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夢(入V三合一) 不管怎樣,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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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夢(入V三合一) 不管怎樣,這次……
臥室黑峻峻的, 唯有窗外在空中斷斷續續飄起的絢麗煙花,忽明忽暗地映在丁暮清澈明亮的眸中,也映著紀恒挺拔的身影。
紀恒俯身拉近兩人之間的距離, 微微低頭, 與丁暮鼻尖相碰,若即若離, 猶如羽毛剮蹭般引起陣陣漣漪, 他目不轉睛地盯著近在咫尺的丁暮,不放過一絲一毫的情緒變化, 呼吸逐漸沈重起來,與煙花綻放聲此起彼伏。
丁暮擡手扶住紀恒的肩膀, 羽絨服發出窸窸窣窣的響聲, 這就仿若點燃的導火線。
紀恒眼中暗流湧動, 下一秒吻上丁暮的嘴唇, 柔軟,微涼, 帶著兩分橘子味的香甜, 丁暮今晚吃了橘子糖。
丁暮還捏著在擺攤老奶奶那買的糖葫蘆,山楂又大又飽滿,鋪上一層糖漿,富有光澤,瞧著就香味可口,很多人都排隊買, 他等了好長時間才買到的,但此時已經無人在意糖葫蘆了。
紀恒接過糖葫蘆直接丟到一旁小桌上,發出啪嗒的聲響,不管糖葫蘆是不是已經粉身碎骨。
吻上丁暮的眼睛。
紀恒捧著丁暮的臉龐, 借著屋內微弱光線打量他,頓時呼吸一滯。
丁暮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樣子有多麽動人,很容易激起人心中的破壞欲,紀恒滿滿當當的摟緊懷裏的人,隱藏的占有欲慢慢發酵,愈來愈濃。
這樣的丁暮只能他一個人看。
丁暮是他的。
他t們密不透風的相貼,丁暮胸膛起伏間他都能感受到,還有咚咚零亂的心跳聲,紀恒覺得有點新奇,心中默默數著丁暮的心跳聲。
丁暮摸著紀恒的頭發玩,有點硬,末端有些紮手,也有些長了,該剪頭發了。
紀恒還在想剛才那個男生拿著手機走到丁暮身邊的那一幕,語氣幽幽,藏不住的醋意:“丁暮,剛才有個男生想要你聯系方式。”
雖然他未給那個男生說話的機會,但對方已經偷偷觀察丁暮好長時間,時不時扭頭看丁暮,紀恒十分懷疑對方下一秒就會抽筋,意圖非常明顯,其心可誅,他瞧著心裏很不是滋味。
丁暮與人交流很少,某些事情上單純至極,困惑問:“他為什麽要我聯系方式?”
因為他對你有意思。
但紀恒不想回答這句話,有點兇巴巴地說:“你以後不許給陌生人聯系方式,不許跟著陌生人走。”
頓了頓,可能是覺得自己太太了,補充到:“要加先問問我,同學朋友之類的加聯系方式沒事。”
丁暮慢半拍明白了紀恒大概在吃醋,紅暈未完全褪去的眼角浮現一絲笑意,乖乖點頭,“嗯,我知道了。”
紀恒那股醋意很快被哄好,蜻蜓點水般親了下丁暮的額頭。
丁暮一動不動任由紀恒抱著,他也很喜歡與紀恒肢體接觸。
他大部分都是安安靜靜,有條不紊做事,與紀恒略微急躁冒失的性格互補。
而紀恒經過歲月打磨,棱角漸漸趨於圓潤,只有在輕松肆意時才會偶爾冒出。如果說丁暮是一潭古水,平日裏無波如死水,那紀恒就是一顆石子,石子落入水中漾起陣陣漣漪,鮮活輕快,不管石子是棱角鋒利還是圓潤光滑,潭水都會包容他,接納他,愛護他。
世界之大,每天來來往往很多人,但他只想一直和丁暮在一起,永遠不分開,如此的話,此生足矣。
丁阿姨在家,他也不可能和丁暮真做些什麽,而且還要避免太過親密,不能再讓她這麽早看出兩人之間的端異。
如果可以,紀恒希望等他和丁暮大學畢業以後,主動告訴丁阿姨,那個時候會比現在發現好很多很多。
假期一晃而過,總是那麽短暫,暑假連個月都覺得短,寒假更是別提了,開學後又重新進入天昏地暗的學習生活。
這天放學回家,紀恒忽然瞥到家門口附近停著一輛黑色轎車,本來他沒在意,可是在看到車號牌時渾身一僵,神色倏然冷下來。
紀博濤來了。
難道丁阿姨發現了他和丁暮的關系了?
不可能啊,他與丁暮很小心了。
丁暮一無所知,發現紀恒突然停下來,臉色有些泛白,擔憂地伸手覆上他的額頭,“你怎麽了?不舒服麽?”
紀恒握著丁暮的手腕,無意識收緊,搖搖頭,“沒事。”
不管怎樣,這次他不會離開丁暮。
邁著沈重的步伐,打開門,就看到丁柳英和一個中年男子坐在沙發上,兩人說話聲戛然而止,不知兩人談了什麽,丁柳英臉色微冷。
過年一個星期之後丁柳英就去工作了,丁暮詫異她突然回來,喊了一聲:“媽媽。”
沙發另外一側坐著一個中年男子,穿著西裝,人模人樣的,先是看了看丁暮,說:“這就是丁暮啊,長這麽高了。”
隨後目光移向後面的紀恒身上,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帶著些許欣慰,正欲開口,丁柳英突然開口打斷他的話,對丁暮溫和道:“丁暮,你去廚房切點水果。”
丁暮以為中年男子是丁柳英的同事,客人來了要好好招待,放下書包,就去了廚房。
紀恒也想跟過去,他不想跟紀博濤說話,也不想聽丁柳英說讓他與丁暮分開的話,但該來的總會來,無處可躲,丁柳英叫住他,有話跟他說。
紀恒攥緊指尖,站在沙發旁,一言不發。
紀博濤重新坐好,理了理袖子,笑道:“紀恒,我是爸爸啊,你還記得我嗎?”
紀恒沒開口,冷淡睨著紀博濤,唇角繃直,他的生活裏早就不需要父親這個角色了。小時候他希望紀博濤不要丟下他和媽媽,無論是哭還是喊,但對方毫不留情地走了,小時候沒有,長大了也不需要了。
丁暮在廚房能聽到客廳的說話聲,動作一頓,水果刀劃破指尖,鮮紅的血液頓時淌出來,滴到地板上,但他已經無暇顧及,聚精會神聽著客廳的動靜。
紀恒不理人,紀博濤難免有些尷尬,笑容淡了些許,“這些年勞煩你丁阿姨照顧你了,也是難為她了,一個人把你和丁暮拉扯大。”
丁柳英和藹的示意紀恒坐,然後靠著沙發背,神色冷淡,帶著幾分譏諷:“不辛苦,不過是多了一副碗筷罷了。”
她對紀博濤這個出軌,拋妻棄子的渣男無話可說,但畢竟是紀恒的父親,她不知道孩子怎麽想的,但總要留點體面。這些年她雖然又當媽又當爹的照顧倆小孩,但畢竟不是小孩真的父親,孩子總是對父親有種天然的向往的。
紀恒聽丁柳英這話的意思與神態,不像是發現他與丁暮的關系了,輕籲一口氣,在沙發邊坐下。
紀博濤自然是聽出語氣裏的嘲諷,臉色有些掛不住,但畢竟在職場上打滾這些年了,應變能力還是有的,很快整理好面部表情,“紀恒,其實我這次來是想接你回去,我跟你阿姨都說了,她也很歡迎你,還有弟弟妹妹,他們也很歡迎你。”
這個“阿姨”就是現在紀博濤的妻子,紀恒氣笑了,真是不知道紀博濤到底有多厚的臉皮說出接他回去,口不對心的話。
紀博濤現任妻子前世見到紀恒嘴都快撅到天上去了,而所謂的弟弟妹妹,如果眼神能變成刀子,他早就只剩下森森白骨了。
丁柳英顯然也不信紀博濤的鬼話,嗤笑一聲,然後說:“紀恒,我尊重你的意見,但是我養得起你,在這住多久都行,況且還有幾個月就高考了,這時候轉學對你不太好,還要適應新環境。”
“不會的。”
紀博濤自信道:“我會給他轉到市中最好的高中,那裏有最好的教師和教育資源,而且我聽說紀恒的成績很好,我相信以他的能力會很快適應的。”
這話聽得丁柳英皺眉,翻了個白眼,顯然不想和紀博濤說話了。
紀恒現在已經確定丁柳英沒有發現他和丁暮的事,而且這次應該是紀博濤主動找來,要把他接回去的。
本來他還疑惑,紀博濤怎會這麽好心,前世他不情不願的接自己回去,還讓自己沒事別去打擾他的家庭,如今態度天翻地覆,原來是因為他成績不錯。
紀博濤這人自私自利,利益至上,紀恒早就看透了,他肯定不會跟對方回去的,但他有話要問對方,說:“我想跟你談談。”
紀博濤覺得希望很大,已經認為紀恒同意跟他回去,得意笑了笑:“好啊,我正好請你吃飯。”
丁柳英輕輕嘆息,到底沒再開口。
紀博濤起身先一步出去,紀恒剛想去廚房跟丁暮說一聲,他一會就回來。
誰知丁暮像是炸毛一樣驀然從廚房跑出來,牢牢抱住紀恒,力道很大,指尖死死攥住紀恒的衣服,哽咽道:“不要,紀恒你不要走,我……我賺錢養你,別走好不好,我有很多零花錢。”
“媽媽,不要讓紀恒走,我……我以後會聽話,少吃一點。”這句話是對丁柳英說的,丁暮淚流滿面,說到最後聲音依然有些嘶啞,像是小獸拼命護住自己最珍貴的東西,他現在還很弱小,只能把自己有的東西全都給出去。
只希望紀恒不要走。
他聽到紀博濤的話了,對方要接紀恒走,丁暮一開始聽到直接被打蒙了,其餘什麽話都聽不進去了。
紀恒一直住在家裏的,怎麽會走呢,不可以,紀恒不能離開他。
丁柳英見狀眼中有淚花閃過,她知道這兄弟倆從小感情就好,丁暮很喜歡紀恒,要是紀恒走了丁暮鐵定受不了,連忙道:“我沒讓紀恒走,他想住多久就住多久,這裏永遠都是他的家,永遠有他的位置。”
“丁暮,我不走。”
紀恒也紅了眼眶,回抱丁暮,安撫地拍拍他的脊背,沈聲道:“我不走,我不會跟他走的,你看我t什麽都沒帶怎麽走,我有話要問他,問完就回來。”
“真的嗎?”
