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游戲結束:bb,捉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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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游戲結束:bb,捉到你了
明諶往前走了兩步,回頭發現少年神色有些懨懨。
“你怎麽了?”
他有些不解,眉心微蹙的模樣竟然更像邵霆越了。
黎初擡起頭,怔怔地看著他。
那一瞬間——
明諶覺得少年的目光落在他臉上,卻好像並不是在看他。
這種感覺只是一閃而過。
明諶垂眸看他,神色沈靜:“是遇到什麽困擾的事了?如果有需要幫忙的盡管開口。”
黎初眨了眨眼,眼底那點恍惚褪去,變成淡淡的落寞:“沒什麽,我就是有點想家了。想家裏的……叔叔。”
原來是想念家人了,明諶表示理解,沒再追問。
他有記憶起就知道自己是孤兒。據說是海難遺孤,父母都葬身海底了。後來被一對華人夫婦從馬來西亞收養到美國,養父母待他算客氣,但也只是客氣。
等他們自己生了孩子,那種客氣就更加明顯了。中學起他就讀寄宿學校,即使是節假日也很少回養父母的家。
他早習慣了不給人添麻煩,也不指望別人給自己什麽。
親情這東西,有就有,沒有也正常。
他第一眼看見黎初,就猜他是沒吃過什麽苦的小少爺。
少年抱著一大袋超市買的東西,站在公寓門口一臉苦惱地掏鑰匙。鑰匙掏出來橙子掉了,撿起來橙子面包又掉了。
路過的明諶:“……”
他習慣獨來獨往,不想餘光掃過去,卻怔住了片刻。
和他一樣的東方面孔。
在美國這麽多年,見慣了各色人種,每次看到和自己一樣的黑頭發黃皮膚,心裏還是會有一點微妙。
像是提醒自己從哪裏來的,有種說不出的親近。
而眼前這個少年——
皮膚很白,眉眼生得好看,帶點少年人特有的稚氣。
看起來年紀好小,他第一反應是這人有十八歲嗎?該不會是哪家送來讀高中的小孩吧,那還怪可憐的。
後來在課上又見到他,才知道是同齡人,大二。
少年身上穿的用的都不便宜,說話做事也有教養。
別人說話,他安安靜靜聽著不插嘴。有時候討論課意見不合,他也不著急,慢條斯理講自己的道理。
他看起來一直被保護得很好。
美國人觀念開放,喜歡就追,男的女的都不叫事。學校裏同性伴侶不少,牽手走在路上沒人多看一眼。
明諶在課上見他被人圍著,就覺得像是誤入狼群的小綿羊。白白軟軟一只,被人盯著還不知道跑,還傻乎乎地沖人笑。
罷了,就當是看在同胞的份上,做好人好事吧。
“晚飯有著落了嗎?”明諶問。
黎初想了想,老老實實地答:“回去自己隨便煎個蛋,或者煮點意面什麽的。”這邊的肉類他實在不會處理,煮一次整個公寓都是臭的,能惡心好久。
他頓了頓,又補了一句:“我們那邊管這個叫白人飯。”
明諶聽了,嘴角動了動,也不知道是想笑還是什麽。
“我早上買菜買多了,”他說話時語氣很正常,讓人不會覺得有負擔:“晚上正好要做飯,你要不要一起吃?做番茄牛腩,燉一鍋能吃兩頓。”
黎初楞了一下,點點頭:“好,謝謝。”
明諶住在黎初斜對門。
獨立的一室一廳,和黎初那間一樣的格局,卻完全是另一副模樣。
客廳不大,收拾得整整齊齊。
深色布藝沙發靠墻放著,上面搭著一條墨藍色的毯子。窗前是一張書桌,桌上立著臺燈,旁邊的書摞成一摞,排得齊整。
整個屋子沒什麽多餘的東西,每樣東西都在它該在的地方。
“隨便坐。”明諶說著,把手裏的東西放到廚房吧臺上,“冰箱裏有喝的。可樂、氣泡水、礦泉水自己拿。”
黎初應了一聲,也不客氣地在沙發上坐下。
廚房連著吧臺,從沙發這兒望過去,正好能看見明諶打開水龍頭洗菜。
他身上穿著圍裙,從冰箱裏取出食材。刀落在砧板上,篤篤篤的很利索。看起來廚藝應該挺不錯的。
黎初看著那道背影,有些出神。
這半年過得像一場夢。
最初的那段時間一直在坐飛機,坐得他暈頭轉向的。
終於落地了洛杉磯,接應他的是奶奶的老同學,早年移民在加州待了快三十年,黎初管他叫周伯。
對方幫他弄了新的身份,辦了入學,租了這間公寓。
他一個人對著陌生的屋子,忽然對這個沒有邵霆越的世界有了實感。
白天他把時間填得滿滿的,上課、寫作業、去圖書館,努力地去認識新的同學,有空也會到處去逛逛。
只有晚上躺在被子裏,才敢偷偷哭一會兒,想一會兒二叔,哭完擦幹眼淚,第二天繼續勇敢堅強地去上學。
二叔也這樣在廚房裏給他做過飯,黎初想起來,眼眶就紅了。
他拼命忍住眼淚,把臉轉向窗外。
外面天已經暗了,公寓樓的走廊亮起燈,偶爾有腳步聲經過。溫暖的廚房裏咕嘟咕嘟煮著東西,番茄的酸甜味兒一點點飄出來,熏得人鼻子發酸。
明諶煮好關火,盛了兩碗端過來。一擡頭,楞住了。
少年孤零零坐在沙發上,肩膀輕輕抖著,眼淚流了一臉。他不哭出聲,就是咬著嘴唇安安靜靜地掉眼淚。
但是睫毛濕透了,鼻尖紅紅的,更可憐得厲害。
“你……怎麽了?”明諶把碗放下,眉頭微微皺了皺。
他有些莫名其妙。
剛才還好好的坐在那兒看他做飯,怎麽一轉身就哭成這樣?
