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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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嚴炎握緊筆,欲往下寫,杜克金筆卻不聽使喚,一動不動。
枕頭鼻子幾乎貼在紙上,聚精會神地等著下一個字,見筆尖不動,她歪頭瞪著嚴炎,催她,寫啊!葉萊認識兇手?是誰?真是普威道的人?
嚴炎拋下筆,反問枕頭,這筆的主人是誰?你如何得來?
當日她在醫院病房,醒來後遭麥日嬅質問,問她是不是懷疑其妹妹小花作案,她向她保證,自己妹妹絕不可能是兇手。沒多久,二人得到消息,在普威道小巷又發生一起案件。
小花整夜被警方守住,不可能有作案時間,自此排除嫌疑。嚴炎記得自己趁機提及葉萊與小花關系,想向麥日嬅求證,她卻閃爍其詞。原來背後還有這麽一些利害關系,難怪。
那麽,有沒有可能......
嚴炎思量著,稿紙上的事多是透過葉萊眼睛來看,她大膽猜測,杜克金筆主人正是葉萊。
遭到反問,枕頭惱羞成怒,讓她別管,只管往下寫。
嚴炎搖搖頭,說神力喪失,沒用了。
二人垂頭喪氣,到門邊推門要離開,卻怎麽也推不開。從玻璃窗外看去,門上鎖了一把銅鎖。嚴炎大喊大叫,想叫來白大褂,但叫破嗓子也沒用。她幹脆用身體撞門,大門紋絲不動,她的肩膀倒是生疼。
枕頭忽地靈機一動,指著火盆,問她是不是藏了稿紙。剛才二人燒了幾頁,嚴炎趁枕頭不註意,偷藏一頁在袖子中,這時遭枕頭懷疑,怕其搜身,只得乖乖交出來。
兩人在火盆裏化了稿紙,再推門,只聽得咣當一聲,銅鎖落地,門開了。
真是邪門。
出了節節堂,嚴炎問枕頭接下來如何。枕頭擺擺手,我今日乏了,改日再說。
枕頭將金筆收入口袋,走了。嚴炎站在原地,辨認四周街巷,打算畫張節節堂地圖,忽聽得後面陣陣嘈雜熱鬧。
她一回頭,嚇,哪還有什麽節節堂,她面前正是富滿茶樓大門。
嚴炎入茶樓內,吃兩籠叉燒包,回了周刊大樓。她將此事和策劃主管說了,主管不滿,說《醒醒周刊》是新聞周刊不是文學報刊,不容她胡編亂造,周刊只言實事,堅決杜絕虛構。她再胡作非為,趁早走人。嚴炎只能將此事暫時收到抽屜,忙其他雜事。
一連多日,枕頭也似節節堂般,了無音訊,沒了蹤跡。
自那以後,周刊主編和嚴炎的上級主管認為她作為風月殺人案案件當事人理應避嫌,再者,周刊為她的健康和安全考慮,要她別再冒險親自跟進風月殺人案,有消息立刻通知周刊,她們會派專業團隊出馬。小嚴,你放心,報道出來,肯定讓你署名。
嚴炎被調到經營部,整日打電話,溝通印刷,溝通發行。一日,周刊小樣送至印刷廠,廠那邊很快打電話來確認,問印刷數量怎麽比往常多了將近一倍,確定是對的?