得到保證,丁暮情緒漸漸穩定下來,只是依舊抓著紀恒不松手,淚水一滴一滴順著白凈的臉頰往下流,長長的睫毛被浸濕,擡手抹了下眼睛,視線清晰起來,見紀恒兩手空空,信了幾分。
對於紀恒要走這件事觸及到他的雷區,一時間根本不能完全平靜下來。
“真的,我不騙你。”
紀恒溫柔地抹去丁暮眼角的淚水,認真道:“你要是不放心就和我一起去,盯著我,要是我走了就把我鎖屋裏,這樣我就走不掉了。”
鎖屋裏,丁暮竟然真的思索這個策略,紅彤彤的眼中藏著觸目驚心的偏執和占有欲。
把紀恒鎖屋裏就不會走了,但是這樣紀恒會不開心的,他不想紀恒難過,他想紀恒開心。
很久沒冒泡的系統,此時此刻才松一口氣,紀恒重生後可能是產生了蝴蝶效應,又或者是劇情使然,紀博濤還是出現了,但幸好紀恒這次堅定自己選擇,不會走向與前世一樣的悲劇。
不過這個宿主談戀愛也是牛逼,都快吃上弟弟軟飯了!
如果紀恒知道系統所想,大概會給它一拳。
侮辱誰呢!!!
他是那種人嗎?!
“我走了就把我鎖屋裏,這樣我就走不掉了。”
這句話完全沒有開玩笑成分,紀恒是認真的,他不會離開丁暮的。
感覺到掌心有些黏糊糊的,紀恒低頭一看,冷汗都出來了,手裏是還未完全幹的暗紅色鮮血,而丁暮指尖還在往外緩慢冒著血珠,而他本人卻毫無察覺。
傷口表面很薄,是水果刀劃傷的,幸虧傷口小,不用打破風針,紀恒找出藥箱給丁暮傷口消毒,抹藥,然後貼上創可貼。
最後,紀恒帶著丁暮一起出去。
紀博濤打算帶他們去附近的商場去吃飯,但紀恒拒絕了,反正說一會話就走了,便來了一個茶館,環境清幽,人不多,很適合談話。
沒有去包廂,就在大廳一角落座,丁暮不想理那個要帶紀恒走的壞人,在隔壁桌落座,目不斜視的盯著紀恒,怕他下一秒就消失不見。
紀博濤松了松領帶,抿一口茶,“這邊環境是不錯,但畢竟是小地方,很多資源還是有限的。”
話裏話外都在暗示臨城這地方小,經濟發展落後。
臨城無論怎麽樣都是他的家鄉,紀恒沒心情聽紀博濤在這大放厥詞,神色平淡:“這些年,你想過我媽媽嗎?”
紀博濤動作微頓,放下茶盞,“好好的提她做什麽,十年過去了物是人非,人啊要向前看。”
好一個物是人非。
紀恒哂笑,他本來還想問紀博濤對媽媽有沒有一絲愧疚,是否夜裏做噩夢,夢裏媽媽向他索命,但不重要了,盯著面前冒著裊裊霧氣的茶水,他說:“我不會跟你回去的。”
“什麽?你不跟我回去。”紀博濤神色一僵,“你要想清楚,跟我回去你會得到很好的教育資源與環境,當然了,生活方面也不會虧待你,怎麽說我也是你爸爸。”
“你要知道這個社會的法則,弱肉強食,沒有資源沒有背景光靠你自己很難出人頭地的,只有被人瞧不起,還怎麽照顧家庭,我勸你三思而後行,再說你已經成年了,不要跟小孩子似的耍性子任性妄為。”紀博濤作為上位者多年,話語裏漸漸帶著說著,還有兩分鄙夷,他篤定在分析完利弊後,紀恒一定會跟他走。
在他的觀念裏,利益為上,其次才是別的。
這話前世的十八歲的紀恒聽完肯定會很生氣,但此刻的紀恒只想笑,或許紀博濤說的有的對,有的不對,但無所謂了,他和對方不一樣,眼裏只有利益的生活從來都不是他想要的。
再者說,紀博濤小時候不管紀恒,別人把孩子養大了,養的不錯,知道來人兒子了,世界上哪有這麽好的事,紀恒不為所動,“不必了,您還是留著給你兒子女兒吧。”
這對多年未見猶如陌生人的父子於空中無聲對峙,空中蔓延無聲的硝煙,紀恒毫不示弱地直視紀博濤,神色冷淡的看著面前這個血緣關系的父親,看到他皺眉責問樣子,心中卻毫無波瀾。
他早就放下了。
良久,紀博濤看紀恒態度堅決,今天赫然是不會跟他走的,似乎是想通了,從包裏掏出一張銀行卡,移到紀恒面前,“這裏面有二十萬,密碼是你生日,你好自為之吧。”
說完,紀博濤起身去前臺付錢,然後離開了,雕花門簾掀起又落下,前後小幅度搖晃。
丁暮悄無聲息走到依然坐在椅子上的紀恒身邊,拍了拍紀恒的頭,小聲說:“我們回家吧。”
發絲垂下一縷,遮住紀恒冷峻的眉眼,誰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麽,牽起丁暮的手,莞爾:“好,我們回家。”
無論何時何地,時間不會停止,照著規律一分一秒的流逝,而街道上的車流永遠都川流不息,生活依然在繼續。
回到家,丁柳英已經做好飯,關於紀博濤的事一字不提,就如什麽也沒發生過,她吃飯時問問倆人最近學業怎麽樣,和同學相處的怎麽樣,還有別給自己太大壓力,放平心態,盡力就好。
紀恒把銀行卡給了丁柳英。
丁柳英擺手,“這是他給你的,你自己收好。”
紀恒將銀行卡塞到她手裏,勸道:“我年紀小,花錢沒輕沒重的,要是將錢霍霍完了怎麽辦,你幫我保管。”
丁柳英想想是這個道理,猶豫一會便同意了,隨後要解下圍裙去休息,說:“你和丁暮也趕緊去休息吧,明天還要上課。”
紀恒註視著她的背影,眸光微動,忽然開口叫了一聲:“媽。”
這個多年未說出口的稱呼,終於在今日浮現。
少年明朗的嗓音在客廳響起,丁柳英陡然停下腳步,似是不敢相信,以為自己聽錯了。
紀恒又叫了一聲:“媽。”
“嗯。”丁柳英應聲,笑了:“聽見了小兔崽子,快去睡覺。”
“好。”
照常寫卷子到十二點多,紀恒與丁暮去洗漱,然後睡覺,但等紀恒再次睜眼,發現陽光刺眼奪目,而他站在床邊。
紀恒微楞,他就算醒也應該在床上醒啊,難道夢游了?
