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 從走到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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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從走到留
◎一點點純情◎
第二天清晨, 謝煜是被鳥鳴喚醒的。
在京城裏住的時候,院子中自然也有鳥,但遠不如鄉村的鳥多, 也不如它們起得早。
她伸了個懶腰, 敏銳地發現了沈長胤開始疏遠她了。
沈長胤本就不是話多的人,在這個上午顯得更加沈默。
當站在院子中用柳條蘸著青鹽潔牙的時候,她們離得很遠, 陽光落下來, 連影子都不會交叉。
在與村長一家人吃早飯的時候, 沈長胤選擇了一個離她最遠但無需和她面對面的位置, 姿態還是一貫的優雅, 卻仿佛她不存在一般,避開了所有可能和她的交流。
有的時候她只是路過, 沈長胤卻仿佛在避讓什麽鋒利的武器一樣, 謹慎地退開兩步。
謝煜感到有些奇怪。
她昨夜是對沈長胤說自己心有所屬, 對方因此而避嫌、稍微拉開兩人之間的距離確實也是正常的。
但這種程度的疏離似乎已經超過了避嫌的範疇。
是什麽讓沈長胤有如此表現, 昨夜還發生了什麽別的事情了嗎?
回憶了一會兒, 想不清楚,幹脆搖搖頭不想了。
村長家腌的鹹口槐花清香撲鼻,和在柴火竈上熬出米油的白粥,和蛋黃流沙的鹹鴨蛋一起, 給腸胃帶來無比熨帖的感受。
她一口氣喝了三大碗粥,不停地感慨:“姨,你這個手藝到城裏開店肯定特別受歡迎, 什麽天香樓都不用幹了, 那些大廚都不如你。”
村長的妻子被逗得合不攏嘴, 臉上漸漸漲紅, 不停地將其他的小菜往她面前推:“好吃你就多吃一點,過兩日你走的時候我在陶罐裏裝好這些小鹹菜,你帶走。”
吃過飯,謝煜搶著要幫人家刷碗,又被這家人推開。
村長妻子說:“你手上還有傷的,做什麽要碰水?我們利利索索地刷完,就直接去鎮上了。”
村裏面套了兩架牛車,要往最近的鎮上去,謝煜率先上了第一輛,坐在駕車的大娘身邊,試圖偷學。
她在講話,中途擡起頭來,忽然與腳步比她慢一點的沈長胤對視,不過兩息時間,對方就偏開視線,路過她,上了第二輛車。
謝煜也沒有多說什麽。
她靜靜地等著人來齊出發,卻沒成想,在出發前,這個村裏十六七歲的小女郎匆匆跑到她身邊。
她的發髻是謝煜沒見過的樣式,但是梳得整齊又利落,還插著一只淺紫色的絨花,清新自然。
對方在她手裏塞了十幾文錢,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跑得太快了,臉有些微紅,眼神也不看她,斜斜地望著地面,低著頭著急地說:
“小阿姐,你去鎮上能不能替我在鎮東那家水粉鋪子裏買個香囊,要繡鴛鴦的。”
她話實在說得太快,說完後自己也覺得沒說清楚,又很著急,擡起眼來,想重說一遍,望見謝煜認真傾聽的臉龐,又卡殼了。
兩頰的紅色漸漸加深了,竟然半天說不出什麽。
謝煜見她這樣,只當小姑娘面皮薄,不好意思麻煩自己,便貼心地說:“沒事兒,我聽清了,給你買一個繡鴛鴦的香囊,對吧。”
小女郎連眼角的笑都壓不住,抿著嘴點點頭,轉頭看了一眼牛車上其他長輩揶揄的眼神,一跺腳,匆匆跑開了。
“誒?”謝煜不知道發生了什麽,順著背影望過去,恰好與沈長胤的眼神對上。
對方剛剛好像一直在看這邊。
這有什麽好看的?