嚴炎耐心解釋,主編說了,黎大龍案①有進展,本期肯定會賣爆。
在附錄文章中,如上所示,嚴炎在黎大龍案上做了標註,現將註釋錄在下面,供觀者參考:
①黎大龍案:2000年6月26日,路王黎大龍在金陽大酒店1002號房間內溺畢,警方證實為他殺,兇手至今未知。此案與風月殺手掏心案並稱為“千禧年陽城兩大懸案”。
發行當日,周刊果然賣爆,連夜再印。
周刊之所以一時洛陽紙貴,還在於數月過去黎大龍案終於獲得重大進展。警方找到了黎大龍死亡當晚約好的那名酒女。
酒店10樓服務員的證詞提到,晚上11點多,她曾看到一個淺紫色頭發的女人下了電梯,走向1002號房的方向。可惜當時她忙著去另一邊為客人做清理,並未看到女人進黎大龍房間。
記者從酒店方了解到,金陽大酒店第10層結構特殊,整層樓只有兩間房,1001號房及1002號房,屬於酒店的超級VIP套房。
1002號房極寬敞,還帶一個室外泳池。服務員發現黎大龍時,他正面朝下飄在泳池中,地上全是水跡,淩亂不堪。
泳池邊發現一只打破的紅酒杯,一瓶未開封的甘蔗汁,二者上都只發現黎大龍指紋。房間內無打鬥痕跡,門鎖完好。
綜合技術課鑒定結果,警方推測,黎大龍和兇手認識,他親自開門邀請兇手進入房間。二人來到泳池邊,兇手趁他不註意,將他推入泳池中,兇手跟著跳進水裏,強壓其頭部,致使其溺畢。水破壞了大部分痕跡。
警方耐心詢問,讓10樓服務員別放過任何細節。服務員十分苦惱,她說那個女人化了濃妝,像戴了副面具,眼睛上架著大大的墨鏡,實在很難分辨五官,連年齡都看不出來。能確認的僅有她個子比一般女人高,說不定是個男人假扮的。
服務員顯然受到《曬報》大爆的“金屋藏嬌兒確實男兒郎”一文影響,警方不予理會。辦案講求證據,絕不能輕易被這些空穴來風的文章影響,聽風就是雨。
在詢問酒女時,警方對證詞保持相同態度,仔細分辨她話裏的真假。酒女狡辯,說她當天根本沒見到黎大龍,她是接了他的活,但她剛到酒店大堂,手機就收到信息,讓她不用去了,錢照給。
她按慣例到前臺取了錢,數數,比平時還多了幾百。回家後,她便沒再出門。
你知道說謊是什麽後果嗎?幹擾辦案是犯法的。
我說的是實話。
你沒殺人,那你跑什麽?
黎大龍什麽人?他找了我,然後死了,我肯定要跑啊。
你不是說你沒見到他?
是沒見到,但他找我這件事好多人都知道。
誰知道?
我老板,酒店前臺,還有我好多同事。Sir,madam,我真沒殺人。我是被陷害的。
Madam Lo朝旁邊使個眼色,同事從文件夾裏拿出一張模糊的電梯監控視頻照片。
這是不是你?
不是我!Madam,我都說了,我拿了錢就走了。大堂裏的監控肯定拍到我,你們去查呀!
我們查過了,監控確實拍到你離開酒店大堂,可等你出了門,拐進旁邊的小巷之後,附近監控再沒拍到過你。
Madam Lo細瘦的手指點在電梯監控視頻照片的左上角,上面顯示著時間。
你看,這是你離開酒店十分鐘後的視頻。十分鐘,足夠你化妝打扮後從後門回到酒店,然後進入電梯。你常年在這一帶活動,對酒店很熟悉,不會不知道酒店後門在哪裏,不僅如此,你還知道那裏沒有監控。
你們別想誣賴我!我沒殺人!
Calm down,我沒說你殺人。好吧,既然你說你收到了短信,那臺手機呢?
我扔了。不扔等人來殺我?
為什麽要殺你?
殺人滅口呀。
你知道什麽值得被殺人滅口?
酒女怔住,說自己要行駛沈默權,還說自己口渴,要喝水。
等她喝完,Madam Lo接著問:你平時赴約是不是都會戴紫色假發?你的,額,藝名,是不是叫紫薇?
紫你個頭,大家叫我薇薇,我賣藝不賣身的。
怎麽說?
