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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助人為樂的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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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助人為樂的娘1

幸運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小賀雲大概就是那個不幸的人,因為她有一個人淡如菊的母親。

賀雲出生在1955年的大河村,她還有一個比她晚出生兩年的弟弟,賀章。

在這個普遍重男輕女的年代,她的媽媽阮玉玲不一樣。

她特立獨行,她沒有這種愚昧的思想。

因為她人淡如菊,她不僅不愛賀雲,她連她自己都不愛,又怎麽會去愛她的兒子?談何重男輕女。

阮玉玲是一個孤女,小時候被賀家收養,成了賀家的童養媳。

賀家一家子都是本本分分的農民,雖然他們想讓阮玉玲做童養媳,但一家子對她還算不錯。

阮玉玲卻自覺寄人籬下,從小就養成了凡事看人臉色,不爭不搶人淡如菊的性子。

在未嫁給賀鐵牛之前,她這個性子還未顯現出來,畢竟家裏輪不到她當家做主。

等到兩人一結婚,賀家人這才體會到人淡如菊的殺傷力。

凡事家裏有的,不管吃的用的還是錢,只要她能做主的,她都能往外借。

美其名曰:這些都是身外之物,不必計較,她這是積德行善。

誰家有個小忙小難,阮玉玲總是第一個響應,把自家的米面、雞蛋,甚至賀鐵牛辛苦攢錢給她扯的新布,都能毫不猶豫地送出去。

鐵牛是個老實巴交的莊稼漢。

起初只覺得媳婦心善,臉上有光,偶爾抱怨兩句,也被阮玉玲一句淡淡的“吃虧是福”給擋了回去。

久而久之,賀家成了全村有名的“善人”家。

只是這“善”名背後,是日漸空蕩的米缸,與賀家人越來越沈默的嘆息。

阮玉玲能這麽放肆,就是仗著自己成了兒媳婦,再也不是這個家的外人了,凡事她都要當家做主。

而賀家人都是面團捏的,輕易就被阮玉玲當家做主了。

直到三年困難時期,那幾年家家戶戶吃不飽,餓得面黃肌瘦。

在這種情況下,阮玉玲還是拎不清,把家裏的糧食往外倒騰。

公婆終於受不了了,與兒子兒媳分了家。

畢竟,阮玉玲有一點好,她只欺負自家人,她對外人向來有求必應。

那公婆分了家,與她就是兩家人了,她再也沒辦法拿公婆的東西,出去討好外人了。

分家之後,阮玉玲的行為並未收斂,而是變本加厲。

丈夫鐵牛起早貪黑掙的工分,分的口糧,常常不到月中就見了底。

阮玉玲依舊能對著上門哭窮的鄰居,平靜地舀出家裏最後半碗米,嘴裏念著“忍一忍,幫一把,就過去了”。

她似乎沈浸在這種近乎自虐的“奉獻”裏,獲得一種旁人無法理解的道德優越感。

甚至自家的工分不賺,她能去給別人家當老黃牛,幫人家幹活。

嘖嘖嘖!誰不誇她一句“人美心善”。

兩個孩子出生了,她也不管孩子,反正她知道公婆會管。

什麽,別人家孩子上不起學?

來,我借給你。

什麽,你家孩子穿不上新衣?

