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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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章
二人去洞中找到屍體,在孟秋鴻為如何搬運犯難時,施有信便先提出先去為她做個輪椅,叫她稍等片刻,之後便匆忙出去了。
果然,很快施有信便將輪椅推來,孟秋鴻坐上去,再放上屍體,他們立馬向衙門去了。
日頭高照,成群結隊的麻雀落在樹枝上,嘰嘰喳喳。
公堂上方坐著當地縣令,而孟秋鴻和施有信二人則站在下位,面色蒼白的屍體躺在一邊,他們仰頭望向,膀大腰圓的縣令打著哈欠。
“堂下何人,見到本官,為何不跪?”縣令面色不快,“啪”地一聲,驚堂木的敲擊聲,刺入耳道,叫人聽著心肝也跟著打顫。
孟秋鴻和施有信並未被嚇到,只是見此情形,感慨萬分。畢竟還在京城時,驚堂木是他二人才會敲擊之物,如何也輪不到旁人,而今倒是物是人非了。
施有信笑了笑,便一掀長袍,直挺挺的跪了下去,這一舉一動瞧著就貴氣十足,叫人不得不對他另眼相看。
孟秋鴻看見他的動作,心臟發堵,似誰在她心中埋了個棉花球,一口氣上不來。
“大人,草民名喚竹笛,身旁這位孟訟師,是草民特意請來的,她腿腳不便,求大人恕她不跪。”施有信低頭行了一禮。
縣令煩躁地擺了擺手,“堂下之人,所告為何?”
孟秋鴻對著縣令裝模作樣地拜了拜,她指著屍體道:“回大人,這屍體是玉笛,草民受玉笛義兄竹笛所托,狀告花船翠媽媽,將玉笛活活溺死在盆桶裏,事後竟還拋屍秦淮河,其罪無可恕,勞大人差人喚那毒婦前來!”
“!!!”縣令一聽,嚇壞了,那可是王孫貴胄也見得的玉笛啊,他趕緊叫人去傳喚翠媽媽。
“!!!”施有信一聽也沒好到哪裏,三魂七魄被嚇飛了一半,他驚悚的看著孟秋鴻,眼神滿是不可置信。你只說你要與翠媽媽對簿公堂,卻也沒說,要把沒證據的事情直接甩出來誣陷吶!
衙役駕馬去押人,來回的速度自是快極,不過半炷香的時間,便將人帶到了公堂前。
“大人,我冤枉啊!”翠媽媽一路哭嚎著跪到堂前,一見屍體,哭的更兇了,“哎呦,我可憐的玉笛哎,你怎麽就死了呢!”
“玉笛是前幾天淹死的,翠媽媽不知道?”施有信問。
翠媽媽眼珠子轉了轉,哭腔加重,“我只知玉笛失足落水,旁的全然不知。”
“可那天你在船上叫人打撈玉笛的時候,分明還說玉笛沒給你賺多少錢就死了,你還要拿他的屍體去配陰婚。翠媽媽這話是你說的,花船那日聚集的賓客眾多,你敢否認,隨意拉來一個人,都是人證!”孟秋鴻不疾不徐道。
翠媽媽擡起頭,望向說話的兩人,她瞳孔驟縮,哆哆嗦嗦指著二人控訴道:“大人,就是這二人。
他們那日在小船上,見我們在撒網救玉笛,湊近了想看熱鬧,見我們叫他們幫忙了,他們立馬轉頭就跑,這會還替玉笛喊冤,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翠媽媽,你說話倒是好笑,我們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是本分!”孟秋鴻反嗆道。
“……”施有信覺得孟秋鴻又在打歪主意了,畢竟平常她遇到問題,只會有理有據的拿證據,而不是做無謂的爭吵。
果不其然,在翠媽媽剛準備唾沫橫飛之際,孟秋鴻腦袋一歪,暈倒了。
這一幕就像是一個饞鬼,要吃色澤油亮的紅燒肉,可就在他張開大嘴準備整口吞時,忽然之間,他的嘴沒了,他再吃不了東西了。
孟秋鴻她……她竟然暈倒了!!!