謝煜搖搖頭,重新坐好。
隨著駕車人的兩聲吆喝,牛車漸漸啟動了,路程還未過半的時候,謝煜就已經哄著大娘讓她來駕車了。
兩側青山悠悠,染著深淺不一的綠,像是暈染不均勻的水彩;天空倒是統一的藍,又高又遠,白雲只有兩三朵,棉花一樣靜謐;
如今正是萬物覆蘇的季節,土路兩側野草瘋長,野花毫無規律,但是旺盛地開著,時不時有兔子、野鴨從草裏沖出來,劃過人的視線。
風吹在臉上,一點都不冷,舒暢極了,謝煜順手折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裏,哼唱起不知道哪裏聽來的曲調。
等到太陽漸漸高了,有村民將草帽搭在她頭上,方便遮陽,她就更加自在了。
無論是誰路過,看見她這個樣子,都說不出這是個外人的話來,都只會覺得是個土生土長的好女郎。
十點多鐘,一行人終於到了鎮上,謝煜跳下牛車,轉頭看沈長胤輕微提著裙角,穩當且慢地走到平地上才放下,而後才擡頭向自己的方向看來。
她們今日來鎮上是有事情要做的,現在是不能避開對方的。
沈長胤也知道這一點,站在原地,靜靜地等謝煜走過來。
“先去送信吧。”
這是一個偏僻的小鎮,她們要將信在驛站投遞出去,寄給沈長胤情報網中最近的網點,剩下的事情自然由網點中的情報人員來處理。
二人沒有筆墨,就先行去書館借用了一套,沈長胤在桌後寫著,謝煜就守在門口,倚在門框上。
她望著小鎮上往來的行人。
寫信的時間比她想象的要久,過了好一陣,沈長胤才從她身旁經過,手中捏著短短的一節信紙。
兩人去了驛站,把信投遞出去。
“去買兩身衣服吧,不能一直穿人家的。”謝煜提議。
沈長胤輕微一點頭,表示肯定。
二人到了鎮上的成衣店,這裏的衣服布料顯然要比京城的差很多,更不要提皇家貢品了。
謝煜選衣服是很快的,第一選版型利落、方便動作的,第二在灰白、暗藍這些耐臟的顏色裏面選。
她很快買好了自己的衣服,見沈長胤還沒有決定,又下意識地挑起來。
她知道沈長胤習慣穿淺色,甚至是白色的衣服,很快選了一身布料相對細膩的粉白裙子。
“沈長胤。”她指給沈長胤看。
沈長胤聽見聲音看來,卻沒什麽反應,重新轉過頭去,仿佛特地要和謝煜對她喜好的推測對著幹一樣,她選了一件淺紫色的衣裙。
兩人都在店裏把衣服換上,而後謝煜去正東那家水粉鋪子裏去給那個小女郎買香囊,沈長胤雖然並不與她交談、始終保持著半米左右的距離,但一直陪在她身邊。
直到把東西買好,兩人才去找村裏的人,一同回村。
村裏今天統一采買了許多糖、鹽,還有陶罐,預備著做春天第一波腌肉與腌菜。
回到村裏後,謝煜被老李她們拉去收拾昨天打獵帶回來的肉,沈長胤則在幫忙挑選用來腌制的花。
雙方都在村中心的空地上幹活,互不打擾,但都看得見彼此,一時間氣氛和諧。
沒過多久,那個托謝煜買香囊的小女郎聽說了她們回來的消息,又急匆匆地跑過來。
謝煜眼尖地發現,她頭上的絨花似乎換了個位置,現在顯得更加自然,簡直如真花一般。
青春期呀,她在心裏感慨,正是愛美的時候。
小女郎從她手裏接過香囊,臉又紅了,小聲說了一聲謝謝後,又伸出掌心來,將手裏的一根編了香木珠的紅繩給謝煜看。
“小阿姐,這個送給你,是我親手編的。”
那紅繩編得極為細致,甚至是由一深一淺兩種顏色的繩編出來的,花紋精致,香木珠看紋理也是仔細挑選過的。
她連忙擺手:“我就是給你帶個東西而已,根本不費力氣,不需要送我東西。”
小姑娘輕輕一跺腳,有些著急:“這是我特地編的。”
“那我就更不能要了,你現在正是喜歡這些東西的時候,自己戴著吧。”
謝煜堅持,無論小女郎怎麽說都不收。
到最後人家被她說的含淚,似怒似嗔地瞪了她一眼,轉身跑掉了。
她不明所以地摸摸後腦勺,用疑問的眼神望向四周的人,村民們都用一種她看不懂的眼神望著她。
再看向沈長胤,發現對方也才看完了這邊發生的事情,將頭低下去,重新開始挑選幹凈的花骨朵。
謝煜沒有得到答案,重新開始幹活。
過了一會兒,小女郎被家裏人喊過來幫忙把挑好的花骨朵攤開來晾曬。
全程眼眶和鼻頭都是紅紅的,時不時難過地偷看謝煜。
謝煜也發現了,但還是百思不得其解。
故而當村裏人讓她與沈長胤去地窖裏將去年腌制的酸菜搬出來幾壇的時候,她反而長出了一口氣,自在多了。
地窖是村裏面一起挖的,地下的面積非常大,拉開地面入口上的門,就有臺階通向下方。
謝煜站在地面上,將一盞油燈點起火,用繩子送下去,靜靜等待著。
這是為了確定地窖內的含氧量,如果含氧量過低的話,人是不能進去的。
沈長胤和她一起等,也垂眸望著昏暗的地下。
謝煜早已習慣她的沈默,卻不承想在收回油燈的時候聽到對方突然說:“三殿下,這段時間你與你心上人的戀情,是純然的開心嗎?”