來,我們家賀雲的新棉襖送給你。

總之,小賀雲是在不被愛的環境裏長大的,母親不愛她,父親整日忙著上工賺錢,也無暇顧及她和弟弟。

姐弟兩個常常餓得兩眼冒金星,眼巴巴跑去奶奶家。

奶奶總會偷偷將窩窩頭,塞進兩個孩子手裏,還叮囑他們千萬別讓她娘看見了。

要是知道了,指不定搶去給別人家孩子吃。

看著他們狼吞虎咽,老人心酸得直抹眼淚,可又拿那個兒媳無可奈何。

別人家頂多是個扶弟魔,她家這個不一樣,她簡直是座樂山大佛。

她平等的幫扶每一個外人。

仿佛她正通過施舍他人,來抵達某種凡人無法理解的境界。

她甚至PUA自家兩個娃,讀那麽多書有什麽用,還不如下地幹活。

你們多去打幾筐豬草送給王寡婦,她家的娃就能安心去上學了。

你們多去幫村裏人幹點活,他們就能少幹點,這種樂於助人的好事,才是你們這個年紀該幹的事。

賀雲年紀雖小,卻也明白了母親的荒唐。

從小到大,她最大的夢想,就是長大以後嫁得遠遠的,逃離這個令人窒息的母親。

至於好好讀書,然後逃離原生家庭?

呵!別想了。

她娘將學費都給別人家孩子了,她哪裏有知識改變命運的機會。

她就只配上山打豬草,下地幹農活。

弟弟賀章與她也差不多,兩人有娘,卻比沒娘過得更慘。

你以為這就完了?!

等到嫁人的年紀,村裏的二流子好吃懶做娶不上媳婦,她娘又自作主張,將她嫁給了二流子。

“娘!為什麽?你是要毀了我才甘心嗎,李狗子是什麽人,你難道不清楚嗎?”

賀雲第一次鼓起勇氣,厲聲質問自己的母親,得到的回答卻讓她如墜冰窖。

阮玉玲正在納鞋底,頭都沒擡。

語氣一如既往地平淡,仿佛在討論天氣:“狗子他媽來求我了,說她家窮,娶不上媳婦,怪可憐的。”

“咱們能幫一把是一把,成全一樁婚事,是積大德。”

“再說,女孩子嘛,總要嫁人的,嫁誰不是嫁?都是過日子。”

“你那麽勤快,從小就幫我幹活,家裏家外都是一把好手,把你嫁過去,說不定還能改造好狗子,那可就是大功德一件。”

說來說去,阮玉玲為誰都想了,唯獨沒為自己的孩子著想。

她是不知道女兒嫁過去,會過什麽樣的日子嗎?

她知道,可是她不在乎。

她只在乎自己的名聲,只在乎能不能令別人滿意。

賀雲嫁過去不過三年,就因為難產大出血死了。

前頭已經生了兩個女兒,這個是三胎,就為了拼個兒子。

得到女兒身亡的消息,阮玉玲只是淡淡一句:“誰讓她重男輕女,這就是命。”

呵,命嗎?

賀雲嫁給了李二狗,李家讓她生,不生就往死裏打,她能怎麽辦?

她又沒有一個能為她做主的娘家。

兒子賀章的下場,也沒比賀雲好到哪裏去。

賀章老實本分,因為一次見義勇為,救了一個被老鰥夫欺負的女知青。

老鰥夫懷恨在心,報覆打斷了賀章的腿,讓他成了一個瘸子。

阮玉玲卻輕飄飄原諒了老鰥夫。

直言誰都不容易,要不是沒媳婦,他能做這種事?

她又沾沾自喜。

幸好將閨女嫁給了李二狗,不然李二狗也會犯這種錯誤。

看吧!她明明知道是錯,但她還是能原諒別人。

女知青對賀章感激涕零,又可憐他斷了腿,知道他人老實,長得又不錯,決定以身相許。

阮玉玲果斷替兒子拒絕了。

“我們家做好事,從來都是不求回報,你以身相許,這不是故意折我們的福運?”

然後,賀章就打了一輩子光棍,再也沒人願意嫁給他了。

至於他們那個軟弱無能的父親,只會蹲在墻角撓頭發,懊惱自己沒本事。

接收完記憶的明月沈默了。

突然,身後傳來一句咒罵:“挨千刀的阮大善,不是幫我家幹活嘛,楞在那裏偷懶半天了,你要死啊?”

罵了兩句還不解氣,王寡婦又上來推搡,“耽誤了老娘的工分,看我不扒了你一層皮。”

明月回身就給了王寡婦一個大耳刮子。

神他娘的阮大善。

這波大意了,聖母竟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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