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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睜開眼睛,天色灰暗。
我的手臂壓在擦幹凈的墓碑上被我低下的頭枕得發酸,我慢慢垂下已經麻木的手,撐著腿站起來腦子一閃而過晃蕩的眩暈,不得不伸手在我面前的墓碑上扶了一把堪堪站穩了沒有一個踉蹌重新坐下去。
我捂住眼睛腦袋痛得厲害。
我做了個夢,夢到了我緘默的年少時光,夢裏我死去的哥哥以鬼魂的身份陪在我的身邊,十八年未曾離去。
十八歲。
那還真是遙遠。
我拍一拍膝蓋上的灰,把陳林墳墓旁的掛青掛在了樹上,今天的風有點大,吹得白色的掛青跟著樹枝前後亂晃幅度大得像是浪的團團泡沫。
白色菊花開得很好沒有一瓣花瓣是枯萎的,包裝得很精致,我下班後去取的時候花瓣上還掛著細心噴上去的水珠。
紙錢黃紙我都給他燒過去了,只剩下一地黑漆漆的飛灰餘燼殘留下來,沒多久就該被下一陣風吹走。墳墓擦幹凈了,他的名字很清晰地出現在墳墓石碑上我的名字落在他的下方,不像夢裏那樣他的名字被一團迷霧籠罩得看不清,也不像夢裏那樣我的名字血紅烙印在上。
一切都普普通通,沒有任何神鬼的痕跡。
就好像剛剛做的那個夢真的只是一個夢,散去了就已經什麽也抓不住了。
掛著掛青的那棵樹長得高高的比夢裏要高很多,它繁覆的樹脈總讓我想起夢裏哥哥的掌心,那麽多小小的長長的紋路匯合在一起變成一條順暢的生命線掌紋,彎彎地搖在我的腕線之上。
我攤開手心,長長的掌紋沒有斷口,平滑地出現在我的掌心。幾年前和我媽去旅游爬山恰恰好遇到個算命的師傅,我不覺得那是真的但我媽一直信這些東西,就給我看了看手相。
那個師傅說從生命線來看,我不說大富大貴之相卻也算是安然一生,健康長壽。
他說的對。
我整個人生平淡如水,唯一可以精準概括的字就是一個順。
高考628進入我們城市唯一一所雙一流大學心理學專業,考公順利進入現在就職的某警局刑偵大隊當心理顧問。
眨眼間六年過去,其實我的生活也沒什麽特別大的變化。頭發沒有長出一根白發,臉上也沒有多很明顯的皺紋,更沒有變得愛笑一點,肌肉該僵硬還是那麽僵硬,最開始我還會敷衍地擡一擡嘴角,後來沒什麽成效還要被問是不是不高興我索性就懶得費功夫去笑兩下了。
高考後我聽我媽的話去看了心理醫生,並沒有任何問題。什麽癔癥、精神分裂、應激障礙通通都不是,我只要把我和我哥荒誕的故事壓在心裏,任何人都無法把我平淡又沒有任何差錯的人生和精神病劃等號。
再後來,我和我媽也去了很多道觀寺廟佛堂,那些神神鬼鬼的算命,算卦,搞鼓一番也沒搞出什麽名堂來。他們怎麽可能看得到有什麽邪祟呢,我哥這只作亂的鬼已經不存在了,我一個人身上就再沒有任何和神鬼又牽扯的東西。
我媽從此放下心,不再過問這些事情。
我記得我哥和我那些不堪言的往事,隨便拿一件出來說都會被當成神經病關進精神病院裏去,所以我守口如瓶。一年,兩年,三年,慢慢地我把它當成一個我構想出來的美好故事,當成一個曾經出現在我腦海裏的夢。
夢裏我有一個很愛我的哥哥,他不告訴我他的名字,讓我自己去猜。
他是一個色鬼,喜歡圈住我的腰把下巴擱在我的肩頭,喜歡從背後圈住我在我的床上操我,變著法子找刺激。他在自己的墳前操我,也讓我穿著裙子塌下腰任他闖入,生病的時候更不放過我把我摁在懷裏一邊叫我的名字一邊覺得我又燙又緊。
