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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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誰會在畢業照裏只留側臉啊?”任小名在家裏收拾以前的東西,翻到了高中時唯一的一張畢業照。那年為了陪柏庶改志願,她倆都錯過了自己班級的單獨畢業照,唯一沒錯過的高三集體照裏還只留下了側臉,每次想起都還是覺得好笑。
“媽,你知道嗎,我小時候特別羨慕柏庶,即使了解她的家庭之後,也還是羨慕她。但是其實後來想想,也不全是羨慕,是一種依賴,就好像有個人在我身邊跟我比著,跟我一起走著,我就覺得我也可以繼續走下去,不是一個人在孤軍奮戰。想看到她好,就跟想看到自己好一樣重要。”任小名一邊整理著舊照片,一邊不緊不慢地說,“她是我這輩子最重要的一個朋友。”
“我知道,小時候你說起過她。”她媽在一旁坐著,看著她翻照片。
“那,你要不要跟我講講你這個朋友?”任小名問。“你看,我至少還有一張和我最好的朋友的合影,雖然在一堆烏泱泱的人中間,也看不清臉。你沒有她的照片嗎?我也想看看。”
她媽沈默了很久。
“沒有了。”她媽輕輕地說,“一張都沒有。”
“那……你是什麽時候認識她的?”任小名又問。
她媽思考了一會兒,像是在回想,良久,說,“十八九歲吧,也就跟你考大學那會兒差不多年紀。”
“我第一眼看到,就覺得她的名字很好聽。”任小名若有所思地說,“看到這個名字,就感覺是個秀外慧中的女性。”
“是啊,”她媽點了點頭,“我們小時候那會兒,誰的名字不是爹媽隨便一拍腦袋想出來的,我也羨慕她名字好聽。”
“不像我,太俗氣了。我哥叫有福,我叫美艷,一聽就是不認字的爹媽給取的名。你爹媽一定認字吧?”
“也不認。”十八歲的文毓秀,梳著乖巧的短發,說起話來細聲細語的,一看就脾氣很好性格也溫柔。
雖然她名字好聽,十八歲的任美艷也並不羨慕她。任美艷名字雖然俗氣,但名如其人,遠近鄰裏都認識的最漂亮的姑娘,不施粉黛,不靠衣裝,簡單一把秀發結成烏黑的辮子,就不知道撩中了多少年輕小夥子的心。
她們兩個人是師範中專的同班同學。任美艷不想念書,她有個相好的小夥子在鄰市打工,她家裏人嫌他窮,不讓她跟他好,給她安排了一個家裏滿意的對象,有豐厚的彩禮,等拿到彩禮就可以給她哥娶媳婦,那準嫂子精明,彩禮不夠數堅決不嫁。但那安排好的對象是個肥頭大耳油膩猥瑣的老男人,她不願意嫁,一心想著脫離家裏的管束跟她喜歡的小夥子私奔去浪跡天涯。
文毓秀和她同病相憐,也被父母說了一門外地的親事,那婆家又窮,又遠,她去都沒去過,連那對象的面都沒見過,自然也是不願嫁。但跟任美艷不同,文毓秀一心想把中專念完,想畢業之後出來當個小學老師。
“說起來啊,跟你那時候一個樣,拼了命要離開家。但我跟她呢,又不一樣。我是好不容易找到那麽一個人,以為跟著他就能有以後的好生活。她呢,好像跟我們那時候的人,全都不一樣,她沒有喜歡的人,不想要嫁妝,不想嫁人,不想生娃,什麽都不要。我們還笑她自私,說,她也就現在嘴硬,遲早有一天會嫁人的。”
“後來呢?”
“後來沒等到看她嫁人,我們就分開了,我退學了。”
“因為……我?”任小名問。
她媽點點頭。“我懷上你了,不敢跟你姥姥姥爺說,就想著跑。那時候沒有錢啊,不用說出門了,平時都一分閑錢沒有,怎麽跑?”
“那個,……誰,我爸?他沒有錢嗎?”任小名還是不太習慣在這樣古老又陳舊的故事裏聽到自己親爸的角色。
“他哪有錢?有錢也不會出去打工了,有錢你姥爺也不會不讓我嫁給他了。”她媽嗤了一聲,“是文毓秀借給我的錢。”
“她也是被家裏逼著嫁人的,她怎麽會有錢呢?”
