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男子漢就應該穿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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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男子漢就應該穿粉色
陳啟來到遲暮左邊坐下,擋住章令雲一半的視線,伸手去扒拉遲暮的衣領。
遲暮削了陳啟一眼,陳啟下意識停住動作,心裏有點發怵,但大敵當前又不能退縮,轉而去扒拉遲暮的手臂,聲音理直氣壯。
“這麽大人了藥都記不住塗麽。”
擰開手裏的藥膏瓶蓋,陳啟擠出一點在指腹,小心翼翼塗在遲暮手臂的紅疹上。
章令雲顯然沒想到遲暮家裏還有別人,肩背一下崩的筆直,目光在兩人身上流連,禮貌的開口打招呼,“陳記者?你好,我是章令雲。”
見陳啟擰著眉不說話,遲暮又瞪了他一眼,陳啟習慣性的就要反駁,生生止住了,話在嘴裏打了個彎,“你好,陳啟。”
章令雲喝了口水,覺得遲暮家的水有些發苦,之前遲暮拒絕他的時候說,不喜歡小朋友,胡鬧幼稚,可看著遲暮對陳啟的縱容……
章令雲放下水杯,“如果遲先生沒什麽事,我就先去接宋小姐了。”
遲暮站起來送了兩步,“讓章長官見笑了。”
“遲先生還沒好,就不要出來吹風了。”
遲暮回到客廳坐下,審視著陳啟,胡鬧幼稚,不懂禮貌。
陳啟繞到另一邊繼續給他塗藥,“瞪我做什麽?你想讓我怎麽做直說就好了,像以前那樣,你管我我又不是不聽,但那個章令雲喜歡你就是不行!他哪裏比我好了?沒我高,也沒我……”
嘴裏連珠炮一樣的說著,突然,陳啟盯著遲暮右手小臂上的紋身楞住了,青色紋路匐在白皙的皮膚上,精致漂亮,誘的人移不開眼。
落在手臂上的目光太過灼人,遲暮猛地回過神來,拉下袖子就想向後躲,手臂卻被陳啟鉗著沒能掙開。
“遲暮,你是不是也……”
不給陳啟問出來的機會,遲暮抽回胳膊強撐著氣勢冷冷道,“陳啟,在我這裏沒有你問東問西的權利,能待就待,不想待就滾。”
陳啟嘴唇動了動,沒有繼續追問紋身的事,只是看著他,“你身上還有紅疹麽?”
“我自己可以。”遲暮阻止了陳啟企圖給他身上塗藥的動作,拿過藥膏,擡腳快速往樓上走去。
回到三樓臥室,遲暮走進洗漱間,摩挲著右手小臂,鹿角紋身暴露在陳啟眼前那一瞬間,壓在心底的秘密猝不及防被掀開,所有的從容不迫、游刃有餘險些全部崩盤。
他想不通,明明一直都在做著正確的事,怎麽一碰到陳啟就徹底亂套了?
良久,寂靜的空間中傳出一聲長嘆,遲暮對著鏡子塗完藥膏,換了衣服走下樓。
走到隔壁的別墅門前,遲暮無語的站了半晌,從沒想過有一天,他這個老板會被助理鎖在門外。
宋慈為了讓他好好休息,特意給別墅門上加了一把鎖,他手裏的鑰匙失去作用,只好又回到家裏。
陳啟正滿臉認真的趴在他書桌前奮筆疾書,見遲暮走上樓,動作極快的收起紙筆,不知道又寫了什麽不能讓他看到的。
遲暮沒理會陳啟,推開陽臺門,玫瑰花叢旁邊擺著一張小玻璃桌和兩個高腳椅,百無聊賴的坐上去,摸出煙盒抖出一支咬在嘴裏。
又沒帶打火機。
遲暮咬著煙靜坐半天,準備回去找,剛起身就看到陳啟走過來,抽走他的煙叼進自己嘴裏,“你在覃南軍校學的不是醫嗎?過敏還沒好呢就抽煙。”