他喜歡我的身體,喜歡我的靈魂。
他不嫌棄我沒有表情的臉,他憐愛地吻我的唇吻我的眼吻我額頭吻遍我的全身,他愛我的全部,愛我的一切,他的愛比烈日陽光無止盡的照曬還要暴烈。
我愛他,他也愛我。
他是我的夢,夢醒的時候我一個人墜落,一個人生活。
這樣想我會好受很多。
如果他從未出現過,如果一切都只是一場我自己為自己編造的夢境,那我就不會因為失去而痛苦得刻骨銘心日夜輾轉難眠像燒心一樣啃咬腐蝕。
從一開始就沒有擁有過比擁有過再失去要好接受得多。
我把我買的戒指從兜裏拿出來,端端正正放在了墳墓前。
“陳林。”
六年前我知道了他的名字,那時候太倉促,在他離開前我甚至沒能叫上一次他的名字。這兩個字對於那時候的我生澀又拗口,像是才摘下來的青澀的山楂果,在我嘴裏囫圇一圈咽不下去又吐不出來。
可是現在這兩個字比我自己的名字還要順口。我不敢讓媽媽聽到我叫他,怕我媽知道我還是沒能忘記我哥,我只敢在來看他的時候偷偷地叫他的名字。
幸好我租的房子離他的墳並不遠,我很多時候會來看他。不高興的時候跟他訴苦吐苦水,高興的時候就給他買朵玫瑰過來讓他也開心開心。
今年我二十四,我媽第一次試探著問我有沒有喜歡的女孩。
我說我不會結婚。
“但是我還是買了戒指給你。”
我打開那個裝戒指的小盒子,把裏頭的戒指轉過去給他看。952群160群.283.天天.有玟
“以前你開玩笑跟我說,我是你的妻子。你叫我老婆我也沒否認,因為我並不覺得稱呼這個東西有多難為情,我隨便你用任何稱呼來叫我,那無所謂。
但我現在才知道,夫妻是一段特殊的關系,它意味著人這一生只忠誠於開啟這段關系的另一方,戒指對這個誓言施以效力。
戒指我給你買了,這段關系這輩子我只和你一個人擁有。
所以,你能不能回來看看我?”
我深吸了一口氣把眼裏多年沒再有過的霧氣驅散走。
他走了,再也沒有回來過。
就算是夢,也只出現了今天這一次。這可真是一個很長很長的夢,我夢到了我的出生,我的成長,我戛然而止的十八歲。我站在旁觀者的視角看到我和他從那麽小的孩子長大,看著他牽著我的手一步步搖搖晃晃地走,看著他和我做愛時癡迷凝望我的眼神,看著他很多次背著我偷偷把那些欺負過我的人全部揍得鼻青臉腫。
我看到了我擁有他的一生,不想醒來。
我在這一剎那有點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夢,也許我的潛意識已經斬釘截鐵地把他當成一場我的幻夢,他才會出現在我的夢裏。
但我還是給他買了戒指。
我想起十八歲那年,我上課無聊被他纏著給他折過一個紙戒指。我不怎麽會折紙,那個戒指幾乎可以說只是被一圈紙張黏在一起,看起來歪歪扭扭就連裁剪的痕跡都坑坑窪窪醜陋。
我哥倒是喜歡得很,一把火燒了戴在手上玩了好幾天。
我買的這個戒指燒不給他,我就把它埋在了他墳頭前的土下。這裏很多野草遮擋住他的墳墓,有一棵高高的樹遮風擋雨,泥土包裹這枚戒指,雨水沖刷這枚戒指,它們代替我陪伴我人生裏唯一一段的愛情。
“清明節送你戒指,是不是有點不吉利。”我問他,沒人回我話。我想了想又對他揚起僵硬的嘴角,開玩笑回答我自己,“你一只鬼哪還在乎吉不吉利。”
“我走了,哥。過幾天再來看你。”
我退了一步又退了一步,不舍得轉身。
