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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後。
平江。
林清許從學校出來的時候,陽光正好落在她身上。
她瞇了瞇眼睛,往公交站走。
現在她是平江一中的歷史老師,教高一。每天備課,上課,批作業,日子過得平淡而規律。同事們都覺得她溫和安靜,學生也覺得她脾氣好。
只有她自己知道,心裏有一個角落,誰都不能碰。
她住在一間小公寓裏,離學校不遠。房間不大,但收拾得很幹凈。書架上擺著一些書,窗臺上放著一盆綠植。
墻上掛著一幅畫。
畫的是一個女孩坐在窗邊,月光落在她身上。
她每天晚上睡覺前,都會看一眼那幅畫。
那幅畫跟了她五年,從北港到平江,從學生宿舍到自己的公寓。
她從來沒換過地方。
那天下午,她回到家,看見門口放著一個快遞。
沒有寄件人,只有一個收件地址。
她楞了一下,拿起來,走進去。
打開快遞,裏面是一本畫冊。
封面上什麽字都沒有。
她翻開第一頁。
楞住了。
是她。
坐在角落裏,低著頭玩手機。陽光落在她身上,她的睫毛在臉上投下一小片陰影。
旁邊標註著一行小字:九月十四日。
她的手開始發抖。
她翻開第二頁。
是她。站在窗邊,陽光落在她身上。日期:九月二十日。
第三頁。是她。靠在沙發上看書。日期:十月三日。
第四頁。是她。睡著的樣子,蓋著他的外套。日期:十月十七日。
她一頁一頁翻下去。
每一頁都是她。
從第一次見面,到最後一次。
她看見自己在畫裏慢慢變化。從陌生到熟悉,從拘謹到放松,從一個人到兩個人。
她翻到最後一頁。
是一張白紙。
上面手寫著一行字:
“陽光照在冰山上,就夠了。”
她看著那行字,眼眶熱了。
她認得他的字跡。
她翻過最後一頁。
背面,用鉛筆輕輕寫了一行小字。
很小,很輕,像是怕被看見。
“別找我,但我一直在。”
她楞住了。
她看著那行字,很久很久。
她想起他說過的話。你想走,可以。我不會攔。
她以為他真的放手了。
可他沒有。
他一直在。
她用指腹輕輕摸了摸那行字,鉛筆的痕跡在紙上留下一點點澀。
她笑了。
不是高興的笑。
是那種五味雜陳的笑。
她還活著。
他也在。
可他讓她別找他。
她站起來,走到窗邊,看著窗外。
陽光很好,照得整個世界都亮了。
她閉上眼睛,感受那溫暖的光。
她想起他站在廚房門口說“看著”的樣子。想起他給她倒水,水溫剛好。想起他牽她的手,走得很慢。想起他守在她床邊,三天三夜。
那些都是真的。
他也是真的。
她睜開眼,看著窗外。
她想去找他。
這個念頭一冒出來,就再也壓不下去。
她拿起快遞單,想查寄件地址。
沒有。只有一個模糊的郵戳,來自另一個城市。
她打電話給阿九。
空號。
她上網搜他的名字,搜沈家,搜北港。什麽都沒有。好像他從來沒有存在過。
她站在窗邊,握著那張快遞單,很久很久。
她想起他寫的那行字。
別找我。
他知道她會找。
所以他什麽都沒留下。
她閉上眼睛。
腦子裏全是他的臉。最後那一瞬間,他看她的眼神。
不是平靜。是別的什麽。
她現在知道那是什麽了。
那是告別。
也是成全。
她睜開眼,看著窗外。
陽光照在她身上,和很多年前一樣。
她沒有去找他。
不是不想。
是不能。
他選擇消失,就是為了讓她好好活著。她不能辜負。
她把畫冊收好,放在書架上,和那幅畫並排。
她伸出手,輕輕摸了摸那幅畫。
“我知道你在。”她說。
“那就夠了。”
那天晚上,她睡得很沈。
夢裏,他站在畫室裏,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他身上。
他回頭看她,笑了一下。
她也笑了。
【第三十四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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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後。