蓋著被褥只露出側臉的丁暮微微蹙眉,眼皮紅腫,眼角依稀還掛著淚水,他慢半拍睜開眼,翻過身在被子摸了摸被床的外側,那裏早就涼颼颼的,不禁抿了抿唇。
“怎麽還哭了?做噩夢了。”紀恒擔憂的上前,想摸摸丁暮的臉,卻不料根本觸碰不到對方,指尖從丁暮身旁穿過,而丁暮也似乎也看不見他,更聽不見他說話。
紀恒瞳仁驀然一縮,詫異地看了看指尖,隨後不知想到什麽,看了眼時間。
這是去年的冬天,距離過年還有半個月,紀恒後知後覺明白他回到了前世走的那天。
因為昨晚被氣得哭了良久,很晚才睡著,丁暮腦袋有點沈甸甸的,他慢慢坐起來,被褥悄然滑落,望著窗外發呆,他皮膚冷白,於陽光下近乎琉璃般的透明。
直到丁柳英叫他起來吃飯,丁暮才慢騰騰穿上棉拖鞋去刷牙洗臉,換好衣服,去客廳吃飯,紀恒神色覆雜無比,這個時間丁暮還不知道他走了,無力嘆氣,跟在丁暮身後。
學生放寒假,加上天氣寒冷,早上起來的晚,丁柳英做早飯往後推遲,此時已經接近中午,她神色看起來有些憔悴,但不想讓丁暮瞧出異樣,化了淡妝。
丁暮看了一圈沒有看到某人的身影,又往廚房看了看,什麽也沒有,眸光微暗,慢慢拉開椅子坐下。
丁暮淺淡的嘴唇動了動,欲言又止的瞧了丁柳英一眼,不知想到什麽,抿了抿,最終什麽也沒說。
丁柳英炒了兩個菜,熬了八寶粥,丁暮沒有胃口,吃不下饅頭和香味可口的菜,只是低著頭喝粥,而丁柳英也沒胃口,於是,這頓算是早飯又算午飯就像被卡住了喉嚨,異常沈默。
飯後,丁暮坐在沙發上百無聊賴的換臺看電視,但他什麽也看不進去,一集播完進入廣告都沒有察覺,忽然,餘光瞥見閃光的東西。
丁暮楞楞看向垃圾桶,紀恒也順著視線望去,只見裏面放著幾塊碎玻璃,他覺得有些眼熟,片刻後想起來這是他的茶杯,他和丁暮一人有一個,恰好是一對,上面有貓貓的圖案,憨態可掬的t身子抱著小魚,垂涎欲滴樣煞是可愛。
碎的茶杯是紀恒的那個。
丁暮來到垃圾桶旁邊蹲下,伸手要拿碎玻璃,唇角繃直,他不知道紀恒的茶杯為什麽碎了。
紀恒回來知道估計又要生氣了。
“別碰。”丁柳英從房間出來,制止丁暮的動作,把他拉起來,她顯然也看到了碎玻璃,神色覆雜,有不自然,愧疚,但更多的還是堅定,她不後悔自己的決定,“傷到手怎麽辦,碎了就碎了,再買一個。”
“好不容易放假了,今天天氣好,也沒什麽事,和媽媽去商場逛逛吧,順便給你買些衣服,媽媽好久沒有和你一起出去逛逛了。”
丁暮又看了眼碎玻璃,同意了,和丁柳英來到附近的商場。
丁柳英本來打算先帶丁暮去買衣服,但丁暮固執的先去買茶杯的地方,找和茶杯同款的,那個茶杯買了兩年多了,款式和圖案可能早就停產了,找了好幾家才碰見一樣的。
丁暮摸著茶杯,仔細瞧了瞧,確定和之前的別無二致,隨後去附近,紀恒在一旁看著,心裏難受的緊,艱澀地喊了一聲:“丁暮。”
可惜丁暮聽不見。
而丁柳英瞧著丁暮那樣子,愈發堅定自己的選擇,是她的錯,這些年沒仔細註意倆小孩的異樣,導致如今這個局面……
老板用盒子包裝好茶杯,又套上塑料袋,丁暮拎著,這才跟著丁柳英去了買衣服的店裏。
對於穿什麽衣服,丁暮並不挑剔,通常都是丁柳英選好,問丁暮怎麽樣,他看了一眼,然後點頭。
丁柳英讓服務員將衣服取下來,讓丁暮去試試,而丁暮擺著衣服,指著大一號的同款衣服,說:“紀恒。”
他的意思很明確,要給紀恒買,其實他很想紀恒也跟著過來,但昨天吵架了,他現在還生氣,心中憋著一股勁,不想先低頭,故意忍著沒提紀恒。
他也有想讓丁柳英給紀恒打電話讓他過來的意思。
丁柳英笑容微僵,“他不在這不好買衣服,先給你買。”
丁暮搖搖頭,把衣服還給服務員,紀恒不買,他也不買了。
半響,丁柳英嘆氣,“給紀恒買,你先去試衣服。”
丁暮這才同意,摸著大號的衣服看了看,比了一下,紀恒穿上剛剛好。
他不知道紀恒已經走了,再也不會回來。
丁暮長得漂亮,在人群裏很抓人眼球,服務員看著也喜歡,拿出十二分精神,選了好十幾套適合丁暮穿的衣服,丁柳英挑選了幾套,同樣也都分別買了大號衣服,是給紀恒的。
後來又去逛了超市,買了幾樣水果,丁暮拉著購物車去了零食區,他知道紀恒喜歡吃哪種零食,別分拿了兩個,隨後又拿了幾瓶酸奶,收銀臺付錢時丁暮掏出自己的零花錢先付了。
不知想到什麽,丁暮清秀的眉眼微彎,他心情不錯,丁柳英看他這樣,終是別開眼,到嘴邊的話咽下去了。
回到家已經快四點,丁暮掏出茶杯用熱水燙燙,五分鐘後倒掉,用水沖洗幹凈,隨後和自己的茶杯擺在一起,肥貓一個朝左一個朝右,又重新湊成一對,他伸手摸了摸肥貓的頭。
丁暮縮在沙發裏,摸出手機,看著WeChat軟件聊天欄,置頂的一個是紀恒,一個是媽媽,最上面那個一個消息都沒有,班級群倒是有人冒泡,但他沒興趣看,都懶得點進去。
他掏出卷子,開始做題,但是做題速度直線下降,一個小時過去選擇題還沒做完,這很不正常,往常選擇題他二十分鐘內就能做完。
丁暮時不時盯著手機,似是有些糾結,眉頭輕皺,索性不寫了,打開手機指尖想點進紀恒的聊天框,但想到紀恒都沒有跟他發消息,而且自己也沒有消氣,收回手,將手機扔到一旁,移開目光。
他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劇,但總有些坐立難安,盯著門口有種望眼欲穿的感覺。
為什麽還不回來?
玩一天該回來了。
墻上掛著的時鐘不停轉動,等丁柳英做好晚飯,叫丁暮過來吃。
丁暮神色懨懨地抱著膝蓋,柔軟的發絲也耷拉著,“媽媽,我不餓,你先吃吧。”
丁暮實在忍不住,拿過手機,打字編輯消息——
[飯做好了。]
想了想,刪掉。
[你什麽時候回來?]
刪掉,重新打字——
[飯做好了,你回來吃飯,我今天買了很多零食,還有你喜歡喝的酸奶,媽媽今天買了幾套新衣服,你回來試試合不合身。]
確定無誤,點擊發送按鈕,結果卻出現一個紅色感嘆號,下面有一行灰色小字——對方開啟了朋友驗證,你還不是他的朋友,請先發送朋友驗證。
不是好友了?
什麽意思?
丁暮從來沒有遇到這種情況,一臉茫然無措,像個迷路的小孩無助地看著屏幕,那一行小字無不在提醒他,他被紀恒刪除了。
他又發了一遍,但還是同樣的結果,大腦宕機幾秒,指尖發抖地給紀恒打電話,可一直顯示正在通話,丁暮不知道他已經被紀恒拉黑了,只祈求紀恒快點接電話。
他不知道該怎麽辦,以為是手機壞了,去求助丁柳英,哽咽道:“媽媽,我……我手機壞了,打不通紀恒的電話,你跟他打電話,讓他回來,我跟他道歉,他……他生我氣了。”
他不知何時哭了,眼皮紅腫未完全消退,又重新被淚水溢出浸濕,丁柳英見不得丁暮這樣,深吸一口氣,終是狠心說:“紀恒走了,去他爸爸那邊了。”
丁暮懵了,似是沒有聽懂她的意思,於是丁柳英又說了一遍。
丁暮顫抖道:“那……那他在哪,我去找他。”
丁柳英搖頭,“我不知道。”
她確實沒有說謊,紀恒走的時候她特意沒問地址,也不讓紀恒告訴她,一方面是因為她不想騙丁暮,一方面她怕自己知道地址後,會因心軟告訴丁暮。
紀恒渾身冰涼,鼻尖發酸,他站到丁暮身邊,想抱抱他,親親他,但他連給對方抹去淚水都做不到,只能無力攥緊指尖。
他倒是希望丁暮忘了他,這樣他就不會痛苦了,或者幹脆生他的氣討厭他,永遠都不原諒他,再也不想他……
丁暮不相信紀恒走了,明明昨天還在啊。
昨天還一起吃飯睡覺的,紀恒只是生他的氣,出去玩了,不管玩到多晚都會回來的。
想到這,他突然跑出去,要去找紀恒。
他找到紀恒給他道歉,哄哄他,紀恒就消氣了就會回來的。
於是,他去了紀恒經常去的幾個網吧,還有電子城,一個一個找,甚至去了袁小宇家,都沒有找到人,累的滿頭大汗,氣喘籲籲,袁小宇見他這樣嚇壞了,也跟著找人,他也不知道發生何事,紀恒怎麽突然走了?
丁柳英不放心丁暮,一直跟在他身後。
丁暮找不到人,最後去了派出所,他拜托警察幫他找紀恒,打開手機想找出紀恒的照片,卻發現什麽都沒有,關於紀恒的照片被刪的一幹二凈,什麽都找不到了。
就像從來沒有存在過!
丁柳英見狀要將他拉出派出所,給守夜的民警說了一句:“不好意思。”
丁暮死死盯著手機,嘴唇發紫,渾身發抖,在丁柳英碰到他的那一刻,情緒徹底崩潰,忽然抱住頭失聲尖叫,在寂靜的深夜裏震耳欲聾,毛骨悚然。
那一刻,丁柳英猶如墜入冰窖,腦袋嗡嗡的,她仿佛又看到小時候的丁暮,原本搭建好堅若磐石的心破碎了。
丁暮很痛苦!
他很痛苦!