腳踩在雜草上發出清脆的聲音,細小的樹枝在落下的腳步中喀嚓折斷,風吹過這一片地方輕聲呼號著把腳邊的草和我的衣服吹得亂飄,我還聽到了很遠的地方傳來的狗的嚎叫。
到處都是夜晚的聲音,嘈雜如流水般湧進我的耳朵。
我扶了扶快要從鼻梁上滑走眼鏡,想著反正不想走要不再多待會兒,從兜裏拿出我的煙盒和打火機蹲在他墳前想點根煙抽了再走。
打火機打了一次,火苗被驟然吹來的風吹得一斜,一溜煙兒就沒了。
我不信邪,又打了一次,這次沒得更快。
這風跟我慪氣似的一直吹,往我身上一個勁兒地撲過來跌過去硬是不讓我點這根煙似的,我冷呵一聲服氣了,把煙叼在嘴裏站起來不爽地看著我哥的墳墓隨口說:“這個就少管我了吧。”
一只冷白的手腕突兀地從我身邊出現在我的視野裏,戛然冒出來的一片冷白在夜裏顯得過分森然,我心頭猛地一跳就不管不顧地停滯了一秒的躍動,差點沒嚇得我左腳絆右腳摔在我哥墳頭前。
我用我這輩子最快的速度向後轉頭,可是那只修長漂亮的手比我還快,半路截停了我的動作掰住我的下巴強迫我不準轉過頭去,我還沒來得及說話脖子就被來人吹了一口冰涼的寒氣,凍得我打了個哆嗦。
“不管你?”
他的聲音六年沒有變過分毫,低磁的嗓音在夜裏顯得有點陰森。
冰冷的唇擦過我的脖頸掠過我的臉頰吻在我的唇邊,他就著這個姿勢從我肩側撬開我的唇沒等我反應過來就先一步從我嘴裏叼走這根潤濕的煙,舌頭一頂吐出來無聲無息地落在地上報廢。
“六年了,寶貝兒。”
我聽他說話恍如隔世,牙關咬緊了還是忍不住抖,像是受了什麽委屈似的忍著喉嚨裏冒出來的酸澀的勁兒全身都繃緊了輕輕顫抖起來,我捏緊了拳頭。
“為什麽不來找我。”
我聽到我自己的聲音遲鈍地傳進我的耳朵。
好奇怪,好像是別人在說話。
“我這不是來找你了嗎。”
“為什麽不早點來?”
他沈默了一下,無奈地嘆息:“我來不了。”
我沒再追問,他也沒再說話,呼吸放得又輕又緩,小心翼翼一動不動。他把我緊緊地擁在懷裏下巴擱在我的肩頭,我這才發現原來不止我在顫抖,他也在很輕很輕地顫栗。
人和鬼之間隔著生死的線,我和他都怕下一秒又是生死相隔。
我問他是真的回來了嗎?
他不說話,用瞳孔繾綣地望著我。只是側著這麽看他,眉宇和我完全無差,讓我覺得莫名心悸惶恐。
我覺得很奇怪。
為什麽我看見他,總覺得他和我相似。
可是他不在我身邊的這六年裏我無數次照過鏡子,無數次從我的臉上找他的痕跡。
但我總覺得不像。
一點也不像。
怎麽能這麽不像?
我哥的眼睛顏色要深很多,漆黑一片像是洇開的墨。他的鼻梁比我挺拔一些,無論從正面看側面看都和我有差別,我怎麽看都覺得不滿意。他的嘴唇比我的顏色也要更紅一點,不比我的蒼白。
他怎麽都好,我怎麽一點也不像他。
可是如果我都不像他,這個世界我又該去哪裏找像他的人。
我握住我哥的手腕,死死抓住了不放手。
我想要他給我一點證明,證明他確實不會再走。
我去牽他的手,他順我的心意和我十指相扣。我咬他的唇,他也只是半推不就地用舌尖抵一抵我咬上的牙齒,然後放縱我留下一圈能溢血的齒痕。
我迫切地想要和他說點什麽,但他就是不松口。咬著我的唇和我接吻,綿長又不舍,仿佛這個吻拖欠了一天又一天拖欠了很久。
“你對不起我。”我抓住我哥的脖頸學他曾經把我拽開那樣把他從我身上拽開,喘息著對他說。
我哥眷戀地望著我說:“是,我對不起你。”
“我等了你很久。”
他沒有反駁。
我不知道他會回來,所以這六年我是真的當一輩子在等。
我牽他的手,問他:”還會走嗎?”
