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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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逛街是大部份女人的興趣,兆施伶當然也不例外。然而,古代交通方式嚴重限制了她逛街的範圍,只花了三個月,她便把能逛的都逛過了。她最愛逛的,是節日市集,可以猜燈迷啊放花燈啊什麽的。這遠古朝代來都來了,當然要抓緊機會體驗現代買不來也覆制不了的文化氣息。

至於現在是什麽朝代?她並沒有刻意打聽。她知道這裏的女子不用紮腳,也可以到處逛街;夜裏沒有宵禁,夜生活卻不太盛行;識字的人不多,真正的讀書人更少 …… 但這些線索對她意義不大—— 她完全猜不到這是什麽朝代,就算猜到又如何,她的歷史知識匱乏,對在這裏的生活毫無幫助。而且,根據她淺薄的物理學知識(《覆仇者聯盟》),這大概是一個平行宇宙,她從穿越的那一刻起,就已不在原本的時間線上。

兆施伶明白,古今男人縱然行為上大有不同,有一點應該是一樣的,那就是不喜逛街,她連開口問一問商隱也懶。何況陪女生逛街是男朋友的義務,商隱又不是她男朋友,她沒有那麽大的面子能讓他陪區區一本有聲書逛街 ——「有聲書」這個詞語用來形容她在高隱心目中的地位實最適合不過,比起她這個人,商隱顯然更喜歡她的故事。

可是,她最近意識到,自已的地位好像比想像中要高。事緣某天,她心血來潮地邀請商隱一起在中秋當日放花燈,她借口自己往年都是和朋友賞月野餐,今年卻一個朋友都沒在身邊,孤家寡人(她忘了保鑣算人)地放花燈真的好沒意思。老實說,單身男女一起放花燈有點暧昧,她也只是抱著問一問沒有壞的心態試探一下。

意料之外地,一向註重禮節的商隱輕聲答了句「好」。那可是她靠近一寸都會後退一大步的商隱欸!她腦裏飄過一個問題:他是不是有點喜歡我? ! (是的。)冷靜一點,她告訴自己,可能只是她賣慘賣太成功,商隱同情她而己(並不是)。不過,有一點她很肯定,商隱對她心軟了。

放花燈並不是一項熱鬧的活動 —— 並不是說  放花燈的人不多,而是人們都分散在各處的河流,兆施伶家附近便有一條,所以不會出現人擠人的情況。只是,兆施伶舍近取遠,選了一條要乘半個小時馬車,由一道石橋連接兩邊的小運河。

她想像了一下,一對男女手執手(當然不是她和商隱)在橋底放花燈,不遠處有條小船滑過,見證二人的愛情故事,氛圍感拉滿,比她家附近那條簡陋的小河浪漫多了。她沒打算和商隱發展愛情啦,但幻想一下尋尋開心嘛!不行,她拍拍發紅的臉頰,這樣很危險,要停止自己的想像,千萬要記住不能愛上他。

放花燈那天,兆施伶早早到了小運河附近逛街吃飯,見證天空由蔚藍到火紅到漆黑。她和阿仁(晚上在外行走帶阿仁有安全感些)慢慢踱步至河邊。河邊主要是面容稚嫩的年輕男女,他們三三兩兩地聚集在一起,她果然眼光不錯,選了個約會聖地呢!不能和商隱做真情侶,做對假情侶也不錯。

商隱抵達時,也註意到河邊的戀愛氛圍,他意味深長地瞥一眼兆施伶,好像看出了她的小心思。兆施伶不自然地咳了咳,欲蓋彌彰地道:「怎麽都不見小孩子,可能因為天氣冷沒有出來。」她幾小時前才在茶樓裏為一個圓潤可愛的小寶寶無聲尖叫。

兩人從附近的小販那買了兩盞花燈,之後把寫上願望的紙條放進花燈。兆施伶好奇瞄了一眼商隱的紙條,上面寫著毫無新意的「平安喜樂」,她有少許失望,還以為能偷窺到男神的人生夙願。兆施伶小舉動被商隱納入眼中,但商隱卻不感到被冒犯,只是寵溺地無奈一笑(前日陳靜山在他寫日記時多留了會便被他瞪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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