袁小宇見狀也傻眼了,他第一次見到這樣的丁暮。
丁暮神情恍惚,他痛苦的要用手機砸腦袋,丁柳英嚇壞了,連忙上前攔住他的動作:“別這樣丁暮,媽媽求你了。”
丁暮激動起來力道很大,畢竟是接近成年的男子,丁柳英險些要控制不住他。
袁小宇回神後,箭步上前幫忙掰住丁暮的手臂,似乎想到什麽,他掏出自己的手機,打開相冊,快速翻了翻,將屏幕遞到他面前,“丁暮,我有紀恒的照片。”
“我有紀恒的照片!”
這句話猶如棒槌,猛地將丁暮從潮濕窒息的深海裏拉出來,他楞怔片刻,消化掉袁小宇說的話,眼珠終於緩慢動了動,重新聚焦。
那張照片是他和紀恒打完籃球比賽勝利後的合影,還有其他同學,但紀恒站在中間t,單手拿著球,短發濕漉漉的被他捋到後面,但還是掉下來幾束,淩厲的眉眼還掛著汗珠,嘴角噙著幾分輕狂笑意,深邃的眼睛的眼睛直視鏡頭,仿佛穿透屏幕看向丁暮。
“紀……恒。”
丁暮聲音嘶啞的厲害,伸出蒼白骨幹的指尖要去抓,“紀恒,對不起,我……錯了,和……好,和好,求求你。”
他後悔和紀恒吵架了,是他的錯。
回去後,丁暮生了一場大病,吃藥怎麽都不見好,時常陷入夢魘喊著紀恒的名字,臉色蒼白如紙,整個人瘦了一大圈,脆弱不堪仿佛下一秒就要消失不見。
“……紀恒。”
“我在。”
紀恒麻木的躺在丁暮身邊,伸手虛虛摟著丁暮,闔上雙眼,遮住裏面觸目驚心的痛楚,他原本想著刪掉照片讓丁暮快點忘掉他,卻沒想到成了推向丁暮走向懸崖的罪魁禍首。
對不起……
丁暮的病又覆發了。
丁柳英這陣子也憔悴不堪,整個人一下子蒼老許多,只能試著聯系紀恒,於是有了紀恒與丁暮的那一場通話。
紀恒說,大學畢業才能和他見面。
四年的時間。
那之後,丁暮按時吃藥,整個人猶如機器,行屍走肉,每天就是寫作業,吃飯,睡覺,發呆,有時候連續幾天都不說話,晚上睡覺的時候盯著紀恒的那張照片看,抱著紀恒的枕頭和衣服。
紀恒一直陪在他身邊,和他一起去上課,吃飯,跟他說話,睡覺的時候摟著他,盡管這些丁暮都感受不到。
那張賽後照片被洗來裝在相框裏,就擺在床頭,紀恒偶爾瞥見還是會楞神片刻,原來幾曾何時,他也有那麽肆意桀驁的光景。
高考以後,同學們一下子扔掉課本,終於可以徹底解放了,商量著去哪個景點旅游,玩什麽娛樂項目,丁暮游離在嘰嘰喳喳的交談聲中,顯得那麽的格格不入。
丁柳英本來想提議丁暮報個旅游團出去散散心,但對他一個人不放心,拜托袁小宇跟著他,幫忙看著,袁小宇自是同意,但丁暮搖頭拒絕了。
在長達三個月的假期裏,丁暮找了幾份兼職,壓榨自己,讓自己忙碌起來。
大學開學,丁暮報得數學專業課程很多,每天也很忙,就算有空閑的時候,丁暮也不閑著,主動找事做,無數個獨自難熬的深夜,無數個白日中遇到熙熙囔囔的人,都沒有他想見的人。
沒有紀恒。
丁暮雖然沈默寡言,整個人的氣質愈發陰郁,無人見他笑過,但他模樣漂亮精致,在學業上名列前茅,拿過很多A類獎項,甚至在SCI發表幾篇高質量論文,有許多人對他有意思。
其中有女生也有男生,但真正敢上前表白的人屈指可數,丁暮都拒絕了,跟在他身邊的紀恒甚至想:丁暮啊,忘了紀恒吧,試著和別人相處,找個人陪伴你。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幾個循而覆始後,又是一個冬天,還有半年就要畢業了,距離約定的日期越來越近,丁暮的病一直用藥穩定控制著,在安全範圍內。
丁暮突然經常照鏡子,摸了摸自己的臉,又看了看自己的衣著,雖然這麽多年過去了,丁暮穿衣類型卻沒有太大變化,往大街上一站還以為是高中生。
這天實驗室有個兩個女生閑聊,在某軟件搭配衣服,丁暮聽進去了,也下載了那個軟件,在裏面挑選衣服,也會給紀恒選。
這幾年,買東西都是買雙份的,好似紀恒還在他身邊。
挑選衣服的同時,丁暮開始給自己加餐,老師和同學都說他太瘦了,胖點會好看些,他努力多吃點,把自己養胖點。
拍畢業照那天,丁暮罕見的令同學感覺他心情不錯,很輕微的笑了笑,他這陣子胖了一些,臉上終於不顯得那麽骨幹,眉眼彎彎時周邊盛開的鮮花都遜色三分。
拍完照片,丁暮要了電子版,給紀恒發消息。
這幾年來,他一直用企鵝給紀恒發消息,盡管對方一直沒有回覆。
紀恒看到這一幕,喉結上下滾動,艱難道:“傻子。”
紀恒移到不遠處角落,看到前世的自己抱著一束花,身形清臒,面上帶著幾分頹靡和不易察覺的膽怯,說:“去找丁暮吧,他很需要你,求你了。”
可惜,命運的齒輪一直在轉動,不會為任何人停留,那束花被丟棄在垃圾桶,丁暮終是等不到紀恒的消息。
而紀恒也只能看著對方走向前世必定的結局,無法改變。
一晃眼,不知道到了什麽時候,屋裏暗沈死寂,寒意瘆人。
丁暮背影單薄的厲害,在黑暗中猶如孤魂野鬼行走,去廚房拿了一個匕首進了浴室,紀恒似是想到什麽,猛然跑過去。
“丁暮,不要!”
就在門即將打開的那一刻,紀恒倏然睜眼,手上的觸感終於有了實處,發覺身上出了一層冷汗。
“紀恒。”
丁暮不知何時醒了,縮在紀恒懷裏,纖細的胳膊摟著他。
片刻後,紀恒緩過來,八爪魚似的纏住丁暮,一手捧著他的臉,額頭與他相抵,感受著丁暮的溫度。
丁暮貼著紀恒的手心親昵地蹭了蹭,眸中水光閃了閃,問:“你做噩夢了?”
“嗯。”紀恒聲音悶悶的,有點不想回憶:“算是。”
紀恒張口咬了下丁暮臉上的軟肉,不敢太用力,隨後移到唇瓣上,吸吮著下唇,給其染上一抹糜紅。
少年體熱,熾熱的溫度穿透睡衣將丁暮包裹,提醒著他紀恒還在,沒有離開,漸漸安撫了丁暮極度的恐懼,伸手勾住面前人的肩膀,垂下眼簾。
紀恒慢慢親吻著丁暮的臉頰,卻突然嘗到一股鹹鹹的味道,意識到什麽,停下動作,緊張地問:“怎麽了?弄疼你了。”
丁暮搖了搖頭,眼淚卻止不住,“你不要走好不好,我……以後賺的錢都給你,別討厭我,紀恒。”
“我不走,我不會離開你的。”紀恒有些無措的擦掉丁暮的眼淚,勾住丁暮的小拇指,“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許變,好了,這下紀恒完全屬於丁暮,永遠也逃不走,任憑丁暮支配派遣。”
丁暮慢慢收緊小拇指,點了點頭:“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紀恒親了下丁暮的眼角:“你是做噩夢了嗎?”
丁暮濕潤的睫毛顫了顫,“嗯,夢見你離開我了。”
紀恒以為是昨天紀博濤說的話給丁暮留下一些陰影,因此做了噩夢,安慰道:“夢是假的,你看我沒有跟他走。我會和你一起吃飯睡覺,一起玩,一起上大學,和你在一起一輩子。丁暮,相信我。”
丁暮牢牢盯著紀恒,伸手摩挲著他的側頸,貼上紀恒的嘴唇:“好,我相信你。”
他說:“在夢裏,你也很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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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入v啦,下一章在晚上十二點,感謝支持!
關於不止一個寶子說為什麽紀恒重生後依然不改變,還打架,我在此解釋一下(大家也是愛之深,責之切):
1.第一次打架是趙大力主動找事的,被人圍攻總不能不還手吧,而且尼,紀恒和袁小宇打不過就跑啦!
2.第二次打架是因為丁暮被欺負了,他氣不過想揍吳辰浩呀!
