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給我一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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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一些時間

徐照月這些話說出來之後,心裏反而好受多了,胸腔裏堵著的氣,好像也下去了,總比之前自己一個人悶著要強許多。

方秉塵問徐照月找來了發梳,將那一頭烏發梳理得整整齊齊,把手腕上的發繩又重新套了上去。

徐照月低著頭:“這兩年大概就是這樣吧,也不算很好,也不算很壞,分手確實是因為你很好才分的,除此之外就是……我發現我還是接受不了外婆的死,還有那個人娶了新媳婦,我覺得我的心好像很難在你這邊了,似乎只剩下了一些仇恨和不滿,如果我在那樣的情況下,還要與你在一起的話,我覺得是我對你的不負責。”

方秉塵輕輕“嗯”了一聲,徐照月緊接著那話頭就說道:“你肯定找過我,以你的性子,你肯定找過,但我覺得那個時候的我和之前的我已經不一樣了,就好像現在的我和那個時候的我好像也不那麽相同,其實你也有更好的選擇,你沒找到我是因為我在那個屋子裏面呆著,不過你找不到我也是好事,免得臭烘烘的把你熏跑。”

徐照月說到這裏,又好像要給自己駁回面子:“我……其實也沒那麽臭,那個房子打理過了,只是陰暗了些,然後因為臭的時間太長了,畢竟外婆和那個人在一起好多年了,好幾十年了吧,都已經臭到地板裏去了,我洗再多次地,打再多的肥皂也散不去那種隱約的臭味,不過也可能是因為我看不慣那對人,所以才覺得臭吧。”

方秉塵搖了搖頭:“這兩年一定苦了你了,如果當時你願意和我說,或許我們有更好的辦法,哪怕有個人陪同……不過也怪我,那麽長時間裏,居然都沒有察覺出你的情緒。”

“也沒什麽吧。”

徐照月接話接得有些倉皇:“這些情緒沒什麽好察覺的,而且都已經過去了,你也有你的事情要忙,不過你把你的太多時間都給了我,我也總不好意思把這些更負面的能量傳遞給你。”

方秉塵像是想到了什麽,輕輕拍了拍徐照月的後背,接著又沿著後背與脊梁骨往下順了順手:“說起來,我記得你之前好像提過和那些人吵架了,這個是怎麽回事?”

徐照月嘆了口氣:“這個啊,這個就說來話長了,我把外婆的那些東西全都一筆一筆的拿走,還都是半夜偷出去的,一次兩次可能也不會察覺,時間長了,人家肯定要知道的,不過——”

徐照月活脫脫一個偵探的樣子:“我其實覺得和次數也沒太大關系,因為他們不在乎外婆,所以我拿外婆的相冊,拿外婆的瓶瓶罐罐,他們都不會在意什麽,更不會察覺什麽,我覺得察覺起來的真正原因是我把外婆的那個假的金手串拿走了。”

“假的?”

方秉塵有些詫異。

徐照月點了點頭:“嗯,村裏面那些老太太都覺得買金好啊,我記得我小時候,有一次跟著外婆在外面的涼亭裏坐著,那些老太太就說外婆怎麽手腕上沒戴個金串子,沒戴個玉鐲子,外婆不願意說那個人的短,只是說舍不得去戴,畢竟一把年紀了,回頭傳給兒女就算了。”

“但是那次之後,外婆從她的兜裏整理出了二十多塊錢,我問外婆,這是幹嘛的,外婆說等等就知道了,之後外婆又打開了她的衣櫃,幾乎把她衣櫃裏的每件衣服都掏了一遍,倒也不是每件衣服裏面都有錢,但幾毛錢幾塊錢的,總是能從三三兩兩件裏面找出來,我還記得一共是五十塊二毛六,外婆說帶著我去買零食,再買個金。”

“我知道什麽是金,我媽還有我舅媽她們也都想著給外婆買一個的,但是那個時候生活條件不好啊,金價那會兒不算高,兩家都湊不出來那個錢,只湊出了一對金耳釘,我真是萬幸,那對耳釘被外婆帶到墳裏去了,只是一對耳釘而已,我卻松了一口氣……”

