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麻辣兔腦殼2 吃完兔舌,就來到重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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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麻辣兔腦殼2 吃完兔舌,就來到重點部……
吃完兔舌, 就來到重點部位了——腮幫子。
這塊肉是整個兔頭中黎安安最喜歡的一個地方,無他,肉多又好吃!
如果兔腦殼上選最有代表性的一塊兒肉, 那她覺得臉頰肉肯定高票當選。
細嫩又緊實, 嗦的時候能感覺到肉是絲絲縷縷的,香料的味道完美滲透進了每一絲肉裏,再加上紅油的麻辣……
辣中帶甜, 麻後有香, 鮮香四溢,絕了!
而且這塊肉最容易下口, 新手友好,只有一片平平的骨頭, 形狀有點像買夏威夷果附贈的那個開果器。
捏著一角, 就可以體會大口嗦肉的快樂了, 這是整個兔腦殼上肉最多的一個地方,錯過了這個村可就沒下個店了, 剩下的肉都得從骨頭縫裏硬找, 只有這塊肉最善良, 好吃又好嗦。
一塊兒不大的骨頭,黎安安翻來覆去地啃, 確保上面沒有一點肉絲殘留,才開始下一步。
不過臉頰肉的這塊骨頭也不能扔, 一會兒還有用。
下一步吃的這個地方, 黎安安其實不是很懂這塊肉為啥存在,每次吃的時候她都忍不住舔一下自己的上顎,一排骨頭啊,也沒有肉啊, 但是兔子的上顎就有。
這片肉……對,要用片來形容,它緊緊地貼在上顎的骨頭上,吃的時候要直接上手從一頭輕輕撕下來才行。
但凡動作粗魯一點,沒有完整地把這片肉撕下來,那下面的動作就很狼狽了,需要用指甲一點一點地摳那個肉,摳得亂七八糟的才算能全都吃到嘴裏。
後來她才知道,原來人家還有個好聽的名字,叫“兔天堂”。
中國人,就是會起名。
這片肉,雖少,但是濃縮就是精華。
質地緊實又鮮嫩,兼具韌性與脆感,吃起來好吃又有趣。
而且必須在吃第一口的時候就細細品味它的獨特口感和味道,因為……沒有第二口了。
意猶未盡地舔了舔嘴角,沒事兒,下個兔頭還有“天堂”,她有8個“兔天堂”!
接下來吃的這個地方,很多人不敢嘗試,黎安安倒還好。
兔眼睛,她不至於害怕但是也不會去細品,反正每次遇到就囫圇吞棗地吃。
這時候,就可以把剛剛放在一旁的那塊“開果器”骨頭拿過來了,用兔兔的骨頭摳兔兔的眼珠子,煮豆燃豆萁。
噫——這才叫骨肉相殘。
不過還真別說,賊好用,一挖就出來。
聽愛吃這個地方的人說兔眼睛“脆裏含汁”,不過她每次吃得都不是很認真,倒是沒吃出來。
吃完眼睛,基本也就代表著整個兔腦殼看起來就沒剩啥肉了。
但是,只是看起來而已哦,因為掀開它的頭蓋骨,還有一個重量級選手——腦花。
用手順著菜刀剁出來的那條縫兒,小心地掀開兩側的骨頭,註意動作要輕一點,不要碰到裏面的東西。
兔腦花易碎又好吃,完整的兔腦花就像被切成兩塊的雞心。
不大一個,但是軟糯又香醇,拿著腦花勾一下盤子裏的紅油再放入口中——
唔——
太少了!
還沒等慢慢品味呢,就沒了!
但是味道絕對沒得說,鹵料早就經過骨縫滲進了腦花裏,再加上剛剛蘸的紅油,吃起來又麻又辣,但又不會掩蓋腦花本身的香。
口感就是大多數動物腦花的那種綿密,但是因為足夠小,所以足夠入味。
像是豬腦,有時候處理不好就能嘗出一點腥味,但是兔腦花是絕對沒有的,它有腦花的全部優點,又因為烹飪方式規避掉了僅有的那個缺點,簡直是完美無缺。
黎安安覺得腮幫子肉第一,腦花第二,整個兔腦殼點睛之筆的兩個地方。
吃完腦花,就沒得吃了?
不,還能嗦骨頭,骨頭縫裏都藏著味道呢,每塊兒骨頭都不能放過!
