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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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心下
2018年3月3日,M市公安局審訊室。
金夏妍坐在那張金屬椅子上,手腕上戴著手銬。她穿著看守所的灰色囚服,頭發披散著,臉上沒有化妝,皮膚白得幾乎透明。
審訊室裏只有兩個人:孫刑警和她。
單面鏡後面,站著五個人。
鄭小麥站在最前面,琥珀色的眼睛隔著玻璃盯著那個女孩。守護鐲在腕間微微發熱,不是預警,是一種她說不上來的感覺——像有什麽東西在往下沈,沈到很深很深的地方,碰到底了,又彈不上來。
何田田站在她旁邊,手攥著蘭聲晚的衣袖,攥得很緊。
蘭聲晚的眼睛裏有銀白色的光在流動,很輕,很淡,像月光下的水紋。
林曉翻開筆記本,筆尖懸在紙上,一個字也沒寫。
張遠馳和李默站在最後面,誰也沒說話。
審訊室裏的對話透過音響傳出來,每一個字都清楚得像刀子。
“那瓶飲料是我放的。”
“那兩個人也是我殺的。”
“就是想試試。”
何田田的手抖了一下。
蘭聲晚握住她的手。
鄭小麥沒動。她只是看著那個女孩,看著那雙眼睛。
那雙眼睛很黑,很深,像井。
不是碑林那種井。是另一種。是那種你往下看,看不見底,也看不見任何東西的井。
空的。
孫刑警繼續問。
“你和那兩個人怎麽認識的?”
“網上。”
“聊了多久?”
“一兩天。”
“約出來見面?”
“嗯。”
“然後呢?”
女孩想了想。
“然後他們就死了。”
她的聲音很平,像在說今天中午吃了什麽。
孫刑警沈默了幾秒。
“你不覺得這樣不對嗎?”
女孩看著他。
“不對?”
“殺人。不對。”
女孩笑了。
笑得很輕,很淡,像風吹過水面時那一閃而過的光。
“小時候有人告訴我,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麽對不對。”
“只有做得到和做不到。”
單面鏡後面,蘭聲晚忽然動了。
她推開門,走進審訊室。
鄭小麥沒有攔。
蘭聲晚在金夏妍對面坐下。
女孩看著她。
認出了她。
“你是昨晚街對面那個。站得最靠後的那個。”
蘭聲晚點頭。
“你記得我。”
女孩笑了笑。
“記得。你們六個人。站在那裏看了我很久。”
蘭聲晚看著她的眼睛。
那雙眼睛很黑,很深。但她看見的不是空。
是別的東西。
是很多很多年前,一個被關在地下室的小女孩,蜷縮在角落裏,抱著膝蓋,數自己的心跳。
數了一千多天。
數到後來,分不清自己和心跳誰是誰。
“你剛才說的那個人,是誰?”
女孩沒說話。
“那個告訴你世界上沒有對不對的人。”
女孩低下頭。
沈默了很久。
然後她開口,聲音很輕:
“我爸。”
她說起那個人的時候,臉上還是沒有表情。
說她爸是個酒鬼。喝醉了就打人。打她媽,打她。她媽後來跑了,跑得遠遠的,再也沒回來。
那年她七歲。
她爸沒跑。留下來,繼續喝,繼續打。
打到她十二歲那年,她爸把她關進地下室。
關了三年。
三年裏,她見過的人只有她爸。他每天從上面扔下來一點吃的,有時候扔下來別的東西。
那個地下室沒有窗戶。
看不見天亮,看不見天黑。
她不知道過了多久。
只知道後來門開了。她爸倒在門口,死了。喝酒喝死的。
她爬出來的時候,眼睛已經不適應光了。
她站在院子裏,看著天上的太陽。
很亮。
很刺眼。
但她不會哭了。
哭不出來了。
審訊室裏很安靜。
蘭聲晚看著她。
“那三年,你是怎麽過的?”
女孩想了想。
“數數。”
“數什麽?”
“數他扔下來的東西。數墻上的磚。數自己的心跳。”
“數著數著,就習慣了。”
她笑了笑。
“後來發現,殺人也和數數一樣。只要習慣了,就沒什麽。”
何田田在單面鏡後面捂住嘴。
她聽見了。
那些年被關在地下室的女孩,每天晚上都在數數。
數到後來,她不再害怕了。
不再難過了。
不再有任何感覺了。
她變成了一個空的殼子。
殼子裏什麽都沒有。
只有數數。
數下一個。再下一個。
蘭聲晚沈默了很久。
然後她輕聲問:“那你現在,還數嗎?”