3.他後面也在努力學習,沒去網吧了呀,他也在慢慢改變的(罰你們重看嘻嘻)。前世他過得也很痛苦,重生以後重新進入校園,隨著周邊的環境改變,他心醒也會有所改變的
4.設定的時候,我希望他重生後能像普通高中生一樣照常上課學習、打球、吃飯睡覺啊,畢竟是高中生的身份呀,彌補一些遺憾,同時慢慢成長,我也不想他背負著沈重的靈魂度過校園生活,而且盡管這樣他也承受著壓力的。
5.這個單元我本來設定也不是給主角非常牛逼的人設啊,這不是我想要的,可能是我筆力不足寫的不好,有的東西沒表達清楚,我後續努力改善提升[可憐]
6.紀恒:大家好,感謝大家喜歡我和丁暮的故事,拜謝,也感謝你們的督促,但是,下次如果有人招惹我和丁暮,我還是會打架滴(咬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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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室黑峻峻的, 唯有窗外在空中斷斷續續飄起的絢麗煙花,忽明忽暗地映在丁暮清澈明亮的眸中,也映著紀恒挺拔的身影。
紀恒俯身拉近兩人之間的距離, 微微低頭, 與丁暮鼻尖相碰,若即若離, 猶如羽毛剮蹭般引起陣陣漣漪, 他目不轉睛地盯著近在咫尺的丁暮,不放過一絲一毫的情緒變化, 呼吸逐漸沈重起來,與煙花綻放聲此起彼伏。
丁暮擡手扶住紀恒的肩膀, 羽絨服發出窸窸窣窣的響聲, 這就仿若點燃的導火線。
紀恒眼中暗流湧動, 下一秒吻上丁暮的嘴唇, 柔軟,微涼, 帶著兩分橘子味的香甜, 丁暮今晚吃了橘子糖。
丁暮還捏著在擺攤老奶奶那買的糖葫蘆,山楂又大又飽滿,鋪上一層糖漿,富有光澤,瞧著就香味可口,很多人都排隊買, 他等了好長時間才買到的,但此時已經無人在意糖葫蘆了。
紀恒接過糖葫蘆直接丟到一旁小桌上,發出啪嗒的聲響,不管糖葫蘆是不是已經粉身碎骨。
吻上丁暮的眼睛。
紀恒捧著丁暮的臉龐, 借著屋內微弱光線打量他,頓時呼吸一滯。
丁暮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樣子有多麽動人,很容易激起人心中的破壞欲,紀恒滿滿當當的摟緊懷裏的人,隱藏的占有欲慢慢發酵,愈來愈濃。
這樣的丁暮只能他一個人看。
丁暮是他的。
他t們密不透風的相貼,丁暮胸膛起伏間他都能感受到,還有咚咚零亂的心跳聲,紀恒覺得有點新奇,心中默默數著丁暮的心跳聲。
丁暮摸著紀恒的頭發玩,有點硬,末端有些紮手,也有些長了,該剪頭發了。
紀恒還在想剛才那個男生拿著手機走到丁暮身邊的那一幕,語氣幽幽,藏不住的醋意:“丁暮,剛才有個男生想要你聯系方式。”
雖然他未給那個男生說話的機會,但對方已經偷偷觀察丁暮好長時間,時不時扭頭看丁暮,紀恒十分懷疑對方下一秒就會抽筋,意圖非常明顯,其心可誅,他瞧著心裏很不是滋味。
丁暮與人交流很少,某些事情上單純至極,困惑問:“他為什麽要我聯系方式?”
因為他對你有意思。
但紀恒不想回答這句話,有點兇巴巴地說:“你以後不許給陌生人聯系方式,不許跟著陌生人走。”
頓了頓,可能是覺得自己太太了,補充到:“要加先問問我,同學朋友之類的加聯系方式沒事。”
丁暮慢半拍明白了紀恒大概在吃醋,紅暈未完全褪去的眼角浮現一絲笑意,乖乖點頭,“嗯,我知道了。”
紀恒那股醋意很快被哄好,蜻蜓點水般親了下丁暮的額頭。
丁暮一動不動任由紀恒抱著,他也很喜歡與紀恒肢體接觸。
他大部分都是安安靜靜,有條不紊做事,與紀恒略微急躁冒失的性格互補。
而紀恒經過歲月打磨,棱角漸漸趨於圓潤,只有在輕松肆意時才會偶爾冒出。如果說丁暮是一潭古水,平日裏無波如死水,那紀恒就是一顆石子,石子落入水中漾起陣陣漣漪,鮮活輕快,不管石子是棱角鋒利還是圓潤光滑,潭水都會包容他,接納他,愛護他。
世界之大,每天來來往往很多人,但他只想一直和丁暮在一起,永遠不分開,如此的話,此生足矣。
丁阿姨在家,他也不可能和丁暮真做些什麽,而且還要避免太過親密,不能再讓她這麽早看出兩人之間的端異。
如果可以,紀恒希望等他和丁暮大學畢業以後,主動告訴丁阿姨,那個時候會比現在發現好很多很多。
假期一晃而過,總是那麽短暫,暑假連個月都覺得短,寒假更是別提了,開學後又重新進入天昏地暗的學習生活。
這天放學回家,紀恒忽然瞥到家門口附近停著一輛黑色轎車,本來他沒在意,可是在看到車號牌時渾身一僵,神色倏然冷下來。
紀博濤來了。
難道丁阿姨發現了他和丁暮的關系了?
不可能啊,他與丁暮很小心了。
丁暮一無所知,發現紀恒突然停下來,臉色有些泛白,擔憂地伸手覆上他的額頭,“你怎麽了?不舒服麽?”
紀恒握著丁暮的手腕,無意識收緊,搖搖頭,“沒事。”
不管怎樣,這次他不會離開丁暮。
邁著沈重的步伐,打開門,就看到丁柳英和一個中年男子坐在沙發上,兩人說話聲戛然而止,不知兩人談了什麽,丁柳英臉色微冷。
過年一個星期之後丁柳英就去工作了,丁暮詫異她突然回來,喊了一聲:“媽媽。”
沙發另外一側坐著一個中年男子,穿著西裝,人模人樣的,先是看了看丁暮,說:“這就是丁暮啊,長這麽高了。”
隨後目光移向後面的紀恒身上,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帶著些許欣慰,正欲開口,丁柳英突然開口打斷他的話,對丁暮溫和道:“丁暮,你去廚房切點水果。”
丁暮以為中年男子是丁柳英的同事,客人來了要好好招待,放下書包,就去了廚房。
紀恒也想跟過去,他不想跟紀博濤說話,也不想聽丁柳英說讓他與丁暮分開的話,但該來的總會來,無處可躲,丁柳英叫住他,有話跟他說。
紀恒攥緊指尖,站在沙發旁,一言不發。
紀博濤重新坐好,理了理袖子,笑道:“紀恒,我是爸爸啊,你還記得我嗎?”
紀恒沒開口,冷淡睨著紀博濤,唇角繃直,他的生活裏早就不需要父親這個角色了。小時候他希望紀博濤不要丟下他和媽媽,無論是哭還是喊,但對方毫不留情地走了,小時候沒有,長大了也不需要了。
丁暮在廚房能聽到客廳的說話聲,動作一頓,水果刀劃破指尖,鮮紅的血液頓時淌出來,滴到地板上,但他已經無暇顧及,聚精會神聽著客廳的動靜。
紀恒不理人,紀博濤難免有些尷尬,笑容淡了些許,“這些年勞煩你丁阿姨照顧你了,也是難為她了,一個人把你和丁暮拉扯大。”
丁柳英和藹的示意紀恒坐,然後靠著沙發背,神色冷淡,帶著幾分譏諷:“不辛苦,不過是多了一副碗筷罷了。”
她對紀博濤這個出軌,拋妻棄子的渣男無話可說,但畢竟是紀恒的父親,她不知道孩子怎麽想的,但總要留點體面。這些年她雖然又當媽又當爹的照顧倆小孩,但畢竟不是小孩真的父親,孩子總是對父親有種天然的向往的。
紀恒聽丁柳英這話的意思與神態,不像是發現他與丁暮的關系了,輕籲一口氣,在沙發邊坐下。
紀博濤自然是聽出語氣裏的嘲諷,臉色有些掛不住,但畢竟在職場上打滾這些年了,應變能力還是有的,很快整理好面部表情,“紀恒,其實我這次來是想接你回去,我跟你阿姨都說了,她也很歡迎你,還有弟弟妹妹,他們也很歡迎你。”
這個“阿姨”就是現在紀博濤的妻子,紀恒氣笑了,真是不知道紀博濤到底有多厚的臉皮說出接他回去,口不對心的話。
紀博濤現任妻子前世見到紀恒嘴都快撅到天上去了,而所謂的弟弟妹妹,如果眼神能變成刀子,他早就只剩下森森白骨了。
丁柳英顯然也不信紀博濤的鬼話,嗤笑一聲,然後說:“紀恒,我尊重你的意見,但是我養得起你,在這住多久都行,況且還有幾個月就高考了,這時候轉學對你不太好,還要適應新環境。”
“不會的。”
紀博濤自信道:“我會給他轉到市中最好的高中,那裏有最好的教師和教育資源,而且我聽說紀恒的成績很好,我相信以他的能力會很快適應的。”
這話聽得丁柳英皺眉,翻了個白眼,顯然不想和紀博濤說話了。
紀恒現在已經確定丁柳英沒有發現他和丁暮的事,而且這次應該是紀博濤主動找來,要把他接回去的。
本來他還疑惑,紀博濤怎會這麽好心,前世他不情不願的接自己回去,還讓自己沒事別去打擾他的家庭,如今態度天翻地覆,原來是因為他成績不錯。
紀博濤這人自私自利,利益至上,紀恒早就看透了,他肯定不會跟對方回去的,但他有話要問對方,說:“我想跟你談談。”
紀博濤覺得希望很大,已經認為紀恒同意跟他回去,得意笑了笑:“好啊,我正好請你吃飯。”
丁柳英輕輕嘆息,到底沒再開口。
紀博濤起身先一步出去,紀恒剛想去廚房跟丁暮說一聲,他一會就回來。
誰知丁暮像是炸毛一樣驀然從廚房跑出來,牢牢抱住紀恒,力道很大,指尖死死攥住紀恒的衣服,哽咽道:“不要,紀恒你不要走,我……我賺錢養你,別走好不好,我有很多零花錢。”
“媽媽,不要讓紀恒走,我……我以後會聽話,少吃一點。”這句話是對丁柳英說的,丁暮淚流滿面,說到最後聲音依然有些嘶啞,像是小獸拼命護住自己最珍貴的東西,他現在還很弱小,只能把自己有的東西全都給出去。
只希望紀恒不要走。
他聽到紀博濤的話了,對方要接紀恒走,丁暮一開始聽到直接被打蒙了,其餘什麽話都聽不進去了。
紀恒一直住在家裏的,怎麽會走呢,不可以,紀恒不能離開他。
丁柳英見狀眼中有淚花閃過,她知道這兄弟倆從小感情就好,丁暮很喜歡紀恒,要是紀恒走了丁暮鐵定受不了,連忙道:“我沒讓紀恒走,他想住多久就住多久,這裏永遠都是他的家,永遠有他的位置。”
“丁暮,我不走。”
紀恒也紅了眼眶,回抱丁暮,安撫地拍拍他的脊背,沈聲道:“我不走,我不會跟他走的,你看我t什麽都沒帶怎麽走,我有話要問他,問完就回來。”
“真的嗎?”
