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番外 霍格沃茨之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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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番外 霍格沃茨之前2
在教職工會議上,麥格教授曾相當嚴肅地警告年輕的斯內普:“你必須把那些孩子控制在你方圓十五英尺(五米)內,否則就要有大麻煩了!”
第一次帶學生的斯內普把這些話聽進去了。他皺著眉,微不可察地點了點頭。
弗立維看看這個,看看那個,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拍了拍斯內普的背:“放輕松點,西弗勒斯!多來幾次,你就知道這不是什麽困難的工作了!”
事實證明,麥格教授說的是對的,弗立維教授說的也是對的。
這要看你遇到什麽樣的學生。
頭天工作,斯內普就弄丟了一個學生,問遍各個店鋪的老板們,最終在弗洛林冷飲店門口找到了他。
從此,斯內普就倒向麥格教授的觀點,還沒到破釜酒吧就對學生進行嚴厲的警告,用最可怕的表情,著重強調魔法世界的危險。
“聽明白了嗎!”斯內普冷冷地說,“如果有什麽問題,你最好現在提出來。”
瘦瘦小小的普拉瑞斯·普林斯點點頭又搖搖頭,作為一種回答。
這孩子很聽話,斯內普一開始怕她跟丟,走得慢。但普拉瑞斯一直跟得很好,以至於斯內普幾乎忘記這件事,逐漸恢覆原來的速度,差點讓她被迫跟丟。
好在,後來他們開始采購開學用的東西,進了店鋪,不至於因為斯內普腳程太快而發生事故。
對於斯內普而言,帶這樣一個學生是舒服的。但對普拉瑞斯來說,那就截然相反了。
天知道這位教授吃錯什麽藥,腳上跟裝了火箭推進器一樣。
在他身後的普拉瑞斯被糊了一臉黑鬥篷,跌跌撞撞地努力跟上,還因為人生地不熟而不敢提出什麽異議。
“斯內普教授!”摩金夫人笑著說,“帶新生買校服嗎?”
斯內普往左邊一步,露出他身後的小女孩,指了指她:“和往常一樣。”
“啊呀!這孩子竟然已經十一歲了嗎?”摩金夫人驚訝地說,“這可真看不出來!”
普拉瑞斯感覺到這位胖乎乎的女士沒什麽惡意,於是放松了一些。這位摩金夫人只是單純覺得普拉瑞斯的大小尺寸不符合一個正常的十一歲女孩。
摩金夫人讓她站在腳凳上,為她披上一條二手鬥篷試試尺寸。這時候,站高了一點的普拉瑞斯終於看到斯內普教授皺起了眉。他的眼神中似乎隱約透露出一些不滿。
普拉瑞斯不明白自己做錯了什麽,心裏緊張起來。她只好轉頭,假裝自己沒有發現這一點,認真聽摩金夫人的指揮——當然,她知道這位女士叫摩金夫人,店的招牌上就這麽寫的。
這似乎是一種魔法世界約定俗成的規則,很多商家都拿自己的名字當店名。
不過,這種想法在麗痕書店發生了改變。麗痕書店的老板叫“斑林”,不叫麗痕。當然,破釜酒吧的老板還叫湯姆。
這種規則似乎必須在店面看上去特別像一個名字的時候才奏效。
學校給的助學金額度有限,普拉瑞斯得到了二手課本、二手魔法袍、二手坩堝、二手天平、二手玻璃瓶和二手望遠鏡——她幾乎快要不認識“二手”這個單詞了。
東西太多不好帶,斯內普教授還單獨給她買了個手提箱,用來裝這些制服和裝備。
當她在雜貨店等斯內普教授買手提箱的時候,普拉瑞斯聽到一個紅頭發的男生抱怨:“媽媽——我什麽東西都是二手的!”
男生的哥哥又高又瘦,長得非常英俊,但綁著小辮,穿著像倫敦街頭的那些搖滾歌手。
他哈哈大笑,摸了把弟弟的腦袋:“不喜歡我的魔法袍嗎?等我賺了錢就給你買新的!”
“別管羅恩!你才畢業多久!”男生胖胖的母親叉著腰對羅恩說,“我們家哪個孩子不是這樣過來的?”
“比爾就不是!”
“比爾也是!他很多東西是用你爸爸的!”