吃到這,其實已經有點辣了,黎安安一邊嘶哈嘶哈地深呼吸,一邊嗦著手裏的骨頭,時不時再嗦兩下自己的手指頭。
形象?不存在的,在兔腦殼面前要什麽形象,只要親親就夠啦。
話說,吃完一個麻辣兔頭需要和它親吻上無數次,想不愛上它……太難了。
怪不得“啃兔兒腦殼”還有另外一層意思——親吻。
貼切,真他爹的貼切。
黎安安這邊已經吃完了一個兔腦殼,對面那個還在掀天靈蓋兒。
骨頭讓他掰得亂七八糟的,裏面的腦花緊緊地貼著內壁,一摳一掉渣兒,袁小四已經放棄把它完整取出來了,開始使用“一指禪”,剜出來一點舔下手指,剜出來一點吃一點。
……
看起來都沒有小石頭聰明。
傻大饞小子。
不過,不管再怎麽難,最後還是都吃到嘴裏了。
黎安安趕緊教了他一點吃兔腦殼的技巧,原本她以為這玩意兒是吃貨的本能,沒想到還得傳授。
“怎麽樣?味道不錯吧?”
袁小四嗦了嗦手指,“好吃。你還說呢,我要是不回來,都吃不著。”
……
黎安安伸出油汪汪的手,“還我兩個,我剛才放錯了,多放了倆兔頭。”
袁小四聽了,嘿嘿一笑,轉移話題,“這兔頭是真好吃,就是骨頭太硬了,而且肉太少,嗦兩口就沒了。”
不過嗦的時候還挺有意思,上面的辣椒花生碎都特別好吃,吸那個骨頭縫,還能吸到湯汁。
咋說呢,肉少但意外的不錯。
“那你覺得雞頭鴨頭和兔頭,哪個最好吃?”
袁小四45°角朝天看了一會兒,很是糾結了一番,才說:“首先排除雞頭,鴨頭和兔頭的話,要是都是你做的,其實我覺得都好吃。選不出來,並列第一吧。”
黎安安聽了,露出孺子可教的表情,他倆果然是口味一致的飯搭子。
要是讓黎安安選的話,差不多就是兔頭大於鴨頭大於雞頭。
雞頭太軟了,它吃起來沒有人與骨頭之間的互動,那種拉扯感和征服感,就是我一定要搞定你的那種濃烈的興趣。
而且它的骨頭太碎,吃它的時候更多的是為了那個味道,而不是啃骨頭的樂趣。
但是兔頭就完全不一樣了,雖然肉也很好吃,麻辣鮮香,味道一點都不簡單,但是最吸引人的是嗦它的時候的那種樂趣,啃的就是骨頭縫裏那些犄角旮旯的肉,嗦半天也沒見能吃到多少肉,但就是讓人十分上頭。
一切難征服的肉都會讓它本就不平凡的味道變得更加可貴,比如兔頭,比如鴨脖,又比如小龍蝦。
而鴨頭就在於雞頭和兔頭之間了,肉多骨頭也硬,不過因為容易得到,暫且把它排在兔腦殼後面。
所以說啊,有時候人對食物的態度也挺奇妙的,就跟對待戀人差不多。
獨特性,征服欲,外在,內在,互動性,趣味性……
因為以為就自己吃,黎安安特意做得辣了點兒。
所以,就聽桌上的兩個人,你嘶哈一聲,我嘶哈一聲,再嗦嗦手指。
是辣,但是吃的時候又下意識地會用手裏的骨頭或肉勾一下盆底的辣椒,讓肉或者骨頭沾上滿滿的辣椒和芝麻,放嘴裏嗦一口,再繼續被辣得面紅耳赤眼淚汪汪。
過癮!
陳大娘看著兩個孩子的樣子都不知道說啥好了,搞不懂,起身去給兩人倒了杯水。
“謝謝大娘,大娘再給我拿個吸管插裏吧。”舉著自己染得紅通通的手,示意她應該沒有手舉杯喝水了。
不想用油乎乎的手碰杯子。
陳大娘看了,嘆了口氣,輕拍了一下黎安安的頭,轉身又去取吸管。
“娘,給我拿點紙,擤鼻涕,快點——我鼻涕要留下來了,控制不住了!”
