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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8章 沒資格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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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8章 沒資格談條件

“......”那名組長先是一驚,接著眼神閃躲,“林總,我看前幾天公司後廚被偷拍的事鬧得沸沸揚揚,而你今天特意把我們叫到這,我就猜你肯定是問這件事的。”

“你那天關門時,是一個人離開的,還是有人陪同?”

“我是一個人離開的,也是最後一個離開店裏的。”

“平時你也是一個人離開的嗎?”

“平時大部分也是我一個人。”

“林總,我知道她,平時她很膽小,基本上都會叫上一個服務員陪她的。”說這話的,是葛麗彤。

林希聽了後,就說:“既然你平時都會叫人陪你,為什麽你剛才要撒謊?又為什麽那天沒讓人陪你,而是一個人留到最後”

“因為那天太晚了,沒人願意等我,我就只好一個人關門了。我也沒有撒謊,我只是太緊張,一時說錯了話。”

林希:“那你那天幾點下班的?又是幾點關門的?”

“那天12點左右下班,等到服務員洗完盤子,搞完衛生,我把店裏的燈和門窗都關了後,大概一點多關門那樣子。”

“葛姐,你去問問那天在商場打掃衛生的保潔,或者問問別的商人,看看有沒有人看到咱們店是幾點關門的。”

“好,我這就去問問。”葛麗彤說著就出去了。

沒多久,葛麗彤就帶著一名老板進來了。

“林總,我剛才問了一下隔壁飯店的老板,他說那天看到咱們店是淩晨兩點半關的門。”

林希隔壁是一家小炒店,平時她經常在隔壁點小炒,請店裏的員工吃。

所以,哪怕大家都是做餐飲的,卻沒有競爭關系,反而相處融洽。

“我明明一點半就關門了,會不會是你看錯了啊?”那名組長反駁道。

隔壁老板看了她一眼,就說:“我沒看錯的,那晚就是你關的門吧?

一開始,你們店裏確實一點多就關門了,但你們只是打烊關門,卻沒有鎖門。

後來你又從裏面出來了,手裏還拎著個蛇皮袋,應該是拎著一袋垃圾,然後,我才看到你把門給鎖上了。”

聽到這,再看到那名組長心虛的樣子,林希還有什麽不明白的。

她謝過了隔壁老板,對方就離開了。

林希目光冷冷地盯著那名組長,“你明明兩點半才關門,為什麽要說自己一點半就關門了?”

“因為...平時關門一般都是一點半那樣子,我就以為那天也是這個時間。”

“我問過店裏的其他服務員了,她們那天一點多就都離開了,為什麽你卻弄到了兩點半?”

“那天我檢查時,發現垃圾沒丟,就整理了一下垃圾,然後又上了個大廁,就耽擱了一陣子。”

“不可能,要是服務員沒丟垃圾,以你的性子,第二天早就跟我告狀了,可我並沒有聽見你告狀。”葛麗彤當場拆穿對方的謊言。

林希:“你拎走的根本就不是什麽垃圾,而是你把後廚弄臟,偷拍後廚的工具吧?”

“沒...沒有...林總,我真的什麽都沒幹,不是你們想的那樣......”

林希:“是不是我們想的這樣,你自己心裏清楚。”

“你個吃裏爬外的,公司待遇這麽好,你居然還幹出這種事。”葛麗彤氣憤地說:“林總,既然咱們審出來了,直接把她送到警局吧?”

“林總...別...我錯了...我還年輕...你別送我去警局...好嗎?”一聽說要報案,那名組長急得給林希跪下了。

“現在知道害怕了?當初你勾結外人故意把後廚弄臟,再弄些爛了臭了的食材,偷拍下來大作新聞時,膽子不是挺大膽的嗎?

你要是真知道怕了,就把收買你的人供出來,我可以考慮從輕發落。”

“如果我把幕後之人供出來,你可不可以不追究我的責任了?”

“不管你供不供出對方,你都免不了受到法律的懲罰。

只不過你供出收買你的人,她就是主謀,而你是從犯,她負大部分法律責任,你負小部分法律責任。”

“我知道...只要林總你不追究我的責任,是不是我就可以安然脫身了。”

林希:“你做了這樣的事,是逃不脫的,也就沒有資格在這跟我談條件。”

葛麗彤:“要不是你幹的好事,咱們湖底撈各大門店也不會暫停營業,多年經營的口碑,也全都毀在你身上了。

林總對你從輕發落就不錯了,你居然還想全身而退,你想得可真美!”

林希:“你願不願意供出收買你的人,那是你自己的事。

你把她供出來,你就不用負全部責任,如果你不願意供出對方,那你就一個人擔下所有罪責吧。”

“......”關乎到她自己的利益,那名組長沈思了一會,終於說出了內幕和真相。

“是我的一個小姐妹收買了我,她說給我一千塊錢,讓我故意把湖底撈後廚弄臟,再弄些爛菜臭肉,然後全都拍下來。”

“你的小姐妹?她叫什麽?”林希問。

“她叫劉梅,之前也在咱們湖底撈工作過,她現在在宜賓飯店當經理。”

林希聽了後,跟葛麗彤對視一眼。

宜賓飯店,不就是鄧從豪媳婦名下的飯店嗎?

看來這事跟葉雨欣脫不了幹系,說不定跟鄧從豪也脫不了幹系。

“你和劉梅之間是通過什麽聯系的?”

“她給了我一個BP機,都是通過BP機跟我聯系的。”

“你有她給你留言的信息嗎?”

“有。”

“拿來我看看。”

那名組長從口袋裏取出BP機,把劉梅收買她,安排她作案的消息,都打開給林希看。

林希從抽屜裏取出相機,把這些信息都當作證據拍了下來。

同時,她沒收了這臺BP機。

當天,林希就帶著人證和物證去找相關部門。

讓她們還湖底撈清白,使湖底撈恢覆營業。

可相關部門卻讓林希去報案,等警局查明真相後,她們才能讓湖底撈恢覆營業。

林希只好帶人去警局,然而警局卻說無法立案,需要去法院處理。

林希又去了法院,法院的人又說這事歸市場監督部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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