前幾天晚上,我站在陽臺上,看遠處有人放煙花。
“砰”的一聲,火光炸開,星星點點向外迸濺。金色的光匯成一個點,再騰升起白亮的細線,墜在搖曳的樹枝上,熄了。
“砰砰砰”——不知道那是煙花的心跳,還是我的。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葉晨。想起他騎車穿過整個城市來接沈清的清晨,想起他忍痛不說、每天五點二十起床買早餐的樣子,想起他在六月三日清晨出發、卻沒能到達的路口。
我想,如果他在,會不會也喜歡看煙花?
會不會在火光炸響的那一刻,想起某個人?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沈清會。
他會站在那個站臺邊上,看著煙花,等一個不會來的人。
煙花熄了,他還站在那裏。
很多年後,有人問他:你每天早上去那裏幹什麽?
他說:散步。
那人問:走多少步?
他說:六百三十七步。
那人笑:這麽精確?你數過?
他沒回答。
他沒法解釋。
六百三十七步,不是步數。
是六月三日,六點三十七分。
是那年那天,他接到電話的時間。
是他等了一輩子的時間。
寫這本書的時候,我常常想起自己。
想起那些站在站臺邊上的清晨,想起那些沒說出口的話,想起那些攢起來的糖紙。
沈清是我,葉晨也是我。一個在等,一個在藏。一個把所有的話寫進信裏,一個把所有的話咽進肚子裏。
後來我把他們都寫進了書裏。
讓他們在那個平行世界裏,好好地在一起。
在那個世界裏——
葉晨每天都去接他。後座還是有點硌,風從耳邊過去。沈清抓著他的書包帶,嘴角翹著。他們一起去了北京,租了一個小房間,養了一只貓,每天早上六點零五分,貓會跳到床上踩他們的臉。
在那個世界裏,六月三日只是一個普通的清晨。
六點零三分,沈清站在站臺邊上。六點零五分,路口出現一個人影。
“上來。”
他就上去。
後座還是有點硌。他抓著書包帶。風從耳邊過去。
太陽升起來了,淺金色的光落下來。
他們一直往前騎。
一直。
所以,如果你問我,為什麽寫BE?
我會說:因為我寫了一個HE,在那個平行世界裏。
在那個沒人看得見的地方,他們一直都在。
每天清晨,六點零五分,路口見。
最後,謝謝每一個讀完這本書的人。
謝謝你們陪著沈清等了那麽久,謝謝你們記得葉晨,謝謝你們在那個平行世界裏,替他們見證了一個好的結局。
這本書送給你。
也送給我自己。
送給那些沒說出口的話,送給那些攢起來的糖紙,送給那些清晨六點零五分出現在路口的人。
送給那個夏天。
那個煙花炸響的夜晚,紙屑落在頭頂,我們沖著對面的樓喊“再見”。
喊著,喊著,眼淚就下來了。
那不是告別。
那是把所有的“如果”,都喊給風聽。
風會帶走它們。
帶到那個平行世界裏。
帶到那個人身邊。
“ハチ”——八號。
你懂了嗎?
這個夏天,一定還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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