現在的人都缺愛,平時沒個說話的人,我上門,提供的是談話服務。通常,等客人哭過一臺,吃顆助眠藥,睡著了,我就走了。
Madam Lo若有所思。在案發現場,她們在垃圾桶裏發現了三顆助眠藥,但在黎大龍體內只發現酒精,沒發現藥物。
我知道你不信。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沒殺人就是沒殺人。說我殺人,你得拿出真憑實據。
Madam Lo把電梯監控放給她看,你說不是你,那你認識視頻裏的人嗎?
薇薇搖頭,不認識。
你多高?
165。
不穿鞋,凈身高。
165。
按Madam Lo經驗,至少還要減3-5厘米。詢問後,她親自量了薇薇身高,162.31cm。
報道最後說,薇薇雖是重要證人和嫌疑人,但未被關押,只被限制離開陽城,以便警方隨時找她問話。
文章末尾,報道引用Madam Lo原話:辦案靠證據,我們不會誣賴任何一個好人,也絕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
嚴炎和Madam Lo看法相同,她也不認為薇薇是兇手。她都跑出陽城那麽久了,若是兇手,沒有再回來的道理。最重要的是,她的身高不夠,手臂力量也沒那麽大。
黎大龍身高182cm,體重75kg,屬於身長體瘦那一類。像薇薇那種小個子要淹死他,幾乎是不可能的。
嚴炎邊吃炸雞薯條,邊翻看報道,周刊銅版紙被她弄得油乎乎,車內更是一股膩人的油腥。她吃完炸雞,口中油膩,伸手去拿可樂。
哪裏有什麽可樂,她只摸到一只冰冰涼涼的手。
啊!媽!嚴炎大叫一聲,嚇得從座位上縱起來,腿上的炸雞薯條灑了到處都是。那只手抓住她的袖口,別怕,別怕,是我,枕頭。
*&%,嚴炎看清黑暗裏的臉,破口亂用文明用語。前有那朵小花,後有這個破爛枕頭,她有十條命也要被嚇沒了。
你什麽時候來的?唉,不對,你怎麽進來的?
你沒鎖上。枕頭捏住自己鼻子,你的車好臟,好臭啊。看到後座套著幹洗袋的換洗衣服,枕頭問,天啊,你不會住在車裏吧?枕頭馬上推翻自己的推論,不對,我上次找你,是在你公寓,你有住處。
有何貴幹?
枕頭朝她攤開手,三千塊?
文章沒寫成,沒有。
枕頭丟給她一個黑色塑料袋,嚴炎拉開拉鏈,金光閃閃,10疊鈔票吶。
這是?
枕頭和她約好明天一早再訪節節堂。這些錢,借她的。
嚴炎聰明機敏,口頭答應了,收好錢。所謂口說無憑,信口開河這事她擅長得很。
枕頭推開車門,嘴裏碎碎念,皺起鼻子,我才穿的新衣服就染了臭味,肯定是不能要了。
嚴炎看看枕頭上下行頭,真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那一身少說也值這個數:
大於等於10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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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炎握緊筆,欲往下寫,杜克金筆卻不聽使喚,一動不動。
枕頭鼻子幾乎貼在紙上,聚精會神地等著下一個字,見筆尖不動,她歪頭瞪著嚴炎,催她,寫啊!葉萊認識兇手?是誰?真是普威道的人?
嚴炎拋下筆,反問枕頭,這筆的主人是誰?你如何得來?
