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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敘章已經落座在原告律師席了,葉璃聲到場時,他正在整理桌上的案卷。葉璃聲走去林敘章身旁坐下,與他笑著打了招呼,方才擡起眼皮,看向對面被告席的那兩個人。

那兩個人同樣姓葉,在過去漫長的歲月中,他也曾經稱呼那兩人為“大哥”、“二哥”。

不過如今,他們就只是這場煙花秀的兩坨燃料,僅此而已。

“小兔崽子!!”

其中一坨燃料一看見葉璃聲,頓時就有點要自燃的趨勢。葉正德口中罵罵咧咧的,若不是法庭氣氛太嚴肅,再加上旁邊葉正賢斜他那一眼斜得太冷,他估計直接就得躥到原告席去對葉璃聲揮拳。而葉璃聲對這一聲小兔崽子倒反應不大,很是優雅地笑了笑,就像是欣然接受了這個稱呼一般,氣得葉正德又差點從椅子上跳起來。

“全體起立!”

法警一聲高呼,緊接著側門打開,法官及書記員依次從側門進入了法庭。眾人紛紛起身,待法官等人落座後,又先後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來。

“風花城第一法院刑事庭,現在開庭。”

開庭的一套固定流程有些繁瑣。書記員站起身,先是按照卷宗朗讀了一邊案由,又仔細確認了原告與被告三人的身份。確認完畢後,法官方才開口,將出庭雙方的權利義務說了明白。

“原告葉璃聲,起訴被告葉正德、葉正賢偽造遺囑一案,現於本庭正式開始審理。對於案件詳情,你等有如實陳述的義務,同時對與案件無關的問題,也有拒絕回答的權利。你等所陳述之事,均將作為證據載入筆錄,是否明白?”

“明白。”

幾人同時答道。法官走完了流程,便先將目光轉向原告席。

“請原告方陳述訴訟請求及理由。”

“尊敬的審判長,您好。”

林敘章顯然對庭審這一套已經很熟悉了,法官話音一落,他便從容起身,開始陳述他和葉璃聲早已充分準備過原告指控。

“我是原告方葉先生的代理律師,就葉氏兄弟偽造遺囑、侵害原告繼承權一案,我方指控如下:”

“被告人葉正德、葉正賢,與原告葉璃聲均為已故葉昭城先生生前財產的合法繼承人。然而在葉昭城先生故去之後,由被告人葉正賢主持公布的遺囑中,原告卻未能得到一分一文的財產繼承。”

“這個結果顯然是不符合事實常理,也不符合一般邏輯的,並且我方也掌握了一定證據,可以證明該份遺囑並不能充分體現逝者遺願。因此我方認為,此遺囑系被告人葉正德、葉正賢聯合偽造,其二人已涉嫌觸犯《華國刑法》第二百一十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被告人借由偽造遺囑,意圖侵吞原告應得財產,此舉不僅嚴重損害原告的合法繼承權益,更是對華國法律、以及社會公序的蓄意挑戰。為清正法紀,維護公平,懇請審判長詳查證據,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並確認該偽造遺囑無效,以彰正義。”

林敘章一番陳述條理清晰,沈穩有力,果然是不出意外的專業。法官點了點頭,便又轉向被告席一側。

“被告方對原告方的指控可有辯解?”

“當然。”

而被告這邊應答的卻不是律師。只見葉正賢從座位上站起來,理理衣襟,對法官微一欠身,開口為自己辯解著,語調竟也是和林敘章相差無幾的從容。

“這份遺囑確是由先父親筆所書的真實遺囑,並非是我二人偽造,原告的指控完全是子虛烏有的臆想。我這裏有專業的筆跡鑒定結果,足以證明這份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而至於先父遺囑為何沒有將財產分給原告,這也是有合理的原因在的。”

葉正賢頓了頓,繼續說道。

“根據遺囑落款時間,當年先父立下這份遺囑時,正是原告在法蘭西留學的時期。在原告前往法蘭西之前,先父曾贈與原告一大筆錢,意在讓他留在法蘭西生活,不要再回到華國,回歸到葉家中來。原告當時收下了這筆錢,等同於認可了先父的要求,而既然他已經得到了這筆不菲的贈金,今後也不會再回到葉家,所以先父在立這份遺囑的時候,便沒有再將原告作為繼承人考慮。”

“原告回國,乃至如今坐在這裏,是先父以及葉家其他成員都沒有想到的意外,而先父去世得倉促,顯然並沒有來得及另立其他的遺囑,所以無論這份遺囑在表面上看是否符合常理,那都是葉氏家產分配唯一的,也是最合法的依據。”

葉正賢說完,律師便將遺囑原件與筆跡鑒定報告作為證據呈給了法官。法官戴上老花眼鏡,將呈來的證據仔細查閱了一遍,不太明顯地“嗯”了一聲,似是暫時認可了這份筆跡鑒定。看完之後,他便將報告與遺囑原件放在一邊,又轉向了葉璃聲這邊。

“原告方對於被告方的申辯與證據,有何意見?”