平江。
林清許從學校出來的時候,陽光正好落在她身上。
她瞇了瞇眼睛,往公交站走。
現在她是平江一中的歷史老師,教高一。每天備課,上課,批作業,日子過得平淡而規律。同事們都覺得她溫和安靜,學生也覺得她脾氣好。
只有她自己知道,心裏有一個角落,誰都不能碰。
她住在一間小公寓裏,離學校不遠。房間不大,但收拾得很幹凈。書架上擺著一些書,窗臺上放著一盆綠植。
墻上掛著一幅畫。
畫的是一個女孩坐在窗邊,月光落在她身上。
她每天晚上睡覺前,都會看一眼那幅畫。
那幅畫跟了她五年,從北港到平江,從學生宿舍到自己的公寓。
她從來沒換過地方。
那天下午,她回到家,看見門口放著一個快遞。
沒有寄件人,只有一個收件地址。
她楞了一下,拿起來,走進去。
打開快遞,裏面是一本畫冊。
封面上什麽字都沒有。
她翻開第一頁。
楞住了。
是她。
坐在角落裏,低著頭玩手機。陽光落在她身上,她的睫毛在臉上投下一小片陰影。
旁邊標註著一行小字:九月十四日。
她的手開始發抖。
她翻開第二頁。
是她。站在窗邊,陽光落在她身上。日期:九月二十日。
第三頁。是她。靠在沙發上看書。日期:十月三日。
第四頁。是她。睡著的樣子,蓋著他的外套。日期:十月十七日。
她一頁一頁翻下去。
每一頁都是她。
從第一次見面,到最後一次。
她看見自己在畫裏慢慢變化。從陌生到熟悉,從拘謹到放松,從一個人到兩個人。
她翻到最後一頁。
是一張白紙。
上面手寫著一行字:
“陽光照在冰山上,就夠了。”
她看著那行字,眼眶熱了。
她認得他的字跡。
她翻過最後一頁。
背面,用鉛筆輕輕寫了一行小字。
很小,很輕,像是怕被看見。
“別找我,但我一直在。”
她楞住了。
她看著那行字,很久很久。
她想起他說過的話。你想走,可以。我不會攔。
她以為他真的放手了。
可他沒有。
他一直在。
她用指腹輕輕摸了摸那行字,鉛筆的痕跡在紙上留下一點點澀。
她笑了。
不是高興的笑。
是那種五味雜陳的笑。
她還活著。
他也在。
可他讓她別找他。
她站起來,走到窗邊,看著窗外。
陽光很好,照得整個世界都亮了。
她閉上眼睛,感受那溫暖的光。
她想起他站在廚房門口說“看著”的樣子。想起他給她倒水,水溫剛好。想起他牽她的手,走得很慢。想起他守在她床邊,三天三夜。
那些都是真的。
他也是真的。
她睜開眼,看著窗外。
她想去找他。
這個念頭一冒出來,就再也壓不下去。
她拿起快遞單,想查寄件地址。
沒有。只有一個模糊的郵戳,來自另一個城市。
她打電話給阿九。
空號。
她上網搜他的名字,搜沈家,搜北港。什麽都沒有。好像他從來沒有存在過。
她站在窗邊,握著那張快遞單,很久很久。
她想起他寫的那行字。
別找我。
他知道她會找。
所以他什麽都沒留下。
她閉上眼睛。
腦子裏全是他的臉。最後那一瞬間,他看她的眼神。
不是平靜。是別的什麽。
她現在知道那是什麽了。
那是告別。
也是成全。
她睜開眼,看著窗外。
陽光照在她身上,和很多年前一樣。
她沒有去找他。
不是不想。
是不能。
他選擇消失,就是為了讓她好好活著。她不能辜負。
她把畫冊收好,放在書架上,和那幅畫並排。
她伸出手,輕輕摸了摸那幅畫。
“我知道你在。”她說。
“那就夠了。”
那天晚上,她睡得很沈。
夢裏,他站在畫室裏,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他身上。
他回頭看她,笑了一下。
她也笑了。
【第三十四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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