當日她在醫院病房,醒來後遭麥日嬅質問,問她是不是懷疑其妹妹小花作案,她向她保證,自己妹妹絕不可能是兇手。沒多久,二人得到消息,在普威道小巷又發生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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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反問,枕頭惱羞成怒,讓她別管,只管往下寫。
嚴炎搖搖頭,說神力喪失,沒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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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頭忽地靈機一動,指著火盆,問她是不是藏了稿紙。剛才二人燒了幾頁,嚴炎趁枕頭不註意,偷藏一頁在袖子中,這時遭枕頭懷疑,怕其搜身,只得乖乖交出來。
兩人在火盆裏化了稿紙,再推門,只聽得咣當一聲,銅鎖落地,門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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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回頭,嚇,哪還有什麽節節堂,她面前正是富滿茶樓大門。
嚴炎入茶樓內,吃兩籠叉燒包,回了周刊大樓。她將此事和策劃主管說了,主管不滿,說《醒醒周刊》是新聞周刊不是文學報刊,不容她胡編亂造,周刊只言實事,堅決杜絕虛構。她再胡作非為,趁早走人。嚴炎只能將此事暫時收到抽屜,忙其他雜事。
一連多日,枕頭也似節節堂般,了無音訊,沒了蹤跡。
自那以後,周刊主編和嚴炎的上級主管認為她作為風月殺人案案件當事人理應避嫌,再者,周刊為她的健康和安全考慮,要她別再冒險親自跟進風月殺人案,有消息立刻通知周刊,她們會派專業團隊出馬。小嚴,你放心,報道出來,肯定讓你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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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黎大龍案:2000年6月26日,路王黎大龍在金陽大酒店1002號房間內溺畢,警方證實為他殺,兇手至今未知。此案與風月殺手掏心案並稱為“千禧年陽城兩大懸案”。
發行當日,周刊果然賣爆,連夜再印。
周刊之所以一時洛陽紙貴,還在於數月過去黎大龍案終於獲得重大進展。警方找到了黎大龍死亡當晚約好的那名酒女。
酒店10樓服務員的證詞提到,晚上11點多,她曾看到一個淺紫色頭發的女人下了電梯,走向1002號房的方向。可惜當時她忙著去另一邊為客人做清理,並未看到女人進黎大龍房間。
記者從酒店方了解到,金陽大酒店第10層結構特殊,整層樓只有兩間房,1001號房及1002號房,屬於酒店的超級VIP套房。
1002號房極寬敞,還帶一個室外泳池。服務員發現黎大龍時,他正面朝下飄在泳池中,地上全是水跡,淩亂不堪。
泳池邊發現一只打破的紅酒杯,一瓶未開封的甘蔗汁,二者上都只發現黎大龍指紋。房間內無打鬥痕跡,門鎖完好。
綜合技術課鑒定結果,警方推測,黎大龍和兇手認識,他親自開門邀請兇手進入房間。二人來到泳池邊,兇手趁他不註意,將他推入泳池中,兇手跟著跳進水裏,強壓其頭部,致使其溺畢。水破壞了大部分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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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員顯然受到《曬報》大爆的“金屋藏嬌兒確實男兒郎”一文影響,警方不予理會。辦案講求證據,絕不能輕易被這些空穴來風的文章影響,聽風就是雨。
在詢問酒女時,警方對證詞保持相同態度,仔細分辨她話裏的真假。酒女狡辯,說她當天根本沒見到黎大龍,她是接了他的活,但她剛到酒店大堂,手機就收到信息,讓她不用去了,錢照給。
她按慣例到前臺取了錢,數數,比平時還多了幾百。回家後,她便沒再出門。
你知道說謊是什麽後果嗎?幹擾辦案是犯法的。
我說的是實話。
你沒殺人,那你跑什麽?
黎大龍什麽人?他找了我,然後死了,我肯定要跑啊。
你不是說你沒見到他?
是沒見到,但他找我這件事好多人都知道。
誰知道?
我老板,酒店前臺,還有我好多同事。Sir,madam,我真沒殺人。我是被陷害的。
Madam Lo朝旁邊使個眼色,同事從文件夾裏拿出一張模糊的電梯監控視頻照片。
這是不是你?
不是我!Madam,我都說了,我拿了錢就走了。大堂裏的監控肯定拍到我,你們去查呀!
