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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受害者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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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受害者共性

很快,立夏了。

江南的梅雨季尚未真正來臨,淮市卻已蒙上了一層潮濕的氣息。

連潮收到了不予起訴的告知書,得以回到帝都。

不過他並沒有在那邊待太久,很快就重新來到了淮市。

雖然已基本洗清了嫌疑,但連潮畢竟被羈押過一段時間,身份十分敏感。

此外,他還與目前的最大嫌疑人宋隱有過戀愛經歷。

程序和輿情方面的阻力,導致他暫時無法恢覆原職。

不過局長李錚力排眾議,多方斡旋,最終為他爭取到一個折中的安排——

以“刑偵顧問”兼“特別調查員”的身份歸隊,協助處理刑偵大隊積壓的舊案,並主導對相關未盡線索的梳理。

連潮的辦公室仍是原來那間,案卷與人員調度也大多經過他手。

明眼人都清楚,他只是暫時失去了“刑偵大隊長”的頭銜,但實權基本還在,一切都跟從前差不多。

話說回來,去請連潮的時候,李錚還挺不好意思開口。

只因連潮一旦回市局,工作還和從前一樣多,但薪資和獎金都會大打折扣。

他猜想連潮這樣的身家,本是不在乎這些的,但他不能替連潮不在乎,不能把這種話當做勸說的說辭。

好在連潮非常配合,即刻答應下來。

李錚把心放回了肚子裏。

他考慮周到,在連潮回來前,還特意找了王永昌,千叮嚀萬囑咐,不能仗著現在官比連潮大就不聽指揮。

“王副隊,以前那些事情,我心裏都清楚,只是顧及過往情面,沒有多說什麽……但你要心裏有數啊。對案子上點心,好好配合連潮。再有什麽婁子……你給我上交警隊去!”

就這樣,連潮重新回到了市局辦公。

在其餘人的眼裏,他比以前更嚴肅、冷峻、沈默寡言了,但除此之外,好像沒有什麽不同。至少工作中如此。

這期間還發生了一件事——

張澤宇自殺了。

迷宮行動的當晚,黎歡打開了張澤宇進迷宮前遞給自己的那封信。

深感震驚、大為失望之餘,她也抱著尊重他的想法,按照他的囑咐,把這封信通過自己的微博發了出去。

“這世上沒有鬼神。那麽就由我來要做殺死韋一山這種人的惡鬼。”

“這是一個很有名、很有人氣,或者說很有流量的地方。我希望這份流量能為我所用,我希望我的殺人壯舉能被看見、被議論、被書寫,讓無數‘韋一山’看見!”

……

這是張澤宇親筆寫下的句子。

他自詡為以暴制暴的英雄,或者他期待輿論會把他包裝成神,就像曾有很多人誇他是洞潛屆的一顆新星一樣。

然而現實是輿論全在抨擊他。

“瞎了眼了,我以前居然粉了他?”

“他自詡為英雄,害黎歡和李安寧的時候怎麽說?”

“他自己都沒有意識到,他本質還是個傲慢無知、優越感爆棚天龍人,和他批判的韋一山並沒有不同!他把其他人都當成了他用來實現所謂‘理想主義’的工具人!”

……

張澤宇是否是因為這些輿論而自殺的,不得而知。

總之,在某次與律師會面結束後,他用磨尖了的牙刷,捅進了自己的頸部動脈。

去世前他借紙筆留下這麽一段話:“我在墨西哥Dos Ojos的一個完全隔絕了自然光的洞穴裏,看見過絕美的風景。

“我身處一個徹底被黑暗吞噬的世界。當我把手電筒打向身側,光束刺破黑暗,照亮了密布於巖壁上、未經世人所見的方解石結晶。

“那一刻,千萬顆細微的晶粒仿若在瞬間被喚醒,它們閃爍著璀璨的碎光,如同我所能獨占的,一片伸手可觸的星辰。

“大概這就是我愛上洞潛的原因。

“遺憾的是,那樣的風景,此生我再也看不見了。”

夏可欣、汪鳳喜、馬厚德接連死去。

無數人註目的迷宮展館發生了槍擊,還死了一位民警。

不僅如此,案件還涉及經濟犯罪、邪教陰謀,先後有連潮、宋隱兩位刑警被認作是犯罪嫌疑人。

本就錯綜覆雜的局面,因為張澤宇的死,又掀起了新一輪的波瀾,警方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來自各方面的壓力。

現在相關案件已由省廳方面的專案組接手,該組由省級的經偵、刑偵方面的骨幹專家強強聯合組成。

李錚的老同學就在專案組裏。

為了打探案件相關的消息,李錚不惜動用到了偷藏的私房錢,請該老同學吃黑珍珠餐廳。

“我已經把連潮叫回去辦案了,你跟我透個底,他確實沒有嫌疑了,是吧?別的你不能說,這總能說的!”