謝煜拿起油燈,發現火已經滅了,暫時還不能下去,就敞開洞口,等地窖裏的含氧量恢覆。
她順嘴回答:“那當然,我都陷入愛情了,那肯定是百分百幸福,百分百開心。”
“但是林妍現在並不快樂,她很悲傷。”
林妍就是剛剛要給謝煜送紅繩的那個小女郎的名字。
“啊?”謝煜滿臉疑問地望過來,甚至沒明白這兩者之間的關聯。
沈長胤也擡起眼來看她。
林妍甚至說不上喜歡你,只能算是對你有好感,你拒絕她的禮物就已經讓她如此悲傷。
而你說自己非常喜歡另一個人,與心上人相隔千裏卻說自己全然快樂。
“謝煜。”沈長胤很少如此認真地叫她的全名:“你根本沒有喜歡過人。”
愛情並不是甜蜜的,愛情反而會帶來痛苦、嫉妒、憤怒、悲傷。
甚至不需要愛情,只要你對一個人有好感,這些糟糕的情緒就會向你襲來。
“相隔千裏,你卻不悲傷,不痛苦。如果不是你從來沒有喜歡過別人,那就代表著你的喜歡根本不是喜歡。”
沈長胤篤定地說。
謝煜被這種語氣冒犯,反駁:“說得好像你是什麽經驗豐富的戀愛大師一樣?”
“你的妻子又在哪裏?到頭來還不是要和我政.治聯姻?”
時間差不多了,她重新點燃油燈送下去。
“行吧,被你抓到我說謊了。”她知道自己編造愛情故事的能力有限,也懶得繼續偽裝了。
“但這和我的表現無關,是你們的理解太狹隘了。”她為自己辯護:“愛情有很多種表現。”
沈長胤問:“那你的表現是什麽?”
謝煜頓了頓,竟然難得地認真思考起這個問題,最終得到一個答案:“我盡量不喜歡上別人,但如果我真的愛上一個人的話……”
“我為她而戰鬥。”她與沈長胤對視。
“我為我喜歡的東西而戰鬥,戰鬥到死。”
她說:“所以,當初如果不是比起‘在糟糕的世道裏一個人獨善其身’,我更喜歡‘在大家都安穩的時代裏當個普通人’,我絕不會履約和你回去。”
她將油燈重新提上來,發現這一次沒有滅,就踩著梯子下去了。
在幽深的地窖裏搬了七八壇酸菜出來,踩在梯子上,將壇子遞給在上方的沈長胤。
遞完後又順著梯子爬上來,眼前出現一只素白的手,她也不客氣,借了一下力,回到地面上。
“如果現在回到那一天,再重新給你一次選擇的機會,不去考慮所謂的民生與世道,你還會跟我走嗎?”
謝煜將壇子放到板車上:“時光又不能倒流,說這個有什麽意義,你應該慶幸我和你回去了,有人刺殺你的時候,我還能救你一下。”
她和沈長胤一人拉著一邊板車的車柄,往村子中央走。
路上菜地裏的青菜已經綠油油的冒出手指長的嫩芽,香椿樹已經被采了好幾茬,如今葉子郁郁蔥蔥,呈現出生機勃勃的紫紅色。
“我只是單純地好奇。”沈長胤說:“什麽情況下你才會愛上一個人?”