是自己哪句話說錯了?還是做的飯有問題?
黎初吸了吸鼻子,擡起手背胡亂蹭了蹭臉,悶聲悶氣開口:“你、你以後別剪這個發型,沒事也不要做飯。”
明諶:“……”
……
黎初化悲憤為食量,一口氣吃了兩大碗番茄牛腩。
明諶坐在對面,看著他把臉埋進碗裏,吃得頭也不擡,心裏更莫名其妙。
吃完黎初紅著眼睛道了謝,蔫蔫地回去了。
明諶在廚房收拾碗筷,越想越納悶。他擡手摸了摸自己的頭發。在唐人街後面那條小巷子,圖便宜剪的。
有這麽難看嗎?都把人醜哭了。
黎初回到自己房間,關上門,在玄關處站了一會兒才去浴室洗了澡。
出來換上睡衣,頭發還濕著,在領子上洇出一小片水漬。
他在書桌前坐下來。
臺燈擰開,從抽屜裏拿出信紙和筆,鋪平了開始寫。
筆尖落在紙上的聲音很輕,他寫得很慢,有時候停下來看著某個字發呆,有時候寫了幾句又劃掉。
窗外的夜色漸濃,偶爾遠處有車經過的引擎聲。寫完最後一個字,黎初才把信紙折好,拉開抽屜放進去。
他像毛毛蟲一樣把自己埋進被子裏。
隔壁住著個美國男孩,叫什麽他記不清,反正每次在走廊裏碰見,對方都會熱情地沖他喊一聲,然後就沒了下文。
那人大概是個音樂生或藝術生,反正經常半夜帶人回來放音樂蹦迪。這種老式公寓的墻體很薄,咚次打次的低音炮震得黎初的整張小床都在抖。
今晚也是一樣,黎初剛開始有點困意,隔壁就響起了熟悉的節奏。
他翻了個身,把枕頭壓住耳朵,隔壁音樂依舊震天響
礙於對方是個一米八的肌肉男,黎初覺得自己的小身板還是別惹事比較好。
然而,在他腦子裏一片混沌時,忽然聽見門外有聲音。
隔著門他聽見有人在說話,是明諶的聲音。聽不清說什麽,但隔壁音樂很快停了,世界安靜下來。
黎初在黑暗裏翻了個身,終於睡了過去。
……
第二天在學校,黎初盯著電腦屏幕上的代碼發呆。
來加州快半年了,專業課上得還不錯,編程水平也進步了很多。
這門課叫“計算機科學項目實踐”,教授讓他們組隊設計一個簡單的數據庫系統,寫一份技術報告,期末還要做個演示。
黎初在組裏負責寫代碼的部分,看起來就是認真負責的個性、活兒幹得利索,組員們都挺願意和他一組。
“嘿!Li!”同組的Jack一進來就叫他。
“聽說了嗎?周末有個活動。”Jack拉開旁邊的椅子坐下,湊過來壓低聲音,神秘兮兮的樣子:“一個投資人的高級聚會,就是那種矽谷來的老頭,坐在那兒聽學生講點子,聽得高興了說不定掏張支票出來。”
黎初楞了楞:“……什麽?”
Jack眨眨眼,露出一口白牙:“我和幾個朋友搞到了邀請函,打算去做個展示……就是上次那個寫作輔助工具,可以檢查拼寫錯漏的,我們想拿去試試水。”
他越說越興奮:“Li!你也來吧!你不是代碼寫得好嗎?到時候萬一有人問技術問題,你幫我們答。再說了!這種場合多認識點人沒壞處!萬一真遇上個賞識你的,將來說不定還能拉點讚助。”
黎初被他說得有點猶豫:“我?我不太會說話……”
“不用你說太多,你站那兒就行。”Jack已經開始掏隨身的小本子記時間了,“周六晚上七點,市中心聖瑞吉斯酒店。記得穿正式點,千萬別遲到了啊!”
他站起來要走,又想起什麽回頭眨了下眼:“Li,你不是說想自己開公司嗎?說不準就碰上願意給你投錢的人呢!”