李錚當然認為連潮是無辜的。

他故意用這樣的措辭,只是為了打探案件相關的信息。

老同學便道:“他要是不無辜,不能放他出去啊。再說了,你有沒有發現一個疑點?”

李錚捧哏般順著問:“嗯?什麽疑點?”

老同學道:“宋隱消失後,警方查出了一系列對他不利的證據,再加上有溫敘白的證詞,現在大家普遍都認為——

“Joker這個人並不真實存在,他更像是一個代號,福音幫裏很多人都可以戴上面具,扮演成他。

“當然,目前看上去,這些人全都聽宋隱的差遣。宋隱才是真正的主謀。

“……先不談宋隱的問題吧。說回Joker。

“先甭管Joker到底是不是真實存在的,又或者皮下到底有幾個人,既然福音幫派出了一個戴面具的Joker長期在外活動,我們先假設他是一個人。

“而這個人,張澤宇和韋一山都見過很多回。”

“嗯。沒問題。”

李錚趕緊點頭,“這兩人見到的那個Joker,無論是誰扮演的,總歸都來自福音幫,且都懷有同樣的目的。我們就先把他看成是一個人!”

“嗯,結合張澤宇和韋一山的證詞,這個Joker每次出現在他們面前,都會戴一張面具,並會刻意壓低聲音。

“而唯獨在迷宮事件裏,Joker沒有戴平時那張面具,而是用3D打印制造的人|皮|面|具,偽裝成了連潮。

“Joker心機深沈,想借迷宮事件一次性達到多種目的——盜畫,殺林喆,並將所有一切罪名,都嫁禍給連潮。

“他之所以非要殺李安寧和呂正德,是希望沒人能證明連潮的時間線。”

話到這裏,老同學忽然一頓,問李錚:“那麽問題來了,這個Joker為什麽在最後的迷宮事件裏,才扮演成連潮呢?

“更早之前,在見到張澤宇、韋一山的時候,他為什麽不扮演成連潮,而是要戴面具呢?”

李錚搞推理的能力確實不行,一時真沒想明白。

他趕緊給老同學倒了杯酒精含量很少的果酒:“嘶,對啊,他為什麽不呢?”

“因為他無法掌握連潮的全部行蹤。

“也就是說,他無法確保一件事——‘連潮一定不會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

老同學進一步解釋道,“如果可以,我想Joker當然希望在迷宮裏,順手把韋一山和張澤宇解決了。

“但他的主要目的不在於此,韋、張二人不過是他用來聲東擊西的工具。一旦做不到,他只能放棄。

“韋張二人很可能會活下來,這是Joker早就能想到的事。

“那麽他也能想到,一旦他把一切嫁禍給連潮,警方會詳細盤問韋張二人,每次見到連潮的具體時間點。

“可由於Joker無法掌握連潮的行蹤。他也就不能確保,韋張二人與Joker見面的某個時間點,連潮不會被這個城市其餘地方的監控錄下,或者被其他人目擊。

“甚至有可能,韋一山在見Joker的時候,連潮正在市局給大家開會!這不徹底穿幫了嗎!”

李錚當即一挑眉:“明白了!盡管Joker想將所有罪名嫁禍給連潮,但他不能時刻扮演成連潮,他只能戴面具,以掩飾自己的真實容貌。

“否則,警方前腳剛抓住連潮,後腳抓住韋一山和張澤宇一審,發現連潮居然同時出現在了兩個地方……

“警方能立刻發現連潮是無辜的,轉而追查其他人!那Joker就白策劃這一切了!”

“對。正因為這個細節,我們能認定,連潮是無辜的。”

老同學慢悠悠地喝了一杯酒,“至於宋隱……”

至於宋隱。

如果他就是策劃了一切的幕後者,他會那麽輕易地,將幾張“人|皮|面|具”,大咧咧地擺在自己外公住的老宅嗎?