謝煜得意地回頭望著她:“什麽情況下我都不會。”
她得意於自己人生觀邏輯的嚴謹。
“我剛剛和你說了,如果我愛上一個人,我會願意為她戰鬥到死。但我其實一點都不想死。”
“可能你從我的英勇無畏中看不出來,但是本人其實真的非常怕痛。”
她戳戳自己腰腹處的傷口:“所以我絕對不會喜歡別人。”
她向沈長胤比了一個開槍的手勢:“給你帶來一個超前的理念,單身萬歲。”
“為什麽突然這麽多哲學思考?”她反問沈長胤。
“沒什麽。”沈長胤回答。
因為我想知道,到底該不該放你走。
*
兩人拖著酸菜回到村中央,又繼續給村裏的人幫忙。
沈長胤分到的活一直非常輕省,就只是挑選新鮮無破損的鮮花而已。
村裏的人也不好意思喊她去做這做那,這是一種生疏的客氣與禮貌。
但是謝煜真的非常受歡迎,很快就被視為了村中自家人的小孩,被這個拖過去打下手,被那個拖過去教學,一天下來,幾乎要將村裏所有大娘腌肉、腌花的技能都偷師了過去。
而她也非常開心,一整天都神采奕奕的幹這幹那,晚上還叫囂著自己的槐花炒雞蛋肯定比村裏所有人炒的都好吃。
沈長胤就這樣靜靜地看著。
直到當天夜裏,夜深人靜,其他人都睡著了,一顆石子敲響了她們房間的窗戶。
謝煜和她都爬起來,警惕地推開門,發現院子中停著一只信鴿,腿上綁著一截紅繩。
沈長胤將信鴿抱起,解下腿上的紙條,打開看了一眼。
老金收到她的信了,已經準備好了人,隨時可以控制住這個村子,而後接她們回京。
她擡頭望向靜靜等著她的謝煜,眼前忽然恍惚了一瞬。
幻象出現,靜靜地站在謝煜身後,無聲的動著口型。
沈長胤讀懂了每一個字。
幻象在重覆:“不要放她走。”
昨天夜裏,當潮水退去,在鄉村夜晚的院子裏,她與幻象第一次進行了一場心平氣和的對話。
在大多數時候,幻象都是癲狂的,不理智的,感情用事的。
但昨夜並非如此,昨夜的幻象很冷靜,也不再是血跡斑斑,傷痕累累的樣子,反而衣著樸素而整潔。
沈長胤說:“我想放她走。”
幻象則回答:“你有什麽理由放她走?”
“是因為你對她起了色欲嗎?”
“可你前世活了二十九年,重生後又活了三年,至今已三十二年,曠日持久。而她是第一個與你如此接近的人,又恰好長得叫你心動,起了色欲才是正常的,既然起了,便留在身邊好了。”
“此外,你既然還恨她,便應該同態覆仇,叫她一生身不由己。”
“最後,即便你不恨她了,她公主的身份也非常好用,你應當將她留在身邊利用。”
夜晚的風吹過,帶來田野中新鮮草葉的氣息,沈長胤搖搖頭:“你只是我情感上的一個幻象,我不會聽從你的建議。”
“不,我不是。”幻象說。
“當你需要理智的時候,我確實是你分裂出去的那些情感。”
“但現在我才是理智的,你將理智分裂出去了,你才是感情用事的那一個。”
回憶一閃而過,沈長胤合上紙條,望著謝煜。
幻象說得對。
現在最理性的決策就應該是立即讓老金帶著人過來,她帶著謝煜回京城,從此將這個人控制在自己身邊。
但似乎是帶著清新草木氣息的鄉村夜風和今天白日裏謝煜的笑臉吹昏了她的頭。
她將謝煜這一天的狀態都看在了眼裏。
她問謝煜:“你覺得在這裏的生活怎麽樣?”