陳大娘趕緊又去拿紙,放在袁小四旁邊,然後敲了幾下狠的。
“沒事兒,我頭硬。”
兩個人吃完,剩的那些紅油也都沒扔,等晚上還可以拌面,蘸饅頭吃。
晚上就吃鹵面條啦,啥都不浪費。
等丫丫回來的時候,只能聞到鹵料的味道,兔腦殼?早就被處理幹凈了,毛都沒剩。
*
接下來幾天,也沒人再拽著她幹活了,終於可以好好織毛衣了。
黎安安準備了長長短短粗細也不同的好幾種毛衣針,不說織得怎麽樣,反正裝備齊全。
不過其實她手法還行,也不知道是不是女人總會在某個階段覺醒對針織的興趣。
她記得大概是高中的時候,忽然就流行起了織圍巾,班級裏女生人手兩個毛衣針加n個毛線球。
明明網上或者學校對面就有賣的,還花樣繁多,但是就不買,就自己織。
膽子小又乖的就下課織,膽子大的上課也織,老師在上頭講,下面的人擡頭看著老師講課,然後手放在桌膛裏偷偷織,時不時再低頭看一下針走得對不對,不對趕緊拆。
一到下課,半個教室的人都在織圍巾,畫面溫馨又詭異。
她記得當時她們班裏織得最好的還不是女生,是一個手很巧的男孩子,什麽平針反針、交叉針,麥穗針,人家啥都會。
秒殺班級裏一眾女生,但也因此被男性同胞掃地出門。
黎安安那時候也隨大溜兒下課織圍巾,因為是給師父的,也不敢拿回家,就在學校偷偷織。
不知道哪兒傳出來的話,說是冬天一定要給父母或戀人織一條圍巾,代表了愛。
現在想來,真的很像賣毛線的一次成功營銷,但是當時的黎安安深信不疑。
第一次接觸,也不會,毛線也不會挑,但是都說織的第一條圍巾才最能代表心意。
所以也沒給她試手的機會,第一條被返工無數次,但磕磕絆絆總算織完了的圍巾終於出爐了。
毛線的類型她已經忘了,針法也不記得了,就記得那是一個無法折疊的圍巾。
因為針太細了,她織得又緊,毛線選得好像也不對,反正最後那個像地毯似的賊硬實、杵地上都能立住的圍巾,被她自我感動式地送給了師父。
師父也很感動,把圍巾掛在了家裏最顯眼的一個地方,但就是一次也沒圍過。
上頭的時候覺得這個圍巾哪哪都好,這是親情的見證啊。
等再大了一些之後,她老想去把那個圍巾偷走,但每次都被師父笑呵呵地攔住。
這黑歷史,就那麽一直掛著了,最後都落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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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我本來以為有的寶子會不敢看,有些食物都不敢寫,但是大家好像比我想象中更能接受它們,太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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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塊肉是整個兔頭中黎安安最喜歡的一個地方,無他,肉多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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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嫩又緊實, 嗦的時候能感覺到肉是絲絲縷縷的,香料的味道完美滲透進了每一絲肉裏,再加上紅油的麻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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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塊肉最容易下口, 新手友好,只有一片平平的骨頭, 形狀有點像買夏威夷果附贈的那個開果器。
捏著一角, 就可以體會大口嗦肉的快樂了, 這是整個兔腦殼上肉最多的一個地方,錯過了這個村可就沒下個店了, 剩下的肉都得從骨頭縫裏硬找, 只有這塊肉最善良, 好吃又好嗦。
一塊兒不大的骨頭,黎安安翻來覆去地啃, 確保上面沒有一點肉絲殘留,才開始下一步。
不過臉頰肉的這塊骨頭也不能扔, 一會兒還有用。
下一步吃的這個地方, 黎安安其實不是很懂這塊肉為啥存在,每次吃的時候她都忍不住舔一下自己的上顎,一排骨頭啊,也沒有肉啊, 但是兔子的上顎就有。
這片肉……對,要用片來形容,它緊緊地貼在上顎的骨頭上,吃的時候要直接上手從一頭輕輕撕下來才行。
但凡動作粗魯一點,沒有完整地把這片肉撕下來,那下面的動作就很狼狽了,需要用指甲一點一點地摳那個肉,摳得亂七八糟的才算能全都吃到嘴裏。
後來她才知道,原來人家還有個好聽的名字,叫“兔天堂”。
中國人,就是會起名。
這片肉,雖少,但是濃縮就是精華。
質地緊實又鮮嫩,兼具韌性與脆感,吃起來好吃又有趣。
而且必須在吃第一口的時候就細細品味它的獨特口感和味道,因為……沒有第二口了。
意猶未盡地舔了舔嘴角,沒事兒,下個兔頭還有“天堂”,她有8個“兔天堂”!