得到保證,丁暮情緒漸漸穩定下來,只是依舊抓著紀恒不松手,淚水一滴一滴順著白凈的臉頰往下流,長長的睫毛被浸濕,擡手抹了下眼睛,視線清晰起來,見紀恒兩手空空,信了幾分。
對於紀恒要走這件事觸及到他的雷區,一時間根本不能完全平靜下來。
“真的,我不騙你。”
紀恒溫柔地抹去丁暮眼角的淚水,認真道:“你要是不放心就和我一起去,盯著我,要是我走了就把我鎖屋裏,這樣我就走不掉了。”
鎖屋裏,丁暮竟然真的思索這個策略,紅彤彤的眼中藏著觸目驚心的偏執和占有欲。
把紀恒鎖屋裏就不會走了,但是這樣紀恒會不開心的,他不想紀恒難過,他想紀恒開心。
很久沒冒泡的系統,此時此刻才松一口氣,紀恒重生後可能是產生了蝴蝶效應,又或者是劇情使然,紀博濤還是出現了,但幸好紀恒這次堅定自己選擇,不會走向與前世一樣的悲劇。
不過這個宿主談戀愛也是牛逼,都快吃上弟弟軟飯了!
如果紀恒知道系統所想,大概會給它一拳。
侮辱誰呢!!!
他是那種人嗎?!
“我走了就把我鎖屋裏,這樣我就走不掉了。”
這句話完全沒有開玩笑成分,紀恒是認真的,他不會離開丁暮的。
感覺到掌心有些黏糊糊的,紀恒低頭一看,冷汗都出來了,手裏是還未完全幹的暗紅色鮮血,而丁暮指尖還在往外緩慢冒著血珠,而他本人卻毫無察覺。
傷口表面很薄,是水果刀劃傷的,幸虧傷口小,不用打破風針,紀恒找出藥箱給丁暮傷口消毒,抹藥,然後貼上創可貼。
最後,紀恒帶著丁暮一起出去。
紀博濤打算帶他們去附近的商場去吃飯,但紀恒拒絕了,反正說一會話就走了,便來了一個茶館,環境清幽,人不多,很適合談話。
沒有去包廂,就在大廳一角落座,丁暮不想理那個要帶紀恒走的壞人,在隔壁桌落座,目不斜視的盯著紀恒,怕他下一秒就消失不見。
紀博濤松了松領帶,抿一口茶,“這邊環境是不錯,但畢竟是小地方,很多資源還是有限的。”
話裏話外都在暗示臨城這地方小,經濟發展落後。
臨城無論怎麽樣都是他的家鄉,紀恒沒心情聽紀博濤在這大放厥詞,神色平淡:“這些年,你想過我媽媽嗎?”
紀博濤動作微頓,放下茶盞,“好好的提她做什麽,十年過去了物是人非,人啊要向前看。”
好一個物是人非。
紀恒哂笑,他本來還想問紀博濤對媽媽有沒有一絲愧疚,是否夜裏做噩夢,夢裏媽媽向他索命,但不重要了,盯著面前冒著裊裊霧氣的茶水,他說:“我不會跟你回去的。”
“什麽?你不跟我回去。”紀博濤神色一僵,“你要想清楚,跟我回去你會得到很好的教育資源與環境,當然了,生活方面也不會虧待你,怎麽說我也是你爸爸。”
“你要知道這個社會的法則,弱肉強食,沒有資源沒有背景光靠你自己很難出人頭地的,只有被人瞧不起,還怎麽照顧家庭,我勸你三思而後行,再說你已經成年了,不要跟小孩子似的耍性子任性妄為。”紀博濤作為上位者多年,話語裏漸漸帶著說著,還有兩分鄙夷,他篤定在分析完利弊後,紀恒一定會跟他走。
在他的觀念裏,利益為上,其次才是別的。
這話前世的十八歲的紀恒聽完肯定會很生氣,但此刻的紀恒只想笑,或許紀博濤說的有的對,有的不對,但無所謂了,他和對方不一樣,眼裏只有利益的生活從來都不是他想要的。
再者說,紀博濤小時候不管紀恒,別人把孩子養大了,養的不錯,知道來人兒子了,世界上哪有這麽好的事,紀恒不為所動,“不必了,您還是留著給你兒子女兒吧。”
這對多年未見猶如陌生人的父子於空中無聲對峙,空中蔓延無聲的硝煙,紀恒毫不示弱地直視紀博濤,神色冷淡的看著面前這個血緣關系的父親,看到他皺眉責問樣子,心中卻毫無波瀾。
他早就放下了。
良久,紀博濤看紀恒態度堅決,今天赫然是不會跟他走的,似乎是想通了,從包裏掏出一張銀行卡,移到紀恒面前,“這裏面有二十萬,密碼是你生日,你好自為之吧。”
說完,紀博濤起身去前臺付錢,然後離開了,雕花門簾掀起又落下,前後小幅度搖晃。
丁暮悄無聲息走到依然坐在椅子上的紀恒身邊,拍了拍紀恒的頭,小聲說:“我們回家吧。”
發絲垂下一縷,遮住紀恒冷峻的眉眼,誰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麽,牽起丁暮的手,莞爾:“好,我們回家。”
無論何時何地,時間不會停止,照著規律一分一秒的流逝,而街道上的車流永遠都川流不息,生活依然在繼續。
回到家,丁柳英已經做好飯,關於紀博濤的事一字不提,就如什麽也沒發生過,她吃飯時問問倆人最近學業怎麽樣,和同學相處的怎麽樣,還有別給自己太大壓力,放平心態,盡力就好。
紀恒把銀行卡給了丁柳英。
丁柳英擺手,“這是他給你的,你自己收好。”
紀恒將銀行卡塞到她手裏,勸道:“我年紀小,花錢沒輕沒重的,要是將錢霍霍完了怎麽辦,你幫我保管。”
丁柳英想想是這個道理,猶豫一會便同意了,隨後要解下圍裙去休息,說:“你和丁暮也趕緊去休息吧,明天還要上課。”
紀恒註視著她的背影,眸光微動,忽然開口叫了一聲:“媽。”
這個多年未說出口的稱呼,終於在今日浮現。
少年明朗的嗓音在客廳響起,丁柳英陡然停下腳步,似是不敢相信,以為自己聽錯了。
紀恒又叫了一聲:“媽。”
“嗯。”丁柳英應聲,笑了:“聽見了小兔崽子,快去睡覺。”
“好。”
照常寫卷子到十二點多,紀恒與丁暮去洗漱,然後睡覺,但等紀恒再次睜眼,發現陽光刺眼奪目,而他站在床邊。
紀恒微楞,他就算醒也應該在床上醒啊,難道夢游了?