Jack走後,黎初坐在那兒發了一會兒呆。
開公司這個念頭,他在港島時就有了。
他來美國的時候,奶奶給了他一筆錢,錢存在接應人周伯的賬戶。
留學生活是絕對沒問題的。
此外他身上沒有別的錢了,他走的時候也沒帶走邵霆越給的零用錢。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這樣做。可能是愧疚、心虛……又或者是既然要離開了,那就走得幹凈一點。
不僅僅是邵霆越的錢,奶奶的他也一直記在心裏。等畢了業自己能掙到錢,就要把這筆錢還回去。
黎初垂下眼睛,把那張紙條從口袋裏掏出來。
Jack寫給他的時間和地址,歪歪扭扭的字跡,後面畫了個笑臉。
黎初把紙條折好,放回口袋,心中默念了一遍地址。
他決定去碰碰運氣。
……
灣流III降落在機場時是下午,舷窗外是加州的陽光,邵霆越黑眸盯著看了片刻,暖意卻絲毫沒有融進眼底。
艙門打開,他緩緩走下舷梯。
一個穿著得體西裝的中年男人已經候著,身後跟著兩個隨行人員。
“邵先生,一路辛苦。”中年男人快步迎上來,微微欠身,“我是晚宴的統籌負責人,姓程,您叫我小程就行。”
邵霆越點點頭,沈斂的氣場和冷峻眉目讓人不敢輕易靠近。
程渡很自然地跟在他身側,保持著恰到好處的距離,他一邊走一邊匯報:“酒店已經安排好了,車在外面等著。晚宴是明晚七點開始,到時候會有專門的休息室給您用。今晚如果您需要,我可以安排個便飯……”
“不用。”邵霆越打斷他,聲音不重,卻讓程渡立刻收住了話頭。
一行人穿過到達大廳,門口停著一輛黑色的勞斯萊斯。司機早已站在車旁,見他們出來,恭敬地拉開車門。
車子緩緩離開機場,駛入洛杉磯繁忙的車流。程渡坐在副駕駛,透過後視鏡小心地觀察著後座的人。
這位傳聞中的港島船運界大佬,身家不知其數,手裏掌握著無數碼頭和地產,舉手投足都會影響數萬人生計。
然而邵先生比他想象的要年輕。
三十出頭的樣子,五官深峻,帶著明顯的混血感,眉骨很高,眼窩很深,鼻梁像是用刀一筆一筆刻出來的。
身上是經典的西裝三件套,煙咖色的外套搭配同色馬甲。露出一點內裏的黑襯衫,擡手動作間,袖間一對寶藍色的百達翡麗袖扣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從上車就開始閉目養神。
靠在座椅上漫不經心的姿態,都透著一種久居上位的從容。
然而他眉宇間疲憊感卻很重,長睫的陰影投在眼瞼下,莫名透著一股陰翳。
程渡視線緩緩下移,只見男人骨節分明的左手戴了兩枚戒指。食指是一枚象征著身份的黑金家族印戒,而無名指銀光一閃,戴的是婚戒。
原來船王已婚。
他收回目光,不敢多看。
車子駛入比弗利山莊,在一棟米白色的奢華大樓前停下。程渡連忙快步下車,親自拉開後座的車門。
“邵先生,到了。比弗利山莊四季酒店,給您安排的是頂層的總統套房。”
邵霆越下了車,擡頭看了一眼這座建築。門童穿著筆挺的制服,訓練有素地迎上來。
“頂層一共只有兩間總統套房,”程渡一邊引路一邊介紹,“這一間正對著日落大道,視野最好。”
邵霆越沒說話,只是點了點頭。
電梯直達頂層,門打開是一條鋪著深色大理石的走廊。
程渡親自開門,退後半步請他進去。
套房空間很大,客廳、臥室、書房、衣帽間一應俱全。巨大的落地窗外,是比弗利山莊的全景,此刻夕陽正在西沈,把整個城市染成一片橙黃暖融。
邵霆越走到窗前,看著外面的景色,背影被拉得很長。
程渡站在他身後幾步遠的地方,心裏暗暗琢磨。
他聽聞邵氏集團這半年來動作頻頻,在美國各大高校投了不少錢。
說是慈善、校企合作,可圈內人都在傳,這位船王是在找人。
找一個不見了的什麽人。
程渡當時只當是八卦聽聽。
現在看著眼前這個男人,他忽然覺得那些傳言未必是空穴來風。
一個投資人晚宴,就算規格再高,也高不到讓船王親自飛過來的程度。
可他還是來了。
程渡垂下眼,他一個小小的宴會負責人,可不敢再往下想。
……
晚宴的當晚,黎初準時出現在酒店門口。
他站在旋轉門前,低頭又檢查了一遍自己的衣著。剪裁利落的淺色小西裝,收腰設計顯得整個人更加挺拔修長。裏面是一件簡單的白襯衫,配了一條同色系的窄領帶。
他對著玻璃門的倒影看了看自己,應該夠正式了吧。
身後忽然傳來一陣口哨聲。
Jack和他那群朋友從後面走過來,看見黎初幾個人都楞住了。
“哇哦!”Jack誇張地捂住胸口,“Li,你是來拉投資的,還是來訂婚的?”
旁邊幾個人跟著起哄:“新郎官今晚很帥啊!”
“這身打扮,不知道的還以為你要上臺領獎!”
黎初的臉騰地紅了。
這是當初離開港島時帶的唯一一套正裝,想著萬一有什麽正式場合能用上。誰知道第一次穿就被Jack那群人笑成那樣。
他抿了抿唇,有些窘迫地解釋:“我只帶了這一套出來……是隆重了一點,但臨時去買也來不及了。”
Jack笑著走過來,拍了拍他肩膀:“沒事沒事,你這長相這身板,穿什麽都好看!就算沒有老板看中你的項目,搞不好有富婆看中你這個人。到時候你可就發達了!”