女孩看著她。
“數。”
“數什麽?”
“數你們。”
蘭聲晚楞了一下。
女孩笑了。
“你們六個人,我數了好多遍。”
“最前面那個,有琥珀色眼睛的那個,是你們老大。”
“旁邊那個眼睛很深的,能看見東西。”
“還有那個記筆記的,那個跑得快的,那個拿鐵管的,那個總是哭的。”
“我都記住了。”
蘭聲晚沈默了幾秒。
“記住了,然後呢?”
女孩想了想。
“不知道。”
“可能下輩子吧。”
審訊結束後,金夏妍被押回看守所。
走出門的時候,她忽然停下來。
轉過頭。
看了一眼單面鏡的方向。
她知道那裏有人。
她知道那六個人站在那裏。
她笑了笑。
然後走了。
那天夜裏,明月齋的天臺上,鄭小麥一個人站著。
初春的風還涼,吹在臉上像刀子。城市的燈火在腳下鋪開,一片一片,一直鋪到看不見的地方。
有人上來了。
蘭聲晚。
她在鄭小麥旁邊坐下,沒有說話。
過了很久,鄭小麥開口:
“你最後問她那句話,什麽意思?”
蘭聲晚望著遠處。
“她一直在數。”
“數我們。”
“她想記住我們。”
“為什麽?”
蘭聲晚轉過頭,看著她。
“因為從來沒有人記住過她。”
鄭小麥沒有說話。
她想起那個女孩的眼神。
空的。
像冬天的湖面。
可湖面底下,真的有東西。
很深的東西。
第二天,鄭小麥去了看守所。
不是探視。是通過陳叔安排的,隔著玻璃,用電話。
金夏妍坐在玻璃那邊,穿著灰衣服,頭發紮起來,露出幹凈的額頭。她看見鄭小麥,楞了一下,然後笑了。
還是那種空的、什麽也沒有的笑。
但鄭小麥註意到,那笑裏有一點點不一樣的東西。
很輕,很淡,像剛發芽的草尖。
鄭小麥拿起電話。
金夏妍也拿起來。
“你是那個有琥珀色眼睛的。”
鄭小麥說:“我叫鄭小麥。”
金夏妍點點頭。
“鄭小麥。記住了。”
沈默了幾秒。
鄭小麥問:“你還會數嗎?”
金夏妍想了想。
“會。但不數人了。”
“數什麽?”
“數天亮。”
她指了指窗戶——那扇小小的、在很高的地方的窗戶。
“這裏能看見天亮。每天都能。”
“我已經數了七天了。”
她笑了笑。
這一次,那笑裏有東西。
不是空的。
是很輕很輕的、像風裏飄著的蒲公英一樣的東西。
鄭小麥放下電話。
站起來。
金夏妍也站起來。
隔著玻璃,她們對視了幾秒。
然後鄭小麥轉身,走了。
後來林曉在筆記本上寫了一句話:
“金夏妍,二十三歲。殺了兩個人,傷了兩個人。她被判了無期。但她開始數天亮了。”
下面還有一行小字:
“那個地下室沒有窗戶。她看不見天亮。現在她能看見了。”
何田田後來去看過那個地下室。
已經拆了。原址上蓋了一棟新樓。
她站在樓下,望著那些明亮的窗戶。
每一個窗戶裏都有光。
她想起金夏妍說的那句話。
“數天亮。”
也許有一天,那個女孩出來的時候,也能看見這樣的光。
不是從窗戶裏。
是從她自己心裏。
很久以後,明月齋收到一封信。
是從女子監獄寄來的,字跡很工整:
“鄭小麥、蘭聲晚、何田田、林曉、張遠馳、李默:
我現在每天都能看見天亮。窗戶朝東,太陽一出來就照進來。
我還在數。但數的不是心跳了。
是日子。
過去的日子,我沒法改變。但以後的日子,我可以數著過。
謝謝你們來看我。
謝謝你們六個人,讓我知道,有人記住了我。
金夏妍”
林曉把那封信收進筆記本裏,和那些故事放在一起。
張遠馳撓撓頭,說:“她好像變了一點。”
李默難得開口:“會變的。”
何田田輕輕說:“她開始數天亮了。”
蘭聲晚點頭。
鄭小麥走到窗邊。
窗外,陽光正好。
這座城市還在呼吸。那些看不見的脈動,還在靜靜流淌。
有人來了,有人走了。
有人心裏空了,有人開始數天亮。
這就是他們做的事。
不止是超度亡靈。
是讓活著的人知道——他們不是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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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日,M市公安局審訊室。