這是在做什麽?孟秋鴻一頓操作下來,施有信人都看傻了。
當然,傻眼的除了他,還有在場的另外兩人。
一瞬間,公堂寂靜無聲,落針可聞。
“她……她怎麽了?”縣令看二人吵架剛來了興致,沒想到人暈了。
“我可沒碰她啊!”翠媽媽立馬後撤兩步,撇清關系。
施有信一時也不知道如何解釋,只能無措的給孟秋鴻掐人中,並且加以哭嚎伴奏:“孟訟師哎,你怎麽了!”
“啪”地一聲,驚堂木炸響,縣令揉著眉心,“退堂!”臨走時他還小聲嘀咕了一句,“都什麽事啊!”
施有信本想再哭嚎幾聲,但手腕一緊,是孟秋鴻在捏他,他忙氣呼呼地帶著屍體和孟訟師離開了。
走前倒還撂下狠話:“等著完蛋吧你,翠媽媽!”
言罷,他推著孟秋鴻和輪椅大步離去,那氣勢雄赳赳氣昂昂的。
“哎,把玉笛的屍體給我……”翠媽媽上前追了幾步。
這一下就給施有信嚇到瞬間狼狽跑起來了。
“沒有啊沒有,這是我義弟,你別想把他奪走!”施有信推著孟秋鴻拐出官府大門。
二人一路七拐八拐,在確定翠媽媽沒跟上來後,他才長舒口氣,拐進無人的小巷子。
“你裝暈幹什麽?”施有信氣喘籲籲地問孟秋鴻。
“我在等證據,看不出來嗎?”孟秋鴻睜開眼,擡起頭,笑瞇瞇地看著施有信。
“等豬頭給你查?”
“不止,我們現在是一殘一廢,若要去花船找證據,肯定是不行的,所以必須慢慢套話。”孟秋鴻答。
“什麽?”
孟秋鴻擡頭看向站在身後,滿臉疑惑的施有信,她嘆了口氣,“你看看,我們不是套出了這具屍體就是玉笛嗎?
行了,走吧,明天還要接著告她呢。”
“還要接著來?”
微風輕拂嫩綠新葉,日光溫暖照耀,漸漸黑夜交替,世間陷入寂靜。
一聲雞鳴,新的一天開始了。
第二天一早,孟秋鴻和施有信,還有翠媽媽,包括打著哈欠的縣令,依舊重覆著昨天的話題。
“大人,草民要控告這二人胡說,我們玉笛,哪裏來的什麽義兄,他們假冒我玉笛結拜哥哥,這目的是什麽?求大人查清楚!”翠媽媽首先發難。
孟秋鴻見縣令要說話,立馬打斷,“我們怎麽不熟悉了?我們還知道玉笛一直都有相好的,15、6的時候,是一個狀元,自斷了那段露水情緣後,到現在一直都有別的男人!”
翠媽媽一聽,笑了,“胡說八道,我們玉笛喜歡的是姑娘,外面流傳甚廣的傳聞你倒真信了,愚蠢!”
“你才滿口噴糞,玉笛身上都是事後紅痕,他還告訴我,他屋裏都是讓他快活的玩具,還說他最喜歡王公們了,你憑什麽說他喜歡女子?”孟秋鴻對著縣令拜了拜,“大人,不信您可以去檢查玉笛的屍身!”
翠媽媽壓根沒給縣令說話的機會,搶著道:“玉笛什麽時候告訴你的?你沒證據!”
“他屍體上的暧昧痕跡就是證據!”孟秋鴻喝道,她嘴角微勾。猜對了,看來這個翠媽媽給玉笛安排的男子不止一個,才把人逼到跳河的。
施有信看著這兩人吵到面紅脖子粗,連呼吸不敢放肆,只是輕輕壓著。
翠媽媽焦急地看了看縣令,又惡毒地剜了眼孟秋鴻,下一刻,她雙眼一翻,呼吸一滯。
學著昨日的孟秋鴻,“咚”地一聲,暈倒了。
“……”縣令嘴角抽了抽,還是習以為常地道:“退堂!”