我哥不知道為什麽伸出手,彈一彈我的額頭笑得很無奈,張一張口。
“我還能去哪兒呢?”他反問我,和我抱著摟著不松手。
這個鬼比夢裏的鬼要纏綿得多,抓住我不放手,像我就是他著陸迫降的錨,抓緊我就不會再飛走。
我偏過頭,發梢和他的頭發擦錯而過。我問他,是真的還是假的。
他問我怎麽連哥哥都不認得。
我說,我見到過太多個哥哥。夢裏夢外,這麽多個。
你是哪一個?
他不從中選擇,他說,他是我心裏的那一個。
“下次分別,是什麽時候?”我最後一次問他,向他討一個承諾。
承諾是最不值錢的東西,人是最容易被欺騙的動物。可是人活一輩子,在愛情上等了又等停了又停,反覆錯過反覆徘徊反覆愛錯,最終等的也不過是一個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承諾。
我原來也會期待一個沒有任何效力的諾言,拴住他也拴住我。
良久後,我聽見他一聲輕笑。
“百年後,我帶你走。”
“去哪兒呢?”
“去你的下輩子。”
“我說過我愛你,我不需要下輩子。”
“那我們就埋在這裏變成兩捧灰,塵歸塵土歸土。”
我扯著嘴角笑他老土,笑得淚流。臉上不受控制的肌肉繃起來不好看,我推開他說我醜。
他卻捧我的臉問我怎麽瘦了,一看就瘦了好多。
我想過很多次,愛是什麽?
愛到底是什麽,這麽讓人神往,又讓人淚流。
這一剎那我才明白,愛對於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定義,正因為它的多樣性所以才吸引無數人去追逐它,抓住它,只為一窺它在自己人生裏的模樣。
而愛於我們就是——
即使知道人鬼殊途我也依然愛你情衷。
本文就到這裏完結啦!撒花撒花!後續會寫一些番外,如果大家有什麽特別想看的也可以告訴我。
其實這本書的創作是個偶然的點子,當它出現在我腦海裏時我正處於創作另一本的瓶頸期。我那時候就想,要不那本就先放一放吧,寫一本隨心所欲的無腦小黃文爽一爽再說!於是就呼哧呼哧開始耕耘《人鬼》這本書。6捌-肆捌。捌伍‘壹伍‘6
我給它的構想是寫10萬字,沒想到寫著寫著就寫超了(擦汗)。10萬字在我這裏算是一個坎,小於等於十萬字的都是輕松短篇,大於十萬字或多或少我就會寫大綱然後把情節完善得嚴謹一些。《人鬼》沒有大綱,基本算是我想到哪裏就寫到哪裏,屬於無大綱裸奔狀態。這樣寫確實挺爽的,沒那麽多需要焦慮情節的連貫性的地方,很輕松。於我而言這是很舒適的寫文方式,每天寫完了就發,發了就繼續寫明天的,偶爾存一下明後天的稿,有時候看到評論區小寶寶誇我更得勤我也很開心。
雖說它的開始是一個小小的意外,但在它身上我也傾註了很多心血,我個人很喜歡把一切情節合理化現實化,這樣會真正有他們存在於世的感覺,讓我覺得很奇妙。哥哥的人生是悲劇,這段愛情也註定了會有很多痛苦的地方,兩個人永遠沒辦法在現實中得到某些名分(雖然同性戀+親兄弟就算活著也是阻礙重重),不過哥哥弟弟其實並不在乎,只要能陪在對方身邊就是不幸中的萬幸了,再渴求其他算是癡心妄想,就這樣陪伴對方一輩子吧,就像我文章裏說的那樣,“百年後我帶你走。”至少有這人間百年的相守。至於弟弟是否會想要擁有下輩子,這是他們之間該決定的事情了。也許他們會有其他的方法投胎轉世,又或許他們會相伴安眠進塵土,我不過多做闡述,就都隨他們去吧。
如果有寶貝兒喜歡這個故事可以幫忙推一推,如果不喜歡也不強求,直接離開就好。