謝煜不明所以,卻還是回答:“除了第一天被懷疑的時候有些驚心動魄,剩下的時間都過得比在京城裏自在多了。”
沈長胤點點頭:“那就好。”
“老金還需要數十日才能到達,我們要在這裏多住一段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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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 謝煜是被鳥鳴喚醒的。
在京城裏住的時候,院子中自然也有鳥,但遠不如鄉村的鳥多, 也不如它們起得早。
她伸了個懶腰, 敏銳地發現了沈長胤開始疏遠她了。
沈長胤本就不是話多的人,在這個上午顯得更加沈默。
當站在院子中用柳條蘸著青鹽潔牙的時候,她們離得很遠, 陽光落下來, 連影子都不會交叉。
在與村長一家人吃早飯的時候, 沈長胤選擇了一個離她最遠但無需和她面對面的位置, 姿態還是一貫的優雅, 卻仿佛她不存在一般,避開了所有可能和她的交流。
有的時候她只是路過, 沈長胤卻仿佛在避讓什麽鋒利的武器一樣, 謹慎地退開兩步。
謝煜感到有些奇怪。
她昨夜是對沈長胤說自己心有所屬, 對方因此而避嫌、稍微拉開兩人之間的距離確實也是正常的。
但這種程度的疏離似乎已經超過了避嫌的範疇。
是什麽讓沈長胤有如此表現, 昨夜還發生了什麽別的事情了嗎?
回憶了一會兒, 想不清楚,幹脆搖搖頭不想了。
村長家腌的鹹口槐花清香撲鼻,和在柴火竈上熬出米油的白粥,和蛋黃流沙的鹹鴨蛋一起, 給腸胃帶來無比熨帖的感受。
她一口氣喝了三大碗粥,不停地感慨:“姨,你這個手藝到城裏開店肯定特別受歡迎, 什麽天香樓都不用幹了, 那些大廚都不如你。”
村長的妻子被逗得合不攏嘴, 臉上漸漸漲紅, 不停地將其他的小菜往她面前推:“好吃你就多吃一點,過兩日你走的時候我在陶罐裏裝好這些小鹹菜,你帶走。”
吃過飯,謝煜搶著要幫人家刷碗,又被這家人推開。
村長妻子說:“你手上還有傷的,做什麽要碰水?我們利利索索地刷完,就直接去鎮上了。”
村裏面套了兩架牛車,要往最近的鎮上去,謝煜率先上了第一輛,坐在駕車的大娘身邊,試圖偷學。
她在講話,中途擡起頭來,忽然與腳步比她慢一點的沈長胤對視,不過兩息時間,對方就偏開視線,路過她,上了第二輛車。
謝煜也沒有多說什麽。
她靜靜地等著人來齊出發,卻沒成想,在出發前,這個村裏十六七歲的小女郎匆匆跑到她身邊。
她的發髻是謝煜沒見過的樣式,但是梳得整齊又利落,還插著一只淺紫色的絨花,清新自然。
對方在她手裏塞了十幾文錢,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跑得太快了,臉有些微紅,眼神也不看她,斜斜地望著地面,低著頭著急地說:
“小阿姐,你去鎮上能不能替我在鎮東那家水粉鋪子裏買個香囊,要繡鴛鴦的。”
她話實在說得太快,說完後自己也覺得沒說清楚,又很著急,擡起眼來,想重說一遍,望見謝煜認真傾聽的臉龐,又卡殼了。
兩頰的紅色漸漸加深了,竟然半天說不出什麽。
謝煜見她這樣,只當小姑娘面皮薄,不好意思麻煩自己,便貼心地說:“沒事兒,我聽清了,給你買一個繡鴛鴦的香囊,對吧。”
小女郎連眼角的笑都壓不住,抿著嘴點點頭,轉頭看了一眼牛車上其他長輩揶揄的眼神,一跺腳,匆匆跑開了。
“誒?”謝煜不知道發生了什麽,順著背影望過去,恰好與沈長胤的眼神對上。
對方剛剛好像一直在看這邊。
這有什麽好看的?