“外婆帶我去買金,我們兩個走了好幾裏的地,你不知道吧?我以前其實和外婆關系沒有那麽好,是我小學快要畢業那年才終於好起來的,也不能說不好,只是說在那之前,和外婆的關系沒有那麽近,後來小學快畢業,也就相對獨立了,自己一個人就能到處跑,從城裏到村裏,一個人頂著大太陽走上五裏地,都不叫害怕的,每每快到外婆家時,先扯著嗓子大喊‘外婆——外婆——’”

“那會兒,外婆可給心疼壞了,而且那個時候外婆的身子還不錯,還能在門口的斜板上坐一會,一點兒都不怕涼屁股,聽見我扯著嗓子喊,就忙站起身,問我怎麽來的,怎麽是走著來的?那個時候我可自豪了,仰著個頭,脖子伸得有隔壁家大鵝那麽長,洋洋得意說自己是走過來的。”

“外婆一聽這話,又是驚喜又是驚嚇的,連忙拉著我的手說,‘哎呦,怎麽是走過來的?這麽大的太陽,萬一中了暑怎麽辦?怎麽不坐三輪車過來?外婆雖然窮,但也不差那五塊錢啊’,說著總要給我一筆錢,不過那筆錢都被我攢下來,凈買了一堆的零食,等到下次去外婆家的時候,照樣還要走過去。”

“怎麽不騎自行車?”

方秉塵摸了摸徐照月的後腦勺。

“沒有錢,買不起自行車,而且我知道外婆是高興的,我大老遠走過去,我自己也高興,那時候年紀小啊,為自己能吃到西瓜零食高興,而且我聽見過外婆和那些人說話,張口就說我們家照月,一個人天不怕地不怕的,邁著小腿兒就到我這兒來了,那些老人家都笑著把眼睛笑彎了,笑迷了,連連稱讚著說‘一看你們家照月就和你最親了’,要是我在場的話,那些人還都會忍不住打趣我說,‘你到底是不是和你外婆最親?’那個時候隱約懂一些親的概念,無非就是你是不是最愛外婆了,但那時候不懂外婆的好啊,不懂外婆在身邊的好啊——”

“於是心裏面兜著彎子,想著那些西瓜、薯片、想著冬天的暖爐還有外婆熬的小米粥,煎的菜餅子,嘴上就巧妙的漏了後半句,甜滋滋的說‘當然是和外婆最親了!’,不過這句話放到現在來看,反而是最貼切的,只不過那個時候的全話應該是‘當然是和外婆給我買的西瓜零食,熬的粥煎的餅最親了!’”

方秉塵聽著也不禁笑出聲來,之前還從沒聽過徐照月講到過這些東西。

徐照月這才不好意思道:“哦,哎呀,不好意思,跑題了,剛剛咱們說買金來著,外婆帶著我去城裏買金,我見過那些金店,所以我指著那些氣派的金店說‘外婆!咱們到了!’不過外婆居然沒有停下腳步,樂呵呵道:‘沒有呢,咱們買傳統的。’”

徐照月的聲音濕漉漉的,像是積了一些雨水的陰雲:“所以我們去了兩元店,去兩元店裏買了個金鏈子,因為鐲子的那款我們買不起,倒也不是錢不夠,鐲子的那款好像要二十一塊錢,外婆覺得不如買成鏈條的那一種,雖然樣子不那麽好看,但足足便宜了六塊錢,而且誰看得出這些真真假假?”