感謝閱讀到這裏的寶貝兒!很感謝大家的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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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臂壓在擦幹凈的墓碑上被我低下的頭枕得發酸,我慢慢垂下已經麻木的手,撐著腿站起來腦子一閃而過晃蕩的眩暈,不得不伸手在我面前的墓碑上扶了一把堪堪站穩了沒有一個踉蹌重新坐下去。
我捂住眼睛腦袋痛得厲害。
我做了個夢,夢到了我緘默的年少時光,夢裏我死去的哥哥以鬼魂的身份陪在我的身邊,十八年未曾離去。
十八歲。
那還真是遙遠。
我拍一拍膝蓋上的灰,把陳林墳墓旁的掛青掛在了樹上,今天的風有點大,吹得白色的掛青跟著樹枝前後亂晃幅度大得像是浪的團團泡沫。
白色菊花開得很好沒有一瓣花瓣是枯萎的,包裝得很精致,我下班後去取的時候花瓣上還掛著細心噴上去的水珠。
紙錢黃紙我都給他燒過去了,只剩下一地黑漆漆的飛灰餘燼殘留下來,沒多久就該被下一陣風吹走。墳墓擦幹凈了,他的名字很清晰地出現在墳墓石碑上我的名字落在他的下方,不像夢裏那樣他的名字被一團迷霧籠罩得看不清,也不像夢裏那樣我的名字血紅烙印在上。
一切都普普通通,沒有任何神鬼的痕跡。
就好像剛剛做的那個夢真的只是一個夢,散去了就已經什麽也抓不住了。
掛著掛青的那棵樹長得高高的比夢裏要高很多,它繁覆的樹脈總讓我想起夢裏哥哥的掌心,那麽多小小的長長的紋路匯合在一起變成一條順暢的生命線掌紋,彎彎地搖在我的腕線之上。
我攤開手心,長長的掌紋沒有斷口,平滑地出現在我的掌心。幾年前和我媽去旅游爬山恰恰好遇到個算命的師傅,我不覺得那是真的但我媽一直信這些東西,就給我看了看手相。
那個師傅說從生命線來看,我不說大富大貴之相卻也算是安然一生,健康長壽。
他說的對。
我整個人生平淡如水,唯一可以精準概括的字就是一個順。
高考628進入我們城市唯一一所雙一流大學心理學專業,考公順利進入現在就職的某警局刑偵大隊當心理顧問。
眨眼間六年過去,其實我的生活也沒什麽特別大的變化。頭發沒有長出一根白發,臉上也沒有多很明顯的皺紋,更沒有變得愛笑一點,肌肉該僵硬還是那麽僵硬,最開始我還會敷衍地擡一擡嘴角,後來沒什麽成效還要被問是不是不高興我索性就懶得費功夫去笑兩下了。
高考後我聽我媽的話去看了心理醫生,並沒有任何問題。什麽癔癥、精神分裂、應激障礙通通都不是,我只要把我和我哥荒誕的故事壓在心裏,任何人都無法把我平淡又沒有任何差錯的人生和精神病劃等號。
再後來,我和我媽也去了很多道觀寺廟佛堂,那些神神鬼鬼的算命,算卦,搞鼓一番也沒搞出什麽名堂來。他們怎麽可能看得到有什麽邪祟呢,我哥這只作亂的鬼已經不存在了,我一個人身上就再沒有任何和神鬼又牽扯的東西。
我媽從此放下心,不再過問這些事情。
我記得我哥和我那些不堪言的往事,隨便拿一件出來說都會被當成神經病關進精神病院裏去,所以我守口如瓶。一年,兩年,三年,慢慢地我把它當成一個我構想出來的美好故事,當成一個曾經出現在我腦海裏的夢。
夢裏我有一個很愛我的哥哥,他不告訴我他的名字,讓我自己去猜。
他是一個色鬼,喜歡圈住我的腰把下巴擱在我的肩頭,喜歡從背後圈住我在我的床上操我,變著法子找刺激。他在自己的墳前操我,也讓我穿著裙子塌下腰任他闖入,生病的時候更不放過我把我摁在懷裏一邊叫我的名字一邊覺得我又燙又緊。
他喜歡我的身體,喜歡我的靈魂。