羅恩噎住了。
比爾把手擱在羅恩肩膀上,笑著說:“開心點!起碼我們的人生不是二手的!”
普拉瑞斯挺喜歡這句話的。這些東西對她來說已經非常新奇了,她並不在乎是不是二手的。而且,她在修道院用的哪一件東西不是十八手的呢?
她的人生列車即將開上一條以往難以想象的軌道,旅途上的一切都是新的。或許她的制服裝備是二手的,但她的未來是全新的。
斯內普教授從雜貨店裏出來了,丟給普拉瑞斯一個不大的手提箱。但對普拉瑞斯來說,還是有點大了,她艱難地張開雙臂抱住手提箱。
令她驚訝的是,這個手提箱竟然沒有一點重量。難道上面有什麽特別的魔法嗎?
這是普拉瑞斯記憶中第一件完全屬於她的、全新的物品,她不由得縮緊雙臂,緊緊地抱著這個箱子。
幾天後,普拉瑞斯特意再次來到這個雜貨店,發現這個手提箱的價格比她全部的助學金加起來還要多。她站在貨架前,看著手提箱的價格標簽,緩緩眨著眼睛。
“這個有二手的嗎?”普拉瑞斯指著同款的手提箱問。
老板探出頭,掃了一眼:“這款都是全新的,要二手的到這邊!”
普拉瑞斯瞇起眼睛,她不相信無緣由的善意。這位斯內普教授看起來並不是會大發善心的人,也沒有表現出任何對她的憐憫,卻莫名為她花了一大筆錢,而且還不把這件事告訴她。
他到底有什麽目的?還是說想要從她身上得到什麽東西?
普拉瑞斯並不覺得自己身上有什麽利可圖,究竟是投資未來還是對她身體裏的哪個器官感興趣……這可真不好說!
但此時的普拉瑞斯並不知道這些,他們抵達了最後一站——奧利凡德魔杖店。
當然,寵物暫時還是沒有的。她的助學金不支持再買一只寵物,斯內普教授也不覺得寵物是什麽必要的東西。雖然入學通知書裏寫著“可以攜帶”,但不代表必須要攜帶。
魔杖店裏到處是狹長的木盒,堆積著直到天花板,讓普拉瑞斯忍不住懷疑店長要怎麽把它們拿下來——噢對,魔法!
好吧,現在的普拉瑞斯還不適應這些在魔法世界司空見慣的事。外來者總是很容易被排斥,她需要一些時間融入這裏,讓自己顯得和其他小巫師沒有區別。
“下午好!”一只手扶著櫃臺,老人從底下站了起來,“斯內普教授,好久不見了!你有好幾年沒帶學生來過我這裏了吧——你叫什麽名字,孩子?”
斯內普不鹹不淡地說:“是這樣沒錯。”
“普拉瑞斯·普林斯。”她說。
奧利凡德像是突然想起來什麽一樣:“啊,是的是的,普林斯。我曾經在同一天,賣出過兩根不同杖芯的鵝耳櫪木魔杖,分別給了兩個關系親密的朋友。我以為她們都會去拉文克勞,但其中一個姓普林斯的女孩去了格蘭芬多。”
“鵝耳櫪木的主人是癡人,她們往往沈醉於某種事物,並為此執著追求。”
普拉瑞斯配合地“噢”了一聲,但對此沒有非常感興趣,她只是問:“那我呢?我要買什麽樣的魔杖?”
“不是購買,是雙向選擇。”奧利凡德糾正她的說法,“好吧,普拉瑞斯,你打算用哪只手拿魔杖呢?”
普拉瑞斯說:“左手。”
這很奇怪,她只是需要一根魔杖,奧利凡德的卷尺卻把她從頭量到尾,活像要給她定制衣服一樣。
奧利凡德神神叨叨地解釋說,每根魔杖都是獨一無二的,所以必須要完全適合,才能發揮出好的效果。
這聽起來很玄乎。中世紀英國普通平民和士兵用劍,往往都是直接購買的。只有貴族才搞定制這一套,但只是為了往上面鑲嵌一些華而不實的寶石、雕刻家族紋章而已。
“對於巫師來說,魔杖就像你身體的一部分一樣。”奧利凡德在貨架裏探出頭,“要是你的手不聽你的腦子指揮,那可不太妙,你說呢?”