遲暮定定的看著陳啟,半晌才答,“過太久了,早忘了。”
陳啟張嘴就想反駁,學習了四年,畢業時遲暮還作為學生代表上臺講過話,這都能忘,騙鬼呢?話到嘴邊陳啟又覺得,遲暮說的好像不止是學習。
胸膛劇烈的起伏了一下,陳啟的拳頭松了又握,“忘了就忘了,有我每天好心的提醒你,你就偷著樂吧。”
說完快速走出陽臺,遲暮仰頭看向空中,七月的太陽過於毒辣,刺的他眼睛又酸又痛。
加快速度解決了這裏的事早點回西洋吧,遲暮暗暗決定。
雖然被宋慈強行放假,遲暮早已將自己要做的事都裝進了腦子裏,翻來覆去的想著哪裏還有紕漏。
陳啟難得安靜的陪遲暮吃了午飯,又看著他塗了藥才帶著相機和小本子出門。
遲暮想買幾份今天的報紙看看又懶得出門,索性坐在書房前,手裏捏著筆,寫兩個字就發會呆。
想小時候的事,想在陳啟家那四年,想在西洋群島那四年。
直到太陽下班,紙上只留下一行他也沒看懂的字,把紙揉成一團丟進垃圾桶,遲暮揉了揉眉心,他不喜歡這種失去掌控的感覺。
樓下傳來開門聲,陳啟不知道從哪翻出了他家的鑰匙,肩上挎著個背包,手裏拎著吃的走進來。
遲暮倚在二樓欄桿前看著,發現陳啟身上是第一次見面時穿過的黑色短袖衫和長褲,回來的一個多月裏他們見面並不頻繁,陳啟好像總是穿著這套。
按照喬希沅說的,陳啟現在是花月小報的當家筆桿子,給報刊的收益翻了幾番,收入必然不會少。
即便是一分錢收入都沒有,也是被陳大海和餘麗女士捧在掌心的小少爺,怎麽衣著打扮這麽……質樸?還是說宛城的大記者都是這個風格?
陳啟身上的全部家當,除了掛在脖子上的相機值錢些,其他加起來都沒有遲暮一件襯衫的貴。
察覺到他的目光,陳啟把吃的放在餐桌上,拎起包走上二樓,端詳了他半晌咧嘴笑開,少了點囂張,但還是很欠揍。
“猜到你不會做飯,這麽懶還不讓人照顧,我買了吃的回來,你下去……算了,你等我一會兒。”
遲暮看著陳啟走進客房,叮叮哐哐的,不知道把什麽東西帶來了。
不出三分鐘,陳啟穿著一雙毛茸茸的粉色拖鞋走出來,一下楞住了,他記得這雙拖鞋。
六年前的夏天,陳啟十八歲生日,吃了飯也不消停一會兒,鞋都沒換就跑去樓後的林子邊抓蟈蟈。
剛下過小雨,地上覆著一層薄泥,陳啟穿著拖鞋不小心腳滑了下,其中一條腿猛地往前蹬出一段距離,因為用力過大,一只腳直接從拖鞋裏穿過去,拖鞋卡在腳脖子上拿不下來了。
陳啟一只腳艱難的跳回院子裏,還是遲暮把拖鞋的鞋面剪斷才給那只腳解放出來,好在沒有傷到筋骨。
陳啟不僅沒意識到危險,還呲個牙在那大笑。
遲暮實在無語,出門給他買了一雙毛茸茸的粉色拖鞋,面不改色的說,“男子漢就應該穿粉色。”
他記得陳啟當時一張臉皺起來,非常嫌棄的看著拖鞋,“傻子才穿這個!我就算光著腳跑也不穿粉色的拖鞋!”
遲暮要的就是這個效果,免得陳啟再穿個拖鞋就出去胡鬧,一點都不安全。
四年不見,傻狗倒是和這雙拖鞋和解了,怎麽就沒跟那段不應該發生的嘗試和解呢?
迎著遲暮的目光,陳啟挑著眉毛理直氣壯,“看什麽看,許你買不許我穿?”
遲暮懶得爭辯,轉身走下樓,看著陳啟將飯菜倒騰進盤碗裏端上來。
離他最近的是藕夾,一碟涼拌脆藕片,還有一罐熱氣騰騰的藕湯,光是聞到味就覺得胃裏暖融融的十分熨帖。
其他幾道菜也都是合他胃口的,遲暮伸筷子拎起藕夾咬了一口,“什麽時候開始吃藕了,你以前不是總說吃藕醜麽?”