他不嫌棄我沒有表情的臉,他憐愛地吻我的唇吻我的眼吻我額頭吻遍我的全身,他愛我的全部,愛我的一切,他的愛比烈日陽光無止盡的照曬還要暴烈。
我愛他,他也愛我。
他是我的夢,夢醒的時候我一個人墜落,一個人生活。
這樣想我會好受很多。
如果他從未出現過,如果一切都只是一場我自己為自己編造的夢境,那我就不會因為失去而痛苦得刻骨銘心日夜輾轉難眠像燒心一樣啃咬腐蝕。
從一開始就沒有擁有過比擁有過再失去要好接受得多。
我把我買的戒指從兜裏拿出來,端端正正放在了墳墓前。
“陳林。”
六年前我知道了他的名字,那時候太倉促,在他離開前我甚至沒能叫上一次他的名字。這兩個字對於那時候的我生澀又拗口,像是才摘下來的青澀的山楂果,在我嘴裏囫圇一圈咽不下去又吐不出來。
可是現在這兩個字比我自己的名字還要順口。我不敢讓媽媽聽到我叫他,怕我媽知道我還是沒能忘記我哥,我只敢在來看他的時候偷偷地叫他的名字。
幸好我租的房子離他的墳並不遠,我很多時候會來看他。不高興的時候跟他訴苦吐苦水,高興的時候就給他買朵玫瑰過來讓他也開心開心。
今年我二十四,我媽第一次試探著問我有沒有喜歡的女孩。
我說我不會結婚。
“但是我還是買了戒指給你。”
我打開那個裝戒指的小盒子,把裏頭的戒指轉過去給他看。952群160群.283.天天.有玟
“以前你開玩笑跟我說,我是你的妻子。你叫我老婆我也沒否認,因為我並不覺得稱呼這個東西有多難為情,我隨便你用任何稱呼來叫我,那無所謂。
但我現在才知道,夫妻是一段特殊的關系,它意味著人這一生只忠誠於開啟這段關系的另一方,戒指對這個誓言施以效力。
戒指我給你買了,這段關系這輩子我只和你一個人擁有。
所以,你能不能回來看看我?”
我深吸了一口氣把眼裏多年沒再有過的霧氣驅散走。
他走了,再也沒有回來過。
就算是夢,也只出現了今天這一次。這可真是一個很長很長的夢,我夢到了我的出生,我的成長,我戛然而止的十八歲。我站在旁觀者的視角看到我和他從那麽小的孩子長大,看著他牽著我的手一步步搖搖晃晃地走,看著他和我做愛時癡迷凝望我的眼神,看著他很多次背著我偷偷把那些欺負過我的人全部揍得鼻青臉腫。
我看到了我擁有他的一生,不想醒來。
我在這一剎那有點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夢,也許我的潛意識已經斬釘截鐵地把他當成一場我的幻夢,他才會出現在我的夢裏。
但我還是給他買了戒指。
我想起十八歲那年,我上課無聊被他纏著給他折過一個紙戒指。我不怎麽會折紙,那個戒指幾乎可以說只是被一圈紙張黏在一起,看起來歪歪扭扭就連裁剪的痕跡都坑坑窪窪醜陋。
我哥倒是喜歡得很,一把火燒了戴在手上玩了好幾天。
我買的這個戒指燒不給他,我就把它埋在了他墳頭前的土下。這裏很多野草遮擋住他的墳墓,有一棵高高的樹遮風擋雨,泥土包裹這枚戒指,雨水沖刷這枚戒指,它們代替我陪伴我人生裏唯一一段的愛情。
“清明節送你戒指,是不是有點不吉利。”我問他,沒人回我話。我想了想又對他揚起僵硬的嘴角,開玩笑回答我自己,“你一只鬼哪還在乎吉不吉利。”
“我走了,哥。過幾天再來看你。”
我退了一步又退了一步,不舍得轉身。
腳踩在雜草上發出清脆的聲音,細小的樹枝在落下的腳步中喀嚓折斷,風吹過這一片地方輕聲呼號著把腳邊的草和我的衣服吹得亂飄,我還聽到了很遠的地方傳來的狗的嚎叫。
到處都是夜晚的聲音,嘈雜如流水般湧進我的耳朵。