“不合適不能換嗎?”普拉瑞斯問。
普拉瑞斯話音剛落,奧利凡德就顯得有點不開心。但他似乎花了幾秒說服自己了:“在試魔杖的時候,不合適當然是可以換的。但一根魔杖往往會伴隨我們一生,除非它被完全毀壞。”
那聽起來是相當重要了。
說完,他搬著一大堆盒子走出來,拔出其中一個,對普拉瑞斯說:“試試這個怎麽樣?胡桃木魔杖和獨角獸毛,挺柔軟的,九英寸長——揮揮它!”
普拉瑞斯剛舉起魔杖就被奧利凡德搶走了,迷茫地站在原地舉著手。
她忍不住看向斯內普教授,想找到一個答案。但斯內普教授沒有看她,反而是奧利凡德又往她手裏塞了一根魔杖。
“蘋果木,鳳凰尾羽,十英寸長,試試看!”
這根魔杖起碼被揮動了一下,但也難逃回到盒子裏的命運。
接著是山楊木,黑刺李木,黑胡桃木,櫻桃木、松木和紫杉木……奧利凡德看起來沒有一點不耐煩,反而顯得有點興奮,他拿出一個藏在貨架裏面的盒子,推向普拉瑞斯:“我想,一定是這個。”
“雪松木,鳳凰羽毛,十一英寸,非常柔韌!”
普拉瑞斯一接過這根淺黃褐色的魔杖,便有一種奇妙的直覺。她輕輕揮動魔杖,一道明亮的光帶便從魔杖頂端劃出,像天邊的流星。
“哎呀!哎呀!”奧利凡德高興地鼓起掌,“再合適不過了,聰明的女孩。要是你和這根魔杖相處得足夠好,我想你一定會成為一個強大而有名的巫師!”
“為什麽?”普拉瑞斯好奇地問,“您能從魔杖看到一個人的未來嗎?這裏面有什麽依據嗎?”
這聽起來像星座和塔羅牌之類不科學的占蔔。不過現在都有魔法了,不科學就不科學吧——話說,魔法世界有吉普賽占蔔師嗎?
普拉瑞斯不放過每個獲取魔法世界常識的機會,積極提問著。
“這個問題嘛——我記得每一個從我這裏買走魔杖的巫師。”奧利凡德驕傲地說,“魔杖和主人是互相選擇的,它們往往喜歡符合它們個性的巫師。雪松木總是喜歡有敏銳洞察力的主人。它的主人也往往擁有成為一名令人恐懼的對手的潛力。”
令人恐懼的對手?普拉瑞斯喜歡這樣的說法,讓人恐懼總好過讓人覺得好拿捏要好。
奧利凡德一開始說什麽“不是購買”,結果還是要付錢……心疼錢的普拉瑞斯努力安慰自己:看,你這麽快又有一件完全屬於自己的東西了——魔杖!
她抱著魔杖盒跟在斯內普教授身後走出店門,她好奇地問:“斯內普教授,您的魔杖也是在這裏買的嗎?”
全程沒開口的斯內普面無表情地說:“不,世界上不是只有這一個魔杖店鋪——但這和你沒關系。”
“現在,我帶你去破釜酒吧。從今天開始,你將住在那裏直到開學。禁止隨便亂走,禁止隨意嘗試魔法,禁止夜不歸宿。老湯姆會替我看著你,最好別讓我知道你給我制造了什麽麻煩。記住了嗎?”
“記住了。”普拉瑞斯說。
斯內普教授似乎就是這樣一個人,表面上看起來很兇,可他通常不會拒絕回答一個正常的問題,但也懶得解釋太深。
離開修道院的第一夜,普拉瑞斯有些睡不著。
破釜酒吧二樓的房間並不新,但很幹凈,床墊很厚,被子也很柔軟——她並不習慣這樣的感覺。
普拉瑞斯坐了起來,打開手提箱,把每一件物品提起來,翻來覆去地摸,像小貓第一次看到毛線團一樣。
把箱子合上,普拉瑞斯又趴到窗臺上,把腦袋探出來看。這個時間點,在修道院該睡覺了,但破釜酒吧還有人進進出出。她睜著眼睛,細細地看每一個路過的人,探究他們的過往。
在魔法世界的第一個夜晚,她就這麽趴在那兒,看著看著,直到迷迷糊糊地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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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職工會議上,麥格教授曾相當嚴肅地警告年輕的斯內普:“你必須把那些孩子控制在你方圓十五英尺(五米)內,否則就要有大麻煩了!”