還是那句話,甭管Joker是否真實存在,皮下又有幾個人,姑且把他當成一個整體的人看,那麽可以對他做一個側寫——

心狠手辣,執行力強,深謀遠慮,心思極為縝密。

然而宋隱手裏那幾張人|皮|面|具被發現的方式,根本就不符合這些側寫。

當然,這些事情,老同學沒有明說。

李錚再關心宋隱,也只能繼續嘗試著側面打聽。

而由於李錚當年參與過“雨夜殺人魔”的調查,還真叫他打聽出來一點東西。

專案組認為宋隱身上尚存在太多疑點。

不僅如此,通過現場覆勘、目擊者走訪等,專案組還發現了其餘問題。

總的來說,宋隱是不是主謀,不能輕易蓋棺定論。

考慮到福音幫事關重大,該專案組會和溫敘白所在的邪教相關的專案組做頻繁的溝通。

此外,他們決定從源頭,把一切徹查清楚。

源頭在哪裏呢?

那起跟“雨夜殺人魔”有關的連環殺人案!

那起連環殺人案原本已於九年前結案。

“雨夜殺人魔”被認為是孟小剛。

他親口承認了這件事,隨後與數名警察在新龍村同歸於盡。

但現在看來,孟小剛也許只是Joker找來的背鍋俠。

這種情況下,從這起連環殺人案入手,也許能查到跟Joker有關的線索。

由此,李錚組這個局,原本為的是向老同學套話。

然而這頓飯吃著吃著,他倒成了“被審問”的一方。

“那案子的卷宗什麽的,都在市局那邊呢。你們要查的話,隨時過來,我們肯定配合!”

說著這話,李錚看了一眼賬單,不免有些嘔血。

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怪不得人家能混到省廳去呢!

李錚打算吃完這頓飯,就去找連潮。

在處理積壓的舊案之餘,他們市局也可以著手那起連環殺人案的調查工作。

如果他們能先一步搞清真相、掌握主動權、乃至找到宋隱,無疑是一件好事。

當然,李錚也存了些許私心。

萬一上面要追究他當年辦案不利的責任,他提前查到真相,興許還能爭取一個將功補過。

然而李錚尚未找過來,連潮也已經決定對那起連環殺人案,從頭做一次梳理了。

夜色已深,連潮沒回家。

他在辦公室架了個白板,寫下了疑似跟“雨夜殺人魔”有關的八起命案。

頭三起命案集中發生在2007年、2008年之間。

第一位死者是一個12歲的小女孩,晚上6點,她被母親叫去小區門口的超市買包鹽,下樓後就再沒回來過。

三天後,她的屍體在小區附近的垃圾桶裏被發現了。

那幾天雨水幾乎就沒有斷過。

屍體被發現的時候,正孤零零地在垃圾桶裏淋著雨。

與此同時她的右手手臂,被留下了一個由三角形和一條豎線構成的傘狀傷口。

第二位死者是個31歲的男人。

和老婆吵架後,他摔門離家,徹夜未歸,次日一早,他的屍體在小巷裏被人發現。

那夜同樣下了雨,他的手臂也有一個傘形印記。

第三位死者是個52歲的獨居女人,她的丈夫很早就去世了,兒女則在國外。

沒人知道她晚上為什麽會離開家,次日被人發現的時候,她的屍體躺在靠近一個廣場舞聚點的河邊。

她那被雨水沖得發白的小臂上,依然有一個傘形印記。

這三起案件發生後,媒體立刻將這個可怕的殺手,命名為了“雨夜殺人魔”。

相關報道鋪天蓋地,把那把“傘”渲染成了無數人畏懼的符號,搞得淮市人心惶惶,談之色變。

案件的第二階段,則集中發生在數年後的2011年。

6月的一個雨夜,42歲的孟麗萍死在了家中。

9月的一個雨夜,一個名叫周宇的62歲富商死在了文化公園。

案件的最後一個階段,集中在2014年、2015年。

2014年12月死的是一名28歲的女教師,她的屍體被發現於海邊的一個小碼頭上。

2015年4月,名叫石秋雨的37歲畫家死在了畫室。

2016年3月,宋隱的父親宋祿死在家中。

絕大部分情況下,連環殺手之所以難以被找到,是因為他們作案具有很大的隨機性,很難通過排查受害者的社會關系來鎖定。

不過通常來說,受害者都有著某種共性——

英國的開膛手傑克殺的都是性工作者,並且都是女性。

死於美國黃道十二宮殺手的受害者都是年輕人,年齡基本集中在16歲到29歲之間。

國內也有個知名的連環殺手,他叫徐廣才,殺的都是外來務工的女性。

——可是雨夜殺人魔呢?

連潮舉著筆,將“孟麗萍”“宋祿”,還有死在文化公園的“周宇”這三個名字劃去了。

不出意外,這三個人都是Joker殺的。

Joker是模仿作案,真正的連環殺手另有其人。

連潮的目光一一掃過另外五個受害者——

他們的共性,是什麽呢?

作者有話說:

哎呀嘛,明天宋宋一定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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