幾人退離公堂。
孟秋鴻交代施有信去找豬頭查查玉笛王姓情郎的事,重點在玉笛死的那天接觸的所有男人。
八天後,她就要王情郎的身份和把柄。
而花船上,翠媽媽這邊也沒好到哪裏去。她剛剛是裝暈的,一回到自己臥房,就披上鬥笠,去求助幫手了。
傍晚時,花船用黑布包了堆雜物出來燒掉,與此同時,也有衣櫥和木床的購入。
日升月落,待到天光大亮時,這第三日,依舊是由孟秋鴻首先擡著玉笛屍體,去控告翠媽媽。
孟秋鴻和翠媽媽的再度唇槍舌劍下,得出結論。
當年是她提前知道消息,故意去抓玉笛和狀元郎一個現行的。
如果有人通風報信,那就有可能是出了內鬼,比如玉笛的侍從,或者……那位狀元郎。
狀元郎嗎?可為什麽呢?他本來就是翠媽媽的人?目的為何?而且最後那狀元可是翠媽媽送入衙門的。
等一下!狀元死了?那墳墓在哪?誰看到了?什麽時候死的?怎麽死的?哪位大人監的刑?死在哪座刑場?
這些消息都不知道,憑什麽說狀元死了?
第四天得知:
玉笛沒遇到狀元前就很愛花前月下,賞詩撫琴。
狀元就是靠著這些法子,勾得玉笛的愛慕,得以相知相許。
第五日:
玉笛在私奔被發現,關回屋中時,他日日絕食,只求翠媽媽放過狀元。
但翠媽媽告訴他,狀元已經被斬首了,於是他嚇到當場吐血,就大病了一場,奄奄一息的□□了多年。
只是他20歲這年做了個夢,夢到狀元還活著,夢中這人不似他們二人初遇那般有學識,而是酒肉紈絝,賭、色、酒三樣,這人樣樣通。
玉笛嚇醒了,自那天後,他就決心存錢贖身,離開這處是非之地。
第六日:
玉笛開始頻繁的賣笑接待賓客,一時之間花樓來捧場的客人數量,到達了一個空前絕後的恐怖境地。
翠媽媽要求他賣身,價高者得。
他拒絕了,在那時他就與翠媽媽有了隔閡,翠媽媽就將他的床和衣櫥都撤走了,吃食也從五菜一湯成了最簡單的開水掛面。
但玉笛的日子依舊這麽過著,沒有怨言。
第七日:
玉笛在23歲這年,終於是存夠了錢,想為自己贖身,他將錢交給翠媽媽。
翠媽媽雖然唾罵他沒良心,卻還是收了銀錢,同意了他的離開。
玉笛滿心歡喜地走了,打算第二天一大早就離開,他要開始自己全新的生活了。
可到第二天中午,他就墜河溺死了。
而第八日,二人沒再告翠媽媽去公堂了。
日頭居於正中,蜜蜂采蜜的“嗡嗡”聲,在這樣的濕熱的天氣中,顯得是那麽的煩人。
江南梨花客棧內,孟秋鴻和施有信二人正看著豬頭送來的兩封信。
第一封,是有關那位王公子的,他就是王家鹽行的土地主,王和。
這鹽行,是他家世代的產業,只是到他這一代,鹽商大批崛起,沒落了。
可到底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他還是有不少閑錢花天酒地的,縱然家中妻妾成群,可他是個不知足的,貪得無厭。
後來他為了尋求刺激,好起了男風,便與花船翠媽媽相熟了起來。
把柄:王和因經營不善,在食鹽中摻沙土。
孟秋鴻看著這行字,嘴角勾起。
她立馬指揮施有信寫字,叫小叫花子給王和送封信。
“信上寫什麽?”
“你就寫:翠媽媽今日要上公堂,借著玉笛之死案,控告你食鹽摻泥沙。”孟秋鴻拿出另一份有關秀才的信封,含笑道,“後日給他送過去!”