謝煜搖搖頭,重新坐好。
隨著駕車人的兩聲吆喝,牛車漸漸啟動了,路程還未過半的時候,謝煜就已經哄著大娘讓她來駕車了。
兩側青山悠悠,染著深淺不一的綠,像是暈染不均勻的水彩;天空倒是統一的藍,又高又遠,白雲只有兩三朵,棉花一樣靜謐;
如今正是萬物覆蘇的季節,土路兩側野草瘋長,野花毫無規律,但是旺盛地開著,時不時有兔子、野鴨從草裏沖出來,劃過人的視線。
風吹在臉上,一點都不冷,舒暢極了,謝煜順手折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裏,哼唱起不知道哪裏聽來的曲調。
等到太陽漸漸高了,有村民將草帽搭在她頭上,方便遮陽,她就更加自在了。
無論是誰路過,看見她這個樣子,都說不出這是個外人的話來,都只會覺得是個土生土長的好女郎。
十點多鐘,一行人終於到了鎮上,謝煜跳下牛車,轉頭看沈長胤輕微提著裙角,穩當且慢地走到平地上才放下,而後才擡頭向自己的方向看來。
她們今日來鎮上是有事情要做的,現在是不能避開對方的。
沈長胤也知道這一點,站在原地,靜靜地等謝煜走過來。
“先去送信吧。”
這是一個偏僻的小鎮,她們要將信在驛站投遞出去,寄給沈長胤情報網中最近的網點,剩下的事情自然由網點中的情報人員來處理。
二人沒有筆墨,就先行去書館借用了一套,沈長胤在桌後寫著,謝煜就守在門口,倚在門框上。
她望著小鎮上往來的行人。
寫信的時間比她想象的要久,過了好一陣,沈長胤才從她身旁經過,手中捏著短短的一節信紙。
兩人去了驛站,把信投遞出去。
“去買兩身衣服吧,不能一直穿人家的。”謝煜提議。
沈長胤輕微一點頭,表示肯定。
二人到了鎮上的成衣店,這裏的衣服布料顯然要比京城的差很多,更不要提皇家貢品了。
謝煜選衣服是很快的,第一選版型利落、方便動作的,第二在灰白、暗藍這些耐臟的顏色裏面選。
她很快買好了自己的衣服,見沈長胤還沒有決定,又下意識地挑起來。
她知道沈長胤習慣穿淺色,甚至是白色的衣服,很快選了一身布料相對細膩的粉白裙子。
“沈長胤。”她指給沈長胤看。
沈長胤聽見聲音看來,卻沒什麽反應,重新轉過頭去,仿佛特地要和謝煜對她喜好的推測對著幹一樣,她選了一件淺紫色的衣裙。
兩人都在店裏把衣服換上,而後謝煜去正東那家水粉鋪子裏去給那個小女郎買香囊,沈長胤雖然並不與她交談、始終保持著半米左右的距離,但一直陪在她身邊。
直到把東西買好,兩人才去找村裏的人,一同回村。
村裏今天統一采買了許多糖、鹽,還有陶罐,預備著做春天第一波腌肉與腌菜。
回到村裏後,謝煜被老李她們拉去收拾昨天打獵帶回來的肉,沈長胤則在幫忙挑選用來腌制的花。
雙方都在村中心的空地上幹活,互不打擾,但都看得見彼此,一時間氣氛和諧。
沒過多久,那個托謝煜買香囊的小女郎聽說了她們回來的消息,又急匆匆地跑過來。
謝煜眼尖地發現,她頭上的絨花似乎換了個位置,現在顯得更加自然,簡直如真花一般。
青春期呀,她在心裏感慨,正是愛美的時候。
小女郎從她手裏接過香囊,臉又紅了,小聲說了一聲謝謝後,又伸出掌心來,將手裏的一根編了香木珠的紅繩給謝煜看。
“小阿姐,這個送給你,是我親手編的。”
那紅繩編得極為細致,甚至是由一深一淺兩種顏色的繩編出來的,花紋精致,香木珠看紋理也是仔細挑選過的。
她連忙擺手:“我就是給你帶個東西而已,根本不費力氣,不需要送我東西。”
小姑娘輕輕一跺腳,有些著急:“這是我特地編的。”
“那我就更不能要了,你現在正是喜歡這些東西的時候,自己戴著吧。”
謝煜堅持,無論小女郎怎麽說都不收。
到最後人家被她說的含淚,似怒似嗔地瞪了她一眼,轉身跑掉了。
她不明所以地摸摸後腦勺,用疑問的眼神望向四周的人,村民們都用一種她看不懂的眼神望著她。
再看向沈長胤,發現對方也才看完了這邊發生的事情,將頭低下去,重新開始挑選幹凈的花骨朵。
謝煜沒有得到答案,重新開始幹活。
過了一會兒,小女郎被家裏人喊過來幫忙把挑好的花骨朵攤開來晾曬。
全程眼眶和鼻頭都是紅紅的,時不時難過地偷看謝煜。
謝煜也發現了,但還是百思不得其解。
故而當村裏人讓她與沈長胤去地窖裏將去年腌制的酸菜搬出來幾壇的時候,她反而長出了一口氣,自在多了。
地窖是村裏面一起挖的,地下的面積非常大,拉開地面入口上的門,就有臺階通向下方。
謝煜站在地面上,將一盞油燈點起火,用繩子送下去,靜靜等待著。
這是為了確定地窖內的含氧量,如果含氧量過低的話,人是不能進去的。
沈長胤和她一起等,也垂眸望著昏暗的地下。
謝煜早已習慣她的沈默,卻不承想在收回油燈的時候聽到對方突然說:“三殿下,這段時間你與你心上人的戀情,是純然的開心嗎?”