第一次帶學生的斯內普把這些話聽進去了。他皺著眉,微不可察地點了點頭。
弗立維看看這個,看看那個,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拍了拍斯內普的背:“放輕松點,西弗勒斯!多來幾次,你就知道這不是什麽困難的工作了!”
事實證明,麥格教授說的是對的,弗立維教授說的也是對的。
這要看你遇到什麽樣的學生。
頭天工作,斯內普就弄丟了一個學生,問遍各個店鋪的老板們,最終在弗洛林冷飲店門口找到了他。
從此,斯內普就倒向麥格教授的觀點,還沒到破釜酒吧就對學生進行嚴厲的警告,用最可怕的表情,著重強調魔法世界的危險。
“聽明白了嗎!”斯內普冷冷地說,“如果有什麽問題,你最好現在提出來。”
瘦瘦小小的普拉瑞斯·普林斯點點頭又搖搖頭,作為一種回答。
這孩子很聽話,斯內普一開始怕她跟丟,走得慢。但普拉瑞斯一直跟得很好,以至於斯內普幾乎忘記這件事,逐漸恢覆原來的速度,差點讓她被迫跟丟。
好在,後來他們開始采購開學用的東西,進了店鋪,不至於因為斯內普腳程太快而發生事故。
對於斯內普而言,帶這樣一個學生是舒服的。但對普拉瑞斯來說,那就截然相反了。
天知道這位教授吃錯什麽藥,腳上跟裝了火箭推進器一樣。
在他身後的普拉瑞斯被糊了一臉黑鬥篷,跌跌撞撞地努力跟上,還因為人生地不熟而不敢提出什麽異議。
“斯內普教授!”摩金夫人笑著說,“帶新生買校服嗎?”
斯內普往左邊一步,露出他身後的小女孩,指了指她:“和往常一樣。”
“啊呀!這孩子竟然已經十一歲了嗎?”摩金夫人驚訝地說,“這可真看不出來!”
普拉瑞斯感覺到這位胖乎乎的女士沒什麽惡意,於是放松了一些。這位摩金夫人只是單純覺得普拉瑞斯的大小尺寸不符合一個正常的十一歲女孩。
摩金夫人讓她站在腳凳上,為她披上一條二手鬥篷試試尺寸。這時候,站高了一點的普拉瑞斯終於看到斯內普教授皺起了眉。他的眼神中似乎隱約透露出一些不滿。
普拉瑞斯不明白自己做錯了什麽,心裏緊張起來。她只好轉頭,假裝自己沒有發現這一點,認真聽摩金夫人的指揮——當然,她知道這位女士叫摩金夫人,店的招牌上就這麽寫的。
這似乎是一種魔法世界約定俗成的規則,很多商家都拿自己的名字當店名。
不過,這種想法在麗痕書店發生了改變。麗痕書店的老板叫“斑林”,不叫麗痕。當然,破釜酒吧的老板還叫湯姆。
這種規則似乎必須在店面看上去特別像一個名字的時候才奏效。
學校給的助學金額度有限,普拉瑞斯得到了二手課本、二手魔法袍、二手坩堝、二手天平、二手玻璃瓶和二手望遠鏡——她幾乎快要不認識“二手”這個單詞了。
東西太多不好帶,斯內普教授還單獨給她買了個手提箱,用來裝這些制服和裝備。
當她在雜貨店等斯內普教授買手提箱的時候,普拉瑞斯聽到一個紅頭發的男生抱怨:“媽媽——我什麽東西都是二手的!”
男生的哥哥又高又瘦,長得非常英俊,但綁著小辮,穿著像倫敦街頭的那些搖滾歌手。
他哈哈大笑,摸了把弟弟的腦袋:“不喜歡我的魔法袍嗎?等我賺了錢就給你買新的!”
“別管羅恩!你才畢業多久!”男生胖胖的母親叉著腰對羅恩說,“我們家哪個孩子不是這樣過來的?”
“比爾就不是!”
“比爾也是!他很多東西是用你爸爸的!”