“她沒有。”
文毓秀也想跑。她偷了家裏的錢,算好了出走的日子,但後來她放棄了,把錢給了她的小姐妹任美艷。她倒沒有那麽無私,因為在她計劃好出走的前一天,她偶然得知,中專畢業的應屆生可以報考本科,只要分數夠就可以。比起現在就去小學當老師,她更想讀大學。
“人家也是救命錢,給你,那是天大的恩了。”任小名她媽淡淡地說,“雖然我跟她不是一路人,她看不上我的決定,我也看不上她的,但只有她在我最走投無路的時候幫了我。滴水之恩,總要報答的。”
任小名沒作聲,過了許久,問,“那你們後來沒再見過面?她考上大學了嗎?”
她媽沈默了片刻,說,“沒有。她後來還是嫁去了那個特別偏遠的婆家,沒再回來。”
“那你怎麽知道她沒有去世?”任小名問,“難道派出所的人口信息系統會出錯嗎?”
她媽搖頭,“我不明白。她前幾年還在跟我發信息聯系,她的手機是老式的,老公和婆家管得嚴,我好像沒跟她打過電話,都只是發短信,但肯定是在09年之後。你說派出所查到她09年就去世了,不會的。”
“會不會……”任小名欲言又止。
“什麽?”她媽擡頭。
“……沒什麽。”
她媽說的話,她沒有不信,但也沒有全信。她相信這個文毓秀是她媽很早以前就認識的朋友,或許也確實對她有恩,但她媽輕描淡寫講出的這些舊事,可能只是真相的冰山一角。以三十年前的經濟水平,文毓秀能借給她的錢肯定不是大數目,又不是高利貸,她媽沒有必要拖了這麽多年不還人家。如果文毓秀真的沒有去世,她媽為什麽不直接把錢給她,要留在自己遺囑裏,還要瞞著她們姐弟倆?如果文毓秀去世了,那個近些年還在聯系她媽的人又是誰?
“你有她的地址嗎?”任小名問。在派出所查到的時候,她記下了那個銷戶的戶籍所在地,存在手機裏給她媽看,“是這個嗎?”
“……那我就不清楚了。”她媽搖搖頭,“時間太久了。”
任小名忍不住帶著疑惑說,“你欠人家錢不也太久了嗎,怎麽會到現在都不還?”
她媽悠悠地嘆了一口氣,回答得出乎她意料。“她說不需要我還,但我又想還,所以想著,我現在又沒什麽毛病,遺囑這種東西,不是死了之後才有效的嗎,那我就到時再還,正好不用帶進棺材裏。結果被你先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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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在畢業照裏只留側臉啊?”任小名在家裏收拾以前的東西,翻到了高中時唯一的一張畢業照。那年為了陪柏庶改志願,她倆都錯過了自己班級的單獨畢業照,唯一沒錯過的高三集體照裏還只留下了側臉,每次想起都還是覺得好笑。
“媽,你知道嗎,我小時候特別羨慕柏庶,即使了解她的家庭之後,也還是羨慕她。但是其實後來想想,也不全是羨慕,是一種依賴,就好像有個人在我身邊跟我比著,跟我一起走著,我就覺得我也可以繼續走下去,不是一個人在孤軍奮戰。想看到她好,就跟想看到自己好一樣重要。”任小名一邊整理著舊照片,一邊不緊不慢地說,“她是我這輩子最重要的一個朋友。”
“我知道,小時候你說起過她。”她媽在一旁坐著,看著她翻照片。
“那,你要不要跟我講講你這個朋友?”任小名問。“你看,我至少還有一張和我最好的朋友的合影,雖然在一堆烏泱泱的人中間,也看不清臉。你沒有她的照片嗎?我也想看看。”
她媽沈默了很久。
“沒有了。”她媽輕輕地說,“一張都沒有。”
“那……你是什麽時候認識她的?”任小名又問。
她媽思考了一會兒,像是在回想,良久,說,“十八九歲吧,也就跟你考大學那會兒差不多年紀。”
“我第一眼看到,就覺得她的名字很好聽。”任小名若有所思地說,“看到這個名字,就感覺是個秀外慧中的女性。”
“是啊,”她媽點了點頭,“我們小時候那會兒,誰的名字不是爹媽隨便一拍腦袋想出來的,我也羨慕她名字好聽。”
“不像我,太俗氣了。我哥叫有福,我叫美艷,一聽就是不認字的爹媽給取的名。你爹媽一定認字吧?”