黎初的耳朵紅得要滴血,擡手推了他一把:“別開玩笑!”
Jack哈哈大笑,攬著他的肩膀往裏走。
宴會在一樓的Grand Ballroom舉行。
水晶吊燈從三層樓高的穹頂垂下來,折射出萬千璀璨的光。長條桌鋪著香檳色桌布,上面擺放了餐具和桌花。
衣香鬢影,觥籌交錯,侍者端著托盤穿梭其間。
到處都是西裝革履的男人和珠光寶氣的女人,各種語言混在一起,優雅的古典音樂靜靜流淌著。
然而在宴會廳最裏面的區域,門口站著幾個穿黑西裝的安保。
Jack湊過來,壓低聲音:“那邊才是大佬待的地方。咱們這種拿著學生邀請函混進來的,只能在邊上轉轉。”
有背景的,有門路的,有人引薦的。
和他們這種自己湊上來撞運氣的,不是一個世界。
黎初收回目光,沒說話,他本來就不抱什麽希望。
“來都來了。”Jack拍拍他,安慰道:“吃點東西再走?”
黎初點點頭,好歹回去就能省一頓晚飯。老蹭明諶的也不太好。
正吃著,門口忽然起了一陣騷動。
黎初擡起頭,看見一群人從外面湧進來。
太多人了。西裝革履的隨行人員、點頭哈腰的宴會負責人,還有戴著墨鏡,看起來兇神惡煞的黑衣保鏢。
他們簇擁著一個人,從大門口一路往裏走,根本看不清中間那人的臉。
只看見那人身量很高,說話的聲音很沈,隔著嘈雜人群,聽不清內容。
可那聲音……黎初的心跳漏了一拍。
他端著盤子的手頓住了,直直盯著那些晃動的人影。
“Li?”Jack的聲音從旁邊傳來,“怎麽了?看到誰了?”
黎初回過神來,他搖了搖頭,覺得自己真是瘋了。
二叔在港島,在太平洋的那一邊。他怎麽可能出現在這裏?怎麽可能出現在一個洛杉磯的投資人晚宴上?
“沒什麽。”少年抿了一下唇,低聲說:“認錯人了。”
他隨手從侍者托盤上拿了一杯酒,想喝一口壓壓驚。
一口下去火辣辣的液體嗆進喉嚨,他劇烈地咳了起來,咳得眼淚都出來了。
他不小心拿了威士忌。
Jack在旁邊笑得前仰後合:“Li你行不行啊?不會喝酒還拿威士忌!讓他給你換一杯起泡酒吧!”
黎初咳得說不出話,睫毛掛起了生理性的淚水。等他終於平覆下來,再擡頭時,那群人已經消失在視線裏。
二叔。
他怎麽會想到二叔?
黎初盯著那杯酒看,一仰頭把剩下的威士忌一口悶了。
火辣辣的感覺從喉嚨一路燒到胃裏,燒得他眼眶發酸。
“Jamck,我先走了。”他說。
Jack楞了一下:“這就走了?不再等等機會?”
黎初把杯子放下,深呼吸一口氣:“嗯,我不等了。”
Jack看著他似乎心情不太好的樣子,張了張嘴,最終沒再勸:“行,那你路上小心。明天學校見。”
黎初點點頭,站起身往外走。
這種牌子的威士忌後勁有點大,讓他有種微微發熱、腦子比平時轉得慢一點的飄忽感。他走了幾步,決定先去衛生間洗把臉,清醒一下再回去。
他攔住一個路過的侍者,那人穿著筆挺的黑馬甲,手裏端著空托盤。
“你好,請問洗手間怎麽走?”
侍者垂著眼眸,往走廊深處指了指:“沿著這條走廊一直走,盡頭右轉。”
黎初道了聲謝,順著那個方向走過去。
這條走廊比宴會廳安靜得多。
喧鬧的聲音都被一道無形的透明幕墻隔絕在外。頭頂灑下昏黃的光,腳下的地毯厚得幾乎聽不見腳步聲。
黎初走了一會兒,發現不對勁。
太長了……這條走廊怎麽這麽長?盡頭右轉之後又是一條走廊。
再走、再轉。他好像走進了一個迷宮,每一個轉角都長得一模一樣,每一盞燈光都昏暗得讓人恍惚。
他停下來,有些不安地回頭看了一眼,來時的路已經看不清了。
算了,原路返回吧。
然而,他剛轉過身,走廊裏的燈卻忽然全滅了。
一切都來得猝不及防,像墜入了一個深不見底的黑洞。黎初眼前一片漆黑,什麽都看不見,心跳加速。
黑暗中,他落入了一個懷抱——
黎初的第一反應是掙紮,想喊救命。
然而,對方的手臂如同鐵箍般抱緊,鼻尖和唇瓣抵著他頸間的皮膚,像一頭找到丟失幼崽的野獸深深嗅著、吻著。
劇烈的心跳傳來,一下一下,如同鼓點般震得他頭皮發麻。
“游戲結束。”
男人沈啞的聲音傳來,壓抑著滾燙的氣息:“bb,捉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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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諶往前走了兩步,回頭發現少年神色有些懨懨。
“你怎麽了?”
