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67章 翻唱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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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爆紅給方馨最直觀的感受就是,她現在不論到哪裏,都會有人指指點點。

更有熱情的粉絲上前要簽名。

關於簽名,周茜茜早已給她上過課,藝術簽名還是難不倒她的。

以前方馨一直不明白為什麽明星簽名非要弄得跟鬼畫符似的。

直到周茜茜一語道破:“小呆瓜,你以後可是明星,隨時都要給粉絲簽名,萬一有壞了心思的把你簽名用作別的用途怎麽辦?”

“別的用途?”

“比如說欠條?合同?賣身契?”

方馨聽完都傻了,話說你們娛樂圈的人心理也太陰暗了吧?

周茜茜怕她犯傻,趕緊掐滅她最後一絲幻想:“骯臟的不是娛樂圈,而是人心!”

............

接下來的一周,方馨跟著周茜茜到華為總部簽了合約。

又趕了幾場推廣活動,還參加了一場新品發布會。

活動都是合同範圍內的,沒有額外報酬。

發布會也沒有,不過方馨卻收獲頗豐。

華為方面贈送了包括:手機、電腦、平板、手環、耳機,反正只要是華為生產的電子產品都一股腦的送齊了。

方馨的行李箱都快塞不下了,樂得眉開眼笑,一個勁的誇他們懂事兒。

周茜茜不屑一顧:“就這點兒東西虧你樂得那傻樣兒?沒出息!跟著姐好好混,以後代言名車豪宅什麽的,到時候人家送車,送房那才叫爽!”

“啊?這也可以?”方馨這回是真傻了。

“有什麽不可以?只要你夠紅,試想如果你給寶馬做形象代言人,開的卻是奧迪的車子,人家廠商會願意嗎?”

方馨直搖頭。

“豪宅也是一樣啊,不可能讓自家的形象代言人住別人家的房子吧?”

“哦!原來如此!”方馨被忽悠的一楞一楞的。

其實就算是品牌贈送的名車、豪宅,也並不是完全免費的,畢竟稅還是要承擔的,而且還要多交。

沒錯,個人贈與也是要交稅的,這玩意跟遺產稅是一個道理,反正不能平白得別人的東西。

周茜茜做著輕撫狗頭的姿態,心理得到極大滿足,話說調教新人什麽的,最有成就感了。

特別是當你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對方還一個勁的點頭認同的時候。

那種感覺..........不談了!

又是一周過去。

好聲音新一期開播了。

銜接上一期,方馨跟舒妙顏的對決。

舒妙顏的唱跳功力又為她爭取了不少粉絲,微博粉絲量已經超過五百萬,這已經是三線藝人的水準。

網上對她也是一片讚譽,這首歌本就是舒妙顏的殺手鐧,火爆的身材加上誘人的舞姿,加上唱功也在線。

簡直就是彈幕大神的最愛。

“看看,這才是我老婆的實力,這下那個小丫頭踢到鐵板了吧?”

“就是,不知道為什麽那麽多人喜歡個還沒張開的小姑娘,這才是女神好吧!”

..........

就在方馨上場的中間,節目組植入了幾個畫面。

都是好聲音學員的畫面。

馬俊:“我以為她會選我的,沒想到會選舒妙顏,舒妙顏的實力還是很強的!”

何夢華:“舒妙顏這首歌比盲選的時候更適合她,我現在知道她為什麽不拿這首歌盲選了,現場表現力太強,太震撼了。”

項佐:“個人覺得方馨會贏吧,既然她提出挑戰肯定是有把握的,小姑娘挺自信的。”

餘若男:“五五開吧,主要看發揮,不過要是她(方馨)能再來一首改編,或者是原創歌曲,把握就大多了,畢竟第一首歌太震撼了!”

植入的畫面很短,不到一分鐘,畫面切回到舞臺。

音樂一響,網上就炸了。

“不會吧?真的是原創?”

“不知道啊,我沒聽過!”

“跪求,是不是原創?”

網上還是有專業大神的。

科普道:“原唱是m2m的《the day you went away》拿走不謝!”

“不過講真的,這個填詞還真的蠻有意思。”

一眾網友恭送彈幕大神。

接下來又是一陣激烈討論。

“這是第二首了吧?又是填詞翻唱?”

“是不是她寫的還不一定呢,也許是幕後推手呢?”

“樓上腦殘鑒定完畢,這樣完整的填詞改編誰會交給別人?一首歌吃一輩子有沒有?”

第一段剛剛結束,網上的輿論已經是一邊倒。

除了少數垂涎舒妙顏火爆身材的粉絲,大多數都表示被方馨圈粉了。

“原唱翻唱先不論,這小姑娘的詞填的是真好,第一次愛的人,老夫的少女心又開始萌動了。”

“難道只有我一個人發現小姑娘四肢不協調,一看就不是公司推出來的練習生嗎?”

“哈哈,被你發現了,小姑娘是我女朋友,純素人,明年我們就結婚了!”

“樓上滾粗..........”

又有彈幕大神提出:”這小姑娘翻唱玩得溜啊,要不?咱給小姑娘取個外號吧?翻唱少女腫麽樣?“

“還腫麽樣?一點氣質都沒有,死開,看我的,翻唱女王好不啦?”

“翻唱女王?這個不錯,小丫頭兩首翻唱都很好聽啊。”

“是啊,剛剛去聽了原版,還是中文簡單明了,學渣表示英語四級蒙過去的,聽個歌還要翻英漢字典,太累!”

這話倒是說出了廣大網友的心神。

英文雖然推廣了這麽多年,考試也一直在考,可對於普通民眾來說,完全沒用,就算是學了長時間不用也忘了。

就拿英文歌裏最有群眾基礎的“我心永恒”來說吧,夠經典了吧?可是這麽多年過去了,有多少人學會了呢?

周茜茜興奮的拿微博界面給方馨看:“快看看,你現在有多紅!”

方馨百忙之中瞄了一眼,小臉一垮。

翻唱女王?什麽鬼?誰這麽沒品味給自己取了個這麽中二的外號?

沒臉見人了啊,話說別的穿越大神,要麽是娛樂大亨,要麽是完美女神。

到了她就整一女王?還他喵的是翻唱女王?

以後要是遇到其他時空的穿越大神,她是不是應該抱著大神的大腿痛哭:“對不起,我給穿越大軍丟臉了?”

可惜她的抗議在周茜茜看來完全就是無理取鬧。

話說粉絲自發給明星取外號,那還是外號嗎?簡直就是王冠好吧,別的明星想要都沒有呢。

大多都是公司花錢買通稿勉強得來的。

這得幫公司省多少推廣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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