施有信立刻點頭,蘸了墨汁,大手一揮,開始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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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去洞中找到屍體,在孟秋鴻為如何搬運犯難時,施有信便先提出先去為她做個輪椅,叫她稍等片刻,之後便匆忙出去了。
果然,很快施有信便將輪椅推來,孟秋鴻坐上去,再放上屍體,他們立馬向衙門去了。
日頭高照,成群結隊的麻雀落在樹枝上,嘰嘰喳喳。
公堂上方坐著當地縣令,而孟秋鴻和施有信二人則站在下位,面色蒼白的屍體躺在一邊,他們仰頭望向,膀大腰圓的縣令打著哈欠。
“堂下何人,見到本官,為何不跪?”縣令面色不快,“啪”地一聲,驚堂木的敲擊聲,刺入耳道,叫人聽著心肝也跟著打顫。
孟秋鴻和施有信並未被嚇到,只是見此情形,感慨萬分。畢竟還在京城時,驚堂木是他二人才會敲擊之物,如何也輪不到旁人,而今倒是物是人非了。
施有信笑了笑,便一掀長袍,直挺挺的跪了下去,這一舉一動瞧著就貴氣十足,叫人不得不對他另眼相看。
孟秋鴻看見他的動作,心臟發堵,似誰在她心中埋了個棉花球,一口氣上不來。
“大人,草民名喚竹笛,身旁這位孟訟師,是草民特意請來的,她腿腳不便,求大人恕她不跪。”施有信低頭行了一禮。
縣令煩躁地擺了擺手,“堂下之人,所告為何?”
孟秋鴻對著縣令裝模作樣地拜了拜,她指著屍體道:“回大人,這屍體是玉笛,草民受玉笛義兄竹笛所托,狀告花船翠媽媽,將玉笛活活溺死在盆桶裏,事後竟還拋屍秦淮河,其罪無可恕,勞大人差人喚那毒婦前來!”
“!!!”縣令一聽,嚇壞了,那可是王孫貴胄也見得的玉笛啊,他趕緊叫人去傳喚翠媽媽。
“!!!”施有信一聽也沒好到哪裏,三魂七魄被嚇飛了一半,他驚悚的看著孟秋鴻,眼神滿是不可置信。你只說你要與翠媽媽對簿公堂,卻也沒說,要把沒證據的事情直接甩出來誣陷吶!
衙役駕馬去押人,來回的速度自是快極,不過半炷香的時間,便將人帶到了公堂前。
“大人,我冤枉啊!”翠媽媽一路哭嚎著跪到堂前,一見屍體,哭的更兇了,“哎呦,我可憐的玉笛哎,你怎麽就死了呢!”
“玉笛是前幾天淹死的,翠媽媽不知道?”施有信問。
翠媽媽眼珠子轉了轉,哭腔加重,“我只知玉笛失足落水,旁的全然不知。”
“可那天你在船上叫人打撈玉笛的時候,分明還說玉笛沒給你賺多少錢就死了,你還要拿他的屍體去配陰婚。翠媽媽這話是你說的,花船那日聚集的賓客眾多,你敢否認,隨意拉來一個人,都是人證!”孟秋鴻不疾不徐道。
翠媽媽擡起頭,望向說話的兩人,她瞳孔驟縮,哆哆嗦嗦指著二人控訴道:“大人,就是這二人。
他們那日在小船上,見我們在撒網救玉笛,湊近了想看熱鬧,見我們叫他們幫忙了,他們立馬轉頭就跑,這會還替玉笛喊冤,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翠媽媽,你說話倒是好笑,我們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是本分!”孟秋鴻反嗆道。
“……”施有信覺得孟秋鴻又在打歪主意了,畢竟平常她遇到問題,只會有理有據的拿證據,而不是做無謂的爭吵。
果不其然,在翠媽媽剛準備唾沫橫飛之際,孟秋鴻腦袋一歪,暈倒了。
這一幕就像是一個饞鬼,要吃色澤油亮的紅燒肉,可就在他張開大嘴準備整口吞時,忽然之間,他的嘴沒了,他再吃不了東西了。
孟秋鴻她……她竟然暈倒了!!!