金夏妍坐在那張金屬椅子上,手腕上戴著手銬。她穿著看守所的灰色囚服,頭發披散著,臉上沒有化妝,皮膚白得幾乎透明。
審訊室裏只有兩個人:孫刑警和她。
單面鏡後面,站著五個人。
鄭小麥站在最前面,琥珀色的眼睛隔著玻璃盯著那個女孩。守護鐲在腕間微微發熱,不是預警,是一種她說不上來的感覺——像有什麽東西在往下沈,沈到很深很深的地方,碰到底了,又彈不上來。
何田田站在她旁邊,手攥著蘭聲晚的衣袖,攥得很緊。
蘭聲晚的眼睛裏有銀白色的光在流動,很輕,很淡,像月光下的水紋。
林曉翻開筆記本,筆尖懸在紙上,一個字也沒寫。
張遠馳和李默站在最後面,誰也沒說話。
審訊室裏的對話透過音響傳出來,每一個字都清楚得像刀子。
“那瓶飲料是我放的。”
“那兩個人也是我殺的。”
“就是想試試。”
何田田的手抖了一下。
蘭聲晚握住她的手。
鄭小麥沒動。她只是看著那個女孩,看著那雙眼睛。
那雙眼睛很黑,很深,像井。
不是碑林那種井。是另一種。是那種你往下看,看不見底,也看不見任何東西的井。
空的。
孫刑警繼續問。
“你和那兩個人怎麽認識的?”
“網上。”
“聊了多久?”
“一兩天。”
“約出來見面?”
“嗯。”
“然後呢?”
女孩想了想。
“然後他們就死了。”
她的聲音很平,像在說今天中午吃了什麽。
孫刑警沈默了幾秒。
“你不覺得這樣不對嗎?”
女孩看著他。
“不對?”
“殺人。不對。”
女孩笑了。
笑得很輕,很淡,像風吹過水面時那一閃而過的光。
“小時候有人告訴我,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麽對不對。”
“只有做得到和做不到。”
單面鏡後面,蘭聲晚忽然動了。
她推開門,走進審訊室。
鄭小麥沒有攔。
蘭聲晚在金夏妍對面坐下。
女孩看著她。
認出了她。
“你是昨晚街對面那個。站得最靠後的那個。”
蘭聲晚點頭。
“你記得我。”
女孩笑了笑。
“記得。你們六個人。站在那裏看了我很久。”
蘭聲晚看著她的眼睛。
那雙眼睛很黑,很深。但她看見的不是空。
是別的東西。
是很多很多年前,一個被關在地下室的小女孩,蜷縮在角落裏,抱著膝蓋,數自己的心跳。
數了一千多天。
數到後來,分不清自己和心跳誰是誰。
“你剛才說的那個人,是誰?”
女孩沒說話。
“那個告訴你世界上沒有對不對的人。”
女孩低下頭。
沈默了很久。
然後她開口,聲音很輕:
“我爸。”
她說起那個人的時候,臉上還是沒有表情。
說她爸是個酒鬼。喝醉了就打人。打她媽,打她。她媽後來跑了,跑得遠遠的,再也沒回來。
那年她七歲。
她爸沒跑。留下來,繼續喝,繼續打。
打到她十二歲那年,她爸把她關進地下室。
關了三年。
三年裏,她見過的人只有她爸。他每天從上面扔下來一點吃的,有時候扔下來別的東西。
那個地下室沒有窗戶。
看不見天亮,看不見天黑。
她不知道過了多久。
只知道後來門開了。她爸倒在門口,死了。喝酒喝死的。
她爬出來的時候,眼睛已經不適應光了。
她站在院子裏,看著天上的太陽。
很亮。
很刺眼。
但她不會哭了。
哭不出來了。
審訊室裏很安靜。
蘭聲晚看著她。
“那三年,你是怎麽過的?”
女孩想了想。
“數數。”
“數什麽?”
“數他扔下來的東西。數墻上的磚。數自己的心跳。”
“數著數著,就習慣了。”
她笑了笑。
“後來發現,殺人也和數數一樣。只要習慣了,就沒什麽。”
何田田在單面鏡後面捂住嘴。
她聽見了。
那些年被關在地下室的女孩,每天晚上都在數數。
數到後來,她不再害怕了。
不再難過了。
不再有任何感覺了。
她變成了一個空的殼子。
殼子裏什麽都沒有。
只有數數。
數下一個。再下一個。
蘭聲晚沈默了很久。
然後她輕聲問:“那你現在,還數嗎?”