我們查過了,監控確實拍到你離開酒店大堂,可等你出了門,拐進旁邊的小巷之後,附近監控再沒拍到過你。
Madam Lo細瘦的手指點在電梯監控視頻照片的左上角,上面顯示著時間。
你看,這是你離開酒店十分鐘後的視頻。十分鐘,足夠你化妝打扮後從後門回到酒店,然後進入電梯。你常年在這一帶活動,對酒店很熟悉,不會不知道酒店後門在哪裏,不僅如此,你還知道那裏沒有監控。
你們別想誣賴我!我沒殺人!
Calm down,我沒說你殺人。好吧,既然你說你收到了短信,那臺手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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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要殺你?
殺人滅口呀。
你知道什麽值得被殺人滅口?
酒女怔住,說自己要行駛沈默權,還說自己口渴,要喝水。
等她喝完,Madam Lo接著問:你平時赴約是不是都會戴紫色假發?你的,額,藝名,是不是叫紫薇?
紫你個頭,大家叫我薇薇,我賣藝不賣身的。
怎麽說?
現在的人都缺愛,平時沒個說話的人,我上門,提供的是談話服務。通常,等客人哭過一臺,吃顆助眠藥,睡著了,我就走了。
Madam Lo若有所思。在案發現場,她們在垃圾桶裏發現了三顆助眠藥,但在黎大龍體內只發現酒精,沒發現藥物。
我知道你不信。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沒殺人就是沒殺人。說我殺人,你得拿出真憑實據。
Madam Lo把電梯監控放給她看,你說不是你,那你認識視頻裏的人嗎?
薇薇搖頭,不認識。
你多高?
165。
不穿鞋,凈身高。
165。
按Madam Lo經驗,至少還要減3-5厘米。詢問後,她親自量了薇薇身高,162.31cm。
報道最後說,薇薇雖是重要證人和嫌疑人,但未被關押,只被限制離開陽城,以便警方隨時找她問話。
文章末尾,報道引用Madam Lo原話:辦案靠證據,我們不會誣賴任何一個好人,也絕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
嚴炎和Madam Lo看法相同,她也不認為薇薇是兇手。她都跑出陽城那麽久了,若是兇手,沒有再回來的道理。最重要的是,她的身高不夠,手臂力量也沒那麽大。
黎大龍身高182cm,體重75kg,屬於身長體瘦那一類。像薇薇那種小個子要淹死他,幾乎是不可能的。
嚴炎邊吃炸雞薯條,邊翻看報道,周刊銅版紙被她弄得油乎乎,車內更是一股膩人的油腥。她吃完炸雞,口中油膩,伸手去拿可樂。
哪裏有什麽可樂,她只摸到一只冰冰涼涼的手。
啊!媽!嚴炎大叫一聲,嚇得從座位上縱起來,腿上的炸雞薯條灑了到處都是。那只手抓住她的袖口,別怕,別怕,是我,枕頭。
*&%,嚴炎看清黑暗裏的臉,破口亂用文明用語。前有那朵小花,後有這個破爛枕頭,她有十條命也要被嚇沒了。
你什麽時候來的?唉,不對,你怎麽進來的?
你沒鎖上。枕頭捏住自己鼻子,你的車好臟,好臭啊。看到後座套著幹洗袋的換洗衣服,枕頭問,天啊,你不會住在車裏吧?枕頭馬上推翻自己的推論,不對,我上次找你,是在你公寓,你有住處。
有何貴幹?
枕頭朝她攤開手,三千塊?
文章沒寫成,沒有。
枕頭丟給她一個黑色塑料袋,嚴炎拉開拉鏈,金光閃閃,10疊鈔票吶。
這是?
枕頭和她約好明天一早再訪節節堂。這些錢,借她的。
嚴炎聰明機敏,口頭答應了,收好錢。所謂口說無憑,信口開河這事她擅長得很。
枕頭推開車門,嘴裏碎碎念,皺起鼻子,我才穿的新衣服就染了臭味,肯定是不能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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