“也不認。”十八歲的文毓秀,梳著乖巧的短發,說起話來細聲細語的,一看就脾氣很好性格也溫柔。
雖然她名字好聽,十八歲的任美艷也並不羨慕她。任美艷名字雖然俗氣,但名如其人,遠近鄰裏都認識的最漂亮的姑娘,不施粉黛,不靠衣裝,簡單一把秀發結成烏黑的辮子,就不知道撩中了多少年輕小夥子的心。
她們兩個人是師範中專的同班同學。任美艷不想念書,她有個相好的小夥子在鄰市打工,她家裏人嫌他窮,不讓她跟他好,給她安排了一個家裏滿意的對象,有豐厚的彩禮,等拿到彩禮就可以給她哥娶媳婦,那準嫂子精明,彩禮不夠數堅決不嫁。但那安排好的對象是個肥頭大耳油膩猥瑣的老男人,她不願意嫁,一心想著脫離家裏的管束跟她喜歡的小夥子私奔去浪跡天涯。
文毓秀和她同病相憐,也被父母說了一門外地的親事,那婆家又窮,又遠,她去都沒去過,連那對象的面都沒見過,自然也是不願嫁。但跟任美艷不同,文毓秀一心想把中專念完,想畢業之後出來當個小學老師。
“說起來啊,跟你那時候一個樣,拼了命要離開家。但我跟她呢,又不一樣。我是好不容易找到那麽一個人,以為跟著他就能有以後的好生活。她呢,好像跟我們那時候的人,全都不一樣,她沒有喜歡的人,不想要嫁妝,不想嫁人,不想生娃,什麽都不要。我們還笑她自私,說,她也就現在嘴硬,遲早有一天會嫁人的。”
“後來呢?”
“後來沒等到看她嫁人,我們就分開了,我退學了。”
“因為……我?”任小名問。
她媽點點頭。“我懷上你了,不敢跟你姥姥姥爺說,就想著跑。那時候沒有錢啊,不用說出門了,平時都一分閑錢沒有,怎麽跑?”
“那個,……誰,我爸?他沒有錢嗎?”任小名還是不太習慣在這樣古老又陳舊的故事裏聽到自己親爸的角色。
“他哪有錢?有錢也不會出去打工了,有錢你姥爺也不會不讓我嫁給他了。”她媽嗤了一聲,“是文毓秀借給我的錢。”
“她也是被家裏逼著嫁人的,她怎麽會有錢呢?”
“她沒有。”
文毓秀也想跑。她偷了家裏的錢,算好了出走的日子,但後來她放棄了,把錢給了她的小姐妹任美艷。她倒沒有那麽無私,因為在她計劃好出走的前一天,她偶然得知,中專畢業的應屆生可以報考本科,只要分數夠就可以。比起現在就去小學當老師,她更想讀大學。
“人家也是救命錢,給你,那是天大的恩了。”任小名她媽淡淡地說,“雖然我跟她不是一路人,她看不上我的決定,我也看不上她的,但只有她在我最走投無路的時候幫了我。滴水之恩,總要報答的。”
任小名沒作聲,過了許久,問,“那你們後來沒再見過面?她考上大學了嗎?”
她媽沈默了片刻,說,“沒有。她後來還是嫁去了那個特別偏遠的婆家,沒再回來。”
“那你怎麽知道她沒有去世?”任小名問,“難道派出所的人口信息系統會出錯嗎?”
她媽搖頭,“我不明白。她前幾年還在跟我發信息聯系,她的手機是老式的,老公和婆家管得嚴,我好像沒跟她打過電話,都只是發短信,但肯定是在09年之後。你說派出所查到她09年就去世了,不會的。”
“會不會……”任小名欲言又止。
“什麽?”她媽擡頭。
“……沒什麽。”
她媽說的話,她沒有不信,但也沒有全信。她相信這個文毓秀是她媽很早以前就認識的朋友,或許也確實對她有恩,但她媽輕描淡寫講出的這些舊事,可能只是真相的冰山一角。以三十年前的經濟水平,文毓秀能借給她的錢肯定不是大數目,又不是高利貸,她媽沒有必要拖了這麽多年不還人家。如果文毓秀真的沒有去世,她媽為什麽不直接把錢給她,要留在自己遺囑裏,還要瞞著她們姐弟倆?如果文毓秀去世了,那個近些年還在聯系她媽的人又是誰?
“你有她的地址嗎?”任小名問。在派出所查到的時候,她記下了那個銷戶的戶籍所在地,存在手機裏給她媽看,“是這個嗎?”
“……那我就不清楚了。”她媽搖搖頭,“時間太久了。”
任小名忍不住帶著疑惑說,“你欠人家錢不也太久了嗎,怎麽會到現在都不還?”
她媽悠悠地嘆了一口氣,回答得出乎她意料。“她說不需要我還,但我又想還,所以想著,我現在又沒什麽毛病,遺囑這種東西,不是死了之後才有效的嗎,那我就到時再還,正好不用帶進棺材裏。結果被你先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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