“剩下的那些錢,倒也沒剩到兜裏去,一部分給我買了零食,一部分讓我自己裝了起來,另外又掏了五塊錢坐車回去——那個時候還是太小,太不懂事了,只知道吵著嚷著說要坐車回,外婆連一分錢都沒留下,現在回想起來,倒真覺得自己是個白眼狼。”

“哦,對了,金的真真假假,當然是能分辨出來的,那些假的金顏色更暗沈,看著也沒什麽質感,現在我就不知道了,那個時候工藝說到底還是有限,和村頭那些有真金的老太太們一比,外婆的金鏈子看上去就像我的玩具。”

徐照月嘆了口氣:“連我這麽小的人都能看得出來,那外婆就更不用說了,那也只是在人前露過一兩眼,嘻嘻笑笑著說‘我們家那個給我買的,之前都舍不得拿出來,今天就給你們看一眼。’”

“我以為外婆給她們看了那一兩眼之後,就該把那金鏈子收起來了,卻沒成想那個金鏈子在一年四季長袖衣服的遮蓋下,戴了一年又一年。”

“二十歲,我的第一本小說發行,拿到了第一筆稿費,我就想著如果能拿這筆稿費給外婆買一個真正兒八經的金,讓外婆好好給那些人看看,這就是我們家那位給我買的——我們家照月給我買的,那該多好。”

“結果我興沖沖的去金店,一副初生牛犢不怕虎的耀武揚威勁兒和身上土土的衣服著實是有些不符合格調,更別提金店裏面那些人都穿得幹幹凈凈,漂漂亮亮的,我當然也幹凈,但那些人更得體,而且氣質都那麽的好。”

“那買到了嗎?”

方秉塵見過許多書,那些書裏向來都不會刻在每一個努力去達到某些事情的人,只可惜徐照月的答案還是令人始料未及。

“沒有,我那點稿費怎麽夠買一個鐲子呢?其實也可以吧,但十幾二十克的鐲子,那些人都說很快就會癟掉,因為是空心兒的,就算做得再漂亮,裏面也是沒東西的,沒有什麽好買的。”

“我咬了咬牙,決定那就等下次再攢攢,再攢一攢,攢得錢再多一點、再多一點——最好後面跟好多好多個零,給外婆買一個最貴最重的手鐲。”

“可惜了,外婆走了,我也怎麽都買不到那個最貴最重的手鐲,可能我連寫書都寫不成了,你最懂我了,我現在的思維並不那麽好,有時候寫作也不太能靜得下心,不過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你還記得大學快畢業那會兒,教授給我的批語是什麽嗎?”

徐照月笑得有些發傻,仿佛帶著她初闖文學這條路時的稚氣:“慧極必傷,教授說我是個早慧的人,早慧和聰明可完全不一樣,這不是一種榮幸,反而是一種痛苦,但那個時候我蠢啊,我甚至都沒有在意到後面兩個字,我只註意著前面的‘慧極’”。

“我明白。”

方秉塵聲音依舊輕輕的,但似乎卻非常誠摯。

“是啊,後來我才發現,這像是一種預言,好像這個詞確實很貼切我,而且早慧可能確實不是一件好事,以前的我可能算得上是早慧,現在的我,我覺得反倒像是什麽小孩,我當然也沒有矮化幼化自己,我是說自己並沒有進入社會的好能力。”

“而且,好像在任何一個文人或者文學之中,慧極必傷也經常會與情深不壽這樣的詞去連用,比如我最近看的那本書,大庭葉藏是這樣的,或許是這樣的吧?”

“不過我也是這樣的,起碼我一定是這樣的,咱們兩個分了手,而且分得那麽倉促,我也得了病,這輩子治不好的人也大有其數,算得上是數不勝數,但我也沒有再想過如果能治好就怎麽樣了,治不治得好都是我的命。”

方秉塵將自己的手指穿插在徐照月的手指之間,輕輕貼著她的耳朵,哀求道:“不要這樣說,會好的,我陪你一起去治,你會好的。”

徐照月難得的沒有將自己的手抽出來,反倒將手指往回扣了扣:“也無所謂吧,活著對我來說好像只剩下寫作了,能寫一天的文字,我就高興一天,雖然現在寫的可能確實不如以前了,又或者……哈哈。”

徐照月突然將話題一轉:

“我能見到你,我很高興,這好像寫作是寫一篇少一篇,寫出一點東西,或許就少一些墨水,見面也一樣,見一面少一面,我看你一眼就已經是莫大的榮幸了。”