他有些不解,眉心微蹙的模樣竟然更像邵霆越了。
黎初擡起頭,怔怔地看著他。
那一瞬間——
明諶覺得少年的目光落在他臉上,卻好像並不是在看他。
這種感覺只是一閃而過。
明諶垂眸看他,神色沈靜:“是遇到什麽困擾的事了?如果有需要幫忙的盡管開口。”
黎初眨了眨眼,眼底那點恍惚褪去,變成淡淡的落寞:“沒什麽,我就是有點想家了。想家裏的……叔叔。”
原來是想念家人了,明諶表示理解,沒再追問。
他有記憶起就知道自己是孤兒。據說是海難遺孤,父母都葬身海底了。後來被一對華人夫婦從馬來西亞收養到美國,養父母待他算客氣,但也只是客氣。
等他們自己生了孩子,那種客氣就更加明顯了。中學起他就讀寄宿學校,即使是節假日也很少回養父母的家。
他早習慣了不給人添麻煩,也不指望別人給自己什麽。
親情這東西,有就有,沒有也正常。
他第一眼看見黎初,就猜他是沒吃過什麽苦的小少爺。
少年抱著一大袋超市買的東西,站在公寓門口一臉苦惱地掏鑰匙。鑰匙掏出來橙子掉了,撿起來橙子面包又掉了。
路過的明諶:“……”
他習慣獨來獨往,不想餘光掃過去,卻怔住了片刻。
和他一樣的東方面孔。
在美國這麽多年,見慣了各色人種,每次看到和自己一樣的黑頭發黃皮膚,心裏還是會有一點微妙。
像是提醒自己從哪裏來的,有種說不出的親近。
而眼前這個少年——
皮膚很白,眉眼生得好看,帶點少年人特有的稚氣。
看起來年紀好小,他第一反應是這人有十八歲嗎?該不會是哪家送來讀高中的小孩吧,那還怪可憐的。
後來在課上又見到他,才知道是同齡人,大二。
少年身上穿的用的都不便宜,說話做事也有教養。
別人說話,他安安靜靜聽著不插嘴。有時候討論課意見不合,他也不著急,慢條斯理講自己的道理。
他看起來一直被保護得很好。
美國人觀念開放,喜歡就追,男的女的都不叫事。學校裏同性伴侶不少,牽手走在路上沒人多看一眼。
明諶在課上見他被人圍著,就覺得像是誤入狼群的小綿羊。白白軟軟一只,被人盯著還不知道跑,還傻乎乎地沖人笑。
罷了,就當是看在同胞的份上,做好人好事吧。
“晚飯有著落了嗎?”明諶問。
黎初想了想,老老實實地答:“回去自己隨便煎個蛋,或者煮點意面什麽的。”這邊的肉類他實在不會處理,煮一次整個公寓都是臭的,能惡心好久。
他頓了頓,又補了一句:“我們那邊管這個叫白人飯。”
明諶聽了,嘴角動了動,也不知道是想笑還是什麽。
“我早上買菜買多了,”他說話時語氣很正常,讓人不會覺得有負擔:“晚上正好要做飯,你要不要一起吃?做番茄牛腩,燉一鍋能吃兩頓。”
黎初楞了一下,點點頭:“好,謝謝。”
明諶住在黎初斜對門。
獨立的一室一廳,和黎初那間一樣的格局,卻完全是另一副模樣。
客廳不大,收拾得整整齊齊。
深色布藝沙發靠墻放著,上面搭著一條墨藍色的毯子。窗前是一張書桌,桌上立著臺燈,旁邊的書摞成一摞,排得齊整。
整個屋子沒什麽多餘的東西,每樣東西都在它該在的地方。
“隨便坐。”明諶說著,把手裏的東西放到廚房吧臺上,“冰箱裏有喝的。可樂、氣泡水、礦泉水自己拿。”
黎初應了一聲,也不客氣地在沙發上坐下。
廚房連著吧臺,從沙發這兒望過去,正好能看見明諶打開水龍頭洗菜。
他身上穿著圍裙,從冰箱裏取出食材。刀落在砧板上,篤篤篤的很利索。看起來廚藝應該挺不錯的。
黎初看著那道背影,有些出神。
這半年過得像一場夢。
最初的那段時間一直在坐飛機,坐得他暈頭轉向的。
終於落地了洛杉磯,接應他的是奶奶的老同學,早年移民在加州待了快三十年,黎初管他叫周伯。
對方幫他弄了新的身份,辦了入學,租了這間公寓。
他一個人對著陌生的屋子,忽然對這個沒有邵霆越的世界有了實感。
白天他把時間填得滿滿的,上課、寫作業、去圖書館,努力地去認識新的同學,有空也會到處去逛逛。
只有晚上躺在被子裏,才敢偷偷哭一會兒,想一會兒二叔,哭完擦幹眼淚,第二天繼續勇敢堅強地去上學。
二叔也這樣在廚房裏給他做過飯,黎初想起來,眼眶就紅了。
他拼命忍住眼淚,把臉轉向窗外。
外面天已經暗了,公寓樓的走廊亮起燈,偶爾有腳步聲經過。溫暖的廚房裏咕嘟咕嘟煮著東西,番茄的酸甜味兒一點點飄出來,熏得人鼻子發酸。
明諶煮好關火,盛了兩碗端過來。一擡頭,楞住了。
少年孤零零坐在沙發上,肩膀輕輕抖著,眼淚流了一臉。他不哭出聲,就是咬著嘴唇安安靜靜地掉眼淚。
但是睫毛濕透了,鼻尖紅紅的,更可憐得厲害。
“你……怎麽了?”明諶把碗放下,眉頭微微皺了皺。
他有些莫名其妙。
剛才還好好的坐在那兒看他做飯,怎麽一轉身就哭成這樣?