接下來吃的這個地方,很多人不敢嘗試,黎安安倒還好。
兔眼睛,她不至於害怕但是也不會去細品,反正每次遇到就囫圇吞棗地吃。
這時候,就可以把剛剛放在一旁的那塊“開果器”骨頭拿過來了,用兔兔的骨頭摳兔兔的眼珠子,煮豆燃豆萁。
噫——這才叫骨肉相殘。
不過還真別說,賊好用,一挖就出來。
聽愛吃這個地方的人說兔眼睛“脆裏含汁”,不過她每次吃得都不是很認真,倒是沒吃出來。
吃完眼睛,基本也就代表著整個兔腦殼看起來就沒剩啥肉了。
但是,只是看起來而已哦,因為掀開它的頭蓋骨,還有一個重量級選手——腦花。
用手順著菜刀剁出來的那條縫兒,小心地掀開兩側的骨頭,註意動作要輕一點,不要碰到裏面的東西。
兔腦花易碎又好吃,完整的兔腦花就像被切成兩塊的雞心。
不大一個,但是軟糯又香醇,拿著腦花勾一下盤子裏的紅油再放入口中——
唔——
太少了!
還沒等慢慢品味呢,就沒了!
但是味道絕對沒得說,鹵料早就經過骨縫滲進了腦花裏,再加上剛剛蘸的紅油,吃起來又麻又辣,但又不會掩蓋腦花本身的香。
口感就是大多數動物腦花的那種綿密,但是因為足夠小,所以足夠入味。
像是豬腦,有時候處理不好就能嘗出一點腥味,但是兔腦花是絕對沒有的,它有腦花的全部優點,又因為烹飪方式規避掉了僅有的那個缺點,簡直是完美無缺。
黎安安覺得腮幫子肉第一,腦花第二,整個兔腦殼點睛之筆的兩個地方。
吃完腦花,就沒得吃了?
不,還能嗦骨頭,骨頭縫裏都藏著味道呢,每塊兒骨頭都不能放過!
吃到這,其實已經有點辣了,黎安安一邊嘶哈嘶哈地深呼吸,一邊嗦著手裏的骨頭,時不時再嗦兩下自己的手指頭。
形象?不存在的,在兔腦殼面前要什麽形象,只要親親就夠啦。
話說,吃完一個麻辣兔頭需要和它親吻上無數次,想不愛上它……太難了。
怪不得“啃兔兒腦殼”還有另外一層意思——親吻。
貼切,真他爹的貼切。
黎安安這邊已經吃完了一個兔腦殼,對面那個還在掀天靈蓋兒。
骨頭讓他掰得亂七八糟的,裏面的腦花緊緊地貼著內壁,一摳一掉渣兒,袁小四已經放棄把它完整取出來了,開始使用“一指禪”,剜出來一點舔下手指,剜出來一點吃一點。
……
看起來都沒有小石頭聰明。
傻大饞小子。
不過,不管再怎麽難,最後還是都吃到嘴裏了。
黎安安趕緊教了他一點吃兔腦殼的技巧,原本她以為這玩意兒是吃貨的本能,沒想到還得傳授。
“怎麽樣?味道不錯吧?”
袁小四嗦了嗦手指,“好吃。你還說呢,我要是不回來,都吃不著。”
……
黎安安伸出油汪汪的手,“還我兩個,我剛才放錯了,多放了倆兔頭。”
袁小四聽了,嘿嘿一笑,轉移話題,“這兔頭是真好吃,就是骨頭太硬了,而且肉太少,嗦兩口就沒了。”
不過嗦的時候還挺有意思,上面的辣椒花生碎都特別好吃,吸那個骨頭縫,還能吸到湯汁。
咋說呢,肉少但意外的不錯。
“那你覺得雞頭鴨頭和兔頭,哪個最好吃?”