蓋著被褥只露出側臉的丁暮微微蹙眉,眼皮紅腫,眼角依稀還掛著淚水,他慢半拍睜開眼,翻過身在被子摸了摸被床的外側,那裏早就涼颼颼的,不禁抿了抿唇。
“怎麽還哭了?做噩夢了。”紀恒擔憂的上前,想摸摸丁暮的臉,卻不料根本觸碰不到對方,指尖從丁暮身旁穿過,而丁暮也似乎也看不見他,更聽不見他說話。
紀恒瞳仁驀然一縮,詫異地看了看指尖,隨後不知想到什麽,看了眼時間。
這是去年的冬天,距離過年還有半個月,紀恒後知後覺明白他回到了前世走的那天。
因為昨晚被氣得哭了良久,很晚才睡著,丁暮腦袋有點沈甸甸的,他慢慢坐起來,被褥悄然滑落,望著窗外發呆,他皮膚冷白,於陽光下近乎琉璃般的透明。
直到丁柳英叫他起來吃飯,丁暮才慢騰騰穿上棉拖鞋去刷牙洗臉,換好衣服,去客廳吃飯,紀恒神色覆雜無比,這個時間丁暮還不知道他走了,無力嘆氣,跟在丁暮身後。
學生放寒假,加上天氣寒冷,早上起來的晚,丁柳英做早飯往後推遲,此時已經接近中午,她神色看起來有些憔悴,但不想讓丁暮瞧出異樣,化了淡妝。
丁暮看了一圈沒有看到某人的身影,又往廚房看了看,什麽也沒有,眸光微暗,慢慢拉開椅子坐下。
丁暮淺淡的嘴唇動了動,欲言又止的瞧了丁柳英一眼,不知想到什麽,抿了抿,最終什麽也沒說。
丁柳英炒了兩個菜,熬了八寶粥,丁暮沒有胃口,吃不下饅頭和香味可口的菜,只是低著頭喝粥,而丁柳英也沒胃口,於是,這頓算是早飯又算午飯就像被卡住了喉嚨,異常沈默。
飯後,丁暮坐在沙發上百無聊賴的換臺看電視,但他什麽也看不進去,一集播完進入廣告都沒有察覺,忽然,餘光瞥見閃光的東西。
丁暮楞楞看向垃圾桶,紀恒也順著視線望去,只見裏面放著幾塊碎玻璃,他覺得有些眼熟,片刻後想起來這是他的茶杯,他和丁暮一人有一個,恰好是一對,上面有貓貓的圖案,憨態可掬的t身子抱著小魚,垂涎欲滴樣煞是可愛。
碎的茶杯是紀恒的那個。
丁暮來到垃圾桶旁邊蹲下,伸手要拿碎玻璃,唇角繃直,他不知道紀恒的茶杯為什麽碎了。
紀恒回來知道估計又要生氣了。
“別碰。”丁柳英從房間出來,制止丁暮的動作,把他拉起來,她顯然也看到了碎玻璃,神色覆雜,有不自然,愧疚,但更多的還是堅定,她不後悔自己的決定,“傷到手怎麽辦,碎了就碎了,再買一個。”
“好不容易放假了,今天天氣好,也沒什麽事,和媽媽去商場逛逛吧,順便給你買些衣服,媽媽好久沒有和你一起出去逛逛了。”
丁暮又看了眼碎玻璃,同意了,和丁柳英來到附近的商場。
丁柳英本來打算先帶丁暮去買衣服,但丁暮固執的先去買茶杯的地方,找和茶杯同款的,那個茶杯買了兩年多了,款式和圖案可能早就停產了,找了好幾家才碰見一樣的。
丁暮摸著茶杯,仔細瞧了瞧,確定和之前的別無二致,隨後去附近,紀恒在一旁看著,心裏難受的緊,艱澀地喊了一聲:“丁暮。”
可惜丁暮聽不見。
而丁柳英瞧著丁暮那樣子,愈發堅定自己的選擇,是她的錯,這些年沒仔細註意倆小孩的異樣,導致如今這個局面……
老板用盒子包裝好茶杯,又套上塑料袋,丁暮拎著,這才跟著丁柳英去了買衣服的店裏。
對於穿什麽衣服,丁暮並不挑剔,通常都是丁柳英選好,問丁暮怎麽樣,他看了一眼,然後點頭。
丁柳英讓服務員將衣服取下來,讓丁暮去試試,而丁暮擺著衣服,指著大一號的同款衣服,說:“紀恒。”
他的意思很明確,要給紀恒買,其實他很想紀恒也跟著過來,但昨天吵架了,他現在還生氣,心中憋著一股勁,不想先低頭,故意忍著沒提紀恒。
他也有想讓丁柳英給紀恒打電話讓他過來的意思。
丁柳英笑容微僵,“他不在這不好買衣服,先給你買。”
丁暮搖搖頭,把衣服還給服務員,紀恒不買,他也不買了。
半響,丁柳英嘆氣,“給紀恒買,你先去試衣服。”
丁暮這才同意,摸著大號的衣服看了看,比了一下,紀恒穿上剛剛好。
他不知道紀恒已經走了,再也不會回來。
丁暮長得漂亮,在人群裏很抓人眼球,服務員看著也喜歡,拿出十二分精神,選了好十幾套適合丁暮穿的衣服,丁柳英挑選了幾套,同樣也都分別買了大號衣服,是給紀恒的。
後來又去逛了超市,買了幾樣水果,丁暮拉著購物車去了零食區,他知道紀恒喜歡吃哪種零食,別分拿了兩個,隨後又拿了幾瓶酸奶,收銀臺付錢時丁暮掏出自己的零花錢先付了。
不知想到什麽,丁暮清秀的眉眼微彎,他心情不錯,丁柳英看他這樣,終是別開眼,到嘴邊的話咽下去了。
回到家已經快四點,丁暮掏出茶杯用熱水燙燙,五分鐘後倒掉,用水沖洗幹凈,隨後和自己的茶杯擺在一起,肥貓一個朝左一個朝右,又重新湊成一對,他伸手摸了摸肥貓的頭。
丁暮縮在沙發裏,摸出手機,看著WeChat軟件聊天欄,置頂的一個是紀恒,一個是媽媽,最上面那個一個消息都沒有,班級群倒是有人冒泡,但他沒興趣看,都懶得點進去。
他掏出卷子,開始做題,但是做題速度直線下降,一個小時過去選擇題還沒做完,這很不正常,往常選擇題他二十分鐘內就能做完。
丁暮時不時盯著手機,似是有些糾結,眉頭輕皺,索性不寫了,打開手機指尖想點進紀恒的聊天框,但想到紀恒都沒有跟他發消息,而且自己也沒有消氣,收回手,將手機扔到一旁,移開目光。
他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劇,但總有些坐立難安,盯著門口有種望眼欲穿的感覺。
為什麽還不回來?
玩一天該回來了。
墻上掛著的時鐘不停轉動,等丁柳英做好晚飯,叫丁暮過來吃。
丁暮神色懨懨地抱著膝蓋,柔軟的發絲也耷拉著,“媽媽,我不餓,你先吃吧。”
丁暮實在忍不住,拿過手機,打字編輯消息——
[飯做好了。]
想了想,刪掉。
[你什麽時候回來?]
刪掉,重新打字——
[飯做好了,你回來吃飯,我今天買了很多零食,還有你喜歡喝的酸奶,媽媽今天買了幾套新衣服,你回來試試合不合身。]
確定無誤,點擊發送按鈕,結果卻出現一個紅色感嘆號,下面有一行灰色小字——對方開啟了朋友驗證,你還不是他的朋友,請先發送朋友驗證。
不是好友了?
什麽意思?
丁暮從來沒有遇到這種情況,一臉茫然無措,像個迷路的小孩無助地看著屏幕,那一行小字無不在提醒他,他被紀恒刪除了。
他又發了一遍,但還是同樣的結果,大腦宕機幾秒,指尖發抖地給紀恒打電話,可一直顯示正在通話,丁暮不知道他已經被紀恒拉黑了,只祈求紀恒快點接電話。
他不知道該怎麽辦,以為是手機壞了,去求助丁柳英,哽咽道:“媽媽,我……我手機壞了,打不通紀恒的電話,你跟他打電話,讓他回來,我跟他道歉,他……他生我氣了。”
他不知何時哭了,眼皮紅腫未完全消退,又重新被淚水溢出浸濕,丁柳英見不得丁暮這樣,深吸一口氣,終是狠心說:“紀恒走了,去他爸爸那邊了。”
丁暮懵了,似是沒有聽懂她的意思,於是丁柳英又說了一遍。
丁暮顫抖道:“那……那他在哪,我去找他。”
丁柳英搖頭,“我不知道。”
她確實沒有說謊,紀恒走的時候她特意沒問地址,也不讓紀恒告訴她,一方面是因為她不想騙丁暮,一方面她怕自己知道地址後,會因心軟告訴丁暮。
紀恒渾身冰涼,鼻尖發酸,他站到丁暮身邊,想抱抱他,親親他,但他連給對方抹去淚水都做不到,只能無力攥緊指尖。
他倒是希望丁暮忘了他,這樣他就不會痛苦了,或者幹脆生他的氣討厭他,永遠都不原諒他,再也不想他……
丁暮不相信紀恒走了,明明昨天還在啊。
昨天還一起吃飯睡覺的,紀恒只是生他的氣,出去玩了,不管玩到多晚都會回來的。
想到這,他突然跑出去,要去找紀恒。
他找到紀恒給他道歉,哄哄他,紀恒就消氣了就會回來的。
於是,他去了紀恒經常去的幾個網吧,還有電子城,一個一個找,甚至去了袁小宇家,都沒有找到人,累的滿頭大汗,氣喘籲籲,袁小宇見他這樣嚇壞了,也跟著找人,他也不知道發生何事,紀恒怎麽突然走了?
丁柳英不放心丁暮,一直跟在他身後。
丁暮找不到人,最後去了派出所,他拜托警察幫他找紀恒,打開手機想找出紀恒的照片,卻發現什麽都沒有,關於紀恒的照片被刪的一幹二凈,什麽都找不到了。
就像從來沒有存在過!
丁柳英見狀要將他拉出派出所,給守夜的民警說了一句:“不好意思。”
丁暮死死盯著手機,嘴唇發紫,渾身發抖,在丁柳英碰到他的那一刻,情緒徹底崩潰,忽然抱住頭失聲尖叫,在寂靜的深夜裏震耳欲聾,毛骨悚然。
那一刻,丁柳英猶如墜入冰窖,腦袋嗡嗡的,她仿佛又看到小時候的丁暮,原本搭建好堅若磐石的心破碎了。
丁暮很痛苦!
他很痛苦!