謝煜拿起油燈,發現火已經滅了,暫時還不能下去,就敞開洞口,等地窖裏的含氧量恢覆。
她順嘴回答:“那當然,我都陷入愛情了,那肯定是百分百幸福,百分百開心。”
“但是林妍現在並不快樂,她很悲傷。”
林妍就是剛剛要給謝煜送紅繩的那個小女郎的名字。
“啊?”謝煜滿臉疑問地望過來,甚至沒明白這兩者之間的關聯。
沈長胤也擡起眼來看她。
林妍甚至說不上喜歡你,只能算是對你有好感,你拒絕她的禮物就已經讓她如此悲傷。
而你說自己非常喜歡另一個人,與心上人相隔千裏卻說自己全然快樂。
“謝煜。”沈長胤很少如此認真地叫她的全名:“你根本沒有喜歡過人。”
愛情並不是甜蜜的,愛情反而會帶來痛苦、嫉妒、憤怒、悲傷。
甚至不需要愛情,只要你對一個人有好感,這些糟糕的情緒就會向你襲來。
“相隔千裏,你卻不悲傷,不痛苦。如果不是你從來沒有喜歡過別人,那就代表著你的喜歡根本不是喜歡。”
沈長胤篤定地說。
謝煜被這種語氣冒犯,反駁:“說得好像你是什麽經驗豐富的戀愛大師一樣?”
“你的妻子又在哪裏?到頭來還不是要和我政.治聯姻?”
時間差不多了,她重新點燃油燈送下去。
“行吧,被你抓到我說謊了。”她知道自己編造愛情故事的能力有限,也懶得繼續偽裝了。
“但這和我的表現無關,是你們的理解太狹隘了。”她為自己辯護:“愛情有很多種表現。”
沈長胤問:“那你的表現是什麽?”
謝煜頓了頓,竟然難得地認真思考起這個問題,最終得到一個答案:“我盡量不喜歡上別人,但如果我真的愛上一個人的話……”
“我為她而戰鬥。”她與沈長胤對視。
“我為我喜歡的東西而戰鬥,戰鬥到死。”
她說:“所以,當初如果不是比起‘在糟糕的世道裏一個人獨善其身’,我更喜歡‘在大家都安穩的時代裏當個普通人’,我絕不會履約和你回去。”
她將油燈重新提上來,發現這一次沒有滅,就踩著梯子下去了。
在幽深的地窖裏搬了七八壇酸菜出來,踩在梯子上,將壇子遞給在上方的沈長胤。
遞完後又順著梯子爬上來,眼前出現一只素白的手,她也不客氣,借了一下力,回到地面上。
“如果現在回到那一天,再重新給你一次選擇的機會,不去考慮所謂的民生與世道,你還會跟我走嗎?”
謝煜將壇子放到板車上:“時光又不能倒流,說這個有什麽意義,你應該慶幸我和你回去了,有人刺殺你的時候,我還能救你一下。”
她和沈長胤一人拉著一邊板車的車柄,往村子中央走。
路上菜地裏的青菜已經綠油油的冒出手指長的嫩芽,香椿樹已經被采了好幾茬,如今葉子郁郁蔥蔥,呈現出生機勃勃的紫紅色。
“我只是單純地好奇。”沈長胤說:“什麽情況下你才會愛上一個人?”