陳啟正認真處理著叫花雞外層的硬殼,頭也不擡,“不是我,是你喜歡吃。”
遲暮頓了頓,許久才淡淡道,“現在不喜歡了。”
陳啟垂著頭半晌沒動,再動作時沒控制住力道,一拳把叫花雞外層的泥殼徹底錘碎,默默把叫花雞拆了擺上桌。
直到晚飯結束,遲暮也沒有再碰那兩道藕,藕夾、藕片和藕湯,全被陳啟一聲不吭的塞進肚子裏。
客廳裏吹著涼風,餐廳裏香氣四溢,夕陽擁抱著地平線,溢出繾綣的橘色光芒,遲暮和陳啟坐在那,被沈默凍在溫柔的氣氛中,兩人好像在玩123木頭人,誰先動誰就輸了。
直到敲門聲起,陳啟才起身把門打開,收拾了盤碗走進廚房。
宋慈驚訝的摘下墨鏡,前夫哥怎麽跑來洗上碗了?
“暮哥,吃了啊?”聞到空氣中殘存的飯香味,宋慈匯報了下今天的工作就走了,完全沒有放老板回去工作的意思。
陳啟收拾完也拿著小本子和相機出了門,遲暮看著那道安靜離開的背影,閉上眼深吸了幾口氣。
他就不應該回來的,可如果他一直不回來,陳啟會等他多久?
遲暮無力的倒在沙發上,擡起手蒙住眼睛,想不明白世界上怎麽會存在這種毫無道理的關系,靠近和遠離都不是正確的選項。
陳啟不再盯著遲暮口誅筆伐,恢覆了一個記者該有的樣子。
遲暮被迫在家裏休息了三天,隔壁別墅大門終於為他敞開,他這個老板當的也太沒有威嚴了,坐在辦公桌前,看著宋慈整理好的東西。
“工廠裝修一切順利,設備已經從你郵輪搬下來送過去了,”宋慈把裝修的花銷清單遞過去,“那兩家小工廠也在考慮收購的事,但還沒有給到最終答覆。”
遲暮手指敲了下桌子,“告訴他們今天就決定,過時不候,我們帶著和官方的合作訂單做收購,給他們考慮的時間已經夠久了,不是誰都有機會搭上我這場東風。”
“好,我去聯系,如果他們不同意還有備選,另外幾家符合你要求的工廠我也沒有徹底拒絕。”
匯報完工作後,宋慈順手將最新的報紙抽出來,剛展開就楞了下。
看到宋慈的反應,遲暮笑了聲,“怎麽了,陳啟又給我編織新罪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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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暮削了陳啟一眼,陳啟下意識停住動作,心裏有點發怵,但大敵當前又不能退縮,轉而去扒拉遲暮的手臂,聲音理直氣壯。
“這麽大人了藥都記不住塗麽。”
擰開手裏的藥膏瓶蓋,陳啟擠出一點在指腹,小心翼翼塗在遲暮手臂的紅疹上。
章令雲顯然沒想到遲暮家裏還有別人,肩背一下崩的筆直,目光在兩人身上流連,禮貌的開口打招呼,“陳記者?你好,我是章令雲。”
見陳啟擰著眉不說話,遲暮又瞪了他一眼,陳啟習慣性的就要反駁,生生止住了,話在嘴裏打了個彎,“你好,陳啟。”
章令雲喝了口水,覺得遲暮家的水有些發苦,之前遲暮拒絕他的時候說,不喜歡小朋友,胡鬧幼稚,可看著遲暮對陳啟的縱容……
章令雲放下水杯,“如果遲先生沒什麽事,我就先去接宋小姐了。”
遲暮站起來送了兩步,“讓章長官見笑了。”
“遲先生還沒好,就不要出來吹風了。”
遲暮回到客廳坐下,審視著陳啟,胡鬧幼稚,不懂禮貌。
陳啟繞到另一邊繼續給他塗藥,“瞪我做什麽?你想讓我怎麽做直說就好了,像以前那樣,你管我我又不是不聽,但那個章令雲喜歡你就是不行!他哪裏比我好了?沒我高,也沒我……”
嘴裏連珠炮一樣的說著,突然,陳啟盯著遲暮右手小臂上的紋身楞住了,青色紋路匐在白皙的皮膚上,精致漂亮,誘的人移不開眼。
落在手臂上的目光太過灼人,遲暮猛地回過神來,拉下袖子就想向後躲,手臂卻被陳啟鉗著沒能掙開。
“遲暮,你是不是也……”
不給陳啟問出來的機會,遲暮抽回胳膊強撐著氣勢冷冷道,“陳啟,在我這裏沒有你問東問西的權利,能待就待,不想待就滾。”
陳啟嘴唇動了動,沒有繼續追問紋身的事,只是看著他,“你身上還有紅疹麽?”