這是在做什麽?孟秋鴻一頓操作下來,施有信人都看傻了。
當然,傻眼的除了他,還有在場的另外兩人。
一瞬間,公堂寂靜無聲,落針可聞。
“她……她怎麽了?”縣令看二人吵架剛來了興致,沒想到人暈了。
“我可沒碰她啊!”翠媽媽立馬後撤兩步,撇清關系。
施有信一時也不知道如何解釋,只能無措的給孟秋鴻掐人中,並且加以哭嚎伴奏:“孟訟師哎,你怎麽了!”
“啪”地一聲,驚堂木炸響,縣令揉著眉心,“退堂!”臨走時他還小聲嘀咕了一句,“都什麽事啊!”
施有信本想再哭嚎幾聲,但手腕一緊,是孟秋鴻在捏他,他忙氣呼呼地帶著屍體和孟訟師離開了。
走前倒還撂下狠話:“等著完蛋吧你,翠媽媽!”
言罷,他推著孟秋鴻和輪椅大步離去,那氣勢雄赳赳氣昂昂的。
“哎,把玉笛的屍體給我……”翠媽媽上前追了幾步。
這一下就給施有信嚇到瞬間狼狽跑起來了。
“沒有啊沒有,這是我義弟,你別想把他奪走!”施有信推著孟秋鴻拐出官府大門。
二人一路七拐八拐,在確定翠媽媽沒跟上來後,他才長舒口氣,拐進無人的小巷子。
“你裝暈幹什麽?”施有信氣喘籲籲地問孟秋鴻。
“我在等證據,看不出來嗎?”孟秋鴻睜開眼,擡起頭,笑瞇瞇地看著施有信。
“等豬頭給你查?”
“不止,我們現在是一殘一廢,若要去花船找證據,肯定是不行的,所以必須慢慢套話。”孟秋鴻答。
“什麽?”
孟秋鴻擡頭看向站在身後,滿臉疑惑的施有信,她嘆了口氣,“你看看,我們不是套出了這具屍體就是玉笛嗎?
行了,走吧,明天還要接著告她呢。”
“還要接著來?”
微風輕拂嫩綠新葉,日光溫暖照耀,漸漸黑夜交替,世間陷入寂靜。
一聲雞鳴,新的一天開始了。
第二天一早,孟秋鴻和施有信,還有翠媽媽,包括打著哈欠的縣令,依舊重覆著昨天的話題。
“大人,草民要控告這二人胡說,我們玉笛,哪裏來的什麽義兄,他們假冒我玉笛結拜哥哥,這目的是什麽?求大人查清楚!”翠媽媽首先發難。
孟秋鴻見縣令要說話,立馬打斷,“我們怎麽不熟悉了?我們還知道玉笛一直都有相好的,15、6的時候,是一個狀元,自斷了那段露水情緣後,到現在一直都有別的男人!”
翠媽媽一聽,笑了,“胡說八道,我們玉笛喜歡的是姑娘,外面流傳甚廣的傳聞你倒真信了,愚蠢!”
“你才滿口噴糞,玉笛身上都是事後紅痕,他還告訴我,他屋裏都是讓他快活的玩具,還說他最喜歡王公們了,你憑什麽說他喜歡女子?”孟秋鴻對著縣令拜了拜,“大人,不信您可以去檢查玉笛的屍身!”
翠媽媽壓根沒給縣令說話的機會,搶著道:“玉笛什麽時候告訴你的?你沒證據!”
“他屍體上的暧昧痕跡就是證據!”孟秋鴻喝道,她嘴角微勾。猜對了,看來這個翠媽媽給玉笛安排的男子不止一個,才把人逼到跳河的。
施有信看著這兩人吵到面紅脖子粗,連呼吸不敢放肆,只是輕輕壓著。
翠媽媽焦急地看了看縣令,又惡毒地剜了眼孟秋鴻,下一刻,她雙眼一翻,呼吸一滯。
學著昨日的孟秋鴻,“咚”地一聲,暈倒了。
“……”縣令嘴角抽了抽,還是習以為常地道:“退堂!”