我扶了扶快要從鼻梁上滑走眼鏡,想著反正不想走要不再多待會兒,從兜裏拿出我的煙盒和打火機蹲在他墳前想點根煙抽了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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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邪,又打了一次,這次沒得更快。
這風跟我慪氣似的一直吹,往我身上一個勁兒地撲過來跌過去硬是不讓我點這根煙似的,我冷呵一聲服氣了,把煙叼在嘴裏站起來不爽地看著我哥的墳墓隨口說:“這個就少管我了吧。”
一只冷白的手腕突兀地從我身邊出現在我的視野裏,戛然冒出來的一片冷白在夜裏顯得過分森然,我心頭猛地一跳就不管不顧地停滯了一秒的躍動,差點沒嚇得我左腳絆右腳摔在我哥墳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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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
他的聲音六年沒有變過分毫,低磁的嗓音在夜裏顯得有點陰森。
冰冷的唇擦過我的脖頸掠過我的臉頰吻在我的唇邊,他就著這個姿勢從我肩側撬開我的唇沒等我反應過來就先一步從我嘴裏叼走這根潤濕的煙,舌頭一頂吐出來無聲無息地落在地上報廢。
“六年了,寶貝兒。”
我聽他說話恍如隔世,牙關咬緊了還是忍不住抖,像是受了什麽委屈似的忍著喉嚨裏冒出來的酸澀的勁兒全身都繃緊了輕輕顫抖起來,我捏緊了拳頭。
“為什麽不來找我。”
我聽到我自己的聲音遲鈍地傳進我的耳朵。
好奇怪,好像是別人在說話。
“我這不是來找你了嗎。”
“為什麽不早點來?”
他沈默了一下,無奈地嘆息:“我來不了。”
我沒再追問,他也沒再說話,呼吸放得又輕又緩,小心翼翼一動不動。他把我緊緊地擁在懷裏下巴擱在我的肩頭,我這才發現原來不止我在顫抖,他也在很輕很輕地顫栗。
人和鬼之間隔著生死的線,我和他都怕下一秒又是生死相隔。
我問他是真的回來了嗎?
他不說話,用瞳孔繾綣地望著我。只是側著這麽看他,眉宇和我完全無差,讓我覺得莫名心悸惶恐。
我覺得很奇怪。
為什麽我看見他,總覺得他和我相似。
可是他不在我身邊的這六年裏我無數次照過鏡子,無數次從我的臉上找他的痕跡。
但我總覺得不像。
一點也不像。
怎麽能這麽不像?
我哥的眼睛顏色要深很多,漆黑一片像是洇開的墨。他的鼻梁比我挺拔一些,無論從正面看側面看都和我有差別,我怎麽看都覺得不滿意。他的嘴唇比我的顏色也要更紅一點,不比我的蒼白。
他怎麽都好,我怎麽一點也不像他。
可是如果我都不像他,這個世界我又該去哪裏找像他的人。
我握住我哥的手腕,死死抓住了不放手。
我想要他給我一點證明,證明他確實不會再走。
我去牽他的手,他順我的心意和我十指相扣。我咬他的唇,他也只是半推不就地用舌尖抵一抵我咬上的牙齒,然後放縱我留下一圈能溢血的齒痕。
我迫切地想要和他說點什麽,但他就是不松口。咬著我的唇和我接吻,綿長又不舍,仿佛這個吻拖欠了一天又一天拖欠了很久。
“你對不起我。”我抓住我哥的脖頸學他曾經把我拽開那樣把他從我身上拽開,喘息著對他說。
我哥眷戀地望著我說:“是,我對不起你。”
“我等了你很久。”
他沒有反駁。
我不知道他會回來,所以這六年我是真的當一輩子在等。
我牽他的手,問他:”還會走嗎?”