是自己哪句話說錯了?還是做的飯有問題?
黎初吸了吸鼻子,擡起手背胡亂蹭了蹭臉,悶聲悶氣開口:“你、你以後別剪這個發型,沒事也不要做飯。”
明諶:“……”
……
黎初化悲憤為食量,一口氣吃了兩大碗番茄牛腩。
明諶坐在對面,看著他把臉埋進碗裏,吃得頭也不擡,心裏更莫名其妙。
吃完黎初紅著眼睛道了謝,蔫蔫地回去了。
明諶在廚房收拾碗筷,越想越納悶。他擡手摸了摸自己的頭發。在唐人街後面那條小巷子,圖便宜剪的。
有這麽難看嗎?都把人醜哭了。
黎初回到自己房間,關上門,在玄關處站了一會兒才去浴室洗了澡。
出來換上睡衣,頭發還濕著,在領子上洇出一小片水漬。
他在書桌前坐下來。
臺燈擰開,從抽屜裏拿出信紙和筆,鋪平了開始寫。
筆尖落在紙上的聲音很輕,他寫得很慢,有時候停下來看著某個字發呆,有時候寫了幾句又劃掉。
窗外的夜色漸濃,偶爾遠處有車經過的引擎聲。寫完最後一個字,黎初才把信紙折好,拉開抽屜放進去。
他像毛毛蟲一樣把自己埋進被子裏。
隔壁住著個美國男孩,叫什麽他記不清,反正每次在走廊裏碰見,對方都會熱情地沖他喊一聲,然後就沒了下文。
那人大概是個音樂生或藝術生,反正經常半夜帶人回來放音樂蹦迪。這種老式公寓的墻體很薄,咚次打次的低音炮震得黎初的整張小床都在抖。
今晚也是一樣,黎初剛開始有點困意,隔壁就響起了熟悉的節奏。
他翻了個身,把枕頭壓住耳朵,隔壁音樂依舊震天響
礙於對方是個一米八的肌肉男,黎初覺得自己的小身板還是別惹事比較好。
然而,在他腦子裏一片混沌時,忽然聽見門外有聲音。
隔著門他聽見有人在說話,是明諶的聲音。聽不清說什麽,但隔壁音樂很快停了,世界安靜下來。
黎初在黑暗裏翻了個身,終於睡了過去。
……
第二天在學校,黎初盯著電腦屏幕上的代碼發呆。
來加州快半年了,專業課上得還不錯,編程水平也進步了很多。
這門課叫“計算機科學項目實踐”,教授讓他們組隊設計一個簡單的數據庫系統,寫一份技術報告,期末還要做個演示。
黎初在組裏負責寫代碼的部分,看起來就是認真負責的個性、活兒幹得利索,組員們都挺願意和他一組。
“嘿!Li!”同組的Jack一進來就叫他。
“聽說了嗎?周末有個活動。”Jack拉開旁邊的椅子坐下,湊過來壓低聲音,神秘兮兮的樣子:“一個投資人的高級聚會,就是那種矽谷來的老頭,坐在那兒聽學生講點子,聽得高興了說不定掏張支票出來。”
黎初楞了楞:“……什麽?”
Jack眨眨眼,露出一口白牙:“我和幾個朋友搞到了邀請函,打算去做個展示……就是上次那個寫作輔助工具,可以檢查拼寫錯漏的,我們想拿去試試水。”
他越說越興奮:“Li!你也來吧!你不是代碼寫得好嗎?到時候萬一有人問技術問題,你幫我們答。再說了!這種場合多認識點人沒壞處!萬一真遇上個賞識你的,將來說不定還能拉點讚助。”
黎初被他說得有點猶豫:“我?我不太會說話……”
“不用你說太多,你站那兒就行。”Jack已經開始掏隨身的小本子記時間了,“周六晚上七點,市中心聖瑞吉斯酒店。記得穿正式點,千萬別遲到了啊!”
他站起來要走,又想起什麽回頭眨了下眼:“Li,你不是說想自己開公司嗎?說不準就碰上願意給你投錢的人呢!”