“我方認為,被告葉正賢所言之事並不能合理解釋遺囑內容的嚴重偏頗,對於筆跡鑒定的真實性,我方也抱有極大懷疑。”

與葉正賢那邊不同,在原告席中起身回應的仍是林敘章,而葉璃聲就只是在座位上安然旁觀,似乎已經放心地將一切都全權交給了林敘章處理。而林敘章看起來對葉正賢提出的說法也早有準備,一開口便條分縷析,清晰地駁斥了葉正賢看似有理的主張。

“被告人所言之事,從表面來看確實屬實,但若深究便不難發現,此申辯中包含大量被告人自行添加的誤解與推測。”

“首先,葉昭城先生確實曾在原告出國之前交予原告一筆錢,但這筆錢的性質,是原告留學四年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如果沒有這筆錢,原告的留學之事就無法成立。父母對子女學業應給予的金錢支持,與子女應得的財產繼承,這二者豈能混於一談?”

“第二,被告人還聲稱,葉昭城先生是認為原告不會再回到葉家,所以便將原告從繼承人名單中剝離了出去。感謝被告人的委婉措辭,不過語義含糊,實在不利於在法庭之上的明斷黑白。”

林敘章微微一笑,將目光落向葉正賢。

“永不回到葉家,並且不再作為葉氏家產的繼承人,按照正常理解,這也就等同於斷絕了父子關系。”

“但據我所知,原告不僅在四年學業完成後回國了,並且仍舊住在葉宅,甚至在回國當晚,葉昭城先生還為原告舉行了接風宴。這樣的父子關系,哪裏稱得上是‘斷絕’?而被告主張的,至少是葉昭城先生本人認為的斷絕,又有何證據可以體現?”

“再惡劣的父子關系,畢竟也有血脈相連,再絕情的父親,也很難想象會在遺囑中完全抹消掉一個兒子的存在。而原告與葉昭城先生的關系莫說是斷絕,便連‘惡劣’二字都是稱不上的。這一點,我相信身為葉家成員的被告二人,要比我清楚得多。”

“所以這份遺囑的內容顯然違背了已故葉昭城先生的本心,也違背了世道人情,倫理俗常,即便是偽造,都難免令人深覺寒心。”

“因此,我方敬請審判長明察秋毫,對此案作出公允的評判。遺囑可偽造,筆跡鑒定亦可偽造,既然被告二人已有此嫌疑,那麽這份筆跡鑒定便也不能作為有力證據,草率納入此案的權衡判斷之中。”

法官倒是不偏不倚,哪邊說完了都是點頭認可的樣子。而還不等他再向被告席發問,便見葉正賢自行起身,主動向法官討了允可,反駁起了林敘章的質疑。

“林律師說我的主張中帶有誤解和推測,我看這句話應該原封不動,還給林律師才對。”

葉正賢說著,臉上的微笑仍是胸有成竹的篤定。

“先父是個極為講究體面的人。原告先前劣跡斑斑,不斷敗壞葉家門風,這足以讓先父產生斷絕關系,逐他出門的念頭。但同樣也是因為對體面二字的執念,令他無法直接做出斷絕關系這樣容易遭人議論的決定。送原告出國留學,並告誡他不要回國,便是先父所能做出的,最明確的斷絕關系的表示。”

“林律師也承認,葉家的家事還是葉家自家人更清楚,更何況我們討論的不是父子關系是否明確斷絕,而是先父的遺囑是否真實。只要先父心中有斷絕的念頭,便足以支持他做出這樣的遺產分配,林律師所說的世道俗常,便不能證明這份遺囑為偽造,不是麽?”

“我想我需要再次重申一下,這份遺囑,確實是先父親筆所書,也確實是先父真實的遺願表達,我與葉正德並未對這份遺囑進行任何偽造和篡改。對於我們的主張,我方已經呈上了筆跡鑒定,負責保存遺囑的方律師今日也來到了庭外,隨時可以前來作證這份遺囑的真實性。”

“而原告方對於這份遺囑的質疑,卻一直停留在不合情理,有違倫常的臆想層面。法庭之上的主張,是需要有事實依據來支持的,原告方又可有證據或證人,能證明你們的質疑是合情合理的呢?”

“嗯……”

法官聞言,便轉向原告席開口道。

“原告方在陳述時,曾提到對於該項指控已經掌握了一定證據,現在是否可以將證據提交出來了呢?”

“當然。”

既然起了訴,出了庭,葉璃聲的武器自然不是只有一些人情事理,之前那些論述不過是幾道開胃小點,首先在情理上動搖一下遺囑真實性的根基而已。

而如今法官已然問到了證據,那他們早已備好的主廚大菜,便到了上桌的時候了。

於是林敘章與葉璃聲對視了一下,便向法官欣然點了頭。

“請審判長允許我方證人出庭。”

法官應允,吩咐法警傳喚證人,很快,法庭外便有一陣高跟鞋聲由遠及近,聲聲傳入了眾人耳中。

噠噠、噠噠、噠噠。

高跟鞋踏進了法庭大門,載著它的主人穿過無人的聽審區域,停步在了證人席後方。那是一名年輕的女子,相貌端莊清麗,而眉眼間的神情則仍是一如既往的冷淡。葉正賢陡然瞪大眼睛,騰地一下便從座位上站了起來。而還不等他說什麽,葉正德一拍桌子,搶在他前面就要罵街,又不出意外地被法警一把按了回去。法官喊了聲“肅靜”,隨後便將目光落向了證人席那方。

“請證人報上你的姓名,年齡,職業。”

證人席上的女子並未多看那邊震驚不已的葉氏兄弟,只是淡淡一句,回答了法官的問話。

“姓名,葉清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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