“我自己可以。”遲暮阻止了陳啟企圖給他身上塗藥的動作,拿過藥膏,擡腳快速往樓上走去。
回到三樓臥室,遲暮走進洗漱間,摩挲著右手小臂,鹿角紋身暴露在陳啟眼前那一瞬間,壓在心底的秘密猝不及防被掀開,所有的從容不迫、游刃有餘險些全部崩盤。
他想不通,明明一直都在做著正確的事,怎麽一碰到陳啟就徹底亂套了?
良久,寂靜的空間中傳出一聲長嘆,遲暮對著鏡子塗完藥膏,換了衣服走下樓。
走到隔壁的別墅門前,遲暮無語的站了半晌,從沒想過有一天,他這個老板會被助理鎖在門外。
宋慈為了讓他好好休息,特意給別墅門上加了一把鎖,他手裏的鑰匙失去作用,只好又回到家裏。
陳啟正滿臉認真的趴在他書桌前奮筆疾書,見遲暮走上樓,動作極快的收起紙筆,不知道又寫了什麽不能讓他看到的。
遲暮沒理會陳啟,推開陽臺門,玫瑰花叢旁邊擺著一張小玻璃桌和兩個高腳椅,百無聊賴的坐上去,摸出煙盒抖出一支咬在嘴裏。
又沒帶打火機。
遲暮咬著煙靜坐半天,準備回去找,剛起身就看到陳啟走過來,抽走他的煙叼進自己嘴裏,“你在覃南軍校學的不是醫嗎?過敏還沒好呢就抽煙。”
遲暮定定的看著陳啟,半晌才答,“過太久了,早忘了。”
陳啟張嘴就想反駁,學習了四年,畢業時遲暮還作為學生代表上臺講過話,這都能忘,騙鬼呢?話到嘴邊陳啟又覺得,遲暮說的好像不止是學習。
胸膛劇烈的起伏了一下,陳啟的拳頭松了又握,“忘了就忘了,有我每天好心的提醒你,你就偷著樂吧。”
說完快速走出陽臺,遲暮仰頭看向空中,七月的太陽過於毒辣,刺的他眼睛又酸又痛。
加快速度解決了這裏的事早點回西洋吧,遲暮暗暗決定。
雖然被宋慈強行放假,遲暮早已將自己要做的事都裝進了腦子裏,翻來覆去的想著哪裏還有紕漏。
陳啟難得安靜的陪遲暮吃了午飯,又看著他塗了藥才帶著相機和小本子出門。
遲暮想買幾份今天的報紙看看又懶得出門,索性坐在書房前,手裏捏著筆,寫兩個字就發會呆。
想小時候的事,想在陳啟家那四年,想在西洋群島那四年。
直到太陽下班,紙上只留下一行他也沒看懂的字,把紙揉成一團丟進垃圾桶,遲暮揉了揉眉心,他不喜歡這種失去掌控的感覺。
樓下傳來開門聲,陳啟不知道從哪翻出了他家的鑰匙,肩上挎著個背包,手裏拎著吃的走進來。
遲暮倚在二樓欄桿前看著,發現陳啟身上是第一次見面時穿過的黑色短袖衫和長褲,回來的一個多月裏他們見面並不頻繁,陳啟好像總是穿著這套。
按照喬希沅說的,陳啟現在是花月小報的當家筆桿子,給報刊的收益翻了幾番,收入必然不會少。
即便是一分錢收入都沒有,也是被陳大海和餘麗女士捧在掌心的小少爺,怎麽衣著打扮這麽……質樸?還是說宛城的大記者都是這個風格?