Jack走後,黎初坐在那兒發了一會兒呆。
開公司這個念頭,他在港島時就有了。
他來美國的時候,奶奶給了他一筆錢,錢存在接應人周伯的賬戶。
留學生活是絕對沒問題的。
此外他身上沒有別的錢了,他走的時候也沒帶走邵霆越給的零用錢。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這樣做。可能是愧疚、心虛……又或者是既然要離開了,那就走得幹凈一點。
不僅僅是邵霆越的錢,奶奶的他也一直記在心裏。等畢了業自己能掙到錢,就要把這筆錢還回去。
黎初垂下眼睛,把那張紙條從口袋裏掏出來。
Jack寫給他的時間和地址,歪歪扭扭的字跡,後面畫了個笑臉。
黎初把紙條折好,放回口袋,心中默念了一遍地址。
他決定去碰碰運氣。
……
灣流III降落在機場時是下午,舷窗外是加州的陽光,邵霆越黑眸盯著看了片刻,暖意卻絲毫沒有融進眼底。
艙門打開,他緩緩走下舷梯。
一個穿著得體西裝的中年男人已經候著,身後跟著兩個隨行人員。
“邵先生,一路辛苦。”中年男人快步迎上來,微微欠身,“我是晚宴的統籌負責人,姓程,您叫我小程就行。”
邵霆越點點頭,沈斂的氣場和冷峻眉目讓人不敢輕易靠近。
程渡很自然地跟在他身側,保持著恰到好處的距離,他一邊走一邊匯報:“酒店已經安排好了,車在外面等著。晚宴是明晚七點開始,到時候會有專門的休息室給您用。今晚如果您需要,我可以安排個便飯……”
“不用。”邵霆越打斷他,聲音不重,卻讓程渡立刻收住了話頭。
一行人穿過到達大廳,門口停著一輛黑色的勞斯萊斯。司機早已站在車旁,見他們出來,恭敬地拉開車門。
車子緩緩離開機場,駛入洛杉磯繁忙的車流。程渡坐在副駕駛,透過後視鏡小心地觀察著後座的人。
這位傳聞中的港島船運界大佬,身家不知其數,手裏掌握著無數碼頭和地產,舉手投足都會影響數萬人生計。
然而邵先生比他想象的要年輕。
三十出頭的樣子,五官深峻,帶著明顯的混血感,眉骨很高,眼窩很深,鼻梁像是用刀一筆一筆刻出來的。
身上是經典的西裝三件套,煙咖色的外套搭配同色馬甲。露出一點內裏的黑襯衫,擡手動作間,袖間一對寶藍色的百達翡麗袖扣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從上車就開始閉目養神。
靠在座椅上漫不經心的姿態,都透著一種久居上位的從容。
然而他眉宇間疲憊感卻很重,長睫的陰影投在眼瞼下,莫名透著一股陰翳。
程渡視線緩緩下移,只見男人骨節分明的左手戴了兩枚戒指。食指是一枚象征著身份的黑金家族印戒,而無名指銀光一閃,戴的是婚戒。
原來船王已婚。
他收回目光,不敢多看。
車子駛入比弗利山莊,在一棟米白色的奢華大樓前停下。程渡連忙快步下車,親自拉開後座的車門。
“邵先生,到了。比弗利山莊四季酒店,給您安排的是頂層的總統套房。”
邵霆越下了車,擡頭看了一眼這座建築。門童穿著筆挺的制服,訓練有素地迎上來。
“頂層一共只有兩間總統套房,”程渡一邊引路一邊介紹,“這一間正對著日落大道,視野最好。”
邵霆越沒說話,只是點了點頭。
電梯直達頂層,門打開是一條鋪著深色大理石的走廊。
程渡親自開門,退後半步請他進去。
套房空間很大,客廳、臥室、書房、衣帽間一應俱全。巨大的落地窗外,是比弗利山莊的全景,此刻夕陽正在西沈,把整個城市染成一片橙黃暖融。
邵霆越走到窗前,看著外面的景色,背影被拉得很長。
程渡站在他身後幾步遠的地方,心裏暗暗琢磨。
他聽聞邵氏集團這半年來動作頻頻,在美國各大高校投了不少錢。
說是慈善、校企合作,可圈內人都在傳,這位船王是在找人。
找一個不見了的什麽人。
程渡當時只當是八卦聽聽。
現在看著眼前這個男人,他忽然覺得那些傳言未必是空穴來風。
一個投資人晚宴,就算規格再高,也高不到讓船王親自飛過來的程度。
可他還是來了。
程渡垂下眼,他一個小小的宴會負責人,可不敢再往下想。
……
晚宴的當晚,黎初準時出現在酒店門口。
他站在旋轉門前,低頭又檢查了一遍自己的衣著。剪裁利落的淺色小西裝,收腰設計顯得整個人更加挺拔修長。裏面是一件簡單的白襯衫,配了一條同色系的窄領帶。
他對著玻璃門的倒影看了看自己,應該夠正式了吧。
身後忽然傳來一陣口哨聲。
Jack和他那群朋友從後面走過來,看見黎初幾個人都楞住了。
“哇哦!”Jack誇張地捂住胸口,“Li,你是來拉投資的,還是來訂婚的?”
旁邊幾個人跟著起哄:“新郎官今晚很帥啊!”
“這身打扮,不知道的還以為你要上臺領獎!”
黎初的臉騰地紅了。
這是當初離開港島時帶的唯一一套正裝,想著萬一有什麽正式場合能用上。誰知道第一次穿就被Jack那群人笑成那樣。
他抿了抿唇,有些窘迫地解釋:“我只帶了這一套出來……是隆重了一點,但臨時去買也來不及了。”
Jack笑著走過來,拍了拍他肩膀:“沒事沒事,你這長相這身板,穿什麽都好看!就算沒有老板看中你的項目,搞不好有富婆看中你這個人。到時候你可就發達了!”