袁小四45°角朝天看了一會兒,很是糾結了一番,才說:“首先排除雞頭,鴨頭和兔頭的話,要是都是你做的,其實我覺得都好吃。選不出來,並列第一吧。”
黎安安聽了,露出孺子可教的表情,他倆果然是口味一致的飯搭子。
要是讓黎安安選的話,差不多就是兔頭大於鴨頭大於雞頭。
雞頭太軟了,它吃起來沒有人與骨頭之間的互動,那種拉扯感和征服感,就是我一定要搞定你的那種濃烈的興趣。
而且它的骨頭太碎,吃它的時候更多的是為了那個味道,而不是啃骨頭的樂趣。
但是兔頭就完全不一樣了,雖然肉也很好吃,麻辣鮮香,味道一點都不簡單,但是最吸引人的是嗦它的時候的那種樂趣,啃的就是骨頭縫裏那些犄角旮旯的肉,嗦半天也沒見能吃到多少肉,但就是讓人十分上頭。
一切難征服的肉都會讓它本就不平凡的味道變得更加可貴,比如兔頭,比如鴨脖,又比如小龍蝦。
而鴨頭就在於雞頭和兔頭之間了,肉多骨頭也硬,不過因為容易得到,暫且把它排在兔腦殼後面。
所以說啊,有時候人對食物的態度也挺奇妙的,就跟對待戀人差不多。
獨特性,征服欲,外在,內在,互動性,趣味性……
因為以為就自己吃,黎安安特意做得辣了點兒。
所以,就聽桌上的兩個人,你嘶哈一聲,我嘶哈一聲,再嗦嗦手指。
是辣,但是吃的時候又下意識地會用手裏的骨頭或肉勾一下盆底的辣椒,讓肉或者骨頭沾上滿滿的辣椒和芝麻,放嘴裏嗦一口,再繼續被辣得面紅耳赤眼淚汪汪。
過癮!
陳大娘看著兩個孩子的樣子都不知道說啥好了,搞不懂,起身去給兩人倒了杯水。
“謝謝大娘,大娘再給我拿個吸管插裏吧。”舉著自己染得紅通通的手,示意她應該沒有手舉杯喝水了。
不想用油乎乎的手碰杯子。
陳大娘看了,嘆了口氣,輕拍了一下黎安安的頭,轉身又去取吸管。
“娘,給我拿點紙,擤鼻涕,快點——我鼻涕要留下來了,控制不住了!”
陳大娘趕緊又去拿紙,放在袁小四旁邊,然後敲了幾下狠的。
“沒事兒,我頭硬。”
兩個人吃完,剩的那些紅油也都沒扔,等晚上還可以拌面,蘸饅頭吃。
晚上就吃鹵面條啦,啥都不浪費。
等丫丫回來的時候,只能聞到鹵料的味道,兔腦殼?早就被處理幹凈了,毛都沒剩。
*
接下來幾天,也沒人再拽著她幹活了,終於可以好好織毛衣了。
黎安安準備了長長短短粗細也不同的好幾種毛衣針,不說織得怎麽樣,反正裝備齊全。
不過其實她手法還行,也不知道是不是女人總會在某個階段覺醒對針織的興趣。
她記得大概是高中的時候,忽然就流行起了織圍巾,班級裏女生人手兩個毛衣針加n個毛線球。
明明網上或者學校對面就有賣的,還花樣繁多,但是就不買,就自己織。
膽子小又乖的就下課織,膽子大的上課也織,老師在上頭講,下面的人擡頭看著老師講課,然後手放在桌膛裏偷偷織,時不時再低頭看一下針走得對不對,不對趕緊拆。
一到下課,半個教室的人都在織圍巾,畫面溫馨又詭異。
她記得當時她們班裏織得最好的還不是女生,是一個手很巧的男孩子,什麽平針反針、交叉針,麥穗針,人家啥都會。
秒殺班級裏一眾女生,但也因此被男性同胞掃地出門。
黎安安那時候也隨大溜兒下課織圍巾,因為是給師父的,也不敢拿回家,就在學校偷偷織。
不知道哪兒傳出來的話,說是冬天一定要給父母或戀人織一條圍巾,代表了愛。
現在想來,真的很像賣毛線的一次成功營銷,但是當時的黎安安深信不疑。
第一次接觸,也不會,毛線也不會挑,但是都說織的第一條圍巾才最能代表心意。
所以也沒給她試手的機會,第一條被返工無數次,但磕磕絆絆總算織完了的圍巾終於出爐了。
毛線的類型她已經忘了,針法也不記得了,就記得那是一個無法折疊的圍巾。
因為針太細了,她織得又緊,毛線選得好像也不對,反正最後那個像地毯似的賊硬實、杵地上都能立住的圍巾,被她自我感動式地送給了師父。
師父也很感動,把圍巾掛在了家裏最顯眼的一個地方,但就是一次也沒圍過。
上頭的時候覺得這個圍巾哪哪都好,這是親情的見證啊。
等再大了一些之後,她老想去把那個圍巾偷走,但每次都被師父笑呵呵地攔住。
這黑歷史,就那麽一直掛著了,最後都落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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