陳啟身上的全部家當,除了掛在脖子上的相機值錢些,其他加起來都沒有遲暮一件襯衫的貴。
察覺到他的目光,陳啟把吃的放在餐桌上,拎起包走上二樓,端詳了他半晌咧嘴笑開,少了點囂張,但還是很欠揍。
“猜到你不會做飯,這麽懶還不讓人照顧,我買了吃的回來,你下去……算了,你等我一會兒。”
遲暮看著陳啟走進客房,叮叮哐哐的,不知道把什麽東西帶來了。
不出三分鐘,陳啟穿著一雙毛茸茸的粉色拖鞋走出來,一下楞住了,他記得這雙拖鞋。
六年前的夏天,陳啟十八歲生日,吃了飯也不消停一會兒,鞋都沒換就跑去樓後的林子邊抓蟈蟈。
剛下過小雨,地上覆著一層薄泥,陳啟穿著拖鞋不小心腳滑了下,其中一條腿猛地往前蹬出一段距離,因為用力過大,一只腳直接從拖鞋裏穿過去,拖鞋卡在腳脖子上拿不下來了。
陳啟一只腳艱難的跳回院子裏,還是遲暮把拖鞋的鞋面剪斷才給那只腳解放出來,好在沒有傷到筋骨。
陳啟不僅沒意識到危險,還呲個牙在那大笑。
遲暮實在無語,出門給他買了一雙毛茸茸的粉色拖鞋,面不改色的說,“男子漢就應該穿粉色。”
他記得陳啟當時一張臉皺起來,非常嫌棄的看著拖鞋,“傻子才穿這個!我就算光著腳跑也不穿粉色的拖鞋!”
遲暮要的就是這個效果,免得陳啟再穿個拖鞋就出去胡鬧,一點都不安全。
四年不見,傻狗倒是和這雙拖鞋和解了,怎麽就沒跟那段不應該發生的嘗試和解呢?
迎著遲暮的目光,陳啟挑著眉毛理直氣壯,“看什麽看,許你買不許我穿?”
遲暮懶得爭辯,轉身走下樓,看著陳啟將飯菜倒騰進盤碗裏端上來。
離他最近的是藕夾,一碟涼拌脆藕片,還有一罐熱氣騰騰的藕湯,光是聞到味就覺得胃裏暖融融的十分熨帖。
其他幾道菜也都是合他胃口的,遲暮伸筷子拎起藕夾咬了一口,“什麽時候開始吃藕了,你以前不是總說吃藕醜麽?”
陳啟正認真處理著叫花雞外層的硬殼,頭也不擡,“不是我,是你喜歡吃。”
遲暮頓了頓,許久才淡淡道,“現在不喜歡了。”
陳啟垂著頭半晌沒動,再動作時沒控制住力道,一拳把叫花雞外層的泥殼徹底錘碎,默默把叫花雞拆了擺上桌。
直到晚飯結束,遲暮也沒有再碰那兩道藕,藕夾、藕片和藕湯,全被陳啟一聲不吭的塞進肚子裏。
客廳裏吹著涼風,餐廳裏香氣四溢,夕陽擁抱著地平線,溢出繾綣的橘色光芒,遲暮和陳啟坐在那,被沈默凍在溫柔的氣氛中,兩人好像在玩123木頭人,誰先動誰就輸了。
直到敲門聲起,陳啟才起身把門打開,收拾了盤碗走進廚房。
宋慈驚訝的摘下墨鏡,前夫哥怎麽跑來洗上碗了?
“暮哥,吃了啊?”聞到空氣中殘存的飯香味,宋慈匯報了下今天的工作就走了,完全沒有放老板回去工作的意思。
陳啟收拾完也拿著小本子和相機出了門,遲暮看著那道安靜離開的背影,閉上眼深吸了幾口氣。
他就不應該回來的,可如果他一直不回來,陳啟會等他多久?
遲暮無力的倒在沙發上,擡起手蒙住眼睛,想不明白世界上怎麽會存在這種毫無道理的關系,靠近和遠離都不是正確的選項。
陳啟不再盯著遲暮口誅筆伐,恢覆了一個記者該有的樣子。
遲暮被迫在家裏休息了三天,隔壁別墅大門終於為他敞開,他這個老板當的也太沒有威嚴了,坐在辦公桌前,看著宋慈整理好的東西。
“工廠裝修一切順利,設備已經從你郵輪搬下來送過去了,”宋慈把裝修的花銷清單遞過去,“那兩家小工廠也在考慮收購的事,但還沒有給到最終答覆。”
遲暮手指敲了下桌子,“告訴他們今天就決定,過時不候,我們帶著和官方的合作訂單做收購,給他們考慮的時間已經夠久了,不是誰都有機會搭上我這場東風。”
“好,我去聯系,如果他們不同意還有備選,另外幾家符合你要求的工廠我也沒有徹底拒絕。”
匯報完工作後,宋慈順手將最新的報紙抽出來,剛展開就楞了下。
看到宋慈的反應,遲暮笑了聲,“怎麽了,陳啟又給我編織新罪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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