羅恩噎住了。
比爾把手擱在羅恩肩膀上,笑著說:“開心點!起碼我們的人生不是二手的!”
普拉瑞斯挺喜歡這句話的。這些東西對她來說已經非常新奇了,她並不在乎是不是二手的。而且,她在修道院用的哪一件東西不是十八手的呢?
她的人生列車即將開上一條以往難以想象的軌道,旅途上的一切都是新的。或許她的制服裝備是二手的,但她的未來是全新的。
斯內普教授從雜貨店裏出來了,丟給普拉瑞斯一個不大的手提箱。但對普拉瑞斯來說,還是有點大了,她艱難地張開雙臂抱住手提箱。
令她驚訝的是,這個手提箱竟然沒有一點重量。難道上面有什麽特別的魔法嗎?
這是普拉瑞斯記憶中第一件完全屬於她的、全新的物品,她不由得縮緊雙臂,緊緊地抱著這個箱子。
幾天後,普拉瑞斯特意再次來到這個雜貨店,發現這個手提箱的價格比她全部的助學金加起來還要多。她站在貨架前,看著手提箱的價格標簽,緩緩眨著眼睛。
“這個有二手的嗎?”普拉瑞斯指著同款的手提箱問。
老板探出頭,掃了一眼:“這款都是全新的,要二手的到這邊!”
普拉瑞斯瞇起眼睛,她不相信無緣由的善意。這位斯內普教授看起來並不是會大發善心的人,也沒有表現出任何對她的憐憫,卻莫名為她花了一大筆錢,而且還不把這件事告訴她。
他到底有什麽目的?還是說想要從她身上得到什麽東西?
普拉瑞斯並不覺得自己身上有什麽利可圖,究竟是投資未來還是對她身體裏的哪個器官感興趣……這可真不好說!
但此時的普拉瑞斯並不知道這些,他們抵達了最後一站——奧利凡德魔杖店。
當然,寵物暫時還是沒有的。她的助學金不支持再買一只寵物,斯內普教授也不覺得寵物是什麽必要的東西。雖然入學通知書裏寫著“可以攜帶”,但不代表必須要攜帶。
魔杖店裏到處是狹長的木盒,堆積著直到天花板,讓普拉瑞斯忍不住懷疑店長要怎麽把它們拿下來——噢對,魔法!
好吧,現在的普拉瑞斯還不適應這些在魔法世界司空見慣的事。外來者總是很容易被排斥,她需要一些時間融入這裏,讓自己顯得和其他小巫師沒有區別。
“下午好!”一只手扶著櫃臺,老人從底下站了起來,“斯內普教授,好久不見了!你有好幾年沒帶學生來過我這裏了吧——你叫什麽名字,孩子?”
斯內普不鹹不淡地說:“是這樣沒錯。”
“普拉瑞斯·普林斯。”她說。
奧利凡德像是突然想起來什麽一樣:“啊,是的是的,普林斯。我曾經在同一天,賣出過兩根不同杖芯的鵝耳櫪木魔杖,分別給了兩個關系親密的朋友。我以為她們都會去拉文克勞,但其中一個姓普林斯的女孩去了格蘭芬多。”
“鵝耳櫪木的主人是癡人,她們往往沈醉於某種事物,並為此執著追求。”
普拉瑞斯配合地“噢”了一聲,但對此沒有非常感興趣,她只是問:“那我呢?我要買什麽樣的魔杖?”
“不是購買,是雙向選擇。”奧利凡德糾正她的說法,“好吧,普拉瑞斯,你打算用哪只手拿魔杖呢?”
普拉瑞斯說:“左手。”
這很奇怪,她只是需要一根魔杖,奧利凡德的卷尺卻把她從頭量到尾,活像要給她定制衣服一樣。
奧利凡德神神叨叨地解釋說,每根魔杖都是獨一無二的,所以必須要完全適合,才能發揮出好的效果。
這聽起來很玄乎。中世紀英國普通平民和士兵用劍,往往都是直接購買的。只有貴族才搞定制這一套,但只是為了往上面鑲嵌一些華而不實的寶石、雕刻家族紋章而已。
“對於巫師來說,魔杖就像你身體的一部分一樣。”奧利凡德在貨架裏探出頭,“要是你的手不聽你的腦子指揮,那可不太妙,你說呢?”