袁小宇見狀也傻眼了,他第一次見到這樣的丁暮。
丁暮神情恍惚,他痛苦的要用手機砸腦袋,丁柳英嚇壞了,連忙上前攔住他的動作:“別這樣丁暮,媽媽求你了。”
丁暮激動起來力道很大,畢竟是接近成年的男子,丁柳英險些要控制不住他。
袁小宇回神後,箭步上前幫忙掰住丁暮的手臂,似乎想到什麽,他掏出自己的手機,打開相冊,快速翻了翻,將屏幕遞到他面前,“丁暮,我有紀恒的照片。”
“我有紀恒的照片!”
這句話猶如棒槌,猛地將丁暮從潮濕窒息的深海裏拉出來,他楞怔片刻,消化掉袁小宇說的話,眼珠終於緩慢動了動,重新聚焦。
那張照片是他和紀恒打完籃球比賽勝利後的合影,還有其他同學,但紀恒站在中間t,單手拿著球,短發濕漉漉的被他捋到後面,但還是掉下來幾束,淩厲的眉眼還掛著汗珠,嘴角噙著幾分輕狂笑意,深邃的眼睛的眼睛直視鏡頭,仿佛穿透屏幕看向丁暮。
“紀……恒。”
丁暮聲音嘶啞的厲害,伸出蒼白骨幹的指尖要去抓,“紀恒,對不起,我……錯了,和……好,和好,求求你。”
他後悔和紀恒吵架了,是他的錯。
回去後,丁暮生了一場大病,吃藥怎麽都不見好,時常陷入夢魘喊著紀恒的名字,臉色蒼白如紙,整個人瘦了一大圈,脆弱不堪仿佛下一秒就要消失不見。
“……紀恒。”
“我在。”
紀恒麻木的躺在丁暮身邊,伸手虛虛摟著丁暮,闔上雙眼,遮住裏面觸目驚心的痛楚,他原本想著刪掉照片讓丁暮快點忘掉他,卻沒想到成了推向丁暮走向懸崖的罪魁禍首。
對不起……
丁暮的病又覆發了。
丁柳英這陣子也憔悴不堪,整個人一下子蒼老許多,只能試著聯系紀恒,於是有了紀恒與丁暮的那一場通話。
紀恒說,大學畢業才能和他見面。
四年的時間。
那之後,丁暮按時吃藥,整個人猶如機器,行屍走肉,每天就是寫作業,吃飯,睡覺,發呆,有時候連續幾天都不說話,晚上睡覺的時候盯著紀恒的那張照片看,抱著紀恒的枕頭和衣服。
紀恒一直陪在他身邊,和他一起去上課,吃飯,跟他說話,睡覺的時候摟著他,盡管這些丁暮都感受不到。
那張賽後照片被洗來裝在相框裏,就擺在床頭,紀恒偶爾瞥見還是會楞神片刻,原來幾曾何時,他也有那麽肆意桀驁的光景。
高考以後,同學們一下子扔掉課本,終於可以徹底解放了,商量著去哪個景點旅游,玩什麽娛樂項目,丁暮游離在嘰嘰喳喳的交談聲中,顯得那麽的格格不入。
丁柳英本來想提議丁暮報個旅游團出去散散心,但對他一個人不放心,拜托袁小宇跟著他,幫忙看著,袁小宇自是同意,但丁暮搖頭拒絕了。
在長達三個月的假期裏,丁暮找了幾份兼職,壓榨自己,讓自己忙碌起來。
大學開學,丁暮報得數學專業課程很多,每天也很忙,就算有空閑的時候,丁暮也不閑著,主動找事做,無數個獨自難熬的深夜,無數個白日中遇到熙熙囔囔的人,都沒有他想見的人。
沒有紀恒。
丁暮雖然沈默寡言,整個人的氣質愈發陰郁,無人見他笑過,但他模樣漂亮精致,在學業上名列前茅,拿過很多A類獎項,甚至在SCI發表幾篇高質量論文,有許多人對他有意思。
其中有女生也有男生,但真正敢上前表白的人屈指可數,丁暮都拒絕了,跟在他身邊的紀恒甚至想:丁暮啊,忘了紀恒吧,試著和別人相處,找個人陪伴你。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幾個循而覆始後,又是一個冬天,還有半年就要畢業了,距離約定的日期越來越近,丁暮的病一直用藥穩定控制著,在安全範圍內。
丁暮突然經常照鏡子,摸了摸自己的臉,又看了看自己的衣著,雖然這麽多年過去了,丁暮穿衣類型卻沒有太大變化,往大街上一站還以為是高中生。
這天實驗室有個兩個女生閑聊,在某軟件搭配衣服,丁暮聽進去了,也下載了那個軟件,在裏面挑選衣服,也會給紀恒選。
這幾年,買東西都是買雙份的,好似紀恒還在他身邊。
挑選衣服的同時,丁暮開始給自己加餐,老師和同學都說他太瘦了,胖點會好看些,他努力多吃點,把自己養胖點。
拍畢業照那天,丁暮罕見的令同學感覺他心情不錯,很輕微的笑了笑,他這陣子胖了一些,臉上終於不顯得那麽骨幹,眉眼彎彎時周邊盛開的鮮花都遜色三分。
拍完照片,丁暮要了電子版,給紀恒發消息。
這幾年來,他一直用企鵝給紀恒發消息,盡管對方一直沒有回覆。
紀恒看到這一幕,喉結上下滾動,艱難道:“傻子。”
紀恒移到不遠處角落,看到前世的自己抱著一束花,身形清臒,面上帶著幾分頹靡和不易察覺的膽怯,說:“去找丁暮吧,他很需要你,求你了。”
可惜,命運的齒輪一直在轉動,不會為任何人停留,那束花被丟棄在垃圾桶,丁暮終是等不到紀恒的消息。
而紀恒也只能看著對方走向前世必定的結局,無法改變。
一晃眼,不知道到了什麽時候,屋裏暗沈死寂,寒意瘆人。
丁暮背影單薄的厲害,在黑暗中猶如孤魂野鬼行走,去廚房拿了一個匕首進了浴室,紀恒似是想到什麽,猛然跑過去。
“丁暮,不要!”
就在門即將打開的那一刻,紀恒倏然睜眼,手上的觸感終於有了實處,發覺身上出了一層冷汗。
“紀恒。”
丁暮不知何時醒了,縮在紀恒懷裏,纖細的胳膊摟著他。
片刻後,紀恒緩過來,八爪魚似的纏住丁暮,一手捧著他的臉,額頭與他相抵,感受著丁暮的溫度。
丁暮貼著紀恒的手心親昵地蹭了蹭,眸中水光閃了閃,問:“你做噩夢了?”
“嗯。”紀恒聲音悶悶的,有點不想回憶:“算是。”
紀恒張口咬了下丁暮臉上的軟肉,不敢太用力,隨後移到唇瓣上,吸吮著下唇,給其染上一抹糜紅。
少年體熱,熾熱的溫度穿透睡衣將丁暮包裹,提醒著他紀恒還在,沒有離開,漸漸安撫了丁暮極度的恐懼,伸手勾住面前人的肩膀,垂下眼簾。
紀恒慢慢親吻著丁暮的臉頰,卻突然嘗到一股鹹鹹的味道,意識到什麽,停下動作,緊張地問:“怎麽了?弄疼你了。”
丁暮搖了搖頭,眼淚卻止不住,“你不要走好不好,我……以後賺的錢都給你,別討厭我,紀恒。”
“我不走,我不會離開你的。”紀恒有些無措的擦掉丁暮的眼淚,勾住丁暮的小拇指,“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許變,好了,這下紀恒完全屬於丁暮,永遠也逃不走,任憑丁暮支配派遣。”
丁暮慢慢收緊小拇指,點了點頭:“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紀恒親了下丁暮的眼角:“你是做噩夢了嗎?”
丁暮濕潤的睫毛顫了顫,“嗯,夢見你離開我了。”
紀恒以為是昨天紀博濤說的話給丁暮留下一些陰影,因此做了噩夢,安慰道:“夢是假的,你看我沒有跟他走。我會和你一起吃飯睡覺,一起玩,一起上大學,和你在一起一輩子。丁暮,相信我。”
丁暮牢牢盯著紀恒,伸手摩挲著他的側頸,貼上紀恒的嘴唇:“好,我相信你。”
他說:“在夢裏,你也很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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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入v啦,下一章在晚上十二點,感謝支持!
關於不止一個寶子說為什麽紀恒重生後依然不改變,還打架,我在此解釋一下(大家也是愛之深,責之切):
1.第一次打架是趙大力主動找事的,被人圍攻總不能不還手吧,而且尼,紀恒和袁小宇打不過就跑啦!
2.第二次打架是因為丁暮被欺負了,他氣不過想揍吳辰浩呀!
3.他後面也在努力學習,沒去網吧了呀,他也在慢慢改變的(罰你們重看嘻嘻)。前世他過得也很痛苦,重生以後重新進入校園,隨著周邊的環境改變,他心醒也會有所改變的
4.設定的時候,我希望他重生後能像普通高中生一樣照常上課學習、打球、吃飯睡覺啊,畢竟是高中生的身份呀,彌補一些遺憾,同時慢慢成長,我也不想他背負著沈重的靈魂度過校園生活,而且盡管這樣他也承受著壓力的。
5.這個單元我本來設定也不是給主角非常牛逼的人設啊,這不是我想要的,可能是我筆力不足寫的不好,有的東西沒表達清楚,我後續努力改善提升[可憐]
6.紀恒:大家好,感謝大家喜歡我和丁暮的故事,拜謝,也感謝你們的督促,但是,下次如果有人招惹我和丁暮,我還是會打架滴(咬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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