黎初的耳朵紅得要滴血,擡手推了他一把:“別開玩笑!”
Jack哈哈大笑,攬著他的肩膀往裏走。
宴會在一樓的Grand Ballroom舉行。
水晶吊燈從三層樓高的穹頂垂下來,折射出萬千璀璨的光。長條桌鋪著香檳色桌布,上面擺放了餐具和桌花。
衣香鬢影,觥籌交錯,侍者端著托盤穿梭其間。
到處都是西裝革履的男人和珠光寶氣的女人,各種語言混在一起,優雅的古典音樂靜靜流淌著。
然而在宴會廳最裏面的區域,門口站著幾個穿黑西裝的安保。
Jack湊過來,壓低聲音:“那邊才是大佬待的地方。咱們這種拿著學生邀請函混進來的,只能在邊上轉轉。”
有背景的,有門路的,有人引薦的。
和他們這種自己湊上來撞運氣的,不是一個世界。
黎初收回目光,沒說話,他本來就不抱什麽希望。
“來都來了。”Jack拍拍他,安慰道:“吃點東西再走?”
黎初點點頭,好歹回去就能省一頓晚飯。老蹭明諶的也不太好。
正吃著,門口忽然起了一陣騷動。
黎初擡起頭,看見一群人從外面湧進來。
太多人了。西裝革履的隨行人員、點頭哈腰的宴會負責人,還有戴著墨鏡,看起來兇神惡煞的黑衣保鏢。
他們簇擁著一個人,從大門口一路往裏走,根本看不清中間那人的臉。
只看見那人身量很高,說話的聲音很沈,隔著嘈雜人群,聽不清內容。
可那聲音……黎初的心跳漏了一拍。
他端著盤子的手頓住了,直直盯著那些晃動的人影。
“Li?”Jack的聲音從旁邊傳來,“怎麽了?看到誰了?”
黎初回過神來,他搖了搖頭,覺得自己真是瘋了。
二叔在港島,在太平洋的那一邊。他怎麽可能出現在這裏?怎麽可能出現在一個洛杉磯的投資人晚宴上?
“沒什麽。”少年抿了一下唇,低聲說:“認錯人了。”
他隨手從侍者托盤上拿了一杯酒,想喝一口壓壓驚。
一口下去火辣辣的液體嗆進喉嚨,他劇烈地咳了起來,咳得眼淚都出來了。
他不小心拿了威士忌。
Jack在旁邊笑得前仰後合:“Li你行不行啊?不會喝酒還拿威士忌!讓他給你換一杯起泡酒吧!”
黎初咳得說不出話,睫毛掛起了生理性的淚水。等他終於平覆下來,再擡頭時,那群人已經消失在視線裏。
二叔。
他怎麽會想到二叔?
黎初盯著那杯酒看,一仰頭把剩下的威士忌一口悶了。
火辣辣的感覺從喉嚨一路燒到胃裏,燒得他眼眶發酸。
“Jamck,我先走了。”他說。
Jack楞了一下:“這就走了?不再等等機會?”
黎初把杯子放下,深呼吸一口氣:“嗯,我不等了。”
Jack看著他似乎心情不太好的樣子,張了張嘴,最終沒再勸:“行,那你路上小心。明天學校見。”
黎初點點頭,站起身往外走。
這種牌子的威士忌後勁有點大,讓他有種微微發熱、腦子比平時轉得慢一點的飄忽感。他走了幾步,決定先去衛生間洗把臉,清醒一下再回去。
他攔住一個路過的侍者,那人穿著筆挺的黑馬甲,手裏端著空托盤。
“你好,請問洗手間怎麽走?”
侍者垂著眼眸,往走廊深處指了指:“沿著這條走廊一直走,盡頭右轉。”
黎初道了聲謝,順著那個方向走過去。
這條走廊比宴會廳安靜得多。
喧鬧的聲音都被一道無形的透明幕墻隔絕在外。頭頂灑下昏黃的光,腳下的地毯厚得幾乎聽不見腳步聲。
黎初走了一會兒,發現不對勁。
太長了……這條走廊怎麽這麽長?盡頭右轉之後又是一條走廊。
再走、再轉。他好像走進了一個迷宮,每一個轉角都長得一模一樣,每一盞燈光都昏暗得讓人恍惚。
他停下來,有些不安地回頭看了一眼,來時的路已經看不清了。
算了,原路返回吧。
然而,他剛轉過身,走廊裏的燈卻忽然全滅了。
一切都來得猝不及防,像墜入了一個深不見底的黑洞。黎初眼前一片漆黑,什麽都看不見,心跳加速。
黑暗中,他落入了一個懷抱——
黎初的第一反應是掙紮,想喊救命。
然而,對方的手臂如同鐵箍般抱緊,鼻尖和唇瓣抵著他頸間的皮膚,像一頭找到丟失幼崽的野獸深深嗅著、吻著。
劇烈的心跳傳來,一下一下,如同鼓點般震得他頭皮發麻。
“游戲結束。”
男人沈啞的聲音傳來,壓抑著滾燙的氣息:“bb,捉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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