“不合適不能換嗎?”普拉瑞斯問。
普拉瑞斯話音剛落,奧利凡德就顯得有點不開心。但他似乎花了幾秒說服自己了:“在試魔杖的時候,不合適當然是可以換的。但一根魔杖往往會伴隨我們一生,除非它被完全毀壞。”
那聽起來是相當重要了。
說完,他搬著一大堆盒子走出來,拔出其中一個,對普拉瑞斯說:“試試這個怎麽樣?胡桃木魔杖和獨角獸毛,挺柔軟的,九英寸長——揮揮它!”
普拉瑞斯剛舉起魔杖就被奧利凡德搶走了,迷茫地站在原地舉著手。
她忍不住看向斯內普教授,想找到一個答案。但斯內普教授沒有看她,反而是奧利凡德又往她手裏塞了一根魔杖。
“蘋果木,鳳凰尾羽,十英寸長,試試看!”
這根魔杖起碼被揮動了一下,但也難逃回到盒子裏的命運。
接著是山楊木,黑刺李木,黑胡桃木,櫻桃木、松木和紫杉木……奧利凡德看起來沒有一點不耐煩,反而顯得有點興奮,他拿出一個藏在貨架裏面的盒子,推向普拉瑞斯:“我想,一定是這個。”
“雪松木,鳳凰羽毛,十一英寸,非常柔韌!”
普拉瑞斯一接過這根淺黃褐色的魔杖,便有一種奇妙的直覺。她輕輕揮動魔杖,一道明亮的光帶便從魔杖頂端劃出,像天邊的流星。
“哎呀!哎呀!”奧利凡德高興地鼓起掌,“再合適不過了,聰明的女孩。要是你和這根魔杖相處得足夠好,我想你一定會成為一個強大而有名的巫師!”
“為什麽?”普拉瑞斯好奇地問,“您能從魔杖看到一個人的未來嗎?這裏面有什麽依據嗎?”
這聽起來像星座和塔羅牌之類不科學的占蔔。不過現在都有魔法了,不科學就不科學吧——話說,魔法世界有吉普賽占蔔師嗎?
普拉瑞斯不放過每個獲取魔法世界常識的機會,積極提問著。
“這個問題嘛——我記得每一個從我這裏買走魔杖的巫師。”奧利凡德驕傲地說,“魔杖和主人是互相選擇的,它們往往喜歡符合它們個性的巫師。雪松木總是喜歡有敏銳洞察力的主人。它的主人也往往擁有成為一名令人恐懼的對手的潛力。”
令人恐懼的對手?普拉瑞斯喜歡這樣的說法,讓人恐懼總好過讓人覺得好拿捏要好。
奧利凡德一開始說什麽“不是購買”,結果還是要付錢……心疼錢的普拉瑞斯努力安慰自己:看,你這麽快又有一件完全屬於自己的東西了——魔杖!
她抱著魔杖盒跟在斯內普教授身後走出店門,她好奇地問:“斯內普教授,您的魔杖也是在這裏買的嗎?”
全程沒開口的斯內普面無表情地說:“不,世界上不是只有這一個魔杖店鋪——但這和你沒關系。”
“現在,我帶你去破釜酒吧。從今天開始,你將住在那裏直到開學。禁止隨便亂走,禁止隨意嘗試魔法,禁止夜不歸宿。老湯姆會替我看著你,最好別讓我知道你給我制造了什麽麻煩。記住了嗎?”
“記住了。”普拉瑞斯說。
斯內普教授似乎就是這樣一個人,表面上看起來很兇,可他通常不會拒絕回答一個正常的問題,但也懶得解釋太深。
離開修道院的第一夜,普拉瑞斯有些睡不著。
破釜酒吧二樓的房間並不新,但很幹凈,床墊很厚,被子也很柔軟——她並不習慣這樣的感覺。
普拉瑞斯坐了起來,打開手提箱,把每一件物品提起來,翻來覆去地摸,像小貓第一次看到毛線團一樣。
把箱子合上,普拉瑞斯又趴到窗臺上,把腦袋探出來看。這個時間點,在修道院該睡覺了,但破釜酒吧還有人進進出出。她睜著眼睛,細細地看每一個路過的人,探究他們的過往。
在魔法世界的第一個夜晚,她就這麽趴在那兒,看著看著,直到迷迷糊糊地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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