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4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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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章

她在李家別院住下來。

李童笙對她挺好的。熬藥,端飯,洗衣裳,什麽都幹。他笨手笨腳的,熬藥不是火大就是火小,端飯經常灑湯,洗衣裳搓半天搓不幹凈。

她看著他那張臉,就生不起氣來。

太好看了。

她是顏狗,她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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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幾天,她開始觀察他。

不是刻意觀察,就是閑的。她懶,什麽都不想幹,就坐著看他進進出出。

她發現幾件事。

第一,他不是一個人住。

隔三差五有人來找他,穿得比普通人好,說話客客氣氣的,管他叫“公子”。有時候送信來,他看了就收起來,也不跟她說。

第二,他不用幹活。

劈柴挑水那些事,他幹是幹了,可幹得特別不熟練。一看就是以前沒幹過,在這兒瞎幹。

第三,他穿的衣服料子好。

她一開始沒註意,後來自己換衣裳的時候,對比了一下。她穿的粗布,他穿的細布,摸起來不一樣。

第四,他識字。

不是那種認識幾個字,是一整本書拿起來就能念。她有一次瞥見他看的書,全是豎排繁體,她看都看不懂。

她心裏有數了。

這人不是什麽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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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她問他。

“李童笙,你家在京城做什麽的?”

他正在劈柴,聽見這話停了一下。

“當官的。”他說。

“多大的官?”

他想了想。

“挺大的。”

她沒再問。

挺大的官。

那就是有權有勢。

她想起現代那個李童笙。他也是這樣,什麽都不肯說清楚。問就是“還行”“一般”“沒什麽好說的”。

她那時候傻,信了。

現在想想,人家根本就沒打算讓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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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幾天,她發現一件事。

他收了一封信,看完之後臉色不太對。

她問他怎麽了。

他說沒什麽。

她不信。

她趁他不註意,把那封信翻出來看了。

豎排繁體,她認不全。可她認識幾個字。

“親事”。

“京中貴女”。

“待公子回京商議”。

她把信放回去,什麽都沒說。

晚上睡不著,她躺在床上想。

他家裏在給他安排親事。

京中貴女。

那是什麽人?公主?郡主?大臣的女兒?

不管是誰,反正不是她。

她是個穿越來的,沒身份沒背景,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人家憑什麽娶她?

她想起現代那個李童笙。

他也是這樣。什麽都不說,什麽都不解釋,讓她猜。她猜不到,他就冷著。她急了,他就說她煩。

三年了,她連他家裏是幹什麽的都不知道。

現在這個也一樣。

她閉上眼。

心裏有點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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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沒走。

為什麽?

因為他對她好。

不是那種嘴上說說的好,是真的好。

她生病了,他守在床邊一夜不睡。她餓了,他去做飯,做得不好吃,他重做。她心情不好,他就坐在旁邊陪她,不說話,就那麽陪著。

她看著他那張臉,想著現代那個,心裏又酸又澀。

她不知道自己是在喜歡眼前這個,還是在懷念死掉那個。

她只知道,她貪戀這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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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時候,他帶她去河邊捉魚。

他笨,捉半天捉不到。她蹲在岸邊看,笑得不行。他急了,往水裏一撲,摔了個跟頭,渾身濕透。

她笑得直不起腰。

他從水裏爬起來,走到她面前,一把把她拉下水。

她尖叫一聲,渾身也濕了。

兩個人在水裏鬧了半天,魚沒捉到,衣裳全濕了。

回去的路上,她打噴嚏。他把外衣脫了給她披上,自己穿著裏衣,凍得直抖。

她問他冷不冷,他說不冷。

她看著他那張臉,忽然湊過去,在他臉上親了一下。

他楞住了,耳朵紅了。

她笑了。

那一刻她忘了現代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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