幾人退離公堂。
孟秋鴻交代施有信去找豬頭查查玉笛王姓情郎的事,重點在玉笛死的那天接觸的所有男人。
八天後,她就要王情郎的身份和把柄。
而花船上,翠媽媽這邊也沒好到哪裏去。她剛剛是裝暈的,一回到自己臥房,就披上鬥笠,去求助幫手了。
傍晚時,花船用黑布包了堆雜物出來燒掉,與此同時,也有衣櫥和木床的購入。
日升月落,待到天光大亮時,這第三日,依舊是由孟秋鴻首先擡著玉笛屍體,去控告翠媽媽。
孟秋鴻和翠媽媽的再度唇槍舌劍下,得出結論。
當年是她提前知道消息,故意去抓玉笛和狀元郎一個現行的。
如果有人通風報信,那就有可能是出了內鬼,比如玉笛的侍從,或者……那位狀元郎。
狀元郎嗎?可為什麽呢?他本來就是翠媽媽的人?目的為何?而且最後那狀元可是翠媽媽送入衙門的。
等一下!狀元死了?那墳墓在哪?誰看到了?什麽時候死的?怎麽死的?哪位大人監的刑?死在哪座刑場?
這些消息都不知道,憑什麽說狀元死了?
第四天得知:
玉笛沒遇到狀元前就很愛花前月下,賞詩撫琴。
狀元就是靠著這些法子,勾得玉笛的愛慕,得以相知相許。
第五日:
玉笛在私奔被發現,關回屋中時,他日日絕食,只求翠媽媽放過狀元。
但翠媽媽告訴他,狀元已經被斬首了,於是他嚇到當場吐血,就大病了一場,奄奄一息的□□了多年。
只是他20歲這年做了個夢,夢到狀元還活著,夢中這人不似他們二人初遇那般有學識,而是酒肉紈絝,賭、色、酒三樣,這人樣樣通。
玉笛嚇醒了,自那天後,他就決心存錢贖身,離開這處是非之地。
第六日:
玉笛開始頻繁的賣笑接待賓客,一時之間花樓來捧場的客人數量,到達了一個空前絕後的恐怖境地。
翠媽媽要求他賣身,價高者得。
他拒絕了,在那時他就與翠媽媽有了隔閡,翠媽媽就將他的床和衣櫥都撤走了,吃食也從五菜一湯成了最簡單的開水掛面。
但玉笛的日子依舊這麽過著,沒有怨言。
第七日:
玉笛在23歲這年,終於是存夠了錢,想為自己贖身,他將錢交給翠媽媽。
翠媽媽雖然唾罵他沒良心,卻還是收了銀錢,同意了他的離開。
玉笛滿心歡喜地走了,打算第二天一大早就離開,他要開始自己全新的生活了。
可到第二天中午,他就墜河溺死了。
而第八日,二人沒再告翠媽媽去公堂了。
日頭居於正中,蜜蜂采蜜的“嗡嗡”聲,在這樣的濕熱的天氣中,顯得是那麽的煩人。
江南梨花客棧內,孟秋鴻和施有信二人正看著豬頭送來的兩封信。
第一封,是有關那位王公子的,他就是王家鹽行的土地主,王和。
這鹽行,是他家世代的產業,只是到他這一代,鹽商大批崛起,沒落了。
可到底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他還是有不少閑錢花天酒地的,縱然家中妻妾成群,可他是個不知足的,貪得無厭。
後來他為了尋求刺激,好起了男風,便與花船翠媽媽相熟了起來。
把柄:王和因經營不善,在食鹽中摻沙土。
孟秋鴻看著這行字,嘴角勾起。
她立馬指揮施有信寫字,叫小叫花子給王和送封信。
“信上寫什麽?”
“你就寫:翠媽媽今日要上公堂,借著玉笛之死案,控告你食鹽摻泥沙。”孟秋鴻拿出另一份有關秀才的信封,含笑道,“後日給他送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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