謝煜得意地回頭望著她:“什麽情況下我都不會。”
她得意於自己人生觀邏輯的嚴謹。
“我剛剛和你說了,如果我愛上一個人,我會願意為她戰鬥到死。但我其實一點都不想死。”
“可能你從我的英勇無畏中看不出來,但是本人其實真的非常怕痛。”
她戳戳自己腰腹處的傷口:“所以我絕對不會喜歡別人。”
她向沈長胤比了一個開槍的手勢:“給你帶來一個超前的理念,單身萬歲。”
“為什麽突然這麽多哲學思考?”她反問沈長胤。
“沒什麽。”沈長胤回答。
因為我想知道,到底該不該放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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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拖著酸菜回到村中央,又繼續給村裏的人幫忙。
沈長胤分到的活一直非常輕省,就只是挑選新鮮無破損的鮮花而已。
村裏的人也不好意思喊她去做這做那,這是一種生疏的客氣與禮貌。
但是謝煜真的非常受歡迎,很快就被視為了村中自家人的小孩,被這個拖過去打下手,被那個拖過去教學,一天下來,幾乎要將村裏所有大娘腌肉、腌花的技能都偷師了過去。
而她也非常開心,一整天都神采奕奕的幹這幹那,晚上還叫囂著自己的槐花炒雞蛋肯定比村裏所有人炒的都好吃。
沈長胤就這樣靜靜地看著。
直到當天夜裏,夜深人靜,其他人都睡著了,一顆石子敲響了她們房間的窗戶。
謝煜和她都爬起來,警惕地推開門,發現院子中停著一只信鴿,腿上綁著一截紅繩。
沈長胤將信鴿抱起,解下腿上的紙條,打開看了一眼。
老金收到她的信了,已經準備好了人,隨時可以控制住這個村子,而後接她們回京。
她擡頭望向靜靜等著她的謝煜,眼前忽然恍惚了一瞬。
幻象出現,靜靜地站在謝煜身後,無聲的動著口型。
沈長胤讀懂了每一個字。
幻象在重覆:“不要放她走。”
昨天夜裏,當潮水退去,在鄉村夜晚的院子裏,她與幻象第一次進行了一場心平氣和的對話。
在大多數時候,幻象都是癲狂的,不理智的,感情用事的。
但昨夜並非如此,昨夜的幻象很冷靜,也不再是血跡斑斑,傷痕累累的樣子,反而衣著樸素而整潔。
沈長胤說:“我想放她走。”
幻象則回答:“你有什麽理由放她走?”
“是因為你對她起了色欲嗎?”
“可你前世活了二十九年,重生後又活了三年,至今已三十二年,曠日持久。而她是第一個與你如此接近的人,又恰好長得叫你心動,起了色欲才是正常的,既然起了,便留在身邊好了。”
“此外,你既然還恨她,便應該同態覆仇,叫她一生身不由己。”
“最後,即便你不恨她了,她公主的身份也非常好用,你應當將她留在身邊利用。”
夜晚的風吹過,帶來田野中新鮮草葉的氣息,沈長胤搖搖頭:“你只是我情感上的一個幻象,我不會聽從你的建議。”
“不,我不是。”幻象說。
“當你需要理智的時候,我確實是你分裂出去的那些情感。”
“但現在我才是理智的,你將理智分裂出去了,你才是感情用事的那一個。”
回憶一閃而過,沈長胤合上紙條,望著謝煜。
幻象說得對。
現在最理性的決策就應該是立即讓老金帶著人過來,她帶著謝煜回京城,從此將這個人控制在自己身邊。
但似乎是帶著清新草木氣息的鄉村夜風和今天白日裏謝煜的笑臉吹昏了她的頭。
她將謝煜這一天的狀態都看在了眼裏。
她問謝煜:“你覺得在這裏的生活怎麽樣?”
謝煜不明所以,卻還是回答:“除了第一天被懷疑的時候有些驚心動魄,剩下的時間都過得比在京城裏自在多了。”
沈長胤點點頭:“那就好。”
“老金還需要數十日才能到達,我們要在這裏多住一段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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