女孩看著她。
“數。”
“數什麽?”
“數你們。”
蘭聲晚楞了一下。
女孩笑了。
“你們六個人,我數了好多遍。”
“最前面那個,有琥珀色眼睛的那個,是你們老大。”
“旁邊那個眼睛很深的,能看見東西。”
“還有那個記筆記的,那個跑得快的,那個拿鐵管的,那個總是哭的。”
“我都記住了。”
蘭聲晚沈默了幾秒。
“記住了,然後呢?”
女孩想了想。
“不知道。”
“可能下輩子吧。”
審訊結束後,金夏妍被押回看守所。
走出門的時候,她忽然停下來。
轉過頭。
看了一眼單面鏡的方向。
她知道那裏有人。
她知道那六個人站在那裏。
她笑了笑。
然後走了。
那天夜裏,明月齋的天臺上,鄭小麥一個人站著。
初春的風還涼,吹在臉上像刀子。城市的燈火在腳下鋪開,一片一片,一直鋪到看不見的地方。
有人上來了。
蘭聲晚。
她在鄭小麥旁邊坐下,沒有說話。
過了很久,鄭小麥開口:
“你最後問她那句話,什麽意思?”
蘭聲晚望著遠處。
“她一直在數。”
“數我們。”
“她想記住我們。”
“為什麽?”
蘭聲晚轉過頭,看著她。
“因為從來沒有人記住過她。”
鄭小麥沒有說話。
她想起那個女孩的眼神。
空的。
像冬天的湖面。
可湖面底下,真的有東西。
很深的東西。
第二天,鄭小麥去了看守所。
不是探視。是通過陳叔安排的,隔著玻璃,用電話。
金夏妍坐在玻璃那邊,穿著灰衣服,頭發紮起來,露出幹凈的額頭。她看見鄭小麥,楞了一下,然後笑了。
還是那種空的、什麽也沒有的笑。
但鄭小麥註意到,那笑裏有一點點不一樣的東西。
很輕,很淡,像剛發芽的草尖。
鄭小麥拿起電話。
金夏妍也拿起來。
“你是那個有琥珀色眼睛的。”
鄭小麥說:“我叫鄭小麥。”
金夏妍點點頭。
“鄭小麥。記住了。”
沈默了幾秒。
鄭小麥問:“你還會數嗎?”
金夏妍想了想。
“會。但不數人了。”
“數什麽?”
“數天亮。”
她指了指窗戶——那扇小小的、在很高的地方的窗戶。
“這裏能看見天亮。每天都能。”
“我已經數了七天了。”
她笑了笑。
這一次,那笑裏有東西。
不是空的。
是很輕很輕的、像風裏飄著的蒲公英一樣的東西。
鄭小麥放下電話。
站起來。
金夏妍也站起來。
隔著玻璃,她們對視了幾秒。
然後鄭小麥轉身,走了。
後來林曉在筆記本上寫了一句話:
“金夏妍,二十三歲。殺了兩個人,傷了兩個人。她被判了無期。但她開始數天亮了。”
下面還有一行小字:
“那個地下室沒有窗戶。她看不見天亮。現在她能看見了。”
何田田後來去看過那個地下室。
已經拆了。原址上蓋了一棟新樓。
她站在樓下,望著那些明亮的窗戶。
每一個窗戶裏都有光。
她想起金夏妍說的那句話。
“數天亮。”
也許有一天,那個女孩出來的時候,也能看見這樣的光。
不是從窗戶裏。
是從她自己心裏。
很久以後,明月齋收到一封信。
是從女子監獄寄來的,字跡很工整:
“鄭小麥、蘭聲晚、何田田、林曉、張遠馳、李默:
我現在每天都能看見天亮。窗戶朝東,太陽一出來就照進來。
我還在數。但數的不是心跳了。
是日子。
過去的日子,我沒法改變。但以後的日子,我可以數著過。
謝謝你們來看我。
謝謝你們六個人,讓我知道,有人記住了我。
金夏妍”
林曉把那封信收進筆記本裏,和那些故事放在一起。
張遠馳撓撓頭,說:“她好像變了一點。”
李默難得開口:“會變的。”
何田田輕輕說:“她開始數天亮了。”
蘭聲晚點頭。
鄭小麥走到窗邊。
窗外,陽光正好。
這座城市還在呼吸。那些看不見的脈動,還在靜靜流淌。
有人來了,有人走了。
有人心裏空了,有人開始數天亮。
這就是他們做的事。
不止是超度亡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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