方秉塵想要反駁些什麽,那些話卻都哽在了嗓子裏面,楞是半天說不出一個字來。

徐照月像是在自我安慰,又像是在安慰他,用腦袋輕輕蹭了蹭方秉塵的臉頰:“你不要難過,我只是把話那樣說說而已,畢竟肚子裏的墨水可不是吐一些就少一些,寫東西也不是單看肚子裏的東西。”

“想要寫好一本書,可能要先留意,我其實之前一直都以為觀察是最重要的,比如觀察生活中的一縷陽光,一朵花開,觀察不同氣溫裏風吹過來的感受,觀察手指尖打轉的那些遠方的東西,想著只要觀察的夠多,就會言之有物,但後來我發現不完全是這樣,要先留意,這才是最重要的,留意花怎樣的開,留意一個人的神情怎樣的變,留意生命中的那些生命外的東西,生命裏的東西,眼眶裏的東西,心裏面的東西。”

“留意一個人的經年歲月,才發現原來蒼老是不問年紀的,我好像還沒有步入社會,就已經先老了。”

方秉塵的瞳孔拂過徐照月的肌膚,兩個人挨得很近,幾乎看得見面頰上面極細的毛孔與短而細膩的絨毛。

瓷白色的肌膚被窗外的陽光和他的影子稍稍映射又稍稍遮擋,居然有了勉強的血色和隱約的沈。

人的瞳孔應該是宇宙大爆炸以來最神奇的產物了,尤其是當人的瞳孔看向喜歡的人時,看向在意的事情時,無論是何種顏色的瞳仁,都會折射出一種既帶有人性又帶有神性的光輝來,所謂人性,正是因為珍惜或者憐愛,或者是實在不忍忘卻,所以始終都死咬著這個人,死死鎖定著這個人,好像把人的貪婪全都寫在了瞳孔之外,可所謂神性呢?

有時候人也分不清究竟是當自己看向某個人時,那種不關於任何欲望或者情欲的眼神是神性的,還是說所看向的那個人是神性的,總之,人總會擅長以自己的眼睛去寫他人的眼睛。

可當我描摹你的那一剎那,我才發現能夠企及已經是我的榮幸,我不再去描摹你,我只盼著你好,未必盼你早登青雲,只求著能日日是好日,日日如今日。

人的瞳孔似乎都無需日月星光的折射,自己就能辨認並流露出那些難以名狀,甚至連潛意識都來不及發掘的情緒情感,人這輩子的酸甜苦辣,陰晴圓缺,分分合合,全都在睜眼閉眼的一瞬之間。

而且這種瞳孔,又往往既看得見他人,也映得出自己,就像徐照月的眼睛——方秉塵垂著睫毛,看得見徐照月對回憶的繾倦,也看見了一種浸透在了骨子裏的苦。

方秉塵柔聲道:“你老了的話,皮膚就會烙上時間的柔軟,你是時間鑄成的書,如果你情願讓我去讀一輩子。”

徐照月怔了怔,卻刻意回避開了這個問題,接著又繼續自己剛剛的說辭:“其實,我覺得我已經很幸福了,我也並沒有那麽恨自己的病,但歸根結底,我還是要感謝文字的存在,如果不是文字,我想我會時刻如今天下午那樣歇斯底裏,至少還有文字。”

“至少還有文字,能讓我去寫,我的意志,我的胸腔,我的血脈和我的手,我的骨骼和我的皮肉,是啊,至少還有文字,起碼我現在還能寫。”

方秉塵點了點頭:“你會寫很久,你會如你所願的寫,你沒有辜負任何人,而且你寫的書也一定會開啟某一個新的時代。”

徐照月有些分不清真真假假,她倒是設想過這些,似乎每個作家都曾設想過這些,就算不敢想這麽大,最起碼也一定想過在書店,尤其是熱門區的位置,看見自己的書高高擺在那裏。

徐照月沈默了良久,說話時的聲音還帶著,幾乎就像蛋殼皮退下時的那層雞蛋上薄膜的感覺,又或者是熬了什麽牛奶或粥之後上面的一層薄膩:

“方秉塵,你得給我一點時間,讓我去治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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