我哥不知道為什麽伸出手,彈一彈我的額頭笑得很無奈,張一張口。
“我還能去哪兒呢?”他反問我,和我抱著摟著不松手。
這個鬼比夢裏的鬼要纏綿得多,抓住我不放手,像我就是他著陸迫降的錨,抓緊我就不會再飛走。
我偏過頭,發梢和他的頭發擦錯而過。我問他,是真的還是假的。
他問我怎麽連哥哥都不認得。
我說,我見到過太多個哥哥。夢裏夢外,這麽多個。
你是哪一個?
他不從中選擇,他說,他是我心裏的那一個。
“下次分別,是什麽時候?”我最後一次問他,向他討一個承諾。
承諾是最不值錢的東西,人是最容易被欺騙的動物。可是人活一輩子,在愛情上等了又等停了又停,反覆錯過反覆徘徊反覆愛錯,最終等的也不過是一個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承諾。
我原來也會期待一個沒有任何效力的諾言,拴住他也拴住我。
良久後,我聽見他一聲輕笑。
“百年後,我帶你走。”
“去哪兒呢?”
“去你的下輩子。”
“我說過我愛你,我不需要下輩子。”
“那我們就埋在這裏變成兩捧灰,塵歸塵土歸土。”
我扯著嘴角笑他老土,笑得淚流。臉上不受控制的肌肉繃起來不好看,我推開他說我醜。
他卻捧我的臉問我怎麽瘦了,一看就瘦了好多。
我想過很多次,愛是什麽?
愛到底是什麽,這麽讓人神往,又讓人淚流。
這一剎那我才明白,愛對於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定義,正因為它的多樣性所以才吸引無數人去追逐它,抓住它,只為一窺它在自己人生裏的模樣。
而愛於我們就是——
即使知道人鬼殊途我也依然愛你情衷。
本文就到這裏完結啦!撒花撒花!後續會寫一些番外,如果大家有什麽特別想看的也可以告訴我。
其實這本書的創作是個偶然的點子,當它出現在我腦海裏時我正處於創作另一本的瓶頸期。我那時候就想,要不那本就先放一放吧,寫一本隨心所欲的無腦小黃文爽一爽再說!於是就呼哧呼哧開始耕耘《人鬼》這本書。6捌-肆捌。捌伍‘壹伍‘6
我給它的構想是寫10萬字,沒想到寫著寫著就寫超了(擦汗)。10萬字在我這裏算是一個坎,小於等於十萬字的都是輕松短篇,大於十萬字或多或少我就會寫大綱然後把情節完善得嚴謹一些。《人鬼》沒有大綱,基本算是我想到哪裏就寫到哪裏,屬於無大綱裸奔狀態。這樣寫確實挺爽的,沒那麽多需要焦慮情節的連貫性的地方,很輕松。於我而言這是很舒適的寫文方式,每天寫完了就發,發了就繼續寫明天的,偶爾存一下明後天的稿,有時候看到評論區小寶寶誇我更得勤我也很開心。
雖說它的開始是一個小小的意外,但在它身上我也傾註了很多心血,我個人很喜歡把一切情節合理化現實化,這樣會真正有他們存在於世的感覺,讓我覺得很奇妙。哥哥的人生是悲劇,這段愛情也註定了會有很多痛苦的地方,兩個人永遠沒辦法在現實中得到某些名分(雖然同性戀+親兄弟就算活著也是阻礙重重),不過哥哥弟弟其實並不在乎,只要能陪在對方身邊就是不幸中的萬幸了,再渴求其他算是癡心妄想,就這樣陪伴對方一輩子吧,就像我文章裏說的那樣,“百年後我帶你走。”至少有這人間百年的相守。至於弟弟是否會想要擁有下輩子,這是他們之間該決定的事情了。也許他們會有其他的方法投胎轉世,又或許他們會相伴安眠進塵土,我不過多做闡述,就都隨他們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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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閱讀到這裏的寶貝兒!很感謝大家的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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